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公益金
政府非税收入形式
彩票公益金是指政府非税收入形式之一,指按照国家规定发行彩票取得销售收入扣除返奖奖金、发行经费后的净收入。有关文件有《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印发时间2007年11月25日。
管理办法
财政部2007年11月25日印发了《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内容如下: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和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彩票公益金监督机制,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彩票公益金是从彩票发行收入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的,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资金,按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结余结转下年继续使用,不得用于平衡一般预算
第三条彩票公益金按50∶50的比例在中央与地方之间分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彩票机构(以下简称省级彩票机构)分别上缴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
第四条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由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就地征收。
具体程序
(一)省级彩票机构于每月5日前向驻在地专员办报送《彩票公益金上缴中央财政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申报彩票上月实际销售情况和应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金额;
(二)专员办于每月10日前完成申报资料的审核工作,核定缴款金额,并向省级彩票机构开具《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
(三)省级彩票机构于每月15日前,按照《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载明的缴款金额上缴中央财政。
第五条专员办应于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财政部报送《彩票公益金上缴中央财政统计报表》,重大问题应随时报告。
第六条上缴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征收,具体收缴程序按照省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专员办和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每年1月底前,完成对上一年度应缴中央财政、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的清算和征缴工作。
第八条上缴中央财政的彩票公益金,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社会福利事业、体育事业和国务院批准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第九条财政部每年按国务院批准的比例核定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的彩票公益金规模,列入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运营管理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预算。
第十条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按以下程序审批执行:
(一)财政部每年按国务院批准的比例核定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预算规模,按现行办法分别列入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的部门预算以及中央补助地方支出预算
(二)列入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部门预算的彩票公益金,由部门申报具体使用项目,报财政部审核后在部门预算中批复;列入中央补助地方支出的彩票公益金,由部门提出分地区项目安排计划,报财政部审核下达。
(三)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根据财政部批准的项目使用计划,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十一条用于国务院批准的其他专项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按以下程序审批执行:
(一)拟申请使用彩票公益金的部门或单位,应向财政部提交彩票公益金项目申请报告,经财政部审核后报国务院审批。
(二)经国务院批准后,由财政部向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或单位批复项目使用计划,并纳入部门预算或中央补助地方支出预算,按预算管理规定分年度下达。
(三)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或单位,根据财政部批复的项目使用计划和年度预算,组织实施和管理。
第十二条上缴省级财政的彩票公益金,将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分开核算,坚持按彩票发行宗旨使用,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
第十三条彩票公益金项目使用计划和预算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特殊原因形成的项目结余资金,经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十四条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或单位应在每年3月底前,按规定向同级财政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具体包括:
