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黑钱
词语解释
洗钱原指将脏了的钱清洗干净,来源于英文词Money Laundering。
概念
洗钱一词是由英文“Money Laundering”直译而来,最初的意思是指把脏钱洗干净。然而 ,洗钱的含义已今非昔比,表述也是多种多样。我国有学者认为,洗钱是指犯罪人通过银行 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将非法获得的钱财加以转移、兑换、购买金融票据直接投资,从而压缩 、隐瞒其非法来源和性质,使非法资产合法化的行为。
其形象的语言表述记载着洗钱一词的发端:20世纪初美国芝加哥以阿里·卡彭等为首的有组织犯罪团伙的一名财务总监购置了一台自动洗衣机,为顾客洗衣物,而后采取鱼目混珠的办法,将洗衣物所得与犯罪所得混杂在一起向税务机关申报,使非法收入和资产披上合法的外衣。
商务印书馆《英汉证券投资词典》解释:洗钱launder。动。将非法资金放入合法经营过程或银行账户内,以掩盖其原始来源,使之合法化。
现代意义上的洗钱是指将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或者其他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金融机构以各种手段掩饰、隐瞒资金的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的行为。
“洗钱”是指通过金融或其他机构将非法所得转变为“合法财产”的过程,这已成为犯罪集团生存发展的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一方面,通过洗钱,有组织犯罪掩盖了其犯罪活动踪迹,得以“正当地享受”犯罪所得;另一方面,洗钱为犯罪集团介入合法企业提供了资金,使其能够以“合法掩护非法” ,不断扩大犯罪势力。
另外,洗钱还有其它多种途径,如购买地产、珠宝、古玩等,过后再变换成现金或其它金融资产
举例:如,现将手上的一笔“脏”钱在国外购买一部小车,然后设法消除购买小车的记录(多用银行卡,届时只要消除转账记录即可),再将小车转卖出手,所到手的钱就变成“干净”的钱了
主要手段
1.古董买卖
你买了40只明代的花瓶,每个5000美元。你把它们都拿出来拍卖,把这些藏品分别存放在12家拍卖行内,最好分布在12个不同的城市。当一只花瓶被拿出来拍卖时,你或是把它卖给出价最高的人,或是派你最亲近的叔叔去拍卖行把它买回来。
人们买你的每件东西一般都是用支票付款,所以,当你的叔叔为买其中的一个花瓶付给拍卖行5500美元现金时(即5000美元的拍卖价加上向买主收取的10%的手续费),他们会给你一张4500美元的支票,即拍卖价减去向卖主收取的10%的手续费。
这些费用作为洗钱的开支完全可以被一笔勾销。幸运的是,你还可以把这个花瓶再次拍卖。当然,做这档生意的前提是:你多少得有点没落贵族的做派
2.寿险交易
保险“洗钱”主要集中在寿险领域,尤其是在团体寿险中。通过长险短做、趸交即领、团险个做等不正常的投保、退保方式,达到将集体的、国家的公款转入单位“小金库”、化为个人私款或逃避纳税的目的。
投保时别忘了“为职工谋福利”、“合理避税”这些名目———将一部分通过正常财务途径无法转化为个人收入,或直接发放须缴纳高额个人所得税的资金,通过为其职工投保寿险,然后退保,取得退保金这种途径,化公为私或逃避纳税。
而有的保险公司也明知其投保目的不纯,却积极地促成这类“保单”,有些业务员甚至以此为诱饵,为业务对象出谋划策,主动提供“洗钱”方便。他们多拉了业务,多拿了费用;而“以规模论英雄”的保险公司,则在短期内完成了任务指标,还能从“退保”中扣下一笔手续费。因此,保险“洗钱”更像个令人不齿的多边交易。
3.海外投资
经典做法是:进口时,高报进口设备和原材料的价格,以高比例佣金、折扣等形式支付给国外供货商,然后从其手中拿回扣、分赃款,并将非法所得留存在国外;出口时,则大肆压低出口商品的价格,或采用发票金额远远低于实际交易额的方式,将货款差额由国外进口商存入出口商在国外的账户。如果胆子足够大,可以考虑在境外银行直接建有个人账户
