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国家行政机关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历史沿革
1949年9月25日至26日,中国国民党新疆警备司令陶峙岳与新疆省政府主席包尔汉新疆省军政人员分别通电起义。9月27日,将新疆省政府改为新疆省临时政府,暂时负责维持全省政务,听候中共中央指示。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宣布成立。11月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一野战军一部在王震将军的带领下进入新疆省府迪化市(不久改为乌鲁木齐市)。12月17日,新疆省人民政府宣布成立。
1955年9月13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撤销新疆省建制的决议》,批准国务院议案,撤销新疆省建制,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原新疆省的行政区域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行政区域。9月20日至30日,新疆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乌鲁木齐举行,会议通过了《新疆省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拥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撤销新疆省建制的决议>的决议》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条例》,选举产生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一届人民委员会。
1955年10月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式成立,新疆省人民政府正式改称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委员会
2024年12月1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在北京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深化新时代院区务实合作,共同服务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和边疆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
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编制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八)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十)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一)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现任领导
主席
艾尔肯·吐尼亚孜:第二十届中央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党组书记
常务副主席
陈伟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副主席
玉苏甫江·麦麦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木合亚提·加尔木哈买提(哈萨克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自治区总工会主席,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兼职)
薛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副书记、司令员,中国新建集团公司总经理
王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凯赛尔·阿不都克热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朱立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
潘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自治区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督察长
秘书长
周旭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主任。
(参考资料:)
机构设置
办公机构
工作部门
特设机构
直属机构
部管机构
驻外机构
辖市政府
直辖县级市政府
阿拉尔市人民政府
图木舒克市人民政府
可克达拉市人民政府
双河市人民政府
五家渠市人民政府
胡杨河市人民政府
石河子市人民政府
北屯市人民政府
新星市人民政府
昆玉市人民政府
历届主席
地理位置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0 19:30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