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鸡眼指的是眼睛中间的瞳孔天生或人为的都朝中间靠拢,看起来就像两只鸡斗架一样,所以称为斗鸡眼,也叫做
对眼。 正常人的双眼注视同一物体,物体分别在两眼
视网膜处成像,并在大脑视中枢重叠起来,成为一个完整的、具有
立体感的单一物体,这个功能叫
双眼单视。但是,婴幼儿在双眼单视形成过程中,很容易受外界因素影响,致使一眼注视目标,另一眼偏斜而不能往同一目标上看,于是就产生了
斜视。医学上将眼球注视物体时向内侧斜视,称为
内斜,也就是人们俗称的“斗鸡眼”。
不会自愈
这得从主管眼球运动的肌肉和神经谈起。在眼球的外面有六条眼外肌,正常情况下,人们看东西时,无论朝哪个方向,双眼的运动都是平行一致的。由于肌肉的收缩是在神经的调节下进行的,看右边的目标双眼都往右转,看左边的目标双眼都往左边转,不会出现右眼往右,左眼不往右的现象。若孩子两只眼睛发育不一样,一只眼正常,另一只眼为高度近视或
散光;或两只眼睛远视度数差得太远;或幼儿从小就喜欢玩细小的玩具以及常在光线较弱的条件下玩游戏,致使眼肌平衡失调,神经肌肉麻痹,这样就很可能发生“斗鸡眼”。
所以,“斗鸡眼”若不及时治疗,神经肌肉的麻痹是无法自愈的。而且,因为一只眼睛长期内斜,患者不能使用这只
斜眼,久而久之,就会影响眼睛发育,甚至发生弱视。若不及时治疗,将来视力也难以恢复。“斗鸡眼”的孩子只用一只眼睛看东西,所以看东西没有
立体感,不能分辨东西的远近。例如在做针线活时,线穿不进
针眼;灌墨水时,
笔插不进墨水瓶;拿细小的东西老是够不着等等,影响今后的工作和学习。
产生原因
(1)发育不完善:儿童,尤其是婴幼儿
双眼单视功能发育不完善,不能很好地协调
眼外肌,任何不稳定的因素都能促使
斜视的发生。人的单视功能是后天逐渐发育的,这种功能建立与
视觉功能一样是反复接受外界清晰
物像的刺激,逐渐地发育和成熟起来的。婴儿出生后2个月只有大体融像,精确融像功能的建立要持续到5岁以后,立体视建立最迟,6~7岁才能接近成人。所以说5岁前
双眼单视功能未完善期间,是儿童斜视的高发期。
(2)先天异常:这种斜视多由先天眼外肌肉的位置
发育异常,眼外肌本身发育异常,中胚叶分化不全,眼肌分离不良,肌鞘异常及纤维化等解剖上的缺陷或支配肌肉的神经麻痹所致。也有的由于
生产过程中,使用
产钳造成婴儿头面部损伤或母亲生产时用力过度致胎儿颅压升高产生大脑点状出血,而出血刚好在支配眼球运动的神经核处引起眼外肌麻痹。此外,也有遗传因素,
斜视眼在家族中遗传不是全体成员,这种缺陷往往是间接遗传到下一代子女身上。一般出生6个月内发生斜视称
先天性斜视,它不具备建立双眼视物的
基本条件,对视功能的发育危害最大。
(3)眼球发育特点使儿童易患斜视:由于儿童眼球小,
眼轴短,多为
远视眼,又因儿童角膜及
晶体屈折力大,
睫状肌收缩力强,即调节力强。这样的儿童想看清物体就需要更多的
调节力,同时双眼也用力向内转产生了过量辐辏,容易引起
内斜视,这种
内斜视称调节性内斜。
(4)眼球
运动中枢控制能力不足:如果集合过强或外展不足或两者同时存在就产生了内斜;相反外展过强,集合不足或者两者同时存在,就产生了外斜。
由于斜视影响美观,斜视儿童常被人起绰号,给
