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是2018年10月
江苏省根据
中共中央、
国务院批复同意的
《江苏省机构改革方案》组建的机构,是
江苏省人民政府的组成部门之一。
主要职责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
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省委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以
乡村振兴为
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指导和督办重大农业案件的处理。参与涉农财政、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
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负责农民
承包地、
农村宅基地、农村
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
合作经济组织、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过渡期内原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监测,组织
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和经济薄弱地区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五)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提出促进
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
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
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及建设工作。负责
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承担
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
(八)负责
耕地、
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
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清洁生产和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划定。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
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九)负责有关
农业生产资料和
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
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制定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地方标准并按规定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
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种畜禽、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相关许可与监督管理。负责重大
动物疫病应急防控工作。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
病虫害防治和协调海洋渔业生产安全搜救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组织种子、农机等救灾物资储备和调拨,提出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
(十一)负责
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省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央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
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
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
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高素质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全省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参与农业对外援助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农业利用外资项目工作。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省委农办综合处。负责处理省委农办日常事务;承担综合报告、重要文稿和指导“三农”工作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以乡村振兴为
重心的“三农”重大问题和政策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承担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重要会议活动的协调保障和组织服务工作。
(二)省委农办督查考核处。承担协调督促检查有关方面落实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工作;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组织开展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全厅重要事项的督办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厅系统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指导全省农民体育运动。
(四)法规处(行政审批处)。承担农业农村和乡村振兴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审批事项的规范化管理;协调落实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权责清单管理工作;负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农机、渔业等方面行政审批事务;指导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五)政策与改革处。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承担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和
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管理工作。
(六)发展规划处。研究起草以乡村振兴为
重心的“三农”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
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七)计划财务处。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研究提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参与
农村金融、
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组织提出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安排建议;协助做好农业补贴相关工作;指导监督厅系统财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八)种植业管理处(农药管理处)。起草
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承担指导粮食和蔬菜园艺作物生产、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
节水农业、
设施农业、抗灾救灾、植物检疫有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九)畜牧业处。起草
畜牧业、饲料业发展政策和规划;指导畜牧业结构调整;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
(十)兽医局(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办公室)。起草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监督管理兽医医政、兽药及兽医器械;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响应,指导重大动物疫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和行业统计。
(十一)渔业处(水生生物保护与管理处)。起草渔业发展政策、规划;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植物保护。
(十二)渔政监督管理处。指导渔政渔港监督、渔业船舶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中日、中韩等
渔业协定,承担重大涉外渔业事件处置等工作,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渔业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协调处理海洋、长江、湖泊等水域的渔业安全搜救工作和渔业安全重大突发事件;承担渔业船舶检验和监督管理职责。
(十三)乡村产业发展处(农产品加工指导处)。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促进农民增收的政策建议,协调推进农民增收有关工作;提出
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和监测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承担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工作。
(十四)乡村建设促进处。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
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
(十五)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
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十六)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负责农经统计有关工作。
(十七)帮促指导处。牵头研究起草帮促政策措施和产业规划,指导帮促项目实施,做好帮扶资产后续管理工作;承担乡村帮扶特色产业发展有关工作;协调推动低收入人口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配合推进经济薄弱地区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促有关工作。
(十八)区域发展促进处。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负责“
五方挂钩”工作,参与协调省委驻县(市、区)乡村振兴(帮促)工作队选派管理,参与协调
驻村第一书记选派管理;负责
苏北六大片区协调机制工作;推动
革命老区帮促和乡村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承担经济薄弱地区常态化帮促有关工作。
(十九)市场与信息化处(综合统计处)。起草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提出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建议;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指导农产品营销促销工作;负责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
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
(二十)对外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处)。承担农业对外合作交流工作,参与农业对外贸易和援助有关工作;按管理权限承担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有关工作;承担涉及台湾地区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农业事务;负责厅系统涉外事务的组织、审核、报批。
(二十一)科技教育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指导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推动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牵头指导农村
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
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
外来物种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业教育;承担指导高素质农民等“
新农人”培育工作。
(二十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具体工作。
(二十三)种业管理处。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负责
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
种质资源、
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
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二十四)农机管理处。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实施
农机购置补贴和农机具报废更新;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机作业安全生产;组织
农业机械展示展览和业务交流。
(二十五)农机装备处。承担农业机械化技术和装备发展工作;提出农机装备的技术规范和发展要求;组织种植业、养殖业和设施农业的机械化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组织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政策。
(二十六)农田建设管理处。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建后管护督查、绩效评价等有关工作;提出农田建设监督评价指标,
拟订农田建设技术标准和规范;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
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二十七)耕地质量处(滩涂资源管理处)。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起草全省滩涂农业围垦开发项目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农业围垦开发项目实施行业管理;承担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划定农业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二十八)人事处。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省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九)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群团组织的工作;机关党委设立机关纪委,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纪检、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三十)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十一)审计处。负责厅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系统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审计监督;指导全省农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直属单位
1.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负责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监督指导、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
2.
江苏省种子管理站:管理种子事宜、促进农业发展。农作物新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农作物种子质量管理、农作物种子事故、案件技术鉴定、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和调拨实施。
3.
