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
日军侵华战争期间罪恶行径、惨绝人寰的历史事件
南京大屠杀(Nanjing Massacre)是对日军侵占南京后所犯屠杀、奸淫、纵火、劫掠等暴行的统称,是日军侵华暴行中最野蛮、最凶残的典型事件,主要发生于1937年12月13日至1938年1月的六周内。
事件背景
日军侵华
甲午战争之后,日本帝国主义不断地策划侵略中国的新阴谋。1927年,日本内阁首相田中义一东方会议
九一八事变后大约半年时间,日本迅速占领了中国东北全境。随之,又把侵略矛头伸入华北地区。1937年7月7日夜,驻北平丰台的日军在宛平县以北地区举行军事演习,并以一名士兵失踪为借口,炮击宛平县城,从而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卢沟桥事变。中国人民的抗日战争由局部走向全面爆发。
日军在占领中国平津地区后,一方面沿津浦、平汉铁路南下,以扩大侵略地域;另一方面,为了加速灭亡中国,1937年8月,在上海不断挑衅,以制造扩大战争借口。
淞沪会战
1937年8月13日,日军开始向闸北进攻,淞沪会战爆发。淞沪会战成为日本发动侵华战争以来,在中国东部沿海地区进行的一场规模最大的战役。日本先后组建上海派遣军、华中方面军,并以松井石根大将为华中方面军司令官,统一指挥淞沪等华中地区的作战。日军不断增加军事力量,投入的部队有第3、第11、第9、第13、第16、第101、第6、第18、第114师团以及其他部队等。中国方面,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调整军事部署,调集许多精锐部队,置于长江三角洲地区,防守中国最大的工商业城市上海。中国军队浴血奋战,给日军以沉重打击,使其伤亡惨重。中国军队在上海坚守3个月时间,使日本“速战速决”3个月灭亡中国的迷梦破灭,激发了全中国人民的抗战热情,坚定了中国人民抗战的必胜信心,也为沿海地区的工业企业、文化教育机构内迁,赢得了宝贵的时间。
1937年11月5日,日军在杭州湾的全公亭、金山卫间登陆,中国军队陷入腹背受敌的形势,战局急转直下。11月8日,蒋介石下令全线撤退。11月12日,上海失守,淞沪会战结束。
南京保卫战
淞沪会战结束后,中国军队从上海撤退。日军则乘中国军队溃退之机,分三路向南京进逼,企图水陆并进,从东西两面合围南京,占领中国的政治中心,从而迫使中国政府投降,尽快解决所谓的“中国事变”。其中,一路以第11、第13、第16师团,沿京沪铁路两侧,进攻无锡、常州、丹阳、镇江、句容;一路以第3师团先遣队、第9师团,进攻苏州、无锡、金坛,向南京挺进;一路以第10军所部,占领嘉兴、吴兴,经宜兴、溧阳、溧水,直扑南京,并以第18师团占广德、宁国(宣城),攻芜湖,以国崎支队进攻江北浦口,切断南京方面中国守军的退路。而中国军队由于下达撤退命令过于仓促,后方国防工事交接发生失误,加上抗战初期军队的训练素质极低,引致撤退演变为溃败。
1937年11月中旬,蒋介石连续召开三次高级幕僚会议,讨论南京防守问题。多数将领认为南京易攻难守,建议只进行象征性的防守。只有唐生智以南京是国家首都、孙中山陵寝所在,以及国际观瞻和掩护部队后撤等理由,主张固守南京。在最后一次会议上,蒋介石表示应防守南京。当问到由谁负责时,唐生智自告奋勇,并向蒋介石保证做到“临危不乱,临难不苟”,没有蒋的命令决不撤退。
1937年11月20日,南京国民政府迁往重庆,军事委员会迁往武汉。11月22日,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留在南京的二十多位西方侨民成立了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他们提出在南京城的西北部设立一个给平民躲避炮火的安全区。11月24日,军事委员会任命唐生智为南京卫戍司令。唐生智到任后,尽量要求增加兵力。蒋介石把可以调得动的兵力即调来防守南京。其中多是从淞沪撤下来的部队,共有10多万人。包括叶肇第66军、王敬久第71军、孙元良第72军、俞济时第74军、宋希濂第78军、邓龙光第83军、徐源泉第2军团,以及教导总队、宪兵团等。此外,顾祝同第三战区部队也在皖南地区予以策应配合。唐生智为表示“与南京共存亡”的决心,将下关至浦口间的渡轮和各种船只全部撤离,禁止任何部队由下关渡江北撤。11月29日,南京市市长宣布承认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并为安全区提供粮食、资金和警察。唐生智也承诺将部队撤出安全区。