如此一来,这样的情景便不令人吃惊了:某些国有企业的海外分支机构已经演变为专业的洗钱中心。另外,不妨通过代理人或移民海外的子女、亲属,用办皮包公司的办法把黑钱洗白。如果主管部门派人去查,将会得到一些令人神伤的亏损理由。接下来的后果更为传奇:一些所谓亏损公司的负责人及其亲属在几年内成了富翁,当上了幸福的美国“投资移民”;与此同时,这些中资公司在海外账户里非法持有的外汇,远远地超于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所掌握的数额。需要点明的是,此过程的主角,正是那些政府官员。
2002年汕头许鹏展地下钱庄案至今令人记忆犹新。许鹏展的主要“资产”,是许鹏展以汕头市金园区新兴鸿展农副产品商行等20多个空壳公司名义在几个银行开设的20多个账户。在一个设施再普通不过的写字间,许的日常业务为造假财务报表、虚报营业额和利润,却在没有任何营业活动和收入的情况下,不断缴纳各种税收和保险。由于钱庄资金往来量巨大,许鹏展需要频繁地更换账户。每换几个新账户,他就逐步从老账户里把资金转到新账户上来。
广东、福建、浙江一带的地下钱庄一般与香港的找换店连为一体,采用在境内用人民币交割,境外用外汇交割的形式,不发生资金外逃的物理过程。地下钱庄之间也经常互相拆借,组成一个相互勾联的体系。
用地下钱庄洗钱的“好处”有两个,一是成本非常低,以港币为例,假如银行的兑换牌价是1.08,地下钱庄的牌价基本上只有1.10;第二,黑钱到了境外可以经常以亲友馈赠的方式流回来。
中国内地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去的黑钱至少高达200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的2%。
5.各类赌场
厦门市原副市长蓝甫远华案中落入法网。问起蓝甫的不明财产和他在境外违纪参赌的情况,他大言不惭地称,几年之内,他通过赌博赚到的钱多达65万美元外加33万元港币。蓝甫的谎言被一些已经到案、曾经陪同他参赌的人戳穿,因为蓝参赌每次都几乎铩羽而归。
如果是高手,他拿着1000万的筹码进场,输掉100万后离场,要求赌场把剩下的900万打进他的账户,他已经为将来可能的追查设置了障碍。因此,人们只注意到这些人在不停地输钱,但相对于标准洗钱模式中的大量损耗,赌场洗钱的风险常常会被认为是可以接受的。
实际上,赌场是最传统的洗钱场所。早期黑手党的毒品买卖大都是现金交易,钱上通常沾有白粉,一旦被警察抓住难以脱罪。黑手党成员便携带现金去赌场换成筹码,一旦输掉差不多30%的钱,就把剩下的筹码换回现金,顺理成章地把赃钱变成“干净”的收入。在世界经济不景气的今天,来自亚洲的赌客是惟一呈增长趋势的客户群。与现实生活中的赌场相比,网上赌场已经成为洗钱的安全天堂。赌博网站总部大多设在有“逃税天堂”之称的加勒比地区。许多网站根本没有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管,也不遵守国际赌场的游戏规则,它们甚至不会查问客户的身份资料。许多犯罪集团把钱款打进在这些赌博网站开设的账户后,一般先象征性地赌上一两次,然后就马上通知网站说“我不想再玩了”,要求网站把自己户头里的钱以网站的名义开出一张支票退回来。于是,一笔笔数额巨大的“黑钱”便轻而易举地“洗白”了!初步估算,每年通过数百个赌博网站清洗的“黑钱”数额大约在6000亿至15000亿美元之间。
6.证券洗钱
2002年12月16日,裕丰国际和富昌国际及金禾国际在香港被勒令停牌,停牌原因涉及洗钱。这三家公司,多为朋友之间相互帮衬持股,圈子外的小股东非常少,这种公司在香港市场人称“干”,而被称做“干”的一类公司往往被某些国际组织视为洗黑钱的“最佳拍档”。
来历