儿童心理蒙上阴影而造成其孤僻及反常心理。一般情况下,大部分斜视儿童斜眼的视力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尤其多见于单眼性斜视。
交替性斜视患者
双眼视力可能均正常,但是却仅能用一眼注视,除了不如正常人看物视野开阔外,更重要的是没有融像能力和
立体视觉,不能准确分辨物体的前后距离。斜视患者不能从事诸如驾驶、测绘等需立体视觉的工作。
还有一些
麻痹性斜视的患者,由于
眼肌麻痹,视物成双,为克服复视,采用偏头、侧脸、抬颏等特殊的
头位来补偿,医学上称“代偿头位”。这对儿童来说,不仅影响美观,还会导致全身骨骼发育畸形。
由此可见,
斜视的危害不仅影响美容,为了减少、避免上述的严重
并发症,必须认真对待,及早治疗。
治疗
治疗原则
儿童斜视早期发现、早期治疗是由于儿童
视功能发育特点所决定的。从表中可见,
婴儿期和
幼儿期双眼的视觉反射是不稳定的状态,以后波动逐渐减少,5岁基本停止,8岁波动期基本结束,如无严重障碍则将终身保持。但在此不稳定时期任何影响
双眼单视觉的障碍均可导致
斜视,而任何斜视都会导致双眼单视功能丧失。另一方面,由于这个时期双眼单视功能形成不稳定,容易丧失也容易恢复,如果一发现斜视,及早就诊,尽早治疗,不但可以矫正斜视,而且可使丧失或发育不良的双眼单视功能也得到恢复,从而达到
功能性治愈的理想目的。反之,若延误治疗,错过视功能
发育期,则双眼单视功能丧失、
骨骼畸形、代偿头位都无法恢复。即使以后通过手术矫正了斜视,也仅仅是美容矫正,而且没有
双眼单视功能这个“粘合剂”的作用,仍有再度斜视的危险。
正常人看远是不用调节的,看近时则需要用+3.0D的调节就够了。但对于
远视者而言,看近所用的调节则需加上远视度数。眼睛看近物时产生近反射,调节的同时使双眼内转产生集合辐辏,
高度远视的患者看物体比正常人多用调节,从而使其比正常人多产生辐辏,眼球呈现一种过度内转状态,也就出现了
内斜视,这种情况多见于+2.0~+9.0D的远视儿童。其中内斜完全由
调节过度引起者称为
完全性调节性内斜,此种内斜戴远视眼镜可使内斜全部矫正;另一部分内斜除调节过度因素外,尚有眼外肌发育异常等因素,称为部分调节性内斜。戴镜后内斜只能部分矫正,残存内斜需
手术治疗。
近视眼特别是
高度近视眼,看近时必须将物体放得很近才能看清,此时高度近视患者并不像正常人那样需要调节,而双眼同时看近必须用力辐辏,这样使眼的调节和集合辐辏发生了
不协调,造成了眼睛的疲劳。为了避免疲劳,往往自行放弃集合辐辏,久而久之集合辐辏功能越来越弱。一只眼就会向外偏斜,发生了外斜视。
外斜视的眼一般近视程度较另一眼更重,视力更低,平时看物多用好眼,造成
斜视性弱视,
双眼单视功能逐渐丧失,使外斜更加严重。
临床上有些斜视儿童,双眼视力均好,这是由于他们双眼可以交替注视,虽有眼斜,但并不影响双眼的视力发育,临床上称为交替性斜视,它不是由于眼的调节异常引起,是非调节性斜视,发病原因是大脑
对眼的外展与集合
运动控制不平衡或眼外
肌力发育不平衡引起。
所以说,视力好的儿童仍然有患斜视的可能,但值得注意的是,他们虽然视力好,但自幼眼位偏斜,多丧失了双眼单视功能,这类斜视仅靠戴眼镜等非手术治疗多没有效果,应及早做手术,以期术后双眼视轴平行,增加获得双眼单视功能的可能性或获得周边融合的机会。
为什么儿童斜视发病年龄不一,发病年龄与疗效有什么关系?