1937年12月1日,日军攻占江阴要塞;同日,日本大本营下达了《大陆命令第八号》命令,要求日军华中方面军司令官与日本海军协同,攻克南京,标志着南京保卫战正式开始。
1937年12月2日,江阴防线失守,中国海军主力第一舰队和第二舰队在中日江阴海战中被全数击沉,作为南京国民政府唯一一道拱卫京畿的水上屏障失守。12月5日,日军到达中国军队外围防线附近,日军第十六师约3个联队向第六十六军句容阵地正面进攻,并从土桥镇、牧马场两翼包抄,另以一部断第六十六军后路,句容守军被围,与日军苦战,损失极大。12月6日,日军正面部队到达宣城、秣陵关、淳化镇、汤水镇、龙潭一线的外围阵地。12月7日,日军开始向主阵地发起总攻,南京处于敌军三面包围之中。12月8日,唐生智鉴于外围阵地已被突破,下令各部队退守复廓阵地,日军向守军阵地发起攻击。12月9日,日军突进至南京光华门外,中国守军在城北道路上配置了反坦克炮,在城门内配置了机关枪,并从城墙上大量投掷手榴弹,日军伤亡惨重,日军为掩护地面部队攻城,以六七十架飞机在南京城内外反复轰炸,投弹数百枚,松井石根用飞机掷下给唐生智的所谓最后通牒,劝唐投降,对此,唐生智置之不理,拒绝投降,并下令固守。12月10日,日军大批集结,向雨花台、通济门、光华门、紫金山第二峰一线同时猛攻,中国军队顽强坚守,与日军展开反复争夺。
1937年12月11日,蒋介石通过顾祝同电告唐生智“如情势不能久持时,可相机撤退”。12月12日,日军第6师团一部突入中华门但未能深入,其余城垣阵地还在中国军队手中,负责防守中华门的第88师师长孙元良擅自带部分部队向下关逃跑,虽被第36师师长宋希濂劝阻返回,但已经造成城内混乱;12日下午,唐生智召集师以上将领开会,传达蒋介石的指令,宣布放弃南京,实行突围。
南京沦陷
按照撤退部署,除第36师掩护司令部和直属部队从下关渡江以外,其他部队都要从正面突围,但唐生智担心属于中央军嫡系在突围中损失太大,又口头命令第87师、第88师、第74军和教导总队“如不能全部突围,有轮渡时可过江”,这个前后矛盾的命令使中国军队的撤退更加混乱。会议结束后,只有属于粤系的第66军和第83军在军长叶肇邓龙光带领下向正面突围,在付出巨大代价后成功突破日军包围,第159师代师长罗策群战死。其他部队长官大多数没有向下完整地传达撤退部署,就各自抛下部队前往江边乘事先控制的船只逃离。这些部队听说长官退往下关,以为江边已经做好了撤退准备,于是放弃阵地涌向下关一带。负责封锁挹江门的第36师没有接到允许部队撤退的命令,和从城内退往下关的部队发生冲突,很多人被打死或踩死。
1937年12月12日晚,唐生智与司令部成员乘坐事先保留的小火轮从下关煤炭港逃到江北,此后第74军一部约5000人以及第36师也从煤炭港乘船过江,第88师一部和第156师在下关乘自己控制的木船过江。逃到下关的中国守军已经失去建制,成为混乱的散兵,其中有些人自己扎筏过江,很多人淹死或是被赶到的日军射杀在江中。大部分未能过江或者突围的中国士兵流散在南京街头,不少人放弃武器,换上便装躲入南京安全区。12月13日晨,日军攻入南京城,开始了长达四十多天的南京大屠杀。
参与部队
事件经过
无差别轰炸
早在攻入南京之前,日军就开始对南京周边地区的狂轰滥炸。1937年9月19日,日军第三舰队司令官长谷川清下令对南京等实行“无差别级”轰炸。一部分历史学家认为,这是更广义的南京大屠杀的起始日期。这一天,日本第三舰队司令长官长谷川清下令所属第2联合航空队(1937年9月10日刚刚从大连转场到新落成的上海公大机场)对南京市区进行“无差别级”轰炸。9月19日上午8时15分,警报声大作,江阴要塞瞭望台报告:大批敌机正自下游向江阴飞来!海军各舰炮手均各就各位。几分钟后,只见一个由33架敌机组成的庞大机群在3000米高度向西南飞去。这天正是著名的“9·19空战”日,敌机被中国空军第四大队击落4架,击伤1架。中国空军后来的传奇人物刘粹刚自此一战成名。9时20分左右,警报声又起,海军见1小时前西飞的敌机群正杂乱无章错落地返航,料定必是被我空军击败,便以排炮“欢送”。敌机惊魂未定,无心恋战,未发一枪,未掷一弹,均高速向东逃窜。下午2时30分,又传来警报声,见敌机28架,又在南京被中国空军击溃。这次,该机群未敢沿江飞行,绕开中国高射炮火有效射程返航。
1937年11月,日本陆军航空本部通过了《航空部队使用法》,其中第103条规定:“战略攻击的实施,属于破坏要地内包括政治、经济、产业等中枢机关,并且重要的是直接空袭市民,给国民造成极大恐怖,挫败其意志。”这是人类战争史上第一次明文规定可以在战争中直接以平民和居民街道为目标实施空袭,突破了战争伦理的底线。
