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无政府主义(Individualist Anarchism)是一种反抗
集体主义的哲学思想,以及特别强调个人地位和个人自治权的
无政府主义流派。个人无政府主义主要是在美国发展,他们最显著的特色是拥护对劳动产品的
私人所有权。
提出者
个人无政府主义也源自于一些欧洲的思想家,包括了
威廉·戈德温(William Godwin)、
皮埃尔-约瑟夫·普鲁东(Pierre-Joseph Proudhon)、
王尔德、麦克斯·施蒂纳(Max Stirner)等人,不过个人无政府主义的大部分理论主要还是源自于美国的思想家如
莱桑德·斯波纳、
约书亚·沃伦 、
本杰明·塔克、
以斯拉·海伍德、
史蒂芬·皮尔·安德鲁斯和
亨利·戴维·梭罗等人的影响。个人无政府主义有时也被视为是
古典自由主义的分支,因此也被一些人称为“自由无政府主义”。
起源
不同的个人无政府主义者之间也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几乎在皮埃尔-约瑟夫·普鲁东之后的所有个人无政府主义者都会支持某种形式的私人
财产所有权,称之为“占有”。麦克斯·施蒂纳支持
私人财产,但却否认财产权利的概念。
威廉·戈德温属于
利他主义者。
约书亚·沃伦提倡以自然法作为个人自由的基准,而
本杰明·塔克则将其作为
利己主义的根基。塔克反对
智慧财产权,但
莱桑德·斯波纳则拥护之。无论如何,所有这些哲学家的共同特色是反对
集体主义的社会概念,同时也
反对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并提倡个人的
自主性。
杰出代表
英国的威廉·戈德温写下了一篇论文,鼓吹建立一个没有政府的社会,这被视为是无政府主义最早的论文。因此一些人认为戈德温等英国的自由主义思想家是“
无政府主义之父”。对于戈德温属于
个人主义者还是共产主义者依然没有一定共识。他被许多人视为是第一个个人无政府主义者—尽管他的哲学有些和
共产主义相似的特色。他支持极端形式的
个人主义,认为所有形式的合作劳动应该被废止;他说:“所有以合作为名的事物都是邪恶的。”戈德温的个人主义极端到了某种程度,乃至于他甚至反对个人参与管弦乐队的演奏。唯一的例外是当社会遭遇暴力威胁时,戈德温认同个人们自发性组织起来的对抗行动。戈德温反对政府的存在,同时也反对民主,担忧个人会被多数派所压迫(不过他还是相信民主制度会比独裁要来的好)。戈德温支持个人对财产的所有权,将其定义为“由每个人劳动生产出的产品所赋予的绝对权力”。
戈德温的确允许个人将多余的财产赠予其他有需要的人,前提是没有经过贸易的过程。这是根基于功利主义的原则;他对此说道:“每个人都有权将他所占有的财产赠与他人,以此来使他获得更大的利益或快乐。”不过,这种善心是不可以强迫进行的,而是取决于个人自由的“私人决定”。他并不支持
共产主义所宣称的集体利益或
集体所有权,但他所提出的个人应与他人分享物品的概念却也影响了后来的无政府共产主义。因此一些人以此主张戈德温是兼具了
个人主义与共产主义的理念,而非全然的个人主义。一些人如
穆瑞·罗斯巴德也不认为戈德温属于个人主义(一些人将“个人无政府主义”限定为
无政府资本主义)。其他人则认为他的确属于无政府
个人主义者。一些人观察到戈德温对于“私人决定”的支持与功利主义会产生冲突,因为他说个人在道德上必须将他们的
剩余财产给予其他人,这便产生了一个
平等主义的社会,但他同时也坚持所有财产的去留都应该由个人所抉择。无政府共产主义者
克鲁泡特金便说他观察到戈德温在后来出版的作品里“重新撰写了有关财产的章节,并缓和他的
共产主义观点”。戈德温对功利主义的解释以及道德上的利他主义,使他与其他个人主义者如麦克斯·施蒂纳和