(一)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二)项目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三)项目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四)同级财政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彩票公益金资助的基本建设设施、设备或社会公益活动,应按民政部门、体育部门和其他部门或单位划分,分别以“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体育彩票”和“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的标识在显著地方明示。
第十六条省级财政部门应于每年4月底前,向省级人民政府和财政部提交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财政部应于每年6月底前,向国务院提交上年度全国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报告;每年8月底前,财政部应向社会公告上一年度全国彩票公益金的筹集、分配和使用情况。
第十七条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的监管,保证彩票公益金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和专款专用。
第十八条省级彩票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缴纳彩票公益金,不得拒缴、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
第十九条彩票公益金使用部门或单位,必须按财政部门批准的项目使用计划和预算执行,不得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不得改变彩票公益金使用范围。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拒缴、拖欠、截留、挤占、挪用彩票公益金的,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十一条各项彩票公益金的具体使用管理办法,由财政部会同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彩票公益金预算管理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发布前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抵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具体分类
(一)中央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彩票公益金
彩票公益金收入按层级分为中央彩票公益金和地方彩票公益金,从2005年起,彩票公益金的分配政策调整为:
1.彩票公益金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按50:50的比例分配。
2.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在社会保障基金、专项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之间,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
3.地方留成的彩票公益金,将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分开核算,坚持按彩票发行宗旨使用,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与民政、体育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
(二)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和其他彩票公益金收入
按彩票类型划分,彩票公益金收入分为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和其他彩票公益金收入。
1.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福利彩票是指以筹集社会福利资金为目的而发行的,印有号码、图形或文字供人们自愿购买并按特定规则确定购买入获取或不获取奖金的有价凭证,该凭证必须冠以“中国福利彩票”字样,标明票面价格,印有发行单位和印制厂家名称。福利彩票不还本金、不挂失、不能流通使用。福利彩票公益金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中国福利彩票筹集的专项用于发展社会福利事业预算外资金,主要包括:(1)销售中国福利彩票总额扣除兑奖和管理费用后的净收入;(2)彩票销售中不设奖池弃奖收入;(3)社会福利基金的银行存款利息
社会福利基金实行按比例分级留成使用的原则。中央级留成比例为彩票销售总额的5%;省、地两级的留成比例不得超过彩票销售总额的5%;县级留成比例不得低于彩票销售总额的20%。民政部门年初要按规定编制社会福利基金收支计划,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年终要编制社会福利基金收支决算,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在我国,福利彩票销售不断刷新纪录,近十年来,彩票销售收入超过1万亿元。根据规定,除去成本和奖金,福彩收入应当用于社会福利事业 ——“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而其中,“扶老”是福彩公益金使用的第一宗旨。截至2014年,民政系统用于老年福利类项目的福彩公益金达到474.57亿元,各级财政在养老事业方面的支出也不少。
2014年11月至12月,审计署对18个省的省级财政、民政、体育行政部门及4965个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进行抽查审计,发现违法违规金额169亿元,大致占四分之一左右。问题所涉及的公益性项目大概854个,占抽查的公益项目的17%。审计署提出建议要依法整改,追究责任,并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问责机制公共资金的使用,不能像泼出去的水,公益项目也不能光靠善意和热情,必须依靠专业负责的组织,通过科学合理的程序,接受严格细致的监督,才能保证以办好事为目的的公益项目,能以“善”始,更能以“善”终。
2.体育彩票公益金收入。体育彩票公益金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从体育彩票销售额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的专项用于发展体育事业的资金。体育彩票公益金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国家体育总局是公益金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对全国公益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地方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是本地区公益金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对本地区公益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在体育行政部门领导下,负责日常公益金的收、缴事宜。