屠杀军民
日军在向南京进击,沿途大量屠杀无辜百姓与放下武器的士兵的暴行中,甚至出现了“杀人比赛”的野蛮行径。日军第16师团之步兵第9联队中的2名少尉军官向井敏明野田毅,在进军南京的途中,开展了灭绝人性的“百人斩”竞赛,以谁先杀满100人为胜者。1937年11月27日,他们从日军攻陷无锡开始比赛。11月29日,抵达常州时,两人共砍杀了81名中国人。日本《东京日日新闻》(今日本《每日新闻》)此外,《大阪日日新闻》《大阪朝日新闻》等许多报纸,也都刊登了这次骇人听闻的“百人斩杀人比赛”。
在日军攻击南京的过程中,大批中国军人在战斗中被日军俘获,然而日军并没有按照相关国际公约人道地对待他们,而是以屠杀的手段加以消灭。日军俘获的中国军人大多来自南京以东战线,在日军第16师团、第13师团山田支队的相关史料中,均发现了屠杀中国俘虏的记载。1937年12月12日,日军第13师团接到命令沿长江南岸向南京进击,在攻占乌龙山炮台和幕府山炮台等地时捕获了大批中国俘虏。经向日军中高层请示后,得到将俘虏全部杀掉的命令。由于采取了这样的俘虏政策,日军在攻占南京的过程中,开始大量屠杀俘虏。虽然中方和日方的史料对俘虏的人数表述不一,有14777人、15000人、17025人、20000人等不同记述,但日军在进击南京的过程中俘获了大批俘虏并在幕府山附近加以枪杀是不争的事实。此外,在攻占南京的战斗中,日军第10军所属部队同样大批屠杀俘虏。除了千人以上的大规模屠杀外,日军在攻击南京的过程中,对俘虏进行小规模及零散屠杀也屡见不鲜。冈村宁次曾记述说:“在听取了先遣官宫崎参谋、华中派遣军特务部长原田少将、杭州机关长荻原中佐等人的报告后才知道,派遣军前线部队一直以给养困难为借口,大批处死俘虏,已成恶习。南京战役时,大屠杀的人数多达四五万之多,对市民进行掠夺、强奸的也大有其人。”
日军占领南京后,在城区大肆搜捕放下武器的中国军人,以及疑似军人的普通平民,除就近进行集体屠杀外,更多的人则被押往长江边进行集体屠杀。南京北部的长江边是日军集体屠杀最为集中的地区。1937年12月13日下午,当日军迂回包抄进抵下关时,部分中国军队及平民正在渡江,而许多中国官兵及平民因找不到船只和渡江器材被困在江边。日军一进抵下关,随即以装甲车、机枪、步兵炮等武器向正在渡江和困在江边的中国军队及平民猛烈扫射,大量中国官兵及平民死于江中或毙命岸边。从12月13日起,日军在南京城内反复扫荡,捕获了大批放下武器的中国军人以及疑似军人的普通平民,分批押往下关一带进行集体屠杀。日军在下关的集体屠杀,集中在中山码头、煤炭港等地。
日军在长江边进行了多次大规模集体屠杀。其中,以1937年12月16日至18日在上元门、幕府山附近的大屠杀最具代表性。从掌握的史料来看,无论是中方、日方,或是第三方史料,对日军在长江边的集体屠杀均有大量记述。长江边是日军南京大屠杀最主要的场所之一。
1937年11月下旬,当日军向南京进击之时,留在南京的20余位美、英、德等国的西方人士,为了避免中日两军围绕南京城的攻防战殃及无辜市民,自发成立了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并在南京城内西部划定了3.86平方公里的一片区域作为“中立”性质的“安全区”,以供无辜市民及难民在此躲避战火。在南京失陷前夕,即有大批市民及难民进入安全区避难。12月13日,由于日军攻占了南京城东、南、西各城门,大批中国军人与平民撤往下关。但下关几乎没有渡江的船只,一些守军官兵利用木盆、门板等简易工具渡江,而大批官兵则被困在江边,无法渡江。13日下午,日军迂回攻占了下关,截断了中国军队渡江北撤的退路,大批中国军人因无法渡江,不得不返回城内。还有一些刚从防御阵地上撤退下来的中国官兵,在向下关撤退的途中听说下关已被日军占领,也放弃了从下关渡江的念头,他们扔掉武器,换上便衣,进入安全区内,或在安全区外的民宅及其他建筑中避难。
日军扫荡部队进入南京后,发现在国际安全区周边道路上遗弃着大量武器和军装,于是认定中国“败残兵”躲进了安全区,因此,日军将安全区作为扫荡重点区域,派部队进入安全区反复进行扫荡和搜捕。日军不仅在安全区内搜捕放下武器的中国士兵,并押往汉中门、长江边等地进行集体屠杀,还在安全区内大肆进行集体屠杀。南京沦陷后,日军在汉中门、汉西门及江东门等地多次进行集体屠杀。其中,日军在南京城郊最大规模的集体屠杀当属日军第16师团在南京东郊进行的集体屠杀。这场屠杀发生在日军占领南京后的第三天和第四天,即12月15日和16日,屠杀的遇难者达7000人左右,其中主要是被日军俘虏的中国军人和少数平民。
