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理小说是以
推理方式解开故事谜题(大多数是找出杀人凶手)的一种小说类型。通常推理小说的主要剧情以凶案与侦探推理为核心,此外还有并非以凶案为主要剧情走向的故事类型,诸如找寻失物或揭开奇异事件的谜底等。侦探小说是推理小说的一种细分类型,不过揭开谜底的并不总是侦探。
起源
推理小说起源于美国,发展于英国,大行其道于日本。现在全世界最重视推理小说发展的就是日本文学界。在日本文字改革时,
江户川乱步与
木木高太郎提出将“侦探小说”改为“推理小说”。现时市面上主流推理小说主要来源于欧美推理与日系推理,多为翻译小说。以中文创作的推理小说很少,在推理界中仍为小众文化,尚在起步阶段。而
ACG产业发达的日本,也出现推理的动漫画作品。
发展历程
推理小说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广泛兴盛于
欧美地区;20世纪六、七十年代流入日本后,融入了日本风格的创作后,涌现了很多著名的文学作品,这些作品的数量与质量都世界范围内屈指可数。推理小说这个名称,也是在日本首先起用的。它的内容大体与侦探小说一致,主要区别在于它注意科学的逻辑推理,运用推理手段拨开疑云迷雾,揭示案情和破案过程。优秀的推理小说不仅情节曲折离奇、故事叙述引人入胜,而且通过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精到准确的判断使人佩服,使读者不仅能够获得艺术上的享受,而且得到思想方法上的启发。但推理小说大多涉及
神秘主义和杀人场面,并非适合全年龄层次的人阅读。美国
埃勒里·奎因(Ellery Queen,曼弗雷德·班宁顿·李和弗雷德里克·丹奈活着时的笔名)的《
希腊棺材之谜》、日本
松本清张的《奇怪的被告》等,就是推理小说的代表作。
大众印象中的推理小说,在推理界中是所谓的
本格派──一般被认为是正统推理或主流推理,也就是站在读者阅读立场时,可藉由作者提供线索享受解谜乐趣的推理小说;或至少是以推理解谜为主轴的推理小说,通常较易为广大推理迷所推崇。此外还有
社会派、
硬汉派、
法庭派等其他推理小说流派。
阶段一
时间:1841—1912
短篇侦探小说是主流。
阶段二
时间:1913—20年代
爱德蒙·克莱里休·本特利的《
特伦特的最后一案》发表于1913年。被认为是古典推理小说的开端。
1920年
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处女作《
斯泰尔斯庄园奇案》和
F·W·克劳夫兹的《
桶子》把推理侦探小说带入黄金时期。
阶段三
时间:三十年代
古典推理小说达到鼎盛时期。
硬汉派侦探小说已在二十年代末崭露头角,并在美国得到了更大发展空间,其中以三十年代末期的
雷蒙德·钱德勒尤为著名。同一时期,在英国着重于心理的纯犯罪小说开始步入舞台。
阶段四
时间:四五十年代
古典推理小说势头依然强劲,但其地位已渐渐被纯犯罪小说和心理悬疑小说所代替,同时带动了
间谍小说的风行,警察小说也开始大行其道。硬汉派侦探小说、纯犯罪小说和心理悬疑小说成为主流。
阶段五
时间:六十年代
1、为推理小说低落时期。
2、《
007》
詹姆斯·邦德的出现,重新掀起了间谍小说的热情。
阶段六
时间:七十年代
间谍小说仍然热卖,硬汉派侦探小说也有一丝生机。但最新的动向却是历史推理小说。
阶段七
时间:八十年代—现在
百家争鸣,各类推理侦探小说相对来说都有很大的转机和发展空间。
创作守则
推理小说十诫
1928年,英国侦探小说家罗纳德·A·诺克斯(诺版圣经的译者)提出
推理小说十诫,其内容如下:
1.犯人必须是故事中的登场人物.
4.未经发明的毒药和需以深奥科学说明的装置, 都不得用于犯罪.
5.故事中不得有东亚人(因为那是西方人对东方人的刻板印象——小个子小眼睛、神秘、身负不可思议的力量、出现就是
大反派,诺克斯的用意很明显:防止破坏推理小说的真实性。当时
Chinaman指东亚人,支那人)
7.侦探本人不能是犯人, 但是犯人伪装侦探出现是被准许的.
8.侦探不能用未提供给读者的线索来解决案件.
9.故事的记叙者, 需把自己的一切判断提供读者.
10.双胞胎或一人扮演双重角色, 要事先向读者交代清楚.