体育彩票公益金的来源及构成:(1)从事体育彩票销售总额中按不低于30%的比例提取的资金;(2)下级按规定比例上缴的公益金;(3)体育彩票公益金利息收入;(4)即开型彩票的弃奖收入。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所规定的范围、比例提取公益金,不得违反规定擅自或随意调整范围和比例。要按规定及时向同级财政和上级主管部门交付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坐收坐支,不得私设“小金库”。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同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体育行政部门报送下年度公益金收支计划和本年度公益金收支决算报表,报表将作为上级体育行政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审核体育彩票公益金申报项目的依据。
特点介绍
一是公益事业发展的补充资金;
二是公益事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三是社会救助资金;
四是社会公益建设的引导资金;
五是社会投资的吸纳资金。
来源
(1)按规定比例从彩票销售收入中提取的公益金
(2)公益金财政专户利息收入
(3)上级财政拨入的公益金;
(4)按规定应纳入公益金管理的其他资金。
分配使用
众所周知,发行彩票是为了集中社会闲散财力以用于支持国家的社会公益事业。在公益金的使用上,大部分人知晓的是由政府有关部门直接向某个项目拨款。却不知随着管理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公益金的使用也有了新内容的增加。
2000年,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之间的主管职能发生了转变之后,各级财政部门便成为了我国各级彩票市场的监管机构。2002年以前,由政府直接向受资助项目拨款,是公益金主要的使用方式。记者在查阅了资料之后发现,电脑彩票上市伊始(2001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彩票管理的35号文件,确定了财政部、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在彩票管理和发行方面的职责范围,并调整了彩票资金的结构:返奖比率为50%,发行经费从不得高于20%下调为15%,公益金比例由不得高于30%提高到35%——这项内容延续至今。
2005年,为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统筹协调发展,有利于形成彩票公益金与彩票市场良性互动的发展机制,有关部门就已经经过国务院的批准,对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作了如下的调整:一、彩票公益金在中央与地方之间,按50:50的比例分配。二、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在社会保障基金、专项公益金、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之间,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三、地方留成的彩票公益金,将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分开核算,坚持按彩票发行宗旨使用,由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民政、体育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
在2002年,彩票公益金的适用范围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大,除了用于已有的民政福利、公共体育、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及维护、补充社会保障基金领域外,还设立了北京奥运会专项公益金政策和救助红十字会人道主义救助事业的资金项目。也就是在这一年,第一个有权利“支配”彩票公益金使用的基金会出现——中国红十字基金会
财政部综合司彩票处有关人士介绍,在中央留成的公益金部分中,会每年定向拨给红十字基金会一部分,由他们来支配这些资金的使用,以便更好地帮助患有疾病的困难家庭。而在2008年和2009年,在公益金的使用上,又分别设立了教育基金会和法律援助基金会。前者是为了能让公益金在教育方面发挥更多的作用,而后者则也是希望能使公益金在法律援助方面发挥的更有效。
“在公益金的使用上,只有这三个基金会。”该人士表示,“之所以设立这些基金会,也是希望能够有更多的公益金使用途径,让公益金使用的效果更加有效、更有针对性,能够成为政府直接拨款形式的有力补充。”
实际上,各级福彩中心在与其配套的宣传中,每年也都使用了一定量的发行经费来宣传各地的品牌公益金项目。采访中,江苏省福彩中心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他们每年初都会向财政部门申报宣传预算经费。“江苏已经有了‘一一五一一’工程、‘助残福康行’等品牌公益金项目,这与大力的宣传肯定分不开。”而深圳福彩中心市场部的有关人士也告诉记者,在他们每年大力度的宣传下,深圳的公益金品牌项目已经成为了整个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的典范:“我们的‘寻找需要帮助的人’、‘爱心资助农民工回家’等都已经成了明星级的项目,为社会所熟知,也为公益金的使用做了很好的宣传。当然,平时的宣传也是会经常进行的。”
公益金做好事请留名
“什么?我们身边就有公益金的贡献?”在北京普通市民罗先生印象中,公益金距离自己很遥远。别说公益金资助项目有哪些,就连自家小区的健身器材为公益金所资助的,他都不知晓。
不仅罗先生对公益金资助项目知之甚少,公益时报记者采访发现,“公益金”宣传盲点众多。一些业内人士对此也表示担忧,但也不乏一些建设性建议显现。有人就指出,应通过部门协调,加强彩票公益金“品牌化”建设。
“做好事不留名”
针对罗先生所反映的问题,公益时报记者与多名媒体记者取得联系,不少记者表示确实存在上述情况。
“很常见。捐赠给谁、为什么捐赠是清晰的,但是被捐赠的钱从哪里来?往往语焉不详,得追问。有时候临到刊发报道,彩票公益金这个来源又被隐藏了。”某省电视台编导张斌认为,这一现象普遍存在于宣传报道中,他笑称其为“好事不留名”式的宣传。
对于这种情况,张斌认为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媒体习惯将受捐赠方的情况作为报道重点,另一方面则源于媒体和公益金筹集、使用部门之间的沟通不畅。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除了新闻报道中存在将彩票公益金“隐藏”的现象外,许多实物捐赠过程中,公益金也遭到了“缺席”待遇。