本杰明·塔克都不太相同,
施蒂纳和塔克后来将他们的哲学基础建立在利己主义和私利上(虽然并非全都是利己主义)。
麦克斯·施蒂纳
德国的麦克斯·施蒂纳所著的《自我及所有》(Der Einzige und sein Eigentum)一书被视为是“创立个人无政府主义传统的文章”。尽管
个人主义者通常宣称财产是一种权利,但
施蒂纳主张一般社会所公认的制度—包括国家的概念、“财产是一种权利”的概念、
自然权利的概念、和一般对社会的概念—都只是幽灵在脑海里作祟的幻象。他主张:“知道如何去拥有它们、保护它们,那便是他的财产”并且“在我能力所及之内的,便是我的东西。只要我能显示出自己占有者的身分,那我便是这个东西的所有人。”施蒂纳认为世界上所有东西都是如此,甚至包括他人在内,都可以被个人所拿取或使用而无须经过道德限制。他认为一个人完全不需考量其他人的利益,除非这样做能进一步扩展自己的利益—他认为这是个人行动的唯一正当理由。他对于利己主义的坚持直接的和戈德温的利他主义相反。他否认社会是一个真实存在的实体,称社会只是一个“幽灵”,主张现实存在的只有个人。
关于个人无政府主义究竟是以私利(利己主义)还是自然法为根基则一直是
个人主义者之间的争论话题。举例而言,
莱桑德·斯波纳认为有自然的财产权存在,但利己主义者如
本杰明·塔克则和施蒂纳则否认其存在,并主张财产只有可能是依据个人之间的契约所达成。
法国的皮埃尔-约瑟夫·普鲁东则是第一名自称为“无政府主义者”的哲学家。他的作品不只影响了后来的无政府主义者如米哈依尔·巴枯宁和
克鲁泡特金,也影响了许多美国的个人主义者,例如本杰明·塔克便翻译和研究了许多他的作品。普鲁东反对政府授与银行和地主任何特权,以及反对任何会导致财产累积的强迫行为,他认为那会造成财富聚集于少数人手上并阻绝竞争。普鲁东支持个人保留他们自己劳动所得的产品的所有权,但相信所有超过个人生产和占有能力的财产都是不正当的。因此他认为私人财产是自由所不可或缺的、但也可能导致专制产生,前者是由劳动所产生的,而后者是由勒索得来的(租金、税赋等等)。他说:“我们应该从哪里找寻对抗国家的制衡力量?只有财产才能办的到…完全的国家权利是与完全的财产所有权利相冲突的。财产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革命力量”。普鲁东认为劳动的人应该有资格完全占有他们所生产的产品,但这被资本的利润制度所禁止。他提倡一种名为互助主义(mutualism)的经济制度,这种制度包括了
私人财产的占有和交换市场,但没有利润的产生。也是受普鲁东所影响,法国的无政府共产主义者Joseph Dejacque在后来公开了一份宣称是普鲁东所写的信件,信上写道:“劳工并没有权利宣称拥有他所生产的产品,而是必须取决于他的需求。”
由于Dejacque公开的信件,普鲁东和其他许多支持私人财产及交换经济的无政府主义者就此分裂,但
个人主义者和无政府共产主义者之间仍保持着一定关系。举例而言,塔克翻译并翻印了许多
集体主义者如米哈依尔·巴枯宁等人的著作,但他始终反对集体主义和
共产主义的经济概念,认为这些概念是与
无政府主义不容的。
虽然个人无政府主义通常都包括了戈德温和
施蒂纳等欧洲的理论家,但它最主要还是源自于美国的思想家。个人无政府主义在美国的发展特别倾向于支持个人对劳动产品的所有权,以及财产可以自由买卖的市场经济。不过这种形式的个人无政府主义却也不是仅限于美国,许多激进的个人主义者的哲学里都存在这种概念。这种形式的个人无政府主义也与“社会
无政府主义”(例如无政府共产主义)相反,社会无政府主义认为生产的工具应该由社会上的大型共同体如劳工集体所控制,而生产出的产品亦然。
美国的发展
美国个人无政府主义深受欧洲的无政府主义者如