必须声明的是,那仅为原作个人意见,可供为当代对推理小说想法的参考,却并非绝不可破的戒律──事实上,这些戒律差不多都被破光了。目的其实可约略看出,主要为限制作者与读者站在同一平面、拥有同样的线索可以解开谜团。可约略视为古典
本格派中心的看法。
二十法则
较为知名的推理小说创作守则有两个不同的版本,皆为对推理小说创作的规范,在1928年由罗纳德·A·诺克斯(Ronald A. Knox)提出
推理小说十诫后,知名推理作家
范·达因又提出了推理小说二十法则,其内容如下:
推理小说是一种智性游戏,更像一种竞赛,作者必须公平地和读者玩这场比赛,他必须在使用策略和诡计的同时,维持一定程度的诚实,绝不能过分到像玩
桥牌时作弊一样。他必须以智取胜,透过精巧又不失诚实的设计引起读者兴趣。因此,写推理小说有着极其明确的守则存在,虽然是不成文的规定,但约束力十足,每一个受人尊敬或懂得自重的小说作者都得服膺这些守则。
一、 必须让读者拥有和侦探平等的机会解谜,所有线索都必须交代清楚。
二、 除凶手对侦探所玩弄的
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该刻意欺骗或以不正当诡计愚弄读者。
三、 不可在故事中添加爱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绪干扰纯粹理性的推演。我们要的是将凶手送上正义的法庭,而不是将一对苦恋的情侣送上婚姻的圣坛。
四、 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如此等于拿一分钱铜板,说它是五元金币一样,这是不实的陈述。
五、 控告凶手,必须通过逻辑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没有合理动机的嫌犯自白。以后者的方式破案,无异是故意驱使读者到一个不可能找答案之处搜寻,等读者失败回来之后,才告诉他们答案从头到尾在你口袋之中,这样的作者,不会比一个笑匠好到哪儿去。
六、 推理小说必须有侦探,侦探不侦查案情就不能称之为侦探。侦探的任务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线索,再根据这些线索找出那个故事一开始时犯下恶行的人。如果侦探不能经由线索的分析推演出最终结论,那就如同偷看算术课本书后解答的小学生一样,不算真正解决了谜题。
七、 推理小说中通常会出现尸体,尸体所显露的疑点愈多愈妙。缺乏凶杀的犯罪太单薄,份量太不足了,为一桩如此平凡的犯罪写上三百页也未免太小题大作了。毕竟,读者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必须获得回馈。美国人本质上比较富于人性,因此,一桩凶狠的谋杀案会激起他们的报复之念和
恐惧心理八、 破案只能通过合乎自然的方法。就推理小说而言,魔术、求神问卜、读心术、降灵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为禁忌。一个根据理性的推理故事,读者才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斗智,但若和神异的世界竞争,甚至跨身
四次元的形上世界缉凶,读者等于在起跑点就注定输了。
九、 侦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说,负责真正推理缉凶的主角,就像
古希腊战争剧中的解围之神
deus ex machina一样,是独一无二的。为解决一个谜题而搬来三、四名侦探,只会分散阅读的乐趣,打乱逻辑推理的脉络,更会不当剥夺读者和侦探公平斗智的权益。侦探人数超过一名,读者会弄不清谁才是他真正的竞争对手,这就像让一名读者单挑一支
接力赛跑队伍一样。
十、 凶手必须是小说中多少有点份量的角色才行。也就是说,凶手必须是读者有兴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说进行到最后一章,才将罪名加在一个陌生人,或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身上,那等于是作者自承无能,不配和读者斗智。
十一、 那些做仆人的,比方说管家、脚夫、侍者、管理员、厨师等等,不可被选为凶手。因为这样的凶手太明显了,太容易被找出来,这样的处理实在无法令人满意,读者也会觉得浪费时间。凶手必须是值得花时间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怀疑的那个。要是凶手果真是某个卑微的奴仆,那作家实在没必要把这种故事写成书,让世人铭记于心。
十二、 就算是连续杀人命案,凶手也只能有一名。当然,凶手可以有共犯或共谋,但务必只让一人挑起全部罪行责任,读者的所有怒火必须集中于单一的歹角身上。
十三、 推理小说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组织、帮会或
黑手党之类的犯罪团体,否则作者等于在写冒险小说或间谍小说。一件完美而悬疑的谋杀案,若被这么一大批人马搅和的话,那可就无可挽回的完蛋大吉了。当然,推理小说中的凶手仍应该有他正当的逃命机会,但如果让整个庞大秘密组织为他撑腰(如无所不有的藏匿地点或大批人马的保护),那显然又太过头了。相信一个有
自尊心的一流凶手,在与侦探对决时,不会让自己披上一身无法穿透的盔甲才上场。