“小区里的健身器材是用谁的钱买来的?”北京彩民高俊英告诉记者,自己所在小区的健身器材上只写了生产厂家,只字未提彩票公益金:“也就少数人知道是彩票公益金做的贡献,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生产厂家捐赠的呢。”
“知名度”有待提高
“如果是一个人捐赠了,不想留名,那理当给予匿名。但公益金是数不清的彩民投入的啊。”读者罗先生认为给公益金做好宣传,不仅是对彩民的一个交代,更有利于促进社会认同,扩大彩票的公益影响力。
事实上,关于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方面,中央多以各类公益项目显现,项目名称上会特别突出公益金。但在地方上,公益金使用中遭遇到的,更多则是“隐藏”或“取而代之”的宣传。各地公益金资助项目即使内容相同,却名头各异,大多指明了受捐赠对象,但却没有明确道出使用资金的性质和来源。
也因此,彩票公益金的“知名度”备受业界质疑,早前北京大学公益彩票事业研究所的一项调查显示:高达百分之八十的人都不知道公益金为何物,更妄谈彩票公益金的使用情况。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日本等国对于由彩票公益金捐赠而来的实物,均以“彩票号”或“彩票公益号”进行命名,相关捐赠项目名称,亦突出彩票公益金,从而使彩票公益金在社会上形成巨大影响力,获得民众广泛认同。
专家建议“品牌化”宣传
“对彩票公益金的宣传,应该力求能够清晰、明确地被大众理解,所以在整个公益金的使用过程中,和在相关的宣传里面,都要尽可能规范化、统一化。”业内专家程阳建议:“可借鉴一些成功商业品牌的宣传策略,建立一个属于公益金的‘品牌化’的宣传战略,从而我国彩票的公益性得到充分彰显,带动民众对公益事业的支持。“当然,首先要实现各部门的协调一致,建立对公益金宣传的共识。”
商业领域的“品牌化”宣传办法,能否被借鉴到对公益金的宣传工作中来?中国传媒大学传播学在读研究生刘月认为,这在国外已早有先例:“一些著名品牌之所以成功,不仅是其产品质量,更在于他们所奉行的一些宣传办法,比如其产品宣传中会长期保持一个鲜明的要素,不断重复。这类宣传办法已经很广泛地被用于商业领域之外,而且成为传播学里的经典案例。”
“几乎每个国际慈善组织都在强化这种宣传,都在走一条品牌化的道路,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刘月认为,无论是机构还是公益金使用部门,都应该尽快提高宣传办法,转变宣传策略。
彩票基金成英国奥运代表团“金库”
原本已经博彩成风的英国,因为伦敦奥运的到来令博彩业旺上加旺。据英国媒体报道,在本届奥运会期间,每8个英国人中就有1个会投注比赛,可谓“全民博彩奥运”,而英国博彩业筹集的彩票基金也成为了英国奥运代表团的坚强后盾。
奥运为英国带来约170亿英镑的博彩收入
四年一次的奥运会驾临伦敦,作为博彩业开山鼻祖的英国博彩公司当然不会放弃这一赚钱的大好机会。令人惊叹的是,本届奥运会几乎所有赛事都接受投注,而遍布伦敦街头的彩票站也成为了奥运期间的一道独特风景,来这里参观和投注的人络绎不绝。
不少店主表示,奥运会开赛以来顾客增加了20%,大部分彩民都是冲着奥运会赛事而来,其中,网球、足球等英国人热衷的赛事投注量最大。而据英国媒体的预估,本届奥运会期间仅博彩业就可以为英国带来大约170亿英镑的收入。
英国代表团460万英镑换一枚奖牌
英国博彩业筹集到的体育基金也给英国的奥运选手带来了丰厚的资金支持。
英国体育基金会来说,从2004年雅典奥运会的7000万英镑,到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2.35亿英镑,涨幅之大让人惊叹。到了2012年的伦敦奥运会,由于全球经济不佳(特别是欧债危机)的缘故,英国体育基金会的数额相比四年前有所下降,但依然达到2.64亿英镑,其中绝大多数都来自于英国国内的彩票收入。
由于主场作战,英国代表团表现抢眼。截止到8月9日,英国已经取得48枚奖牌,金牌总数更是达到了22枚,这也是英国代表团104年来首次突破19块金牌,创造了新的历史。如果英国队能够在本届奥运会收获预计中的57块奖牌,那么平摊下来,每块奖牌的价值约为460万英镑,比起2000年悉尼奥运会时的每块约210万英镑涨了足足一倍多。
夺得伦敦奥运体操高低杠项目铜牌的英国选手贝斯-泰德尔坦言,本国的彩票业是奥运代表团的坚强后盾。27岁(2012年)的贝斯-泰德尔是首位夺得奥运会体操项目个人奖牌的英国女子选手,在她看来,体育基金会起到了重要作用,在参加奥运角逐的542名英国选手中,有90%的人都受益于这个基金会。
彩票公益金成各国奥运代表团“金库”
其实,用彩票筹集到的基金支持奥运健儿的做法,已经成为全球各个国家通行的办法。特别是对于一些贫困的国家来说,他们几乎不可能在某些运动项目中取得成功。在非洲埃塞俄比亚,平均每600万人才能获得1个游泳池,所以指望这个国家诞生一名游泳冠军是不可能的。
有专家指出,通过研究,发现有四种运动是不可能在那些贫穷国家诞生冠军的,分别是马术、赛艇、自行车和游泳。因此,这些项目更加需要资金的支持。数据显示,英国的划船运动从体育基金会里受益最多,共得到2730万英镑的支持;接下来依次是自行车(2600万英镑)、游泳和田径(分别是2510万英镑)。在中国,彩票公益金更成为了我国“奥运争光”和“全民健身”计划的最有力的支持者和坚强后盾。
毫不夸张地说,彩票公益金如今已经成为支撑各国体育事业发展的“金库”,其在体育事业中的地位和作用可谓无可替代。
2018年中央财政彩票公益金收入6526241万元,加上2017年度结转收入825590万元,共7351831万元。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彩票公益金支出5865392万元。考虑收回结余资金等因素,收支相抵,期末余额1506763万元。按上述分配政策,分配给社保基金会3584500万元,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分配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683492万元,用于国务院批准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经由彩票公益金的使用部门或单位向财政部提出申请,财政部审核报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分配给民政部298700万元,按照“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的宗旨,安排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有特殊困难等人群服务的社会福利设施建设等项目;分配给体育总局298700万元,支持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项目
管理分配
(一)彩票公益金的管理机构及模式