江苏省动物卫生监督所:承担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工作和动物饲养、移动、屠宰、诊疗、无害化处理等的监督工作。
4.
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开展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为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作贡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与会计辅导;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干部培训。
5.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办公提供后勤服务,机关办公服务、机关后勤服务、承办机关委托事项。
6.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财务会计中心:为省农业农村厅机关和所属在宁事业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负责省农业农村厅和所属在宁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集中核算、资金审核支付、政府采购及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事务工作。
7.
江苏省农业信息中心:负责全省农业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及实施,农业信息搜集、整理、分析、预测、发布,农业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厅机关网站及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与维护。
8.
江苏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协助做好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工作,承担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标志的推广使用及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的现场检查工作;负责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的科研示范、技术推广、交流合作、信息服务;做好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息收集、分析评估及预测预警的具体工作。
9.
江苏省农产品品牌发展中心:研究、引进品牌农产品先进生产技术,开展品牌农产品的试验示范、技术推广、信息服务、业务培训和产销对接等工作。承担农业农村政策宣传和对农民技术服务指导宣传(编辑出版
《江苏农村经济》《农家致富》)等公益职能。
10.
江苏省植物保护植物检疫站:开展农业植物病虫害情况分析、防治技术和农业新药械的试验示范推广,承担农业植物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植物检疫对象疫情普查,实行农业植物疫情封锁和控制。
11.
江苏省耕地质量与农业环境保护站:实施全省耕地质量保护管理和肥料登记管理,承担耕地土壤改良和肥料新品种新技术、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村再生能源建设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开展农业环境污染和破坏事故的技术鉴定以及重大农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
12.
江苏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开展全省粮食和蔬菜等园艺作物重大技术措施研究,承担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设施试验示范推广工作。
13.
江苏省种子南繁南鉴站:组织全省农业科研教育单位和企业的种子南繁南鉴工作,承担南繁南鉴基地的管理工作,开展种子南繁南鉴技术指导和服务。
14.
江苏省农业对外合作交流中心:负责全省农业国际贸易促进和农业产业损害预警指导工作,研究江苏省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国际贸易政策;组织实施境外农产品促销,为全省农产品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服务;承办江苏农业国际合作洽谈会。
15.江苏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动物血吸虫病防治站):主要承担全省动物防疫、检疫及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研究、疫情报告、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制订、动物疫病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科普宣传等工作。
16.
江苏省畜牧总站(江苏省奶牛育种中心):主要负责全省畜牧新品种及畜牧、牧草、饲料等新技术的推广工作。
17.
江苏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江苏省农药肥料质量检验所、江苏省食用林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开展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工作;开展农药、肥料实验室检测工作;承担省有关部门下达的食用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任务;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技术检验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农产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业务指导、相关咨询等工作。
18.
江苏省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江苏省兽药饲料质量检验所):主要承担兽药、饲料、添加剂及农业投入品的生产许可检验,无公害畜产品、名牌畜产品的论证认定检验,部、省下达的畜产品质量检测,有关部门委托的畜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及其他社会委托检验工作。
19.
江苏省农药总站:承担农药登记相关具体工作;按规定承担农药生产许可、经营许可等相关技术性、事务性工作;承担农药试验备案登记工作;承担农药生产与经营统计、农药信息交流及出口贸易相关工作等。
20.
江苏省农业宣传教育与文化体育中心(江苏省农业科技国际交流中心):宣传农业科学技术,收集农业资料,制作农业电视节目,承办农业展览事宜,开展国际农业新技术学术研讨和交流。
21.江苏省职业农民培育指导站(江苏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开展新型农民职业培训,指导职业农民培育师资库建设、农民实训基地建设、农民田间学校建设,组织编写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教材课件。
22.
江苏省互联网农业发展中心:开展“
互联网+农业”的政策研究,组织互联网农业重大技术的推广实施工作。
23.
江苏省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开展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研究。
24.
江苏省渔业执法监督中心(江苏省水生动物卫生监督所):负责全省渔业执法监督工作。
25.江苏省渔业互助合作发展中心:组织政策性渔业互助合作保险保费补贴项目申报和实施;对省渔业互助保险协会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渔船渔民互助合作保险政策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26.江苏省渔业技术推广中心(省渔业生态环境监测站、省水生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省水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开展水产技术推广工作,促进渔业经济发展。提供水产种、苗及先进养殖技术;水产病害防治;渔业生态环境监测;渔业技术咨询。
27.
江苏省淡水水产研究所(省淡水水产引育种中心):开展淡水渔业科学研究,促进淡水渔业科技发展。淡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品种选育;苗种繁育;产品加工的研究、开发。
28.
江苏省水产质量检测中心:开展水产质量监测,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水产品、水产加工制品、渔用饲料、渔用药物、水质、水产种菌检测;检测技术服务等。
29.
江苏省河蟹产业研究中心:承担河蟹产业等基础科学及应用科学研究与服务工作,开展河蟹育种、增养殖、疫病防控、营养饲料、加工保鲜、智慧渔业、品牌与文化宣传、产业经济与规划等研究与服务工作。
30.