十四、 杀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须合理且科学。也就是说,推理小说不允许采用
伪科学、纯幻想或投机的机关装置,举例来说,谋杀案的死者被才发现的新元素如超镭所杀,这就是不合理的;或者,用极其罕见,甚至是作者凭空想像的毒药害死,这也不行。一个推理小说作家必须限制自己在毒药方面的想像力,所用的毒药不得逾越寻常
药典的范畴,如果作者天马行空于想像世界,漫无禁忌翱翔于不存在的时空,那就逸出推理小说的界限了。
十五、 谜题真相必须明晰有条理,可让有锐利洞察之眼的读者看穿,我的意思是,在案情大白之后,读者若重读一遍小说,会清楚发现,破案的关键始终摆在他眼前,所有的线索也无一不指向同一名凶手。如果他跟侦探一样聪明的话,不必等到最后一章就可以自己破案。当然了,这样的读者的确是存在的。我对于推理小说所持的基本理论是:如果一本推理小说的架构写得够公平合理的话,要读者无法自己发现答案是不可能的。可以预期的是,一定有某部分的读者和作者一样机灵。若是作者有足够的运动精神,犯罪的计划和线索都在书中诚实描述出来的话,这些敏锐的读者就可以和书中的侦探一样,经由分析、推理和消去法将嫌犯指认出来,而这正是这场游戏的趣味所在,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不屑看
通俗文学的读者,对于看推理小说不会感到脸红的原因。
十六、 过长的叙述性文字,微妙的人物分析,过度的气氛营造或是对于一些旁枝末节玩弄文字,都不应该出现在推理小说里。这些在犯罪的记录和推理的过程中完全不重要。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要陈述问题,并经由分析将问题作出圆满的推论。而这类文字只会阻碍情节的发展,并将不相干的事情加进主题里面。当然,必要的叙述和人物的描写可以使小说更为逼真。当作者将故事描写得非常引人入胜时,可使读者的情绪完全投入在剧情的发展和人物的刻画上,就这一点而言,他已经将
纯文学的技巧和犯罪文件所需具备的真实性和相容性发挥到同等的境界了。写推理小说是一件非常严谨的事情,读者看它并不是为了华丽的词藻和风格,也不是为了绚丽的叙述和情绪的投射,而是为了刺激脑力所作的心智活动--就像是他们去参加球赛或玩拼字游戏一样。若在一个棒球比赛中,在换场时间对球员讲述球场的自然景色是如何的美丽,这如何能激励球员们想要赢球的心呢?若在猜字游戏里的字汇掺杂着语言学的学术论文中所使用艰涩的字眼,这样只会使猜谜者在玩游戏的时候变得焦躁不安。
十七、 不可让职业性罪犯负担推理小说中的犯罪责任。至于那些闯空门的小偷恶棍所做的坏事则是警察的责任,不是作家和杰出的业余侦探的事,这类犯法的事是属于刑事组的例行工作。真正吸引人的犯罪,应该出自教堂中某个受人尊敬的大人物,或是以慈善闻名的老太太之手才是。
十八、 在推理小说里,犯罪事件到最后绝不能变成意外或以自杀收场,这种虎头蛇尾的结局,等于是对读者开了一个不可饶恕的大玩笑。要是有人买了这本书,发现里面的内容全是骗人而要求退钱的话,任何公正的法院都会站在他那边,而将这位欺骗了忠实读者的作家予以严惩。
十九、 推理小说里的
犯罪动机都是个人的。至于国际阴谋和战略的政治游戏是属于另外一种小说,举例来说,像是特务组织之类的故事。谋杀的情节,必须保持一定程度的平易近人,才可以反映读者的日常生活经验,使他们压抑已久的欲望和情绪有所宣泄。
二十、 以下列出几项常用的方法(顺便也把我这些规定凑个整数),这些方法都已经被用烂了。一个懂得自重的推理小说家通常都不会再次使用,因为所有的推理小说迷对于这几种方式都再熟悉不过了。谁要是用了它就等于是承认自己的愚昧和缺乏创意。
(A) 从案发现场所留下的烟头,和嫌疑犯所抽的香烟品牌做比较,藉此找出凶手。
(B) 假装受害者的鬼魂显灵,吓得凶手自己招认。
(C) 伪造指纹。
(D) 用假人来制造不在场证明。
(E) 因为狗不吠,表示闯入者是熟人。
(F) 一个无辜的人被认定是凶手,结果原来他是凶手的
孪生兄弟(或姊妹),或是长相极为酷似的亲戚。
(H) 警察破门进入一间上锁的房间之后,谋杀才真正开始。
(I) 用相关字来测试是否有罪。
(J) 使用密码或密语,最后被侦探识破。
专有名词
小说发生场景与外界完全隔离,像是处于
暴风雪中的孤立山庄,电话不通,无法求得外界(如警方)援助也无法逃离的状况,通常状况为发生连续
杀人案件。由于完全隔离,所以必得由在场人物解决事件,
死亡时间或指纹等等通常不能取得(有法医或医生在场则前者例外,但仍然较不精确)。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经典小说《
无人生还》(又译:童谣凶杀案、十个小黑人)即为此方面的代表,为孤岛杀人。
叙述性诡计是指作者写作时,藉由文字词义或
叙事结构,让读者产生先入为主的观念,使读者“直觉地”对某些事情或状况不疑有他,进而在最后解开谜题时,让读者有大吃一惊的感觉。这是一种不易掌控的技巧,读者对此种诡计的反应有时也颇为两极。阿加莎·克里斯蒂的《
罗杰·艾克罗伊德谋杀案》,便是叙述性诡计的典型应用。而
绫辻行人的《
十角馆杀人预告》也是此种诡计的代表,不过此为向阿加莎·克里斯蒂《无人生还》的致敬之作,因此建议先阅读克里斯蒂的作品后,再阅读绫辻行人的此本作品。
在一些优秀的经典的推理小说中,作者经常会借助书中角色的口吻来针对推理小说常见的犯案诡计模式(暴风雪山庄、童谣杀人、密室杀人、毒杀等)进行一定程度的说明,就像在教授一门知识似的。这些说明就被称为“讲义”。