彩票的发行不仅是一种经济行为,更是一种政府行为。政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彩票的发行、销售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当然还包括对彩票公益金的提取、分配和使用。所以,我们常常认为彩票的公益金的管理机构是政府,其实这只是一种宏观上的理解,这里讲的彩票公益金的管理机构是指依据彩票管理法规,具体负责彩票公益金的提取、分配和使用的管理监督机关,是一种对彩票公益金管理机构的微观理解。
公益金的管理机构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公益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机关;二是具体负责公益金的提取、分配与使用的管理机关。
我国相关法规有明确规定,财政部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是公益金管理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对全国公益金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是本部门公益金的行政职能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负责安排本部门的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分配、使用和监督检查。
体育和民政部门负责公益金的收缴事宜。财政部门负责监缴和管理公益金。彩票公益金全额缴入财政彩票公益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彩票公益金的管理模式从各国的实践来看,大致有三种:(1)集中筹资、统收统支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是把全部彩票公益金纳入国家或地区政府财政预算,由国家或地方政府财政部门统一支配使用。因而,这种模式又称之为“第一财政模式”,采取这种管理模式的国家有法国和韩国。这种模式运作起来简单,不足之处是,它显示不出彩票公益金的特殊性,而对于政府财政来说,这部分资金只是杯水车薪,并不能对政府财政起到特殊作用。(2)集中筹资、分项使用管理模式。这种模式并不把彩票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而是直接转入有关部门,用于各项社会公益社会福利事业。在具体使用内容与资金分配比例上,采取这种模式的国家和地区间存在较大差别。因而,这种模式又称之为“第二财政模式”。采取这种管理模式的国家和地区有日本、巴西澳大利亚等国。这种模式与第一种模式正好相反,它还需要建立特定的资金使用与管理机构,对彩票公益金的投向与具体比例的确定、实际使用过程都予以监督,这种模式的优点是重点突出、见效快,能够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用,能较好地显示出彩票资金的良好集聚效应,但这种模式运作复杂,难度较大。(3)集中筹资、混合使用管理模式。这种模式是上述两种模式的混合体,既将一部分彩票公益金交给国家和地方财政部门,纳入国家或地方的财政预算,又将其余部分用于其他具体用途。采用这种管理模式的国家和地区有德国的柏林比利时等。这又分两种具体方式:一是将大部分彩票公益金上缴国家或地方政府财政,小部分投向具体用途,如我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等;二是把大部分彩票公益金用于具体事业,而将小部分彩票公益金上缴国家或地区财政,用于统收统支,如保加利亚等。这种模式对一个国家或地区的不同利益部门来说,也许比较“公平”,但就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来讲,它不如第二种模式,且由于资金分散,运作复杂,削弱了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制度
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制度是指政府为加强彩票公益金的管理而制定的相应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总称。在世界范围内,各国彩票的管理制度由于社会制度、国情和经济发展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别。相对而言,西方一些发达国家的彩票业由于发展历史较长,故其彩票业比较成熟,同时其管理制度也比较健全。但概括起来讲,公益金的管理具有如下共同的一些特点。
1.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受到法律保护。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能之一便是总体规划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而筹集社会公益资金,以弥补国家公益事业和体育事业经费上的不足,为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和体育事业服务,是彩票业的主要职能。所以,各国均把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原则与机构作为相关的彩票管理法规的主要内容。其目的是通过法规把政府与彩票发行机构的职能有机地统一起来,有效地避免公益金管理上由于职权互相交叉可能带来的财、事分离,需求与分配脱节等问题,进一步区分各自的职能、明确各自的责任、明确公益金的适用范围和强化公益金管理上的执行效力,这样在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和分配中做到有法可依。
2.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被纳入社会公益事业和体育事业发展的整体规划中。社会公益事业、体育事业发展需要资金,仅靠国家财政是远远不够的,彩票公益金能在很大程度上缓解这方面的压力。社会公益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从国家和地区的现状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出发,界定范围,明确目标和重点,整体布局,综合平衡,合理投入,只有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因此,公益金的使用必须与社会公益事业和体育事业的发展保持一致,避免资金的恣意使用,做到重点突出、有的放矢。
3.彩票公益金的提取要有利于保护销售彩票的积极性。对于发行范围十分广泛的彩票,其公益金的分配使用应避免与彩票发行销售区域脱节,如果出现脱节现象,那么,公益金就势必成为各方的争夺对象,从而引起没完没了的争端,销售彩票的积极性就要受到挫伤。只有规定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与彩票销售挂钩,才有利于保护彩票销售的积极性,促进彩票业不断兴旺,形成良性循环