20世纪20年代,美国芝加哥黑手党金融专家买了一台投币式洗衣机,开了一洗衣店。他在每晚计算当天的洗衣收入时,就把其它非法所得的赃款加入其中,再向税务部门申报纳税。这样,扣去应缴的税款后,剩下的其它非法得来的钱财就成了他的合法收入。这就是“洗钱”一词的来历。
洗钱”是指通过金融或其他机构将非法所得转变为“合法财产”的过程,这已成为犯罪集团生存发展的一个非常关键的环节。一方面,通过洗钱,有组织犯罪掩盖了其犯罪活动踪迹,得以“正当地享受”犯罪所得;另一方面,洗钱为犯罪集团介入合法企业提供了资金,使其能够以“合法掩护非法” ,不断扩大犯罪势力。
洗钱的客体即黑钱,包括:贩毒、走私、贩卖军火、诈骗、盗窃、抢劫、贪污、偷税漏税等犯罪所产生的收入。另外,洗钱还有其它多种途径,购买地产、珠宝、古玩等,过后再变换成现金或其它金融资产
出现了一种新的洗钱活动,即腐败。公职人员洗钱在世界范围内日益频繁。他们通过各种途径给自己贪污、受贿的黑钱披上合法收入的外衣。之后,不仅可以公开挥霍和享受这些非法所得,还可用来投资和进行再增值,其发展速度,已超过了传统的洗钱。这一新的洗钱现象在我国亦日趋严重。
“中国特色”的洗钱方式有这样几点:一是先捞钱后洗钱,即公职人员大量贪污、受贿后,辞职下海办公司或炒股,用新身份来解释他不正常的暴富;二是边捞钱边洗钱,即搞“一家两制”,自己在台上利用权力捞钱,亲属则利用“下海”身份掩盖黑钱来源;三是连捞钱带洗钱,即政府官员或国企老总创办私人企业、代理人企业(企业表面上是别人的,但大权由自己控制),既可通过经济往来把黑钱转移到这些企业的账户上,又可通过正常的纳税经营再赚一笔。
还有一类就是跨国洗钱,即利用国内外市场日益密切的联系,设法把黑钱转移出去,或者在境外收取赃款并洗白。虽然国内腐败分子的国际洗钱活动还未形成规模,但在国际洗钱中已占有越来越大的比重。某些领导干部已开始在国外打基础,把子女、资金都弄出去。国外中国留学生中出现了一种“留学贵族”。他们大多不是国内“大款”的子弟,但刚到海外,银行存款户头上就有大笔进项。当发达国家中产阶级还要依*分期付款买房时,这些留学生已在当地富人区购买住宅,而且几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一次付清。
转移非法所得。如贪污、受贿、寻租等所获得的资金,侵吞的国有资产,从事走私、贩私、诈骗、偷漏税所攫取的巨额财富,实现化公为私。由于我国处于体制转轨时期,国有和集体企业激励、约束和内部监控机制不健全,境内母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向境外子公司或外商转移资产、利润,使少数人在境外获得了更大的公有资产支配权,或者直接化公为私。
洗黑钱主要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与境外签订合同购货汇钱出去,这时通常得境内外互相配合做假单证;第二种是通过地下钱庄把钱汇出;第三种是分散投资化整为零。现时潮汕地区走私积蓄的黑钱多数通过地下钱庄来洗,“原因有两个,第一是通过地下钱庄洗黑钱成本非常低,以港币为例,假如银行的兑换牌价是0.8,地下钱庄的牌价基本上只有1.10。第二是潮汕地区海外华侨多,黑钱到了境外经常以亲友馈赠的方式流回来。”
事实上,地下钱庄为走私犯罪分子洗黑钱已经成为公开的秘密,不单是潮汕地区,福建、浙江一带同样如此。有关材料显示,在厦门远华走私案中,赖昌星的收入大量通过地下钱庄流入境外。1996至1998年,远华走私收入中的120亿元人民币,就是由财务主管庄建群派人开车押运到广州一个化名“黄河”的人家中的地下钱庄,再由“黄河”通知香港合伙人支付外汇给远华公司在香港的机构。据估计,国内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白”的黑钱金额高达2000亿之巨。
洗钱手法升级“洗黑钱”的黑道术语称作“打数”:当境内“客户”有人要用大量人民币现金或汇票换取港币或美金在香港提取时,就将人民币现金和汇票直接交给地下钱庄或存入其指定账户,地下钱庄按当日外汇黑市价算出应支付的港币或美金数量并通知其在香港的合伙人,香港合伙人则从香港的银行账户中支付外汇到客户指定的账号。反之亦然。