一般来说,先天性内斜视发病
极早,且斜视度较大,但在婴儿出生6个月内,即使发现其眼位轻微不正,也不能马上断定有斜视。因为正常婴儿生后2~3个月眼球运动不协调,可有轻度偏斜。5~7月个时,调节
辐辏反射逐渐形成,视力也发育到一定水平,双眼运动也协调了,此时如有眼球偏斜,
应作进一步检查。一般在出生6个月内发病的,可判定为
先天性斜视。
随着年龄的增长,在2岁半至3岁,调节与辐辏之间建立了比较牢固的关系,这个年龄最容易发生
调节性内斜视,这种
内斜视2岁以内很少发生,1岁以内发病的几乎可以判定不是调节性内斜视,因为此时
双眼视觉反射是不稳定的,调节与辐辏没有建立稳定的关系。
外斜视发病时间在出生后早期,但开始时往往是间歇性,而且间歇时期比较长,直到出现频繁或大部分
时间能看出外斜视时才被发现,所以一般人都认为外斜视发生似乎比内斜视为迟。
儿童外斜视多在4~5岁被发现。
斜视对
视觉发育影响愈大,则功能性治愈可能性愈小。儿童斜视发生年龄不同,疗效也不大一样。斜视发生愈早,对
双眼单视功能发育影响愈大,疗效愈差;斜视发生越迟,双眼单视功能发育愈充分,疗效越好。发病早期,有间歇期的斜视较没有间歇期的斜视疗效要好。儿童外斜视比内斜视疗效好。先天性内斜一般2岁就应手术治疗,相对地讲发病年龄较迟的斜视治疗效果较好。当然,凡是儿童斜视一发现,就应尽早治疗,否则将延误治疗时机。
如何区别宝宝真假斗鸡眼?
一般情况下,孩子出生3—4个月里有对眼情况很正常,但孩子一样到了3岁,还有对眼现象,比如注视物体时,两个眼球不能同时看一个方向,或出现瞳孔发白,不能分辨东西的远近、拿细小东西时总是看不准等情况,家长就应及时带孩子到医院检查。
只要将鼻梁处的皮肤捏起用电筒照射鼻梁处灯光落在双眼瞳孔中央就为假性“对眼”,落在眼球角膜的外侧部分就为真性“对眼”。假性“对眼”因为眼球的位置是正的,所以不需要医治。
真性“对眼”则一定要治疗,越早治疗效果越好,
假性近视“对眼”具备正常眼的重合、融合、立体
三级视功能。真性“对眼”则不具备这三级视功能,必须及早治疗以建立这三级视功能,否则年龄大了再治仅仅起到美容的效果,影响孩子从事某些精细的工作及驾驶机动车。
治疗效果
斜视治疗的效果临床上有以下几种:①完全功能治愈。也称I级功能治愈即患者两眼视力均正常或近似;具有正常
视网膜对应及融合力;眼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正常或有极少量的
隐斜,但日常可以在工作和生活中维持
双眼单视。②不完全功能治愈。这一类包括很多类型,较好的可能仅在上述项目中某一项存在缺陷,但视网膜对应尚正常的情况,也称Ⅱ级功能治愈。比较差的可能视网膜对应不正常(如某些
小角度斜视),确实存在一定的双眼单视和融合力,不同于单眼视者,也称为Ⅲ级功能治愈。③患者完全没有双眼单视功能仅获得外观上的改善。
儿童斜视的早期治疗,是关系到儿童能否建立和巩固双眼单视,能否保护和恢复正常视力的关键。正常视网膜已遭到破坏无
双眼单视功能的儿童斜视,在7岁以前进行治疗对恢复双眼单视功能较容易,超过15岁以上治疗只能达到外观斜视矫正的美容目的。
治疗方法
儿童斜视的发病原因不同,类型不同,治疗方法也不一样。
(1)根据
斜视程度采用不同的治疗方法:对于无症状的
隐斜视,因儿童的融合和辐辏能力较强可不作任何治疗,但有的隐斜患儿近距离视物后有
眼胀、眼眶酸痛、
头痛等
