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是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派驻西安的办事机构。办事处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红十字会巷3号,建国初期曾是西北军政委员会文委所在地。
历史沿革
西安办事处位于西安市红十字会巷3号,在建国初期为西北行政委员会文委所在地,1954年在西北撤销时将原文委院落划拨给当时的新疆省政府成立西安办事处。
1954年12月18日,新疆省驻西安办事处正式挂牌成立。在文革期间撤销了办事处,新疆政府将办事处无偿交陕西省代管。
1983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恢复组建驻西安办事处。陕西省委、省政府对新疆驻西安办事处的组建工作极为重视,复函表示同意,1984年陕西省将红红十字会巷3号院内7套房子交给筹办工作组,1986年又要回11间,同年恢复成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
1992年3月,经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西安办事处召开会议决定对红十字会巷3号院内105间土木结构平房进行拆迁和新楼的基建工作。4月,陕西省政府副秘书长梁和平主持会议,研究了关于红十字会巷3号院的拆迁问题和工作安排。7月,西安办事处从红十字会巷3号搬到位于安东街11号院陕西省军区的干休所的一栋四层楼内办公,同时,红十字会巷3号院内开始进行拆迁和基建工作。
1996年6月,办事处将办公地点搬到了安东街8号西安市基建干校。
1998年8月,办事处从安东街搬到了东关正街办公。
2001年5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将自治区人民政府驻陕西办事处升格为副厅级。
2002年9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同意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陕西办事处”更名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机构规格为副厅级。
2002年11月,院内基建施工结束,办事处从东关正街搬回红十字会巷3号办公至今。
主要职责
做好与驻地及临近省、区、市党政机关的政务、经济联系和友好往来等工作;收集、整理和传递重要政务、经济信息,为自治区决策提供参考,为部门和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为招商引资、经济技术协作提供服务;接受自治区有关部门委托,为其在驻在地及临近省、区、市开展业务做好相应的联络、协调工作;负责公务接待工作;完成自治区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办事处始终坚持以服务新疆、宣传新疆、建设新疆、加强陕新两地合作与交流为中心工作,发挥着“窗口”、“桥梁”等作用。
新疆驻西安办事处主要服务功能是:
◆ 政务功能
以政务联络、协调工作为中心,加强新疆与陕西及周边省区市的政府间的联系与沟通;维护新疆驻陕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对陕西省新疆商会的指导与服务,协助做好新疆来陕经营和务工人员及新疆籍在校学生的管理、服务工作。
◆ 经济信息协作功能
以服务于新疆经济社会大发展为目的,为自治区领导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提供有针对性、有深度、有前瞻性的信息;对外宣传新疆经济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最新动态和优惠政策。
加强对外经济联络工作,利用西安在西北地区的经济、金融、科技等区位优势,促进区域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为招商引资等工作提供协调、跟踪和咨询服务,树立新疆大开发的窗口新形象。
◆ 服务接待功能
负责自治区领导和公务人员的接待工作,并负责与周边邻近省市间接待部门的协调工作。
西部大开发,新疆要争先。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将以务实创新、奋发有为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发挥“窗口、桥梁”的作用,与新疆各族人民一起,共创新疆大开发之辉煌!
荣誉
2011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表彰为2011年度外省(区、市)政府驻陕办事处双服务先进单位。
2012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被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表彰为2012年度外省(区、市)政府驻陕办事处双服务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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