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综合
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牵头推进交通强省建设。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和政策,优化主要通道布局,统筹区域、城乡交通发展。指导综合
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促进各种
交通运输方式融合衔接。
(二)组织拟订并实施公路、水路等
专项规划、政策和标准。协同有关部门拟订
民用机场专项规划。起草相关
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统筹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综合改革。指导监督交通运输系统
行政审批、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交通运输
信用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综合交通
产业发展,负责
交通运输业培育。
(三)负责统筹协调综合交通建设,协调安排
项目建设时序。指导全省公路、水路、民用机场建设。负责公路、水路建设
市场监管。负责公路、水路、
地方铁路、
城际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和
安全监管。指导交通运输
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
(四)负责协调推进
综合运输发展。推进海港、
陆港、空港、
信息港等联动发展,指导
多式联运和
运输结构优化。负责道路、
水路运输市场监管。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
设施管理工作。指导地方铁路、
轨道交通(含地铁)、公共汽车运营。指导
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五)指导公路、水路、民用机场行业和职权范围内的港口
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省管
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依法承担各类船舶、海上设施、船用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国省道、航道网络的运行监测和协调,指导农村
路网的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六)负责提出交通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资金使用。提出公路、水路、民用机场
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交通运输发展
专项资金安排意见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交通有关规费政策实施。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交通领域
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重大交通
科技项目,推进交通领域
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综合交通大
数据管理,牵头构建数字交通
服务体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生态环境保护要求,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和港口及其岸线生态保护及修复、
节能减排、
污染防治等工作。
(八)负责港口管理。负责
港口规划、港口岸线使用和港口项目
投资管理。指导
港口物流发展,组织拟订相关政策和标准。承担
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管理的有关工作。指导港口引航管理。(九)负责民用机场地方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民用机场执行有关
技术标准、
规章制度。协调推进民用机场项目建设。承担民航涉地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民航行业管理外的
通用航空管理。
(十)负责全省
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军民融合相关工作。
(十二)职能转变。优化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构建规划
一张图、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体化格局。深化“
最多跑一次”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减少环节、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对
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千预,优化
营商环境。推进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降低物流业成本。进一步增强交通领域
科技创新能力,推动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与交通行业的深度融合,大力培育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着力构建水陆空多元立体、
互联互通、无缝衔接、安全便捷、绿色智能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现任领导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兼),省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魏遵红党组成员、省港航管理中心主任、党委书记:
叶红(女)
党组成员,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黄小斌机构设置
(一)厅办公室
处室职责: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
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等工作。负责
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的督办工作。
(二)厅政策研究处
处室职责:
政策研究、重要文稿起草、产业培育、
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
(三)厅规划处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综合交通
运输规划、计划、统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及法规,拟订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拟订全省综合交通及公路、水路、民航机场等
行业发展战略。负责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公路、水运、枢纽布局规划,指导综合运输规划和公路、水运、民航等专项发展规划编制。承担其他
行业规划、
城市总体规划等与交通运输规划的衔接和协调工作。管理年度
投资计划编制工作,组织编制综合交通建设
年度投资计划,组织编报、衔接交通运输部
固定资产投资建议计划、省级政府
投资项目建议计划,并监督执行;统筹其它
专项计划与综合交通建设年度投资计划的衔接平衡。参与交通运输资金的年度
预算编制工作并提出交通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制定交通建设资金补助标准。负责交通建设
项目前期工作(工可前,含工可)管理和审查工作。负责涉及交通的相关
地名管理工作。负责交通
建设项目后评价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
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承担交通运输综合
统计工作,发布交通统计有关信息。指导交通运输统计行业管理工作。指导交通领域
自然资源利用、
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
绿色交通等综合管理工作。协同参与对省交通集团、机场集团、海港集团建设、投资计划管理和考核。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厅体制改革处
处室职责: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指导市县交通运输体制改革。指导监督全省交通运输行政审批工作,承担省本级
行政审批事项的相关工作。承担信用交通建设工作。指导全省交通运输行业
职业资格工作。
(五)厅法规处(执法指导处)
处室职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
规范性文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
合法性审核和
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
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
组织协调工作。承担
普法宣传工作。
处室职责:组织编制全省交通运输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决算。负责机关预决算编制、执行,以及财务、资产、政府采购等管理,指导直属单位
财务管理相关工作。提出行业发展规划、重大
项目投资计划的财务管理政策建议。指导交通建设
投融资管理。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减费降
负相关工作。
(七)厅审计督查处
处室职责:负责专项重点工作督查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的督办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
审计工作。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发展
专项资金审计,指导全省交通
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经济责任审计。
(八)厅运输处
处室职责:负责综合运输规划编制、重大政策研究,包括:编制综合运输规划,拟订综合运输全局性、综合性和专项领域重大政策、法规、标准、制度等相关工作。负责推进综合运输重点工作,包括:运输
结构调整、“四港”联动、多式联运相关工作。负责交通物流相关政策研究,包括:参与
物流规划编制,组织编制全省交通物流等专项规划和
建设方案,拟订交通物流业发展政策、法规、标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省治堵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负责
道路运输发展规划编制和
重大问题研究,包括:国家
公交都市创建、综合交通运输示范城市创建、
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推动
长三角运输服务一体化、交通运输与旅游融合发展等工作。牵头做好春运、重大
节假日、重要活动期间保障和指令性运输工作,协调重点物资、应急
物资运输和军运等工作。指导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维稳安保工作。
(九)厅安全处
处室职责: 组织拟订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制度、标准和
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综合指导和监督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维稳安保等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十)厅建设管理处
处室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交通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
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
(十一)厅公路处
处室职责:公路相关政策、法规、标准、改革,公路发展规划,国道项目建设,路政许可,公路
行业安全应急,智慧
公路建设,交通集团考核。
(十二)厅港航处
处室职责:负责组织港航领域综合性重大政策、法规、标准、制度等研究起草工作,港航领域重大改革、重大问题研究谋划。负责重大战略谋划与研究和对外交流,包括一带一路、
长江经济带、长三角一体化等重大战略涉及港航的政策举措研究,承担推进宁波舟山港一体化管理等重点工作。负责港航领域规划编制。负责港口岸线使用审批、转报及审批管理。负责水运建设计划编制。负责省管水运项目建设审查(工可前)。指导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维稳安保工作。负责海港集团功能性考核和指导服务等工作。
(十三)厅机场处
处室职责: 拟订省内民用机场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单个民用机场
总体规划,承担民用机场选址审查和
初步设计审核工作、督导有关
重大建设项目进度。协调涉地通用航空飞行
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民航涉地综合协调、民航航线培育的管理工作。承担省民航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等职责。
(十四)厅科教信息化处
处室职责:负责厅科技、教育、信息化相关工作
处室职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
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处室职责:省交通战备办公室是省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全省国防交通和交通领域
军民融合相关工作。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编制全省国防交通工程设施
建设规划,组织制定国防交通保障方案,指导国防交通专业队伍建设,
监督检查国防交通储备
物资管理工作,为
军事行动和其他应急任务提供国防交通保障。
(十七)省交通运输工会
处室职责:省交通运输工会是驻
省交通运输厅的产业工会,受厅党组和省
总工会的
双重领导,共有直属基层工会13个(含厅机关工会、厅管厅属11个单位工会和省交通集团公司工会)。
获得荣誉
2015年2月,获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的“第四届
全国文明单位”
荣誉称号。
2020年10月,被评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抗击
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2021年11月,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法规处(执法指导处)被全国普法办公室拟表彰为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