4.彩票公益金的提取、分配和使用都有一整套严格的程序和管理制度。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和体育事业发展的公益金如何提取、分配和使用,是公益金管理中的关键。一般而言,各国彩票公益金的提取、分配和使用程序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公益金的提取制度;(2)公益金的提取、分配和使用的财务管理制度;(3)公益金分配和使用的审查批准制度;(4)公益金的监督管理制度和审计制度。我国自发行彩票以来,就一直把加强公益金的管理作为彩票管理的重中之重。虽然我们已经进行了许多工作和探索,制定出一些关于彩票公益金的管理办法,但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完善、统一的公益金管理制度。我国的公益金管理制度主要是由民政部和国家体育总局为主制定的一些管理办法,如:财政部和民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社会福利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社字[1998]124号);民政部下发的《关于印发(民政部关于社会福利基金筹集、管理与使用规定)的通知》;国家体育总局、财政部与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体育彩票公益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三)彩票公益金的使用及分配
无论是各国财政部门发行的彩票或是体育部门、银行发行的彩票,其公益金的管理和使用大致分为下面三种类型。
1.直接作为政府税收的补充形式,如法国和美国一些州的彩票收益就是政府税收的补助手段,直接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2.某一种彩票的公益金定向用于某一种公益事业,例如体育事业、文化教育、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医疗卫生、科学研究、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古迹保护等。尽管彩票收益没有和政府的财政税收直接挂钩,但它减轻了政府对公益项目的拨款和负担。例如,意大利、英国,指定彩票公益金用于体育、文化和慈善事业;美国一些州规定彩票公益金只能用于学校教育事业;加拿大、澳大利亚的彩票收益主要用于医疗事业。
3.把彩票公益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使用时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如美国很多州的彩票收益金都纳入州政府的收支预算,具体使用时又侧重于学校教育和公共设施等事业。
我国在公益金的分配和使用上,部门的一些管理条例上均有明确规定。
体育公益金主要用于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纲要》,开支范围包括:
1.资助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这是指用于群众性体育活动、进行全民体质监测、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等项开支。
2.弥补大型体育运动会比赛经费不足。这是指用于国际、国家、地方最高级别的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及重大国际单项体育比赛。
3.修正和增建体育设施。这是指用于弥补维修和新建大众体育设施及专业体育比赛、训练场馆的经费不足。
4.体育扶贫工程专项支出。这是指专项用于支持贫困地区体育事业发展的支出。
社会福利性质的公益金的使用范围是指:
1.用于资助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革命伤残军人等特殊群体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帮助有特殊困难的人,支持社区服务社会福利企业和其他社会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
2.对陈旧老化的社会福利设施和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予以适当资助;
3.对公众关注、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能体现扶弱济困宗旨的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给予适当资助,但全年资助总量应控制在本级留成社会福利基金的10%以内;
4.同等条件下,社会福利基金要优先资助老、少、边、穷和灾区的社会福利事业
(四)彩票公益金的监督
如何提高公益金的管理水平、保证公益金的正确投向、维护公益金的安全和加强廉政建设,是公众普遍比较关注的问题,只有加强对公益金的管理,实施系统的、广泛的、经常性的社会监督,才能保证公益金使用在最需要它的地方,使公益金这块钢恰好用在“刀刃”上。
社会监督是指社会各界对彩票领导机构项目评审机构和彩票发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就公益金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的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依法实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广泛监察、督导、督促、检查和纠偏。从广义上讲,社会监督包括国家机关的监督、社会团体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彩票机构内部的监督。
1.国家机关的监督。国家机关的监督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其监督的主要途径:一是通过彩票立法和发布有关彩票及公益金管理的地方性行政法规;二是通过审查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公益金资助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的情况;三是通过人民代表视察、检查公益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四是通过人民来信来访所反映的有关问题的处理;五是就公益金管理使用中的问题向主管部门提出质询和询问。
国家司法机关的监督包括检察机关的监督和审判机关的监督。检察机关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检察有关公益金的财务活动经济活动是否合法,有关人员是否遵守法纪,实施经济检察,对严重经济犯罪进行查处,对涉及管理制度、财务手续及用人方面的问题向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的建议等方式加以实施。审判机关的监督主要是通过审理刑事案件和追究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经济责任,纠正和处理有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维护公益金的社会公共性质,强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等方式加以实施。