南京沦陷时,虽然许多市民进入国际安全区避难,但仍然有一些市民因各种原因在安全区外的家中居住。日军占领南京后,对城区反复进行扫荡。在扫荡过程中,日军任意屠杀普通平民。日军在南京城内的屠杀持续了约六个星期,但此后屠杀并没有完全停止,到1938年2月下旬,在安全区外仍有零散屠杀发生。这些罪行被日军大屠杀的幸存者及留在南京的西方人士大量记录。
日军占领南京后,不仅在国际安全区内搜捕放下武器的中国军人,并加以集体屠杀,而且毫无军纪可言的日军官兵以扫荡为名,在安全区内四处游荡,大肆强奸和抢劫,并随意杀人,零散屠杀随处可见。南京沦陷后,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不断致信在南京的日本外交官,抗议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抗议信中列举了大量日军零散屠杀的暴行。日军在安全区内日复一日的零散屠杀,在占领南京后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除了放下武器的中国军人之外,许多平民百姓也在长达数周的零散屠杀中惨死在日军屠刀之下。
日军在占领南京前后,除了在近郊进行集体屠杀外,还零散屠杀当地平民。1938年2月中旬,美国传教士约翰·马吉前往南京城东北方的栖霞山,了解当地难民收容所及难民状况,并撰写了调查报告。他在报告中记述说:“有一位代表说,在方圆10至20英里的范围内,估计已有700至800平民被杀害。这个估计似乎被其他的人所认同。”马吉还用摄像机拍摄了日军大量屠杀受害者的暴行,包括栖霞山附近村民受害的画面、日军在麒麟门附近东流镇屠杀的受害者的画面、日军在南京南郊屠杀受害者的画面等。
性暴行
在南京大屠杀中,日军除了对放下武器的中国军人及无辜民众进行屠杀外,还对广大中国妇女,不分年龄、职业、身份,甚至是孕妇、病妇,进行惨无人道的强奸、轮奸。数万中国妇女被日军强奸、轮奸。许多妇女被日军奸淫后又遭杀害,有的被蹂躏致死,有的拒奸被杀,甚至在奸杀后,日军还要恣意侮辱其尸体,其暴虐的程度,前所未闻。1937年12月17日,南京沦陷期间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约翰·拉贝在日记中写道:有一个美国人这样说道:“安全区变成了日本人的妓院。”这话几乎可以说是符合事实的。昨天夜里约有1000名姑娘和妇女遭强奸,仅在金陵女子文理学院一处就有100多名姑娘被强奸。此时听到的消息全是强奸。如果兄弟或丈夫们出来干预,就被日本人枪杀。耳闻目睹的尽是日本兵痞的残酷暴行和兽行。1938年初,约翰·拉贝在呈交德国外交部的报告中称:“南京陷落后一个月内,2万多名妇女被日军强奸。”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认定:在日军攻占南京后,有许多强奸案例,被占领后的第一个月中,南京城里发生了将近2万起强奸案。日军在南京的性暴行并不是个别或偶然的,而是整个日本军队进行的集体犯罪。日军第16师团步兵第33联队第2大队士兵三木本一平、日军第10军后备步兵大队的军曹冈本健三、日军第16师团步兵第33联队第1大队士兵鬼头久二等多名日军士兵回忆说,日军在此期间,强奸女性习以为常,也没有受到惩罚。
日军强奸中国妇女,有时在光天化日之下,毫不避讳,甚至还强迫中国人观看,以此来污辱中国民众的尊严。德国外交官罗森曾报告称:“每晚都有日本兵冲进设在金陵大学院内的难民营,他们不是把妇女拖走奸污,就是当着其他人的面,包括当着家属的面满足他们的罪恶性欲。同谋犯把受害者丈夫或父亲拘留,并迫使这些人充当他们败坏自己家庭的名誉见证人的情况屡见不鲜。”日军不仅闯入中国人住宅,甚至闯入外侨住宅,强奸躲藏在那里的中国妇女。部分善良正直的西方侨民曾寄希望于日本驻南京的外交官与日军最高指挥官能出面阻止日军广泛的暴行。他们一次次地致信日本驻南京使领馆的外交官,提出抗议,但收效甚微。1938年1月26日,美国驻南京使馆的三等秘书、领事阿利森为了救助一个从金陵大学一所校舍中被日本兵抓走并加以奸污的少女,遭到日军的殴打。这次事件很快被美国驻南京使馆办事处报告给美国政府,美国政府向日本政府提出严正抗议和交涉,各国新闻传媒更是大量报道,日军在南京的暴行广为人知。