视疲劳症状,可适当治疗。
内隐斜要散瞳、验光,远视者配合适眼镜,
外隐斜可作辐辏训练以加强双眼内转肌的力量克服外隐斜,若效果不佳,还可配戴
三棱眼镜,对看近大于10°(20Δ)的外隐斜,可考虑手术治疗。
间歇性内斜视多为远视,一旦发现应
散瞳验光,配足量远视眼镜矫正,戴镜后多能使间歇性内斜完全正位。
间歇性外斜视的儿童应作斜视度及同视机检查了解其双眼视功能情况,在
双眼单视功能未丢失以前尽早手术治疗。如双眼单视功能丧失,7岁前手术矫正仍有
恢复正常的可能。如斜视度数很小,可以戴负镜及辐辏训练,但只能减轻症状,不易治愈。
对于显性
斜视除了调节性内斜视外,多需早期手术治疗。
(2)根据不同斜视病因采用不同的治疗方法:
共同性斜视中先天性内斜视虽与眼的调节无关,但对双眼单视功能发育影响很大,最好的治疗是在2岁视功能
发育初期做手术矫正。2~3岁以后发生的内斜多与远视眼引起的调节辐辏过度有关,这种斜视要充分散瞳后验光,有远视者配足量眼镜,坚持戴镜3~6月使斜视矫正或部分矫正后,再对于残存的内斜手术治疗。戴镜后内斜无改变的,只有手术治疗。
斜视完全矫正的继续戴镜,若远视度数很高,也可通过手术矫正斜视而降低戴镜度数。
对于显性外斜视者,排除明显的
屈光不正后,治疗原则也是早期手术。若视力不良也需充分散瞳、验光,若外斜是不用调节引起的,应经常配戴合适的
近视眼镜,外斜有可能获得矫正。如果是远视合并
弱视,应按用最低的镜片度数,达到最好的
矫正视力的原则配镜,并作
弱视训练,如仍存在外斜者,则需手术治疗。
儿童
麻痹性斜视多由先天发育异常、
产伤和出生后数月内患病引起。应首先寻找病因,并请耳鼻喉科、
神经内科、
脑外科、
小儿科等会诊,排除眼周鼻窦、
脑神经和
颅内肿瘤等疾病,准确地诊断原发病,防止延误治疗时机。治疗麻痹性斜视除针对
病因治疗外,同时可口服和
肌注维生素B1、
维生素B12、
肌苷、
辅酶A、
ATP等,还可作针灸、
理疗促进麻痹肌的恢复。治疗半年后不能恢复,可考虑手术治疗。但儿童麻痹性斜视多为先天性,仍以手术治疗为主,因为先天性麻痹性斜视形成弱视机会不多,单视功能往往因为代偿头位而保持;即使
双眼单视功能不健全或丧失,只要手术时间早,手术作的合适,眼位得以矫正,代偿头位很快会消失,双眼单视功能也会很快恢复,达到功能性治愈的目的。
从调节和
斜视间的密切关系看,远视眼容易导致
内斜视,近视眼容易发生外斜视。另外,良好的视力是正常视网膜对应和两眼共同固视的基础,不同视也可引起斜视、弱视。可见斜视、弱视与
屈光异常的关系很密切,故
散瞳验光是儿童斜视检查的首要步骤。配戴眼镜矫正
屈光不正是治疗儿童斜视的重要方法。有屈光不正的斜视儿童,特别是2~3岁发生且合并远视眼的内斜视儿童,更应戴镜治疗,因为此时用远视矫正眼镜治疗特别有效,可使眼的
调节过度得以纠正,辐辏力恢复正常,许多儿童只需戴眼镜治疗一段时间,内斜视就能完全矫正。
斜视儿童的验光必须经过充分的睫状肌麻痹,即充分散瞳后才能进行,因为儿童的睫状肌很有力,调节能力强,容易因调节掩盖真正的
屈光度,尤其是远视性屈光不正,不散大瞳孔验光是
不准确的。
儿童斜视需要散瞳验光配镜的另一个原因是许多斜视儿童合并弱视,少部分由于斜视造成,大部分是由于同时合并
屈光不正或
屈光参差或两种以上原因兼有造成的。治疗斜视的同时,需要治疗弱视,而弱视检查和治疗的首要方法,也是
散瞳验光和配镜(详见后)。
为什么戴镜儿童每年要验光?
