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专业术语。
2022年11月,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生态环境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家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2023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五年来,我们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6.5%、上升4个百分点。基本消除地级及以上城市黑臭水体,推进重要河湖、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一批重大生态工程,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林长制。深入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森林覆盖率、湿地保护率分别达到24%、50%以上,水土流失、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分别净减少10.6万、3.8万、3.3万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