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是
拉萨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
主要职责
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实施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市扶贫开发工作的发展思路及政策法规建议。负责编制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和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和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负责与扶贫开发有关的以工代赈、金融扶贫、社会援助等项目的组织协调实施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扶贫开发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考评等工作。
(三)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工作,负责扶贫动态监测以及数据信息等工作。
(四)负责扶贫软科学研究及其成果转化工作,组织开展扶贫理论研究,重大问题调研。
(五)组织协调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组织扶贫开发交流与合作。负责协调对口援藏扶贫,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
(六)承办市委、政府和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和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党群、纪检监察、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综合统计、扶贫开发资金管理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起草扶贫开发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扶贫开发调研和理论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重要文稿起草工作。负责编制、评估、修编全市扶贫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规范性文件审核和扶贫开发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承担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
(三)开发指导科。负责开展产业扶贫工作,协调指导各县(区)产业扶贫项目的实施。负责协调行业扶贫工作,指导各县(区)开展易地搬迁扶贫、光伏扶贫、电商扶贫等专项扶贫工作。组织指导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提升和实用技能培训工作,负责指导“雨露计划”实施,协调开展贫困家庭“两后生”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负责财政专项扶贫开发资金的落实安排工作,组织推动金融扶贫工作,指导县(区)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四)社会扶贫科。负责拉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扶贫工作,指导各县(区)定点扶贫工作。负责协调对口援藏扶贫,动员各类企业、社会组织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工作,负责社会扶贫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扶贫捐赠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拉萨市专项彩票公益扶贫项目。配合开展基层组织建设、“三支一扶”和智力扶贫工作。
(五)数据信息科。负责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统计指标体系建设,负责全市各类扶贫开发数据统计与分析并发布数据、分析报告。负责扶贫开发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扶贫大数据平台的规划和管理。拟订全市扶贫标准,编制全市扶贫开发数据资源标准规范,负责全市扶贫开发统计指标的解释。负责监管、指导全市扶贫项目库建设及实施。
(六)监督考评科(扶贫资产监管科)。负责组织实施扶贫开发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实施年度县(区)政府扶贫开发工作绩效考核和定点扶贫、行业扶贫工作绩效考核,负责对各县(区)扶贫投入资金所形成的资产进行统计、监督与管理,负责12317扶贫举报投诉及上访信访的受理办理。组织配合国家、自治区扶贫开发督查巡查、考核评估等工作。
现任领导
主任:李海云
所获荣誉
2021年3月,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