皮埃尔-约瑟夫·普鲁东(Pierre-JosephProudhon)和麦克斯·施蒂纳(MaxStirner)等人的影响。不过,美国形式的个人无政府主义发展于
封建制度和君主政体的历史之外,而且也受到了自由主义者如
托马斯·潘恩和
亨利·戴维·梭罗的影响。美国个人无政府主义的特色是极为个人的自我主权[1]、市场经济、和
私人财产。美国个人无政府主义也反对
集体主义。美国个人无政府主义反对先行使用强迫力量和诈欺,认为暴力应该仅只作为防卫用途。美国个人无政府主义成为了个人无政府主义的主流
学派,主要的思想家包括了
约书亚·沃伦、
莱桑德·斯波纳、和
本杰明·塔克等人。 早期的
个人主义通常支持
劳动价值理论,也因此认为贸易中的利润只有可能是由于强迫性的“垄断”—由国家所支撑或建立的
垄断禁止了竞争才有可能产生。他们主张的经济制度则被称为“互助主义”。在进入20世纪后,由于中央集权的社会主义的崛起,加上对于
法西斯主义的对抗和两次世界大战,都掩盖了
个人自由的价值,根基于互助主义之上的美国个人无政府主义也因此衰落。
维多·尤拉斯
概观: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初期的美国个人无政府主义者(在历史上被称为“波士顿无政府主义”,通常是带有贬义的)包括了
约书亚·沃伦、
莱桑德·斯波纳、本杰明·塔克、维多·尤拉斯(VictorYarros)、以斯拉·海伍德、
威廉·葛林、以及
史蒂芬·皮尔·安德鲁斯等人。 美国的个人无政府主义流派的起源主要是来自约书亚·沃伦和法国的皮埃尔-约瑟夫·普鲁东,不过两人从来没有合作过,也从来没有相识或听闻过对方。
美国个人无政府主义将其哲学根基于沃伦所称的“个人主权”上,主张个人有独占的权利去支配他自己的身体做出任何他想做的事情,只要以不侵犯别人的同等权利为限。而依据这种推论,
个人主义者最终必然主张所有个人都有权拥有他们自行生产出的产品。这种理论则和无政府共产主义相反,
共产主义主张个人生产出的产品是由
社会共同体集体所有的,而非个人自己的财产。个人无政府主义也与
资本主义不同,他们认为个人劳动所获取的报酬若是少于“完整的生产成果”便是不道德的,因为如此一来雇主便能透过雇用劳工和贩卖产品获取利润
自从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个人无政府主义运动的流派已经在美国以稍微不同的面貌重生,也就是
无政府资本主义或自由意志主义。
财产:美国
个人主义主张的
私人财产包括了拥有生产工具的权利。不过这里有一个重要的例外:大多数个人无政府主义者认为土地不能和劳动产品一样被视为一种
财产。在这个理论上他们也和许多更早期的自由主义者相同。举例而言,
托马斯·杰斐逊曾说:“每当任何国家拥有大片未经耕种的土地和众多贫穷的失业人口时,相当明确的是这时财产的法律已经延伸至违反了自然的权利。因为地球是给人们劳动和居住用的。”
在类似的推论脉络,大多数
个人主义者认为未使用的土地应该限制给那些会使用他们的人占有(沃伦和安德鲁斯则是例外)。他们主张土地要直到被占用或使用后才能授与所有权,因为未使用的土地并非劳动的产品。他们进一步主张土地的所有权只能授与那些会持续使用和占用它们的个人,以确保个人无法借此
出租土地以收取
租金(没有经过劳动便取得报酬)。未使用的土地并不是社会共同体的集体财产—它只是还没有被占有而已,也因此个人不需经过许可便能使用它们,也无需向社会共同体付出使用费用。
本杰明·塔克说:“
无政府主义认为土地并非属于特定的某些人的,而是属于占有和使用它们的人…”也因此,大多数19世纪的个人无政府主义者都反对洛克主张的土地是一种财产的概念。不过这里也有一些例外,例如
莱桑德·斯波纳。
耕种的产品被视为是
私人财产,因为那是劳动产生的结果。个人无政府主义认为所有事物的价值是由其生产过程中劳动的数量大小所决定的(参见
劳动价值),也因此