日军性暴行在大屠杀高潮过去后仍持续发生。1938年2月13日,金陵大学历史系美籍教授贝德士在给其妻子的信中,要求其妻子向英国《曼彻斯特卫报》记者田伯烈转告关于南京日军的许多新暴行,其中就有许多被逼刚从安全区回到家中的中国妇女遭到日军强奸的暴行。3月22日,德国侨民施佩林在给德国驻华大使馆政务秘书罗森的信中,揭露了日军在占领南京近四个月后,仍然不断发生强奸妇女的暴行。9月2日,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的魏特琳女士在日记中记载,在日军占领南京将近一年之时,日军仍随意抢劫居民财物、强奸南京妇女。
日军侵占南京期间强奸了成千上万的妇女,他们不分昼夜并在受害妇女的家人面前施行强暴。有些妇女被日军强奸了好几次,往往有妇女受不住日军的折磨而死。除此之外,日军还强迫乱伦行为。估计当时发生的强暴案可能超过20000宗。
1932年上海一·二八事变期间,时任日军上海派遣军副参谋长的冈村宁次在日军司令官白川义则慰安妇”制度始于攻占南京之后。
日军自上海向南京进击期间,日军官兵对中国妇女大肆奸淫。1937年12月11日,日军华中方面军司令部担心性病在日军官兵中流行,向正在进攻南京的日军各部队下达《方面军关于慰安设施的实施意见》。日军当局一方面致电日本国内,要求尽快征召日本“慰安妇”运往前线;另一方面拨出巨款邀请上海的日侨“方便屋”老板出面,到战场周围设立“民间慰安所”。12月19日,日军上海派遣军参谋长饭沼守特派军司令部参谋部第二课课长长勇中佐前往上海,为在南京设立“慰安所”进行联系。12月25日,长勇回到南京,向饭沼守复命。经过数天筹备,日军上海派遣军司令部参谋部第二课提出了《关于设立南京慰安所的方案》。12月28日,日军上海派遣军司令部参谋部召集所辖各部队的军官开会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南京慰安所的方案》。南京慰安所的设立成为日军全面公开推行性奴制度的滥觞。1938年3月4日,日本陆军省向华北方面军、华中派遣军发出命令,要求在中国各个占领区设置由军方直接管理的慰安所,以缓解日军越来越严重的强奸问题。在日本军政当局的主持与支持下,“慰安妇”制度迅速在南京及日军其他占领地区建立与实施。
日军实施慰安制度的最大受害者,无疑是那些成千上万的充当“慰安妇”的妇女。据调查,每个“慰安妇”,一般平均每天要接待二三十个日军官兵,多者要接待100人左右。“慰安妇”在慰安所饭吃不上,觉睡不好,每天麻木地躺在慰安所的隔间里,里面经常同时挤着三个日本兵。“慰安妇”们通常只能在日军的腹下吃点饭团子。有的“慰安妇”躺下去,就再也未能爬起来;有的“慰安妇”被日军虐杀而死;有的“慰安妇”不堪日军蹂躏,自杀身亡。勉强活着的“慰安妇”则形同僵尸。“慰安妇”若一旦患有疾病或精神失常,则被赶到荒野等死。对于稍有不从或反抗的“慰安妇”,日军轻则施以饥饿,重则用军刀割其乳房、剁其手足,甚至让狼狗将她们一片片撕烂示众,借此威胁其他“慰安妇”。即使有些“慰安妇”侥幸逃离慰安所,但身心遭到极大摧残,特别是染上各种性病,给她们带来极大的伤害与终身的痛苦。
日军实施的“慰安妇”制度,是人类文明史上罕见的暴行,是对人类尊严的凌辱,是对人权的践踏,广大受害妇女的身心受到极大摧残。日军胁迫成千上万的妇女充当性奴隶与性工具,充分暴露了日本军国主义的残忍、野蛮与暴虐。这不仅仅是某一支日军部队的罪行,而是国家犯罪。
抢劫劫掠
在日军攻占苏州、湖州一线后,以松井石根为司令官的华中方面军,在军纪涣散、士兵疲惫不堪、粮食等军需补给不足的情况下,命令部队向南京追击并攻占当时中国的首都南京。日军前线部队的粮食供应,主要是依靠“就地征发”,所谓就地征发,实质上就是从当地平民手中抢夺粮食等各种给养物资。在日军攻占南京后,这种劫掠的心态开始从原来满足温饱转向享受胜利带来的好处。他们对南京城内外公私机关企业及居民财物疯狂掳掠。
从日军占领南京地区伊始,大规模的、反复的、官兵全员参与的洗劫就已经开始。大量事实证明,发生在南京的抢劫,既有日军士兵因军纪败坏而发生的个人随意抢劫,更有日军有预谋、有组织的抢劫行为;不仅持续时间长,而且其为了达到抢劫及毁灭罪证的目的,还采取了不少拙劣的手段。日军攻陷南京以后,抢劫很快遍及市内各个角落。为数众多的小股日军出没于大街小巷,挨家逐户,破门砸锁,除搜捕屠杀残留的中国士兵外,还肆意进行抢劫。
