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组建于2004年10月15日,是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政府直属正厅级特设机构。现有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综合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规划发展处、企业改革处、业绩考核与分配处、统计评价处、产权(股权)管理处、党建工作处、宣传与群众工作处、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人事处)、机关服务中心、纪委、监事会工作处等15个处室和6个监事会,机关干部职工126人。
主要职责
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特设机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区属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出资人各项权利的充分行使和所有者各项权益的充分实现,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依法对全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国资概况
截至2007年末,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78户(直接监管16户,委托监管企业62户),资产总额434.54亿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106.9%,其中:直接监管企业资产总额297.83亿元;委托监管企业资产总额为136.71亿元。自治区国资委监管企业净资产219.9亿元,其中:直接监管企业净资产184.18亿元,委托监管企业净资产35.72亿元。
2007年监管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70.02亿元,其中:直接监管企业销售收入为136.88亿元,委托监管企业销售收入33.1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4.52亿元,比上年增加4.67亿元,其中:直接监管企业利润总额12.51亿元,委托监管企业利润总额2.01亿元。
组织机构
内设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综合处(研究室)、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规划发展处、企业改革处、业绩考核与分配处、统计评价处、产权(股权)管理处(对外经济联络处)、党建工作处、宣传与群众工作处(党委统战部)、政策法规处、机关党委(人事处)、机关服务管理中心、纪委、监事会工作处(国有企业监事会管理工作办公室)等15个处室和6个监事会,机关干部职工126人。
领导介绍
党委委员、副主任:段卫华
所获荣誉
2020年12月15日,被确定为“2019-2020年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