个人主义者认为雇主应该依据劳动力量大小支付相等的酬劳。或者,换句话说,替他人劳动的个人应该永远都能取得“完全的生产成果”,而不是让劳动较少的雇主取得一部分的利润。
LauranceLabadie
政府垄断:无论古典和现代的
个人主义者都认为:资本之所以集中在少数人手上,是因为政府对于开展银行业务和发行货币施加限制、以及由政府对未使用的土地施加所有权所造成的。他们认为如果个人能被允许发行并借出他自己发行的货币并进入银行产业,而无需取得政府的执照,那么竞争将会发展的相当普遍,同时依靠出借资本获取利润的可能性也会几乎消失。他们有限度的支持对资本的
私人所有权,但反对强迫性的
政府特权,认为那将会使得
资本集中在少数人手上。他们并不强调达成彻底的财富平等,而是强调自由和机会的平等。个人无政府主义者LauranceLabadie便写道:“在一个不平等和不稳定是必然现象的世界里,无政府主义者并不认同任何企图借由独裁方式制造平等的举动。他们唯一的立场和目标是要防卫机会的平等。这是为了使每个个人的自由程度最大化所必需的。这不一定会产生收入或财富上的不平等,但会使得劳动程度与报酬之间的比率相等。”
个人主义对抗
国家社会主义:
本杰明·塔克在StateSocialismandAnarchism一文中写道:“自从马克思开始宣传的—将资本从个人手上夺走并交由政府管理的概念,将会造成政府拥有一切、而个人失去了一切。也因此,自从沃伦和
普鲁东开始主张的概念—将资本从受政府保护的垄断者手里夺走并将其置于所有个人都能轻易取得之处,才能达成让
政府一无所有、个人拥有一切的目标…虽然他们反对将资本的所有权
社会主义化,但他们也致力于将其用于造福所有人,而不是仅作为使少数人致富、而造成多数人贫穷的工具。”
一些19世纪的个人无政府主义者如
本杰明·塔克曾经将他们的哲学称为“无政府社会主义”,其中一些人甚至参加了国际工人联合会(
第一国际)。然而,在塔克那个时代“社会主义”一词的涵义与现代大不相同,指的并非废除
私人财产或集体化生产工具的现代社会主义,而仅仅是用于指称一种理想中的社会。
与无政府共产主义相较:个人无政府主义者认为他们的经济哲学(互助主义)与
无政府共产主义之间的最根本差异在于劳动产品的所有权上。
个人主义者认为劳动的生产成果应该是属于个人所有,因此劳动的个人应该被支付薪资,不过他们通常也主张薪资与劳动的成果之间应该保持相等。无政府共产主义者则反对个人的所有权,主张劳动的生产成果应该是属于集体所有,而薪资制度应该被废止。
在无政府共产主义的理论里,劳动的个人不可以独占他自行生产的成果,但可以从集体的储藏库存里拿取他所需使用的那一部分,同时他必须遵守和其他有需要的人共享
剩余产品的
道德义务。而在个人无政府主义的理论里,个人对他生产的成果拥有绝对的支配权利,这包括了由他们自行制造的生产工具例如生产器具和机械,个人也可以累积他所生产的产品而没有责任与其他有“需要”的人共享。
无政府共产主义主张产品和服务的分配应该要“依据每个人的需求”,而个人无政府主义则认为分配应该要“依据每个人的劳动程度”。
对美国
无政府主义影响极大的
皮埃尔-约瑟夫·普鲁东曾说“在分配时,首先应该依据的是每个人各自的劳动;接下来,偶尔当你有需要时我也会援助你,我会抱持着慈悲心这样做,但我不会被强迫这样做。”在无政府共产主义里财富被自然地平均分配,全都由集体所拥有。而在个人无政府主义里,财富分配则较为不平均,因为每个人所生产的财富并不一定相同。
本杰明·塔克认为中等程度的财富不均是自由制度下的自然结果:“…有一些人会这样说:‘我们会因此而失去自由,因此我们必须保持绝对的平等’我和这些人并不相同。如果我一生过的自由而富裕,我就不应该抱怨我的邻居在拥有相同自由的情况下能比我更为