在日军的抢劫过程中,首先遭受洗劫的是私人住宅、公司店铺,不论是在国际安全区内,还是在安全区外,均没有逃脱被日军洗劫的命运。南京市内,上至国民政府军政要人的官邸,下至普通居民的住宅,均在日军洗劫范围之内,私人物品只要是能带走的无不在被抢之列,甚至蒋介石的私产亦被日军官兵洗劫。即使是投靠日军甘做汉奸的,日军也没有放过。除在居民私人住宅内抢劫外,平时商业繁盛、店铺林立的街道,如新街口、太平路、建康路、中华路等地,更是日军洗劫的重点目标。日本士兵大多在军官率领下,动用卡车等,直接到这些公司、店铺,将所能劫走的物品全部运走,并将洗劫后的现场烧毁。安全区外的居民住宅及公共建筑也遭到日军的疯狂劫掠及破坏,大片街区变为废墟。日军还以搜捕中国败残兵为名,闯进安全区大肆洗劫。
日军在抢劫时,还用尽了各种手段。在安全区关闭之前,日军为剥夺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权力,令伪南京市自治委员会在离安全区很远的地方设立粮店,在一段时间内几乎所有去买米的平民都被抢光了钱。为应付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抗议,日军当局曾派出少量宪兵在南京街头维持治安,但面对日军大规模、有组织的抢劫,几乎起不到任何监督作用。有些宪兵不仅起不到督察作用,反而纵容日军士兵洗劫,更有甚者直接参与其中。对于发生在南京市内的日军洗劫情形,一些西方侨民及返回南京的各国外交官在其调查报告中多有具体详细的记录。
此外,城市郊区,也遭受日军严重劫掠。农民的农具、粮种及牛、驴等几乎被日军一扫而光。猪、鸡及其他牲畜也被掳掠殆尽。日军在郊区乡村的劫掠,不仅使农民遭受惨重损失,而且还造成大量农田荒废,严重影响了1938年的夏收。
在日军劫掠暴行之下,南京地区各类财产损失巨大,除财物等动产损失外,还夹杂着对房屋建筑等不动产的破坏损毁。直至1938年5月,日军的劫掠暴行仍时有发生。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的报告称:“南京31%的建筑被烧毁;店铺被毁比例更高;日军损毁及抢劫造成高达1亿法币的直接损失;南京周边公路沿线的农村地区被洗劫几尽,并陷入缺少种子、牲畜、劳力和工具的困境中,播种的粮食作物仅为平常年份的10%。
作为当时中国的首都,战前南京汇聚了大批外国侨民及资产。南京进入战时状态后,随着日机频繁的轰炸,许多外侨在本国外交机构动员下匆匆撤离。由于交通不畅,难民众多,交通工具极为紧张,外国侨民撤离时,除随身携带少量物品外,其余动产及不动产只能全部留在南京。因此,南京沦陷前夕这一地区留存了大量外侨及涉外机构的财产。
城陷后,日军对滞留城内的中国公私财产进行大肆烧掠的同时,其暴行所及还对第三国各类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1937年12月14日,日军闯进英国大使馆,将馆内物品洗劫一空。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内,美国、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使馆均被日军士兵闯入,稍微值钱的财物都被掠走,馆舍也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在日军暴行之下,西方大批驻南京使领馆等外交机构及其职员的公私财产遭到劫掠,馆舍建筑及私人住宅遭到破坏。战前,西方教会在南京兴建了一批教会建筑。美国教会在南京主要商业区及城内其他地区拥有不少房产,日军进城后教会财产损失惨重。日军入城的第二天,位于太平路上的美国圣公会房屋及物品就被日军士兵劫掠。美国教会学校在日军的劫掠暴行中也未能幸免。南京是重要的商品集散地,也是一座商贸城市,许多外资企业在南京设置了常驻机构。日军进入南京城后,对西方企业的财产进行了反复洗劫,致使其损失惨重。日军入城伊始,对外侨家庭私有财物的抢劫就已经开始。根据拉贝截至1937年12月23日的不完全统计,遭到日军抢劫的美国人房屋即有158处之多。此外,德国虽然是日本的盟国,但德侨在南京的各类资产并未在日军的抢劫暴行中得以幸免。
劫夺图书是日军暴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其在对外侵略战争中一贯实施的搜集情报、文献的重要手段。在全面侵华战争之初,日本就成立了“中支占领地区图书文献接收委员会”,专职负责搜集中国图书。该机构由满铁上海事务所、东亚同文书院、上海自然科学研究所三个机构的相关人员组成,1937年12月在华中方面军特务部主持下正式成立,全称“军特务部占领地区图书文献接收委员会”,委员长为日本上海自然科学研究所所长新城新藏。此外,日方还成立了以上海自然科学研究所为中心所组成的“学术资料接收委员会”,负责南京等地区学术标本的“接收”及保存。
