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责任是指一个组织对社会应负的责任。一个组织应以一种有利于社会的方式进行经营和管理。社会责任通常是指组织承担的高于组织自己目标的
社会义务。它超越了法律与经济对组织所要求的义务,社会责任是组织
管理道德的要求,完全是组织出于义务的自愿行为。
如果一个企业不仅承担了法律上和经济上的义务,还承担了“追求对社会有利的
长期目标”的义务,我们就说该企业是有社会责任的。
社会责任是
社会法和
经济法中规定的个体对社会整体承担的责任,是由角色
义务责任和法律责任构成的二元
结构体系。责任分为两种:第一种是指份内应做的事,如职责、尽责任、岗位责任等。这种责任实际上是一种角色义务责任或者说是预期责任。第二种是因没有做好分内之事(没有履行角色义务)或没有履行助长义务而应承担一定形式的不利后果或强制性义务,即过去责任,如
违约责任、
侵权责任等。
社会责任又可分为“积极责任”和“消极责任”。积极责任也叫做预期的社会责任,它要求个体采取积极行动,促成有利于社会(不特定多数人)的后果的产生或防止坏的结果的产生。消极责任或者说过去责任、法律责任,则只是在个体的行为对社会产生有害后果时,要求予以补救。
责任管理这一指标是指一个企业所制定的企业社会责任发展规划、反
商业贿赂制度与措施等。
但其实这种说法已经不够完善的。在
黎友焕,文志芳译著的《国际标准 ISO 26000解读》可知,2010年11月1日,瑞士
日内瓦国际会议中心为全世界人民带来了福音,主题为“共担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的ISO 26000《社会责任指南标准》的正式发布解开了学术界、
企业界、政界乃至全球各个领域在社会责任方面的困惑。
人们普遍认为社会责任就是通俗意义上的承担责任,企业应该承担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等,但这些责任只是
ISO26000中所述责任的一部分。
尽管
企业社会责任并没有一个单一的定义,但从本质上,追求这一方法的公司,需要做三件重要事情:
第二,作为响应,公司
积极管理其世界范围内的经营活动在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的影响,不仅使其为公司的业务运作和
企业声誉带来好处,而且还使其造福于企业所在地区的
社会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