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性,即完备性。在
数学及其相关领域中,一个对象具有完备性,即它不需要添加任何其他元素,这个对象也可称为完备的或完全的。更精确地,可以从多个不同的角度来描述这个定义,同时可以引入完备化这个概念。但是在不同的领域中,“完备”也有不同的含义,特别是在某些领域中,“完备化”的过程并不称为“完备化”,另有其他的表述,请参考
代数闭域、
紧化或
哥德尔不完备定理。
在
泛函分析中,一个
拓扑向量空间V的
子集S被称为是完全的,如果S的扩张在V中是稠密的。如果V是
可分空间,那么也可以导出V中的任何向量都可以被写成S中元素的(有限或无限的)
线性组合。更特殊地,在
希尔伯特空间中(或者略一般地,在线性内积空间(inner product space)中),一组
标准正交基就是一个完全而且
正交的集合。
一个
测度空间是完全的,如果它的任何零测集(null set)的任何
子集都是可测的。请查看完全测度空间(complete measure)。
在
统计学中,一个
统计量被称完全的,或完备的,如果不存在由其构造的非平凡的0的
无偏估计量(estimator)。
在
范畴论,一个范畴C被称为完备的,如果任何一个从小范畴到C的
函子都有
极限。而它被称为上完备的,如果任何函子都有一个
上极限。请查看范畴论中的极限定义。
在
序理论和相关的领域中,如
格和
畴(
域理论)中,全序性(completeness)一般是指对于
偏序集存在某个特定的
上确界或
下确界。值得特别注意的是,这个概念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应用于
完全布尔代数,
完全格和
完全偏序。并且一个
有序域被称为完全的,如果它的任何在这个域中有
上界的
非空子集,都有一个在这个域中的
最小上界;注意这个定义与序理论中的完全有界性(bounded complete)有细小的差别。在
同构的意义下,有且仅有一个完全有序域,即
实数。
在
数理逻辑,一个
理论被称为完备的,如果对于其
语言中的任何一个
句子S,这个理论包括且仅包括S或。一个系统是相容的,如果不存在同时P和非P的证明。
哥德尔不完备定理证明了,包含
皮亚诺公理的所有公理系统都是不可能既完备又相容的。下面还有一些逻辑中关于完备性的定义。
在
证明论和相关的
数理逻辑的领域中,一个形式的
演算相对于一个特定的逻辑(即相对于它的
语义)是完备的,如果任何由一组前提Q根据语义导出的陈述S,都可以从这组前提出发利用这个演算语法地导出。形式地说,导出。
一阶逻辑在这个意义下是完备的。特别地,所有逻辑的
重言式都可以被证明。即使在经典逻辑中,这与前述的完备性是不同的(即一个陈述和否定陈述对于这个逻辑而言不可能是重言式)。相反的概念被称为
可靠性(soundness)。
在计算复杂度理论中,一个问题P对于一个复杂度类C,在某个给定类型的归约下是完全的(完备 (复杂度)),如果P在C中,并且C中的任何问题利用该归约都可以化归到P。例如,
NP完全问题在NP类和
多项式时间和多对一归约的意义下是完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