攻占南京后,日军华中方面军特务部“指示”其在南京的特务部人员“立即检查南京市内的重要图书,准备接收”。前述图书文献接收委员会在日本占领军协助下,展开了有计划的劫掠图书、文物等活动。1938年1月22日,9名专门负责图书搜集的日军特务部人员从上海赶赴南京,对南京图书收藏地进行大规模调查。他们先后调查了国民政府文官处、外交部、考试院、全国经济委员会、中央党部、交通部、教育部、江苏省立国学图书馆、编译馆、紫金山天文台、中央研究院、行政院等70余处地点。南京宪兵、特务机关和千田兵站商定,将所搜集的图书典籍等存放于竺桥原实业部地质陈列馆内。1938年3月6日至4月10日,在日军特务机关和宪兵协助下,将从南京大约25个机关及其他各处所搜掠的散乱图书存放于此。根据日方《军特务部占领地区图书文献接收委员会报告》,并统计上当时未加整理和因天气寒冷被当作柴薪取暖烧掉,以及因暴雨浸泡在水中的图书,这期间,图书损失总数近90万册,比当时日本最大的东京帝国图书馆藏书85万册还多。
上述图书、文物损失,尚不包括南京大量学者及出版业人员等私人藏书的损失在内。这类损失因缺乏登记而难以考证其确数,但其数量无疑是巨大的。据战后南京市政府抗战损失调查机构不完全统计,抗战期间该市私人损失各类书籍约15万册、2800余套又1800余箱,损失字画、古玩约35800余件。
纵火破坏
日军在南京城内外劫掠的同时,还有组织地大肆纵火焚烧,这也是造成南京公私财产损失惨重的另一个重要原因。实际上日军在向南京进攻途中即一路纵火。据日军第16师团步兵第33联队士兵高岛市良日记记载,1937年11月14日,日军就发布命令,遇到可疑村落,就放火烧掉。12月13日,日军第10军司令官柳川平助下达命令,如有需要,烧毁城区,此命令下达后,日军的纵火行为更加肆无忌惮。日军在进行有组织掳掠的同时,还将劫掠一空的商业街区焚毁。这使大量街区建筑及民宅,在日军的暴行中化为灰烬。面对日军大规模的纵火行为,南京22名外国侨民联名向日本驻南京大使馆递交请愿书,请其从人道主义出发采取措施,彻底停止市内大规模的纵火。但日军当局置之不理,纵火行为日甚一日。
从西方人士对日军纵火情形的记述来看,从1937年12月19日开始的一周内,日军对南京城区实施了有组织、大规模的纵火。此后,日军的纵火暴行虽有所减少,但一直持续到日军“安民”以后。此外,日军在南京郊区的纵火也十分严重。1938年2月中旬,美国传教士马吉到栖霞山江南水泥厂难民营查看,了解到这一地区的火灾情形:“沿着主干道从太平门到龙潭,约10-20英里的范围内,大约80%的房子被烧毁了。远离大道的小路旁,大约40%-50%的房子被烧毁了。从我到农村的调查来看,这些估计基本准确。”
日军在南京市区长时间、大规模的纵火破坏,绝非士兵偶然所为,而是受上级命令,有计划有组织进行的。从纵火方式看,日军士兵一般是在得到命令之后实施放火。对于南京各处的火灾,日军不许留在南京的西方人士组织施救,并且抢走了他们的消防器材。日军纵火焚毁的区域也非常广泛,从城南中华门到城北下关江边,到处是大火。大量的居民住宅,还有城内的大小商店、公司、机关、学校等高大建筑,均被日军付之一炬,变为废墟。南京城区受破坏最严重的是城南商业区。美国驻华大使馆三等秘书阿利森在一份电报中表示:对南京的商业中心的一次视察显示了广泛的破坏,大街上几乎所有的商店和建筑都遭到抢劫,其中绝大多数遭焚烧。
日军的纵火破坏使南京公私财产再一次遭受重大损失。根据金陵大学教授斯迈思在1938年3月至6月对南京城区、郊区人民在日军暴行中损失情况的调查,由纵火所造成的损失占南京城区市民家庭总损失的52%,几乎占房屋损失的全部,动产损失的31%。这些损失给南京市民的日常生活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在日军暴行下,“几乎所有家庭中都有人罹难,除了带到难民点的少量东西外,许多人失去了他们所拥有的一切”。
城市破坏