推理小说中出现的讲义,或多或少的与故事内容的情节发展有联系,但它只是针对诡计来加以理论性的阐明。不会涉及谜题及答案。因此往往这些讲义具有广度和深度。也就可以单独拿出来作为诡计方面的理论知识。
最常见的有:
1.密室讲义——
约翰·狄克森·卡尔的《
三口棺材》、
二阶堂黎人的《恶灵之馆》、
我孙子武丸的《8的杀人》;
3.暴风雪山庄讲义—— 绫辻行人的《
雾越邸杀人事件》
4.童谣讲义——绫辻行人的《雾越邸杀人事件》,
5.毒杀讲义—— 约翰·狄克森·卡尔的《
绿胶囊之谜》、
土屋隆夫的《
天狗面具》
类型介绍
推理小说流派划分(by 纳兰潜艇),用
分类学方法制定了一个相对完善、普遍适用的推理小说流派划分系统。
总索引
1. 解谜总派
1-1 古典启蒙派
1-2-2 伪硬汉派亚派
1-2-3 仿古典启蒙亚派
1-2-4 孤岛亚派
1-2-5 本格亚派
1-2-5-1 纯逻辑解谜系(奎因流)
1-2-5-3 不可能犯罪系
1-2-5-3-1卡尔分支(卡尔流)
1-2-5-3-2 炫学分支(小栗流)
1-2-6 广义变格亚派
1-2-7 本格斗智类亚派
1-3-1 叙诡流(亚派)
1-3-3 小栗流(亚派)
1-3-4 灵异流(亚派)
1-3-5 动漫流(亚派)(轻小说系)
1-3-6 日常推理亚派
1-3-7迪弗亚派(斗智类亚派、高智商犯罪亚派)
2. 狭义变格总派
2-1 历史推理派
2-2-1 大逃杀亚派
2-2-3 传统惊悚悬疑亚派
3. 写实总派
3-2-1 本格化亚派
3-2-2 斗智类亚派(罗宾亚派)
3-2-3 警察程序亚派
3-2-4 传统硬汉亚派
3-3-1 本格化亚派
3-3-3 旅情推理亚派
3-3-5 传统社会派亚派
3-3-6 颓废系亚派
检索表
/*
检索表使用说明:后面的“——X”表示满足前面叙述条件的作品,其流派的进一步划分见第X条。
比如植物的划分:
1.孢子繁殖——2
这里,“1”划为“孢子繁殖”和“种子繁殖”两种大类,所有植物全部都可以划到两类之中的其中一类,满足“孢子繁殖”的,就跳到“2”进一步查看,满足“种子繁殖”的,跳到“3”进一步查看。然后所有用种子繁殖的植物,种子与胚珠都是要么裸露,要么不裸露。3按照种子和胚珠是否裸露划分对1的后半条进行进一步划分。 */
1.小说以推理解谜为第一要素。小说的主旨娱乐性高于其他属性;通常淡化谋杀的血腥性。——2 解谜总派
2. 侦探采用福尔摩斯式调查进行线索搜集和解谜。即先搜索后假设,立即逮捕定罪。——3
3. 案件为侦探
个人形象的塑造而服务,故事着重描写侦探本身的行动。——4
4. 类硬汉派写法。现实主义感和写实性很强并在故事中地位突出,动作性强。 ——本格派-伪硬汉派亚派
4.本质不是硬汉派的写法。——5
5.案情通过侦探行动展开。现实感相对不很重要,存在打斗等动作性,但不很重要。——古典启蒙派
代表作家:爱伦坡、柯南道尔等。代表作《福尔摩斯断案集》。
5.案情通过警方行动展开。叙事风格和调查方法类似社会派,但没有社会派的深邃立意,主旨依然是娱乐和解谜。写实感相对稍强,打斗等暴力元素少见。——本格派-伪社会派亚派
3. 侦探及其他人物形象塑造为案件服务,案件本身(凶手和手段)成为第一要素。——本格派-仿古典启蒙亚派(见一些本格作家转型作品或早期作品)
代表作家:福翠尔、高罗佩等。代表作《
逃出13号牢房》。
2. 侦探采用波洛式调查进行线索搜集和解谜。即先假设再搜索,先逐个怀疑再找证据:先后做出各种假设,每种假设都对应嫌疑人,再由假设来找线索,最终定罪。——6
6. 强调绝对的公平至上和逻辑解谜至上,绝不架空现实。绝不允许违法科学的设定。——7 本格派
7.
暴风雪山庄或孤岛,所有人全被杀,或幸存者不超过两个。——本格派或新本格派-孤岛亚派(暴风雪山庄亚派或“无人生还模式”)
7. 不是暴风雪山庄或孤岛,或有暴风雪山庄的条件,却不发生特征性连续杀人或者有较多的人生还。——8
8. 以猜凶手、猜作案手段或破解诡异谜团为制造意外性主要手段,并重视之。——9 本格派-本格亚派
9. 猜凶手为制造意外性的主要手段。——10
10. 极端地强调
逻辑推理,极端地重视结局前推理出解答的可能性与唯一性。——本格派-本格亚派-纯逻辑解谜系(奎因流)
代表作家:奎因(第一时期)、
有栖川有栖、
法月纶太郎。代表作《希腊棺材之谜》。
10. 对逻辑推理的依赖并没有到极端的地步。——本格派-本格亚派-舒适推理系(沙发流)
代表作家:
阿加莎·克里斯蒂、塞耶斯、奎因(第三、四时期)、
大阪圭吉等。代表作《
尼罗河上的惨案》。
9. 破解诡异的谜团及猜作案手段为主要的制造意外性手段——11 本格派-本格亚派-不可能犯罪系
11. 不可能谜团依赖于心理诡计,或并不复杂的机械诡计,及两者的混合。不刻意、大规模炫学,不涉及复杂难懂知识和操作——本格派-本格亚派-不可能犯罪系-卡尔流
代表作家:卡尔、劳森、海伦-麦克罗伊、二阶堂黎人等。代表作《三口棺材》。
11. 不可能谜团依赖于很复杂的机械诡计,解释颇长,涉及复杂难懂知识和操作,进行大规模炫学以解释原理。——本格派-本格亚派-不可能犯罪系-小栗流
代表作家:
小栗虫太郎、
竹本健治、中村英夫等。代表作《
黑死馆杀人事件》。
8. 以诡异、恐怖的气氛和紧张惊悚的环境来制造
阅读效果,对
阅读过程的刺激与猎奇的重视超过了意外性的制造。通常涉及大量恐怖、惊悚、乱轮元素。——本格派-广义变格亚派(即传统意义上的“变格派”)
代表作家:
横沟正史、
三津田信三。代表作《狱门岛》。
6. 强调
公平性和逻辑解谜至上,但并不予绝对化。允许架空现实,甚至允许违反科学的设定。——12 新本格派
12. 主线剧情和最终解答中,不允许灵异现象的出现(哪怕是事先声明的)。—13