这是因为眼睛的屈光状态随着年龄的增长而有所改变。例如对于远视眼来说,这种变化并不都是年龄越大,远视度数越来越小,反而是有的儿童远视度有增大趋势,到6~7岁,甚至8岁达到远视的最高峰,以后才随年龄增长,远视度数逐渐下降。鉴于这种情况,要求戴镜儿童每年重新散瞳验光一次,对内斜视戴眼镜矫正的儿童,2~3岁者半年验光一次,每次根据屈光度的改变和斜视矫正情况决定下一步的治疗方案。
如果戴镜后
斜视完全消失,其远视矫正眼镜度数可逐渐减
至尚能控制斜视并能保持较好的两眼视机能的程度。一直戴最初的眼镜是不对的,这是因为正常儿童,在发育过程中于生后最初几年其远视度数迅速减低。患调节性内斜视的幼儿虽其远视度数较大,然亦有减少的倾向,因此长期戴最初的完全矫正眼镜可影响其取得正视化的发育。有些患者长期戴完全矫正的眼镜,由于减弱调节或限制了调节能力的发育,将出现调节
近点后退,同时伴随辐辏近点的后退。斜视儿童减小远视镜片度数,应在保持斜视不至复发范围内逐渐减少,不然会使异向性融合反射的发育受影响,并且突然摘下眼镜,可导致内斜视复发和视力模糊。每年定期
散瞳验光,及时调整眼镜度数,可以防止以上情况的发生。
斜视儿童戴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矫正眼位,其次才是提高视力。如果斜视儿童合并弱视,戴上眼镜视力不是马上提高,而是通过训练逐渐提高的。它不像近视眼镜戴后马上感到视物清晰,眼睛舒适,儿童容易接受,而斜视儿童大多戴远视眼镜,尤其是矫正内斜的眼镜,初戴时视力不仅不提高,反而视物更模糊,有的还引起
头晕、眼花等,需要一个
适应过程,因此许多儿童不愿戴。
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远视眼镜的度数是用
阿托品散瞳、睫状肌完全麻痹的情况下检影验出来的,眼镜是按足量配戴的。在散瞳情况下感到合适的度数,一旦瞳孔恢复正常,睫状肌又恢复到
紧张状态,部分远视度数被过强的调节掩盖了,初戴时不适应。为了达到治疗目的,应强迫患儿坚持戴用,经过一段时间睫状肌被迫逐渐放松,也就适应了戴镜。少数患儿仍不能适应时,可以隔日或每日涂阿托品眼膏一次,连用3~5天,使睫状肌在重新放松的情况下再戴眼镜,不适应症状就会消失,待瞳孔恢复到正常时,患儿也就适应了。
眼镜配好后,必须坚持戴用,不可间断,除了睡觉外不可摘下。否则停戴数日,睫状肌再次紧张,再戴镜又会出现上述不适应的情况。儿童调节性内斜视一般要坚持戴用3个月至半年才可看出效果,不能操之过急。
儿童戴镜玩耍时,防止眼镜被摔破,可在
镜腿上牵一根
松紧带系于脑后固定。为防止镜片摔碎损伤眼睛,可配戴摔不破的
树脂镜片,但树脂镜片不耐磨,需加以保护。
斜视儿童戴镜后,要坚持定期到医院复查,一般情况1~2月一次,观察戴镜后斜视度的变化及视力提高情况,以便医生随时了解治疗效果,根据患儿的变化情况制定下一步的治疗方案,及时调整度数。
斜视矫正眼镜最终可以摘掉吗?
