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政府(英语:Lhasa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藏语:ལྷ་ས་གྲོང་ཁྱེར་མི་དམངས་སྲིད་གཞུ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的国家行政管理机关,是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
拉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坚决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市委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全面落实党中央、
国务院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工作要求,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做到政治标准更高、党性要求更严、组织纪律性更强。
坚持全心全意
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铸牢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立足维护祖国统一、加强
民族团结的着眼点和着力点,坚持把改善民生、凝聚人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各族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断提高政府立法质量,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执法监督,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
法治政府。市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地方性法规议案,制定、修改或废止
政府规章和行政
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命令。
强化系统观念,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整体性、协同性。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加强调查研究、科学论证、
风险评估、
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资金等应当充分评估论证,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听取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加强事前评估和事后评价,不断提高决策质量。
坚持党的基本理论、
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突出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一切从实际出发,着力解决改革发展稳定中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加强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流程优化、模式创新,不断提高政府效能。
落实
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廉洁从政规定,勇于自我革命,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加强廉洁政府建设,推动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
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五)编制和执行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计划和预算,管理本
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
生态环境保护、
自然资源、财政、民政、
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
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
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保障
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保障少数民族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
风俗习惯的自由,帮助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族自治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
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王明哲:中共拉萨市委副书记,拉萨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援藏);
李江新:中共拉萨市委副书记,拉萨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援藏);
巴桑多吉(藏族):拉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拉萨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
局长、督察长;
陆文忠:拉萨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江苏援藏指挥部副总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