当境内收入的人民币大大超过支出时,地下钱庄再通过“专业户”换汇汇给香港合伙人,这些“专业户”的外汇来源主要是用假进口合同报关单进行骗汇获取。不过这种手法已经明显落后。他们通过与境外公司反复对敲业务,完全可以平衡收支。一批手表在汕头和香港之间转了27次,1万只手表就变成了27万只。
有需求就有市场,汕头地下钱庄几年前与骗税分子“协同作案”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地下钱庄在骗税案的疯狂进行中得到了急剧的膨胀发展,在接二连三为骗税分子洗黑钱的过程中,某钱庄的办事员甚至遍布潮汕各个乡镇。
汕头第一批被判处死刑的骗税分子黄文龙亲口讲述了他骗取出口退税的“发财经”:“我先是设立大兴公司获得进出口权,接着成立8家供货企业,专门虚开增值税发票。我又找到一个叫许樵理的人买到报关单,再让住在香港的同乡陈钦城汇来外汇,最后向税务机关预缴部分税款取得‘专用税票’。此后,我就可以去领取出口退税的款项。在取得退税款后,将现钞通过地下钱庄购买外汇,支付给陈钦城做下一次的‘出口收汇’,开始另一个循环。”就是用这种手法,黄文龙在一年时间里骗取出口退税款2100多万元。
据了解,潮阳普宁两地从事骗取出口退税的100多个犯罪团伙,仅从1999年至2000年6月,就虚开增值税发票323亿元,涉嫌偷骗税近42亿元,这中间地下钱庄帮了多少忙,可想而知。
香港廉政公署破获“洗钱”大案的有关资料显示,“洗黑钱”集团为了避免在银行的转换金额受到香港法例监管,设法贿赂了其开户行——宝生银行尖沙咀分行的一名高级经理,让他把所有黑钱以一般转账而非汇兑的形式处理。在该经理的协助下,这些“黑钱”被分别转到不同的银行户口,再转汇给香港和海外的有关银行账户
宝生银行所属的中银集团发现该行内部有人涉嫌贪污后,主动向廉署举报。廉署在调查中发现,“远华”走私案主犯赖昌星就是其中一名主要客户,另外,一些在内地投资的港商也都利用这个犯罪集团“洗黑钱”,实现资本外逃。据悉,这个集团运作已至少五年,每天与广东及福建等地的现金往来高达5000万元。
但显然,这只是冰山一角。据估算,国内每年通过地下钱庄洗出去的黑钱至少高达2000亿人民币,其中走私收入洗黑钱约为700亿人民币,官员腐败收入洗黑钱超过300亿人民币,其余皆为一些合法收入洗黑钱,说白了就是外资企业把合法收入通过地下钱庄转移到境外,以逃避国家监管和税收。
按国际上通行的计算方式,资本外逃额即中国贸易顺差加资本净流入与中国外汇储备总额增加部分的差值。有报道称,每年我国国际收支统计中这一“误差与遗漏”有一两百亿美元,多年累计下来,数额已逾千亿。一些经济学家估计,由于“误差与遗漏”仅仅是被政府所统计的那一部分,更多的资金流出没有记录在案,因此这一数字可能更为惊人。
主要影响
洗钱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经济、安全和社会后果。洗钱为贩毒者、恐怖主义分子、非法武器交易商、腐败的政府官员以及其他罪犯的运作和发展提供了动力。洗钱已经变得越来越国际化,而与犯罪活动有关的金融问题也由于科技的日新月异以及金融服务业全球化而变得日益复杂化。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全球每年非法洗钱的数额约占世界国内生产总值的2%至5%,介于6000亿至1.8万亿美元之间,且每年以1000亿美元的数额不断增加。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全球化资本流动国际化的情况下,洗钱活动对国际金融体系的安全、对国际政治经济秩序的危害极大。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02 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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