13. 主诡计或核心意外为
叙述性诡计。——新本格派-叙诡流
代表作家:绫辻行人、
折原一等。代表作《十角馆杀人事件》。
13. 主诡计或核心意外不为叙述性诡计。——14
14. 追求谜团复杂性和华丽性,通常遵守逻辑解谜和公平性原则。——15 新本格派-不可能犯罪系
15. 案发背景、情节和解答的设定架空现实或涉及大量现代科技,显得接近科幻小说。——新本格派-不可能犯罪系-岛田流
代表作家:
岛田庄司、
森博嗣、
北山猛邦(限城系列)、
东野圭吾(限伽利略短篇)等。代表作《
斜屋犯罪》。
15. 谜团和解答依赖于颇为复杂机械诡计或性格、精神疾病设定以及难懂知识及操作,进行大规模炫学以解释原理。——新本格派-不可能犯罪系-小栗流
代表作家:
京极夏彦、文泽尔等(部分)。代表作《
姑获鸟之夏》。
14. 不追求谜团的复杂性和华丽性转而追求动漫化人物情节的塑造,情节描写流水账化和视觉化现象严重,人物刻画漫画化、夸张化严重。部分作家轻视、无视公平性和可推理性。——新本格派-动漫流(轻小说系)
代表作家:
东川笃哉、
恩田陆、
道尾秀介(部分)等。代表作《
请勿在此丢弃尸体》。
12. 主线剧情和最终解答允许灵异或超自然因素的存在。——新本格派-灵异流
代表作家道尾秀介、
山口雅也、绫辻行人(部分作品)、
清凉院流水。代表作《活尸之死》。
1.小说不再以推理解谜为第一要素。——16 狭义变格总派和写实总派
16. 既不以推理解谜为第一要素,也不以反映生活、反映揭示
社会现象为第一要素。——17 狭义变格
17. 历史推理。——历史推理派
17. 不是历史推理。——18
18. 追求诡异、恐怖、惊悚的气氛与环境制造,以及其带来的高度紧张感和快节奏,或压抑的叙述风格为吸引读者的第一要素。推理解谜沦为次要,甚至极少出现。——19
19. 书中有贯穿始终的大悬念或系列悬念,
节奏感快,悬念感强。但不以追求
感官刺激或猎奇感为手段,而是通过上述悬念的破解为吸引读者手段(只需
必要条件,不需
充分条件,即可以线索不够,但必须唯一并服人)。——20 惊悚悬疑派
20. 主角通篇一直遭到追杀,故事围绕追杀与逃亡、反追杀的过程展开。惊悚性强,节奏感快,推理多为临场、
即时性的,部分作品很少推理。——惊悚悬疑派-大逃杀亚派
20. 大部分剧情中,主角没有追杀或流亡的遭遇——21
21. 战争或冷战背景,对手为敌国军事机构或敌国间谍。——惊悚悬疑派-间谍小说亚派
21. 背景不为战争或冷战,对手不带有军事或情报属性。——惊悚悬疑派-传统惊悚悬疑亚派
19. 以对阅读过程中感官的刺激与猎奇为小说第一要素。推理和公平合理性的要求,一般比惊悚悬疑派更低;常充斥着恐怖、灵异
志怪、
乱伦元素。——狭义变格派(圈子里比较流行的变格派定义)
代表作家:
江户川乱步、
梦野久作、
冈本绮堂等。代表作《脑髓地狱》。
16. 以反映生活,反映社会现象为小说第一要素。首先把小说作为文学作品看待而非游戏看待。重视对社会、对人物、对人性的写实,娱乐性降为
次要因素(小说对人物、社会的写实刻画地位高于娱乐性)。通常不再把血腥的谋杀当做远离生活的游戏。——22 写实总派
22. 侦探采用波洛式调查进行线索搜集和解谜。即先假设再搜索,先逐个怀疑再找证据:先做出或先后做出各种假设,每种假设都对应嫌疑人,然后再根据假设来找线索,最终定罪。——23
23. 非社会派叙述风格。调查、解谜者多为小市民型侦探,案件多不为凶杀,或由小事件起始,到后期才牵出凶杀。推理针对日常生活细节为主。——新本格派-日常推理流
23. 典型的社会派叙述风格。调查、解谜者多为警方,案件基本为凶杀,多开场即发生。推理针对凶杀本身或确定
搜索方向而展开。解谜虽不是第一要素,但地位依然非常重要,甚至和小说反映的主题并列为第一要素。——社会派-本格化社会派亚派
代表作家:
森村诚一(出道早期)。代表作《
高层饭店的死角》。
22. 侦探采用福尔摩斯式调查进行线索搜集和解谜。即先搜索后假设(含法庭派的“已搜索再假设”),证据足够再去怀疑:先搜集大量物证人证,再从已有证据出发确定调查方向,继而确定嫌疑人,一旦确定,立即逮捕定罪(因为证据前面都基本找齐了)。——24
24. 高度强调侦探在小说中不可或缺的地位,突出侦探个性、魅力。案子是为了塑造侦探形象而存在。侦探常常单打独斗,且多为单身。警方(或同事,如果侦探是警员的话)常常不配合侦探甚至私吞信息进行阻扰。黑帮对手和JC内鬼常见,经常有暴力打架场景。——25 硬汉派
25. 解谜地位相当重要,小说常有强力误导、逆转、意外性及强力本格、新本格诡计(或变种)。推理多为临场性、即时性的,部分作品不乏本格型长篇推理。——26
26. 反派开场即登场,且常为
连环杀手或
惯犯,常布置猎奇现场或进行开放场景特征性连环犯罪。小说交替转换侦探方和罪犯方的视角,轮流写双方的博弈、分析、行动。推理多为临场的、即时性的。——硬汉派或新本格派-斗智类亚派(迪弗亚派+罗宾亚派)
代表作家:杰弗里-迪弗(新本格)、莫里斯-勒布朗(硬汉派)、东野圭吾(部分作品)。代表作《
棺材舞者》。
26. 反派通常开场不登场(个别例外),大部分笔墨主要集中在侦探言行以及形象塑造上。——硬汉派-本格化硬汉派
代表作家:文泽尔(自由意志系列)、比尔-普罗尼奇等。代表作《迷雾》。
25. 解谜地位不重要或不很重要,小说有时有误导、逆转,但不是重点(重点在人物,尤其是侦探形象塑造上)。本格诡计较少。推理也多为分析、预测罪犯行动规律、动机、心理状况等。——27
27. 主角在
司法机构工作,工作中相应的司法或
律师机构会予以全力配合。——28
28.