对于调节性内斜视戴镜矫正的儿童,大多数可以摘掉眼镜。戴镜斜视矫正以后,根据每次验光远视度数下降的情况,以内斜不复发为前提逐渐减低眼镜度数,同时合并弱视的儿童需进行
弱视训练提高视力,恢复
双眼单视功能。这样到了远视度数减少到不戴眼镜
斜视眼也完全正位,视力和双眼单视功能都恢复正常,达到功能治愈的效果,眼镜也摘除了。
部分调节性内斜视儿童,戴镜半年以上眼位仍不能完全矫正的,经手术矫正斜视后再继续戴镜治疗弱视,巩固眼位,最终也多可以摘掉眼镜。
一般外斜视多合并有中高度近视,虽然外斜视可以通过戴镜矫正,但近视度数随着年龄增长多有继续增大的趋势,这样的患儿不容易摘掉眼镜。
总而言之,合并远视的内斜视,许多患儿最终可以摘掉眼镜,这主要是指轻、中度远视(+3.00D~+6.00D)而言。大于+6.00D以上的高度远视或近视为获得正常视力,多需终身戴镜。
手术治疗
临床上除了完全由远视眼
调节过度、辐辏过强引起的调节性内斜,戴镜可以使
斜视全部矫正外,其他各类斜视基本都需要手术矫正。
斜视手术后获得一定程度的
融合功能将有利于维持眼球正位,眼球正位可使部分病人恢复正常的或一定程度的
立体视,特别是间歇性或新近发病患者可望获得良好的
双眼单视功能。故不论何种斜视,用保守方法及训练疗法无效时,如手术可使眼肌恢复正常协调一致的功能,斜视不但在原位时变为正位,而且各方向运动时同步一致,能双眼单视,有立体视,手术无不良并发症者,都可手术。
隐斜或
间歇性斜视的患者,常述
眼疲劳,严重影响工作,一旦
保守治疗(如戴负镜片或
三棱镜等)失败,也可考虑手术治疗。手术矫正眼位能够减少过度集合,消除过度调节,使视疲劳症状减轻、消失。
有些患者为了消除复视或提高视力,常表现出代偿头位。头位偏、
斜颈较重,影响美观,如手术能解决代偿头位且无并发症,也可作为
斜视手术适应症。
麻痹性斜视或其他非共同性及
共同性斜视时,患者常诉有复视,经戴镜及
保守疗法半年以上无效时,可通过斜视手术消除复视,恢复一个或多个诊断眼位的
双眼单视。如斜视手术仅能使眼位正位或基本正位,达到一定的美容目的,且术前病人已理解的,也可作为斜视手术适应症。
儿童斜视什么时候手术最好?
出生后或6个月以内发现的先天性
内斜视,手术应在双眼单视功能发育之前的1~2岁进行;6个月以后发生的内斜视,切不可马上手术,一定要先
散瞳验光,如有远视,先戴足量矫正眼镜3~6个月,如果内斜完全矫正,则不必手术,继续戴镜即可治愈,如戴镜6个月以上,内斜仅是减轻,残存斜视应尽早手术,戴镜后斜视无变化者,更应早做手术。单眼性内斜视可先采用遮盖疗法,促使变成交替性斜视,然后再行手术,这样对恢复
双眼单视功能更有利。如遮盖半年以上仍无效,也可手术治疗。
外
斜视儿童应早期手术,尤其是间歇性外斜视虽有负镜治疗,辐辏训练等保守治疗方法,但这些方法仅能减轻斜视度数,多达不到治愈目的。该病首选手术治疗,并应在未形成显性外斜,双眼单视功能尚未全部丧失之前尽早手术矫正。本病在4~6岁手术最佳。
双眼视力正常,
散瞳验光无明显屈光不正,证明戴镜治疗无效,应尽早手术。斜视度很小且经常有变动的
间歇性斜视暂缓手术,观察是否可以自愈,如斜视度逐渐加大再手术不迟。
斜视合并弱视的儿童原则上先治疗弱视,后治疗斜视。只有视力提高,手术效果才能巩固。但对于大度数的
斜视要先矫正斜视,否则
斜视眼不能很好地注视,
弱视眼也无法很好治疗。对于合并有眼内疾患视力无法恢复的内、外斜视,手术宜在12岁以后进行,防止术后无双眼视控制而变成外斜视或外斜复发。
先天性
麻痹性斜视,特别是有代偿头位的儿童应在3岁左右就手术矫正,而后天引起的麻痹性斜视则应尽力寻找病因,配合
药物治疗,经半年治疗无效者方可考虑手术。
斜视手术治疗后是否还需戴用眼镜?
