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国家行政机关,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1955年9月13日,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撤销新疆省建制的决议》,批准
国务院议案,撤销新疆省建制,成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原新疆省的行政区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行政区域。9月20日至30日,新疆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会议通过了《新疆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拥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撤销新疆省建制的决议>的决议》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选举产生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届人民委员会。
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式成立,新疆省人民政府正式改称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与
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深化新时代院区务实合作,共同服务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艾尔肯·吐尼亚孜:第二十届中央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党组书记
陈伟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玉苏甫江·麦麦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哈萨克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总工会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职)
薛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副书记、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总经理
潘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
周旭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