富裕。自由将会自然的使每个人富裕起来,但它并不会使每个人同样富裕。独裁者或许(也或许不能)可以使每个人的皮包一样富裕,但它绝对会造成人们在生命中最有价值的地方变的一样贫穷。”大多数个人无政府主义都拒绝承认
无政府共产主义是
无政府主义的正当流派之一。举例而言,维多·尤拉斯说:“无政府共产主义至今都没有呈现过、也不会和不可能出现逻辑的根据、理性的解释、和‘科学的’推论以正当化他们的荒谬和脱离现实。”
内部冲突:对于个人无政府主义究竟应以自然法还是利己主义为根基也引起极大争论。
约书亚·沃伦和
莱桑德·斯波纳将他们的
哲学根基于不能让与的
自然权利上,而其他人如
本杰明·塔克则认为权利只有可能经过契约而产生。塔克说:“我在道德义务所关心的问题上看不到任何原因,为什么一个人不应该遭另一个人所凌驾和杀害。然而,如果这两个人都看到了对方的自由生活对他会有益处,那么他们也就同意了不会侵犯对方;换句话说,他们平等了他们的存在、或透过契约存在的权利…在契约具有力量权利之前。而正式的契约是一种自愿性的附带力量的权利,经过这种附带而设立的力量我们也可以称之为
契约的权利。这两种权利—力量的权利和契约的权利—是仅有的两种可能存在的权利。而所谓的道德权利则不可能存在。”
许多个人无政府主义者反对
约翰·洛克对于土地的财产概念,亦即只要个人对土地混合了他的劳动,那块土地便永远成为他的财产,即使他不继续使用亦然。
本杰明·塔克认为土地只有在个人继续使用的情况下才能保持所有权。不过
莱桑德·斯波纳则接受洛克的概念,也不要求任何“占有和使用”的条件。这也是塔克和斯波纳的冲突来源,塔克曾向斯波纳批评他对于土地的立场。
约书亚·沃伦也不要求对土地的所有权附加占有和使用的限制。
社会主义
社会民主主义(Socialdemocracy)是一种在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初期开始浮现的政治
意识形态,是从
马克思主义的支持者里分离出来的众多分支之一。
最初社会民主主义包含了主张革命路线的社会主义者如
罗莎·卢森堡和
列宁,和其他主张渐进式改革的如
爱德华·伯恩斯坦、
卡尔·考茨基和尚·饶勒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
俄国革命后,“社会民主主义”成了非革命路线的社会主义者专有的称呼。现代的社会民主主义强调透过立法过程以改革
资本主义体制,使其更公平和人性化,至于原本理论上所追求的建立
社会主义社会的理想,若非被彻底遗忘、便是被以资本主义的方式重新定义了。
社会民主主义一词也可以用来称呼另一种社会民主主义者所拥护的社会型态。社会民主主义和
民主社会主义的共同组织
社会党国际定义社会民主主义为
代议民主制的一种模式,能够解决在一般
自由民主制里所产生的问题。
社会党国际强调以下原则:第一,“民主”-不只是个人的自由,也同时包含免于被歧视、和被控制了生产工具的资本家滥用政治权力的自由。第二,“平等和
社会正义”-不只是在法律前人人平等,也包含在经济和文化上的平等,同时也要给予身心残障和其他社会条件不佳的人平等机会。最后,“团结一致”,要团结起来同情那些遭受不公正和不平等待遇的人。实行
社会民主主义的典范国家是
瑞典。瑞典在1990年代和2000年代发展得相当繁荣,不像某些人所预言的瑞典57%的高税率级次会缓慢其经济成长;相反,瑞典经济发展得相当健全,从独资公司到
跨国公司(如Saab、
宜家、易利信等),同时保持世界上最高的
平均寿命,低
失业率、低
通货膨胀、低
国债、低
婴儿死亡率和低
生活费用,并据称拥有极高的经济增长。但另一方面,依据瑞典工会同盟的资料,瑞典有多达20%的工作年龄人口依赖社会救济过活,而且犯罪率自从1960年代以来持续攀升,过去十年甚至恶化得更为激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