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一是主管机关对所属彩票机构通过工作报告、工作指导、工作检查、工作考核的途径进行监督;二是通过行政监督机关专门行使监督职能,包括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三是通过职能管理部门在法定的职能范围内实施监督,如计划监督财政监督税务监督等。
2.社会团体的监督和群众监督。社会团体的监督是指合法的各类社会团体对公益金管理使用实行的监督。群众监督是指人民群众对公益金管理使用实行的监督。这两种监督的基本途径,主要是批评、建议、检举、控告、申诉。一是通过社会团体以组织的形式和人民群众个人或集体对有关问题提出批评、建议实施监督;二是通过社会舆论、运用舆论工具如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宣传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揭露违法乱纪行为和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帮助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方法来实施监督,这种监督方式覆盖面广、传播快、影响大,具有特别重要的监督作用;三是通过群众信访工作,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实施监督;四是通过群众控告、检举、申诉发现和查清违法失职行为实施监督。
3.彩票机构内部的监督。相对作为监督对象的彩票机构本身来说,社会监督主要是来自上述三个方面的监督。而相对社会监督的系统性来说,也应该包括彩票机构的内部监督。彩票领导机构、资助项目评审机构和发行销售机构的内部监督,是最直接、最经常、最具体的一种监督形式。上级机构对下级机构的监督主要是通过有关计划、规划、规定、请示、报告的审议、核准、批复、批转、撤销、变更和工作指示、工作检查,以及转告各方的意见、批评、建议,受理检举、控告、申诉等事宜的方式实施;下级机构对上级机构的监督主要通过批评、建议、申请复核乃至控告等方式实施;本级监督主要是通过有关政策的贯彻执行、各种管理制度的落实、权力制约机制的健全以及管理业务中具体运作程序的设置等方式实施。
统计数据
2023年彩票公益金筹集分配情况和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一、2023年全国彩票公益金筹集情况
2023年,全国发行销售彩票5796.96亿元。分机构看,福利彩票机构发行销售彩票1944.41亿元,体育彩票机构发行销售彩票3852.55亿元。分类型看,发行销售乐透数字型彩票1768.03亿元,竞猜型彩票2464.76亿元,即开型彩票1190.21亿元,基诺型彩票373.94亿元,占彩票销售总量的比重分别为30.5%、42.5%、20.5%、6.5%;视频型彩票销售0.0153亿元。详见附件1。
根据现行彩票管理规定,彩票公益金来源于彩票发行销售收入和逾期未兑奖的奖金。彩票发行销售收入中,根据不同彩票品种,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有所不同,主要有以下5种类型:
一是乐透数字型彩票。其中,全国性乐透数字型彩票,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约为36%,彩票奖金和彩票发行费提取比例约为51%和13%;地方性乐透数字型彩票,大部分彩票游戏的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为37%,彩票奖金和彩票发行费提取比例为50%和13%。2023年乐透数字型彩票筹集彩票公益金625.79亿元。
二是竞猜型彩票。大部分彩票游戏的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为21%,彩票奖金和彩票发行费提取比例为70%和9%。2023年竞猜型彩票筹集彩票公益金519.85亿元。
三是即开型彩票。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为20%,彩票奖金和彩票发行费提取比例为65%和15%。2023年即开型彩票筹集彩票公益金238.04亿元。
四是基诺型彩票。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为30%,彩票奖金和彩票发行费提取比例为58%和12%。2023年基诺型彩票筹集彩票公益金112.18亿元。
五是视频型彩票。彩票公益金提取比例为21%,彩票奖金和彩票发行费提取比例为67%和12%。2023年视频型彩票筹集彩票公益金0.0032亿元。
2023年逾期未兑奖奖金17.78亿元。
综上,2023年共筹集彩票公益金1513.64亿元。详见附件2。
二、2023年全国彩票公益金分配情况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彩票公益金分配政策,彩票公益金在中央和地方之间按各50%的比例分配,专项用于社会福利、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按政府性基金管理办法纳入预算,实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地方留成彩票公益金,由省级财政部门商民政、体育等有关部门研究确定分配原则。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民政部和体育总局之间分别按60%、30%、5%和5%的比例分配。
2023年中央财政当年收缴入库彩票公益金754.05亿元,加上2022年度结转收入58.1亿元,共812.15亿元。经全国人大审议批准,2023年中央财政安排彩票公益金支出535.21亿元。按上述分配政策,结合上年结余等因素,分配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310.8亿元,用于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分配给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72.61亿元,用于国务院批准的社会公益事业项目;分配给民政部25.9亿元,用于资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等方面(见附件3);分配给体育总局25.9亿元,用于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提升竞技体育综合实力,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见附件4)。2023年执行中收回结余资金0.8亿元,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实际安排支出534.41亿元。考虑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因素,收支相抵,期末余额226.22亿元。
三、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情况