调查方式为先搜索后假设,搜索过程为重心。主角为JC或JC团体,故事主要场景不在法庭——硬汉派-警察程序亚派
代表作家:迈克尔-康奈利、瓦舍尔-法勒夫妇等。代表作《
大笑的警察》。
28. 调查方式为已搜索再假设,搜索通常开局就已由他人完成。
法庭辩论为重心。主角为检察官或律师,故事主要场景在法庭。——法庭派
代表作家:厄尔-加德纳、高木彬光(部分)等。代表作《
破戒裁判》。
27. 主角多为执业侦探,不在司法机构工作,或已从司法机关退休、转行。常单打独斗,司法机构常不配合甚至进行阻挠。——硬汉派-传统硬汉派亚派
24. 高度弱化单个人(尤其反对神探)在破解案子中的作用。侦探多为警方集体,或者是不起眼的小角色,有时则是犯罪者、
受害者本身。侦探作为个人在故事中的地位不很重要甚至可有可无。不主张或否定单打独斗和名侦探模式。强调破案过程中多方协作,即团体(社会)的力量。对手牵涉官商勾结、政界阴谋者多见,借以揭示社会阴暗面和人性阴暗面。——29 社会派
29. 采用
魔幻现实主义写法。小说主线或主角中有灵异、超自然元素的存在。 ——社会派-新本格社会派亚派
代表作《龙眠》。
29. 采用
现实主义写法。严格遵守公平性原著和诺克斯戒律。不存在灵异或超自然元素。——30
30. 案件多伴随主角旅途而发生,故事风格比较清新。主角通过搭乘各种交通工具,沿途采集人情、风情并进行调查,多见时刻表诡计。——社会派-旅情推理亚派
代表作家:
内田康夫、
西村京太郎(后期)。代表作《
终点站杀人事件》。
30. 案件多和旅行无关,故事风格比较严肃或者沉重。——31
31. 非常重视对心理变化过程的详细描写,主角(尤其反派)具高度的社会
典型性。通过细腻心理刻画,即
人的因素来揭示人性问题或社会弊病。——社会派-意识流亚派
31. 重视故事的精心布局和情节的戏剧化,故事本身或发生场景具有高度的社会典型性。通过情节的发展,即事或物的因素来揭示人性或社会弊病。——32
32. 主角为小市民型侦探(或助手)或者警察,警察团体。主角在故事中充当侦探或助手。故事风格比较严肃;深刻反思
社会问题或者人性的善恶。——社会派-传统社会派亚派
代表作家:
松本清张、森村诚一、
宫部美幸等。代表作《砂器》。
32. 主角为犯罪者本身,或者受害者(或亲属)。主角群形象较负面,性格较阴沉;故事异常阴暗、压抑、颓废。——社会派-颓废系亚派
代表作家:东野圭吾(部分)、小元峰等。代表作《白夜行》。
著名作家
06,推理小说三巨头:阿加莎·克里斯蒂、约翰·狄克森·卡尔、
埃勒里·奎因07,推理文学三大宗师:阿瑟·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
松本清张12,当代
硬汉派侦探小说最杰出代表、享誉世界的美国侦探小说大师:
劳伦斯·布洛克13,中国解放后引进的第一部日本推理小说的作者:松本清张
16,日本推理文坛三大高峰:江户川乱步、
横沟正史、松本清张
17,日本推理文坛五虎将:江户川乱步、横沟正史、
高木彬光、
森村诚一、
佐野洋其它
乔治·西默农(Georges Simenon,1903-1989):法国作家,多产的快笔作家,创造名探
梅格雷警长。
约翰·克雷西(John Creasy,1908-1973):英国作家,推理小说史上最多产的作家之一,常用不同笔名发表并得奖。笔下主角以神探基甸(George Gideon)著名。
米涅·渥特丝(Minette Walters):现役英国女作家,1992年起以《
冰屋》《
女雕刻家》《
毒舌钩》首创以三本新书连获三大英美重要奖项。
苏·葛拉芙顿(Sue Grafton):美国作家,笔下神探为女私家侦探金丝·梅芳(Kinsey Millhone)。
京极夏彦:1963年3月26日出生于
北海道-
小樽,原名大江胜彦。
新本格派先锋人物,思维极其大胆灵活,作品的走向多变宽广,读者年龄层极广。是日本独具特色的“妖怪型”推理作家,也是日本最可能得到
诺贝尔文学奖的推理小说家。
鲇川哲也:鲇川哲也是日本屈指可数的巨匠之一。他为日本本格推理作出不可估量的贡献。
水上勉:与松本清张并列为社会派栋梁作家的水上勉,代表作《
大海獠牙》获得第十六届日本侦探作家Club大奖。虽然他创作推理小说的时期不算太长,但其间每部作品都称得上是
社会派的杰作。
山村美纱:毕业于京都府立大学国文系,曾做过中学国语教师,业余时间创作推理小说。1969年曾获《小说星期天》每日新人候补奖。1970年、1972年、1973年连续获得“
江户川乱步奖”。《消失在马六甲海峡》是她的处女作。代表作品有《花棺》(获“
日本推理作家协会候补奖”),《幻空的对号座》、《埃及女王之棺》等。山村美纱的作品大都以京都为舞台,颇具地方色彩,情节曲折。每部作品都有新意,结局却合情合理。因长期积劳成疾,于1996年9月5日去世。
金成阳三郎:为
推理漫画《
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初期的原作者,之后由
天树征丸更替。借用横沟正史的推理小说人物金田一耕助自创出推理能力强的孙子。漫画画者为
佐藤文也。
森博嗣:大学工学院副教授,在作品中大量出现理工科的术语及知识,故在日本特以“理科系推理小说”(此分类目前只有森博嗣一人)。著名的系列有《犀川&萌绘》系列、《濑在丸红子之V》系列、《四季》系列。
宫部美幸:日本文学史上罕见的小说作家,创作题材广泛,历史、奇幻、推理均有涉猎。1987年处女作《吾家邻人的犯罪》获All读物推理小说新人奖,踏入文坛,接着1992年《
