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于2021年5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随着新疆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三农”工作重心实现历史性转移,新疆站在了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创造更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新的历史起点上。自治区领导雪克来提·扎克尔、张春林、艾尔肯·吐尼亚孜共同为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自治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揭牌。
历史沿革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于2021年5月30日正式挂牌成立。
主要职责
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统筹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关具体工作,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负责组织实施乡村振兴考核工作。
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组织开展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帮扶工作。统筹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牵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保护传统村落和乡村风貌。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治理建设。
研究乡村振兴相关问题,承担乡村振兴督导、检查具体工作。
根据任务分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和乡村振兴局有关工作进行相应调整,主要是:农业农村厅承担的农村社会事业、乡村治理任务和项目资金调整到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原自治区扶贫办承担的脱贫地区产业发展和项目资金调整到农业农村厅。
现任领导
一级巡视员:陈雷
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任务,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和外联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督办、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大事记、政务公开、应急管理、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指导宣传、信息、机关电子政务、后勤保障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1.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相衔接重大事项调查研究;2.承担指导实施本领域深化改革有关工作;3.协调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4.对接参与乡村治理有关工作。
(三)规划财务处
负责组织编制自治区“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配合各相关处室编制专项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衔接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相关县市做好脱贫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管;承担衔接资金绩效评价;负责指导各地完善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及衔接资金年度项目计划;负责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及预决算工作。
(四)统计监测处
负责建立完善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定期核查和动态调整机制;负责制定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纳入和风险消除标准、方式、程序;负责指导做好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开展定期检查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预警平台;负责组织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工作;负责构建乡村振兴数据管理体系,并指导做好收集、汇总、分析、管理;负责指导做好乡村振兴数据平台开发、建设、管理、应用;负责发布乡村振兴数据。
(五)开发指导处
承办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配合人社部门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等有关工作。
(六)专项扶贫处
承办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配合人社部门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等有关工作。
(七)社会扶贫处
负责协调推动社会各界的帮扶工作;协调服务省级领导乡村振兴联系点;协调保障中央单位定点帮扶工作;组织开展定点帮扶、区内协作帮扶及考核工作;联系自治区“访惠聚”办公室。
(八)考核评估处
负责配合国家开展省级党委和政府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含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组织对地(州、市)、县(市、区)开展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反馈考核评估结果。
(九)监督检查处
统筹谋划地县乡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地帮助指导;抓好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管理;做好全区和自治区乡村振兴局认领的国家层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现的有关问题整改工作;督促各处室、事业单位抓好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各项措施落实;负责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配合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
做好“12317”扶贫领域监督举报电话管理工作。
(十)机关党委(人事处)
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建、群团组织、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事工作。
(十一)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十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数据管理中心
开展数据处理研究,促进科技发展。扶贫重点工作动态监测、数据整理、统计分析和评估,扶贫资金使用、项目进展和成效评估,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决策系统、基础数据库、电子档案建设,扶贫信息化应用及培训。
办公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长江路461号
(十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外资扶贫项目管理中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扶贫开发信息中心)
为外资扶贫项目提供管理保障,外资扶贫项目协调管理和组织实施;扶贫系统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宣传和信息交流。
(十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宣传教育中心
开展本级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方面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十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局机关服务中心
为机关办公与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机关办公服务、机关后勤生活服务及承办机关委托事项。
机构地址
所获荣誉
2021年6月4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局综合处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授予“全国乡村振兴(扶贫)系统先进集体”称号。
2021年9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局专项扶贫处被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授予“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