很多斜视儿童术前都戴眼镜,由于戴镜的目的各不相同,术后是否戴镜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总的一个原则,斜视术后视力仍未正常,戴镜能使视力提高的,术后就应继续戴镜。
内斜视患儿,原戴远视眼镜,术后戴镜与不戴镜眼位均为正位,但戴镜对视力有帮助的,为进一步治疗弱视,仍可戴原镜或偏低度数的眼镜。如果原远视度数是小于+3.00D的,
裸眼视力正常,可不戴眼镜,这样对
双眼视功能恢复更有利。若内斜术后
斜视矫正不足,仍需戴用度数较高的远视眼镜,以利于残存斜视的矫正;部分调节性内斜,因手术仅矫正了戴镜矫正不了的部分内斜,术后按完全调节性内斜治疗,应坚持戴原镜,部分患儿有望脱镜。内斜患儿原戴近视眼镜术后眼位矫正,按提高最好视力的最低度数配戴近视眼镜。
外斜视患儿,原戴近视眼镜,术后眼位矫正,眼镜仍戴最佳矫正视力的最低度数眼镜;若术后矫正不足,可适当给足近视度数,配戴度数稍大的近视眼镜对矫正外斜有一定帮助,如残存斜度较大,戴镜无效可考虑再次手术。外斜视患儿原戴远视眼镜,术后眼位矫正,为提高视力仍需配戴低度数远视眼镜。
总之,术后戴镜的目的从术前的矫正
斜视、治疗弱视转变为单一治疗弱视,眼镜的度数则应根据术后的眼位、
矫正视力、屈光不正的性质等情况综合考虑。
斜视需要纠正
刚生下的新生儿,看近的物体时两眼球向内,出现
内斜视,而看远处物体时内斜视消失。当看物体时两眼向外偏斜,称为外斜视。
婴儿尤其是新生儿,由于两眼眼肌协调动作差,常常会出现斜视,但是到1岁左右,随着眼肌的发育成熟,斜视现象也随之而消失。正常情况下,两眼的动作在
大脑皮质融合功能的作用下,视线始终注视着目标。看近的物体时,两眼
视轴会聚;看远的物体时,两眼视轴平行,保持良好的
双眼单视。如果维持眼球
正常位置的平衡失调,就形成
斜视。视轴注视目标的一只眼称为注视眼,另一只视轴偏离目标的眼称为
斜视眼。
分类
(1)
共同性斜视,发生在小儿
双眼视觉开始形成的过程中,由于皮质
视觉中枢未发育成熟,因而产生了眼位分离的状态,多风天3岁左右的儿童。
(2)非共同性斜视(又称
麻痹性斜视),由于控制眼球活动的脑神经(第3、第4、第6对脑神经)麻痹所造成。 斜视不仅影响小儿的面容美观,还可影响视力的发育。如果我们将两眼注视离眼球很近的物体,会产生复视,一个东西变成两个,复视时间一长,斜视眼睛看到的物体被
大脑皮质抑制了,这样斜视的一只眼等于没有用。久而久之,因为废用而逐渐出现弱视,视力下降,看物体没有立体感觉,将来无法胜任精细的或需要有正常立体感觉视力的工作。
一旦小儿有
斜视,需去
眼科进一步检查有时候只要纠下屈光不正,有的则需要手术纠正。
预防
提供几点注意事项,供参考:
1、婴儿在2个月后,视力增强,能注意周围的人和物,这个时候如婴儿睡摇篮,不可在摇篮近空中摆设玩具、物件,特别不能在1.5米以内摆设任何东西。
2、如果摆设玩具、物件,一定要在1.5米以外,但切不可摆一件,要间隔距离,多摆几件,使婴儿能转动眼珠,轮看玩具或物件。
3、婴儿睡摇篮时间不能太长,要间隔时间抱起婴儿转转,使婴儿能看到周围的一切,使其产生
好奇心理,增加眼球转动频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