龙眠》获
日本推理作家协会奖;1999年《
理由》获
直木奖;《
模仿犯》这部费时四年才大功告成的作品,不仅创下了畅销一百三十万册的纪录,也为宫部带来了日本出版界史无前例的“六冠”荣誉。她的小说剖析人性,分析心理,作品常常夺得畅销书榜首。
著名作品
欧美
代表作:福尔摩斯系列
代表作:亚森·罗宾系列。
代表作:共80部,其中以
波洛系列、
简·马普尔系列、汤米夫妇系列以及《
无人生还》、《
捕鼠器》最为经典。
代表作:彼得·温西勋爵(Lord Peter Wimsey)系列。
代表作:
C——莱特镇五部曲:《凶镇/灾难之城》《
凶手是狐》《
十日惊奇》《双倍,双倍/双面莱特》《他生命中最后的女人》。
代表作:
1,侦探亨利·班克林(Henri Bencolin)系列(共5部)重要作品:《夜行》——长篇处女作;《失落的绞刑架》——初步形成具有
个人风格的情节;《骷髅城堡》——
哥特风格的首次尝试;《四种错误武器》——谢幕。
2,侦探
基甸·菲尔博士系列(共23部)重要作品:《
女巫角》——登场;《
三口棺材》《
索命时钟》《
绿胶囊之谜》《
逆转死局》;《月之阴面》——谢幕。
3,侦探
亨利·梅利威尔爵士系列(共22部)重要作品:《
瘟疫庄谋杀案》(又名《布拉格宅邸谋杀案》)——登场;《
独角兽谋杀案》《
犹大之窗》《
爬虫类馆杀人事件》《
青铜神灯的诅咒》《
我的前妻们》;《骑士之杯》——谢幕。
4,非系列:《
皇帝的鼻烟壶》《
燃烧的法庭》《
新门新娘》《
火焰,燃烧吧!》;《饿鬼》(卡尔的最后一部作品,该书侦探为号称“英国侦探小说之父”的
威廉·柯林斯)
日本
代表作:共41部——中长篇(28部) ,短篇(13部)
短篇(42篇)《妖妇の宿》《影なき女》《原子病患者》《邪教の神》等
代表作:《
点与线》《
隔墙有眼》《
零的焦点》《
砂器》。
代表作共8部:《猫知道》《林中小屋》《杀人线路图》《有刺的树》《黑色缎带》《两张底片》《枯叶色的街》《冰冷的街道》。
代表作:《
黑死馆杀人事件》——日本四大推理奇书之一
代表作:1,“证明”三部曲:《
人性的证明》《
青春的证明》《
野性的证明》
2,“十字架”三部曲:《黑十字架》《白十字架》《火十字架》
(1)《
第46号密室》《朱色の研究》《绝叫城杀人事件》《
乱鸦の岛》
2,
江神二郎系列4部——《月光游戏─Y的悲剧'88》《
孤岛之谜》《
双头恶魔》《女王国の城》
代表作:
御手洗洁系列(40部):《
占星术杀人魔法》《
斜屋犯罪》等
代表作:馆系列作品(作者说要写10部,目前已完成9部)《
十角馆杀人预告》《水车馆幻影》《
迷宫馆的诱惑》《
偶人馆之谜》《
钟表馆幽灵》《
黑猫馆手记》《
黑暗馆不死传说》《惊愕馆杀人童话》《
奇面馆事件》
代表作:
三色猫系列、三姊妹系列、华丽侦探系列、幽灵系列
中国
民国作家,其笔下的
霍桑有“中国福尔摩斯”之称。代表作《
霍桑探案集》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证据学、
侦查学专家,中国学者型犯罪悬疑小说家。代表作《
血之罪》《
无罪谋杀》
国家一级作家、中国
社会派推理小说领军人物,
世界华人科普作家协会理事长。代表作《
落红萧萧》《
杏烧红》
著名历史悬疑作家,
上海市作家协会会员。代表作《
大唐悬疑录》系列,
裴玄静是其中的女神探,破解大唐王朝隐藏的千古谜局。其父是大唐蒲州
永乐县县令裴昇,其叔父是大唐宰相
裴度。
中国当代作家,
浙江省网络作家协会副主席。代表作《
坏小孩》(被改编为悬疑剧《
隐秘的角落》)《
无证之罪》《
长夜难明》
安徽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管理处法医病理损伤检验科副主任法医师、
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代表作《
法医秦明系列》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刑法学教师,精通犯罪心理学和刑侦学。代表作《
心理罪系列》
旅居德国的侦探小说作家,真名不详。代表作《
荒野猎人》《
穷举的颜色讲义》
中国内地作家、编剧、导演。代表作《
刑警罗飞系列之一:死亡通知单》《
凶画》
因上班无聊,闲得发慌,投稿参加2000年
贝塔斯曼和
人民文学出版社举办的“新人文学比赛”,意外获得全国一等奖,并在
天涯莲蓬鬼话迅速走红。被人称为中国的阿加莎。代表作:《
笼鸟》《
雾锁天途》《
幽灵船》
小说侦探
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 Holmes):柯南道尔笔下角色,为推理名探代表。爱抽烟,很注意现场细节,知识广而杂,重于学习对推理有帮助的任何学识。助手为华生。
亚森·罗宾:卢布朗所创怪盗绅士,风度翩翩的法国怪盗。不杀人而爱劫富济贫
赫尔克里·波洛(Hercule Poirot):为阿加莎·克里斯蒂笔下第一名探,
比利时前警探,蛋型头颅和他自傲的
八字胡是他的特色,有洁癖。对案件侦察重视人的心理而非现场采证。助手为
黑斯廷斯。
简·马普尔小姐(Miss Marple):同为阿加莎·克里斯蒂所创,出场时即七十多岁,为一和蔼的独身老婆婆。遇见案件时重于与相关人物交谈,认为聊天最能发现谎言,同样重于人性因素。所谓“安乐椅上的侦探”的典型。
埃勒里·奎因(Ellery Queen):埃勒里·奎因所创同名侦探,此角色一样也是推理小说作家,有一个警探父亲。