2023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72.61亿元的具体支出安排如下:
(一)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1.48亿元。该项目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脱贫县已开展活动的乡村学校少年宫运转补助。详见附件5。
(二)中小学生校外研学实践活动项目1.9亿元。该项目由教育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中小学生开展校外实践活动。详见附件6。
(三)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项目1亿元。该项目由教育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各地依托省内高校建设100个国家级创新创业学院、100个国家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详见附件7。
(四)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项目0.92亿元。该项目由教育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
(五)幼儿普通话教育项目0.31亿元。该项目由教育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内蒙古、四川、云南、西藏、甘肃、青海、新疆等民族地区农村幼儿园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培训。详见附件8。
(六)教育助学项目10亿元。该项目由教育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资助中西部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一次性补助其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资助家庭经济困难教师,资助音体美走教教师到师资力量薄弱的农村学校开展教学,以及开展特殊、急需的教师培训;资助遭遇突发灾害、紧急事件或在教育发展过程中遇到特殊困难的学校。详见附件9。
(七)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11亿元。该项目由民政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为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详见附件10。
(八)文化公益事业项目5亿元。该项目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艺术创作生产、传播交流推广和人才培养等项目。
(九)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2.58亿元。该项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出生缺陷检测、出生缺陷救助、出生缺陷防治宣传和健康教育。
(十)罕见病诊疗水平能力提升项目0.64亿元。该项目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实施,主要用于疑难罕见病多学科诊疗、罕见病遗传检测、罕见病诊疗能力培训等。
(十一)革命老区乡村振兴项目24亿元。该项目由原国家乡村振兴局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革命老区统筹实施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促进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等。详见附件11。
(十二)足球公益项目1.43亿元。该项目由体育总局委托中国足球发展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青少年足球人才培养和足球公益活动。
(十三)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项目2.87亿元。该项目由全国妇联委托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救助符合条件的患有宫颈癌或乳腺癌的城乡低收入妇女及开展“两癌”防治知识宣传活动。详见附件12。
(十四)“阳光驿站”项目0.2亿元。该项目由全国妇联委托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组织实施,2023年主要在安徽、江西、湖北、四川四省建设200个“阳光驿站”,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活动场所,并根据需求开展各类主题实践活动,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心理疏导等关爱服务。详见附件13。
(十五)残疾人事业项目25.2亿元。该项目由中国残联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残疾人康复、残疾人体育、盲人读物出版、盲人公共文化服务等。详见附件14。
(十六)红十字事业项目6.1亿元。该项目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组织实施,主要用于大病儿童救助、红十字人道救助救援、红十字生命安全健康教育、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人体器官捐献等方面。
(十七)青年社会组织服务社区青少年示范项目0.64亿元。该项目由共青团中央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青年社会组织面向社区重点青少年群体常态化开展以思想引领、身心健康、社会融入、就业创业、权益维护、关爱陪伴、社会参与等为主要内容的各类服务。详见附件15。
(十八)优抚医院能力提升项目2.7亿元。该项目由退役军人事务部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支持优抚医院购置常用的医疗(康复)设备,以及与大型设备正常运行直接相关的环境维修改造。详见附件16。
(十九)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74.64亿元。该项目主要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相对落后的西藏、新疆、革命老区等,以促进全国各地社会公益事业的协调发展。详见附件17。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27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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