江苏省渔业无线电管理站:开展渔业无线电管理,促进渔业生产发展。全省渔业无线电通信管理、设备维护。
31.
江苏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为促进全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制造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农业试验鉴定技术服务;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农机产品质量认证;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编辑出版发行
《江苏农机化》杂志;发布广告。
32.
江苏省农业机械技术推广站: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服务;农业机械技术培训;农业机械信息服务。
33.
江苏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所:为农机安全使用提供保障。农机牌证管理;农机安全监理;农机安全教育。
34.
江苏省农机化服务站(江苏省农机节能与维修技术指导中心):提高农机从业人员素质,为建设节约型农业机械化提供服务。农机维修服务;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鉴定;农机行业节能与农机节油新技术、咨询;组织实施农机培训。
35.
江苏省农机具开发应用中心:开展农机具推广应用,提高农机化水平。研制、开发、引进农业机械。
36.
江苏省农机信息中心:为农机系统提供信息服务。农机信息网站建设、维护;农机信息搜集、整理。
37.
江苏省现代农业装备科技示范中心:为促进农机技术发展提供服务。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机具的展示;相关技术培训。
38.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利用外资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农业综合开发利用外资项目建设的日常管理工作。
39.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评审中心:承担全省农业资源和滩涂资源开发项目评审的组织事务,负责科技开发、示范、推广以及专家库的建设管理工作。
40.江苏省乡村振兴研究所:开展乡村振兴有关调查研究,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相关服务。
41.
江苏省家禽科学研究所:改良家禽品种,促进科技发展。家禽品种繁育;品种测定;部分优良地方鸡种保存技术研究、家禽疾病、疫苗、药物制作研究、饲料营养、家禽机具、禽产品加工研究、养禽技术培训;种禽种蛋、畜禽饲料添加剂以及中试疫苗、药品的推广。
42.
江苏省蚕种所:为保护蚕遗传资源提供服务。蚕品种选育和优良品种推广,蚕种质量检验检疫,蚕种技术指导。
43.江苏省太湖常绿果树技术推广中心:承担江苏太湖地区常绿果树种质资源收集、保护、研究和创新等任务;承担果树新品种的引进和选育任务;承担果树栽培技术开发、集成和示范任务;发布常绿果树、茶叶等植物保护简报;承担果树栽培技术培训、技术承包和科技成果转让等工作。
44.
江苏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为渔业可持续发展服务。湖区渔业执法检查;核发渔业许可证;协调处理渔事纠纷;制定实施湖区渔业开发利用规划;渔业资源管理;生态环境监测;鱼种放流;技术推广。
45.
江苏省滆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滆湖渔政监督支队):为渔业可持续发展服务。湖区渔业执法检查;核发渔业许可证;协调处理渔事纠纷;制定实施湖区渔业开发利用规划;渔业资源管理;生态环境监测;鱼种放流;技术推广。
46.
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高宝邵伯湖渔政监督支队):为渔业可持续发展服务。湖区渔业执法检查;核发渔业许可证;协调处理渔事纠纷;制定实施湖区渔业开发利用规划;渔业资源管理;生态环境监测;鱼种放流;技术推广。
47.
江苏省洪泽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洪泽湖渔政监督支队):为渔业可持续发展服务。湖区渔业执法检查;核发渔业许可证;协调处理渔事纠纷;制定实施湖区渔业开发利用规划;渔业资源管理;生态环境监测;鱼种放流;技术推广。
48.
江苏省骆马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骆马湖渔政监督支队):为渔业可持续发展提供渔政监督保障。湖区渔业行政执法,制定实施湖区渔业开发利用规划、湖区渔业资源管理、生态环境监测、鱼种放流、技术推广。
49.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渔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渔船检验局):为渔业生产和渔船安全提供渔港监督和渔船检验保障。渔港监督管理;渔船监督管理;渔船安全保障;办理船员证书;渔业船员培训。
50.
江苏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江苏省紫菜良种场、省文蛤良种场):开展海洋渔业科学研究,促进海洋渔业科技发展。全省海洋水产应用技术研究;开发、推广;提供海洋水产品优良种苗和海水养殖先进技术;海洋生态环境与渔业资源监测监控研究;海洋与渔业技术咨询服务;海产品质量检测。
51.江苏省农业资源开发局驻盐城办事处:为离退休人员及固定资产提供服务。原省沿海滩涂开发利用管理局离退休人员和固定资产管理。
52.
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培养高职(大专层次)学历农业技术人才,促进农业发展。农业专业学科专科学历教育;农业专业科学研究。
53.
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培养农业人才,促进农业发展。农业学科大专学历教育;农业专业技术开发;农业专业技术培训。
54.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培养高等专科学历畜牧兽医人才,促进畜牧业发展;动物生产、畜产品加工学科高等专科学历教育;畜牧业专业技术开发;畜牧业专业技术培训。
领导班子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农田建设管理处获得“
全国农业农村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20年11月,被评为江苏省抗击
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
2021年9月,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入选江苏省“全国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先进集体”推荐名单。
2021年11月,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入选2016-2020年全国普法工作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拟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
2021年11月,江苏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被
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授予“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办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