哲瑞·雷恩(Drury Lane):同为埃勒里·奎因所创,为一已退休莎剧演员,耳聋,然能快速阅读
唇语。极爱
莎士比亚。
菲罗·万斯(Philo Vance):
范达因笔下侦探,为艺术鉴赏家。
马修·斯卡德(Matthew Scudder):
劳伦斯·布洛克所创的名侦探,一位因误射小女孩而
酗酒、辞职的警官,之后从事
私人侦探并参加匿名戒酒俱乐部,但仍然最爱饮
波本威士忌。活动在纽约,是典型的“驻市侦探”。
赖唐诺(Donald Lam):
厄尔·斯坦利·加德纳笔下一名身材瘦小干瘪的私家侦探助理,曾为执业律师,后吊销了
律师资格,因此经常利用
法律漏洞逃避警方追捕。
金田一耕助(きんだいち こうすけ):
横沟正史笔下的名侦探,衣着打扮十分邋遢,据说是为了更好的探察情况。金田一是少有十分重视警察关系的侦探,和他合作的警官包括矶川警部、等等力警部、橘警部等人。
明智小五郎(あけち こごろう):
江户川乱步创作的绅士侦探,外表风流倜傥。助手包括夫人
明智文代和
小林芳雄。他的死敌有二十面相和
黄金假面人。
神津恭介(かみづ きょうすけ):神津恭介是
日本推理小说作家高木彬光笔下虚构的名侦探,职业为东京大学医学系
法医学副教授。
御手洗洁(みたらい きよし):
岛田庄司创作的古怪名探,名字经常被人取笑,因为御手洗在日文与洗手间同义,在《
占星术杀人魔法》中崛起。
吉敷竹史:岛田庄司笔下第二名探。 带有社会派写实色彩的旅情推理。而在第四作《
寝台特急1/60秒障碍》中,创造出警视厅搜查一课的刑事吉敷竹史。
岛田洁(たじま きよし):
绫辻行人笔下的侦探,在作者的《馆》系列作品里相当活跃。 后面化名鹿谷门实。岛田洁这个名字是绫辻行人将岛田庄司和御手洗洁的名字结合起来的。因为绫辻行人把岛田庄司当做自己的老师。
十津川警部(とつがわけいぶ):本名
十津川省三,是西村京太郎笔下旅情推理小说常出现的人物,任职于
东京都警视厅,与属下龟井邢警曾被戏称为日本最忙碌的警察。
汤川学(ゆかわ まなぶ):
东野圭吾创作的性格古怪的
大学物理教授,任职于帝都大学,因为有着探求一切谜题的科学家精神,顺便帮助曾经大学损友,东京警视厅搜查一科搜查员草剃解开许多不思议案件,因此被警员们称为“神探伽利略”。
浅见光彦(あさみ みつひこ): 浅见光彦与明智小五郎,金田一耕助等人并称为日本三大侦探。浅见光彦是一个走遍日本名山大川,对各地的历史,传说,名物以及风土人情进行采访和报道的记者。实在是没有办法了,还会求助于警察局局长的哥哥。
钱形平次(ぜにがた へいじ):
野村胡堂笔下的名侦探,与江户川乱步笔下的明智小五郎齐名,江户的福尔摩斯。
犀川创平(さいかわ そうへい):森博嗣所创作的侦探,活跃于《犀川&萌绘》系列,是一位
理工科大学教授,因其恩师的女儿
西之园萌绘之故而时常卷入谋杀案中。
二阶堂兰子:活跃于
二阶堂黎人的小说作品之中。其中,目前世界上最长的推理小说《
恐怖的人狼城》即其活跃的作品之一。
中禅寺秋彦:
京极夏彦笔下的名侦探,副业是阴阳师,学识渊博,而且能言善道,交际面极广。
新本格派
名称来源
日本流行的所谓
新本格推理(new mystery),其实应该称做第三波的本格更为正确。事实上,远在上一世纪的二十年代,日本侦探小说作家
甲贺三郎代表作者
说到新本格推理的掌旗手,被众人公认的便只有
岛田庄司一人了。出生于
广岛县、毕业于
武藏野美术大学占星术杀人事件雾舍巧,当中有不少人已经成为了极受欢迎的新本格作家。可以说,岛田庄司在日本新本格的舞台上,不但是一位非常瞩目的主角,也同时担任了更为重要的导演角色。
七大诫条
岛田庄司于一九九四年提出了以下的新本格创作七大诫条,当然,这些全也只可以说是新本格流派的共同起步点或标准格式而已。
1. 把故事的舞台建筑在好像孤岛那样的
封闭空间上,事件发生之后,已经出场的人物不可以离去,也不容许警方或其他外人进入。当然,先进的科学搜查也不能够进行。
2. 把事件发生的场所设置在附有可以被锁上的房间的人工建筑物内、或在这建筑物的四周。
3. 把在事件发生场所居住或作客的人,在小说的初段给全部介绍出来。
4. 安排某些事件的发生,最好是杀人惨剧,而且还是发生在密室之内。
5. 把扮演侦探角色的人,从最开始便安排出现在惨剧发生的场所内。
6. 安排惨剧一件接一件的发生,可是凶手仍然无法被查出,在这阶段,也可以包含一些侦探的错误推理。
7. 最后安排侦探把凶手指出来,而对于读者来说,那个凶手必定是意料之外的人物。
现实幻想
日本所谓的推理小说,即等同于侦探小说,是描写侦探寻找真相的故事,而以解谜作为小说重点的本格推理,当然便是侦探为了解决含有谜团的事件而努力的故事。由于新本格的创作领域不但没有排斥、甚至积极容纳任何非
现实性的内容,因此呈现在新本格推理小说内的谜团,可以再分为两个类型:现实性的谜团和幻想性的谜团。
合理性和公平性,但不能否认的是,加入适量的幻想成份可以为本格推理带来新的突破。至于那样是否完全破坏了推理小说的
基本原则,便属见仁见智了。
构成元素
-暴风雨山庄(孤岛)
-远隔杀人
-无足迹杀人
-密室杀人
-模仿杀人
-无头尸体
-尸体装饰
-尸体交换
-尸体消失
-交换杀人
-便乘杀人
-动物诡计
-人物诡计(性别,多重身份)
-双生儿
-侦探/凶手互换
-暗号
-顺序
-日记,遗书
-作中作
-不在现场证明
-失去的环
-误导
-垂死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