目视航标,又称“视觉航标”。是指供船舶驾驶员、引水员视觉识别的“航标”。用以在视距范围内船舶定位与导航。其颜色鲜明,形状特征明显,并常带有编号。可分为发光和不发光的两类。
前者可昼夜使用,夜间发出不同颜色不同节奏的光以供船舶识别,主要有灯塔、灯桩、灯船、灯浮标、导灯和光电板等;后者仅供白天使用,一般以标身形状、颜色、编号及其他特征识别之。
为了加强对航标的管理和保护,保证航标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障船舶航行安全制定。1995年12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7号发布,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