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人员,是指离休人员和退休人员。离休人员的
基本条件:按照劳动人事部有关文件规定,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
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
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离休人员
概念
离休人员:是指按照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符合
离职休养制度的人员。
离休是指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
革命战争、脱产享受
供给制待遇的和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离职休养年龄,实行离职休养的制度。
离休标准
对符合享受离休待遇条件的老干部陆续有相关规定,条件如下:
(1)1949年9月30日参加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军队的;在
解放区参加革命工作并脱产享受供给制待遇的;在敌占区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
(2)在东北和个别
老解放区,1948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
薪金制待遇的干部,也可以享受离休待遇。
(3)1949年1月1日至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实行部分供给、部分工资制(含
包干制)的,或既享受过供给制待遇、又享受过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4)建国前是解放区机关
工勤人员和
公营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人,享受供给制待遇,以及1948年底以前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的工人,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提拔为干部的。
(5)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干部,是工人的,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建国前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提拔为脱产干部、享受供给制待遇的,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当干部(含从事地下革命工作)的时间必须长于当工人的时间;不属于因犯错误、受处分而安排当工人的。
(6)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因工作需要由
上级主管部门调派到
集体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
国家干部(包括军队转业干部)。
(7)1948年底以前在根据地、解放区入党的农村党员,建国前被提拔为享受薪金制待遇的干部。
(8)在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召开以前,加入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包括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
中国民主同盟、
中国民主建国会、
中国民主促进会、
中国农工民主党、
中国致公党、
九三学社、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等
民主党派的成员,一直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革命工作的。
(9)抗日战争时期,在根据地、解放区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底以前提拔为脱产干部,一直坚持革命工作的。
(10)按中央组织部组通字[1986]8号文件规定,将参加革命
工作时间改为建国前的
半脱产乡干部。
(11)建国前来我国参加革命工作,建国后一直在我国从事革命和建设事业,符合干部
离休条件的外国籍干部。
相关名词
供给制:是指按照劳动人事部有关文件规定,干部个人生活部分凡享受以下供给的,属于“供给制”:
(1)伙食按规定享受小灶、中灶、大灶;
(2)发服装、棉被等生活用品;
(3)极少的普通津贴费。
供给制工人指建国前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战争,或享受供给制待遇,或从事地下革命工作,以及在东北和个别老解放区,一九四八年底以前享受当地人民政府制定的薪金制待遇,曾在机关、事业、
企业单位工作过的老工人。
包干制:按照劳动人事部有关文件规定,在供给制的基础上,增加必需的城市
生活费用,合并计算,包干使用,称为包干制。
薪金制:1949年1月至9月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小米、
工资分以及其他事物工资待遇,属于薪金制范畴。
退休人员
概念
退休人员是指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劳动者符合退休标准,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者
劳动义务,开始享受
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退休标准
(1)年龄条件
一般情况下,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
(2)工龄条件
无论是按规定正常退休,还是因
工作性质、
劳动强度和身体情况
提前退休,都必须是工作时间满10年的才符合退休条件。对于操作岗位上的劳动者应为连续工龄。
(3)身体条件
经过与医院证明,操作岗位上的劳动者除由医院证明外,并经
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凡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参加工作年满10年或连续工龄满10年的,均可提前退休。
因工致残,经过与医院证明,操作岗位上的劳动者除由医院证明外,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不受年龄、参加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的限制,都可以提前办理退休。
(5)工务条件
操作岗位上的劳动者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
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连续工龄满10年的,可以提前退休。
(6)职称条件
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少数高级专家,征得本人同意,经任免机关批准,其退休年龄可以适当延长。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最长不超过65周岁;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最长不超过70周岁;学术上造诣高深、在国内外有
重大影响的
杰出高级专家,经国务院批准,可以暂缓退休,继续从事研究或著作工作。
提前退休人员是指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人员。也就是说符合以上退休标准的第(3)、(4)、(5)项条件的劳动者。
退职人员
概念
退职人员是指对那些不符合
退休条件,但年老体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提前退出工作岗位的人员。退职是解决那些不符合退休条件,但年老体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提出退出工作岗位人员的一种养老制度。
退职标准
(1)身体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由医院证明外,并经
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岁数未到退休年龄。男的不满50周岁;女的不满45周岁。
(3)
工龄未到退休年限。参加
工作不满10年,或
连续工龄不满10年。
办理退职,须具备以上3项条件,才能由所在单位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或劳资部门批准。
有偿
解除劳动合同退休人员是指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一次性发给一定
经济补偿金的,且劳动者达到
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人员。
待遇调整
与机关事业单位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相配合,全国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将在2015年上半年调整到位。
12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
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2015年,国务院对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
养老保险制度出台了政策,2015年6月底前,各地
工资调整一定要落实到位。
人社部此前表示,对于完善
工资制度,各地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来拟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据媒体报道,
湖南省已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进行调整。辽宁省人社厅刚刚形成初步实施意见,并报
省政府研究。
广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此前也透露,已为
工资改革预留资金。
依据人社部此前透露的信息,此次调整并非简单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普涨工资,而是着重体现对于
工资结构的优化,提高基本工资比重,规范津补贴的发放。
在上述
新闻发布会上,李忠指出,此次完善机关
事业单位工资制度,将通过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并将部分
津贴补贴或
绩效工资纳入基本工资,适当提高基本工资的比重。在基本工资标准提高的同时,规范津贴补贴要按相同的额度相应减少,这部分收入并没有增加。
对于增加的基本工资,李忠表示,大部分是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个人缴费的改革成本。考虑这些因素,实际增资幅度并不大。按全国平均水平计算,月人均实际增资300元左右。
李忠指出,需要说明的是,对于
工资收入水平较高地区的部分人员,此次增加的工资可能不足以完全弥补个人缴费,当期收入还会有所下降。这是由于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因各地
工资水平的不同存在差异。
他强调,在完善工资制度的同时,冻结规范津贴补贴工资增长,各地各部门不得自行提高津贴补贴水平和调整津贴补贴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
改革性补贴政策和考核奖励政策。今后要通过建立基本工资标准的正常
调整机制等措施,逐步实现基本工资在工资中占主体。
将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
在近4000万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中,有五分之一都在乡镇工作。
工作条件相对艰苦,工资水平普遍相对偏低。此次调整将进一步体现工资待遇向基层倾斜的特点。
李忠表示,为落实中央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通过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适当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
在5月12日的会议上,李克强特别提及基层公务员“很辛苦,收入也不高”。
西部某乡镇正科级公务员告诉记者,他每月工资到手3200元,比当地
社会平均工资少270元。
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
苏海南也表示,有的在乡镇工作了三四十年,工资才2000块左右。这跟公务员的
人力资本、
社会地位和承担的工作不匹配。
李克强强调,既要坚决堵住“偏门”,解决公务人员以权力
参与分配、牟取不当利益问题,也要打开“正门”,建立健全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使其收入随着经济发展不断提高,保障他们的合理待遇和应有的尊严。
有评论指出,公众应理性看待公务员涨工资,它既是适应时代
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提升公务员
社会责任担当的重要方面。当然,作为公务员须摆正自身位置,常怀“为民服务”之心,并提高技能更好地为民服务,只有廉洁自律劳有所获,才不会为社会诟病。
2021年4月,人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
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通知要求各地制定具体
实施方案,尽快把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
2024年1月1日起,为2023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3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3%。此次调整,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