南京保卫战开始后,紫金山作为南京的战略制高点,成为中日双方激烈争夺之地。日军为夺取中山陵园附近的中国守军阵地,除动用坦克、飞机、大炮外,还采取了火攻,使陵园受到很大破坏。南京陷落后,日军士兵的人为破坏也对陵园造成了相当程度的损失。据战后统计,中山陵园内受到的损失有:(1)建筑方面,位于小茅山脚下的陵园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全部被毁坏,陵墓西侧的警卫处办公室及其他各分区10处派出所全部被毁坏,位于四方城附近的园林组办公室及各分办公室房屋共约150余间,除3间存轮廓外,其余全部毁坏。陵园东南面的陵园新村及其他各处瓦房、草房等也被毁坏。纪念建筑全部被毁的有:中山文化教育馆、国父奉安纪念馆、永慕庐、永丰社、桂林石屋等。永慕庐被炸后,仅剩下一段残垣断壁和国民政府行政院长谭延闿所题写的“永慕庐”石楣一块。桂林石屋被完全炸毁。大部分被毁的纪念建筑有:国民革命军阵亡将士纪念馆与纪念塔、藏经楼、中央体育场、革命历史图书馆等。(2)道路方面,陵园大道西侧从中山门至三岔路口约500米的道路全部被破坏,其余大部分也因年久失修,破败不堪。环陵路太平门至岔路口一段几乎全部被破坏。明孝陵景区中前湖至石柱子一段全部被破坏,其余也久未修缮。灵谷寺景区的路面久未修缮,间有损坏。(3)花木方面,除陵墓通道旁风景树木受损较微,其余各处树木被砍伐殆尽,苗圃花卉也被践废成荒墟。另外,陵园区内国民政府要人、普通居民的住宅及陵墓受损坏的也为数不少。位于中山陵园蚂腰东坡的范鸿仙墓,其牌坊、墓道、祭堂、碑亭被日军炮火击毁。紫金山天文台也遭到日军的严重破坏。
南京历史悠久,拥有数千年的历史文化积淀。作为古都及历史文化名城,南京拥有数量可观的宫殿、寺庙、道观、祠堂、陵墓、塔碑、城墙等老建筑。南京沦陷前后,大量具有厚重历史文化内涵的建筑、遗迹在日军大肆轰炸、炮击或纵火中遭到破坏。南京保卫战期间,南京古城墙约三分之一被毁,中华门城堡箭楼被彻底摧毁。日军占领南京后不久,还纵火焚烧了夫子庙及其附属建筑群。此外,南京城南牛首山上的仙窟寺、幽栖寺以及文殊洞、观音洞等寺院建筑,连同满山古树均被日军放火全部烧掉。
日军除焚烧外,还对南京古建筑及公私房屋大肆拆除破坏或占为军用。这也是造成南京房屋建筑大量损毁的原因之一。特别是众多的庙宇、祠堂、校舍及现代楼房建筑等,更是成为日军强占的目标。日军占据这些建筑后,一般对其进行破坏或改造,造成建筑损毁。据不完全统计,仅南京下关,从1937年12月13日至1938年10月止,被日军拆毁的各类房屋,总计达20540间。日军的大规模劫掠和破坏暴行,使南京城市建设成就几乎毁于一旦。
事件处置
国际救援
1937年11月12日,日军占领上海后继续向南京进逼。国民政府为了持久抗战,决定迁都重庆。面对即将到来的战争与灾难,虽然大部分南京市民都设法逃离南京,但是仍有相当数量的贫民并没有能力逃离南京。在日军即将进逼南京的态势下,留在南京的西方人士在各国驻华使领馆的要求下,也纷纷撤离南京,但是仍有一部分西方人士决定留在南京,主要是分布在南京教会、大学、医院以及企业等机构或组织的教会人士。他们希望通过救死扶伤等工作来传播基督教教义。从日军轰炸南京开始,他们大多数人都参加了“南京基督教战时救济委员会”“下关伤兵接待部”等团体,救助难民和伤兵。11月17日前后,留在南京的西方人士不约而同地提出了仿效上海南市难民区的先例,在南京设立难民区的设想。11月18日,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成立。11月22日,国际委员会召开会议,讨论了委员会起草的有关建立安全区的建议,并于当天通过美国大使馆电台发给美国驻上海总领事,再转交日本大使,同时,推选拉贝为国际委员会主席。11月29日,国际委员会成员在北平路中英文化协会召开会议,讨论一些相关问题,时任南京市长马超俊出席会议,当众宣布南京国际安全区成立。12月2日,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迁入宁海路5号办公,这里成为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总部。在积极同中日军事当局沟通、争取尽快获得双方承认的同时,委员会夜以继日全力筹设安全区。
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成立后,一是划定南京国际安全区范围,竖立安全区界旗,其中,安全区位于南京城内的西北部,占地面积3.86平方公里,约占当时南京城区面积的八分之一。二是积极筹集储备物资,至南京城陷,共有1万担大米和1000袋面粉运进安全区。三是筹谋避难场所,制定安置难民办法,为此,国际委员会专门成立了住房委员会。此外,在安全区内,国际委员会还对医疗卫生等作了认真准备。1937年12月8日,日军攻至南京近郊。当天,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公布了《告南京市民书》,告知市民可以进入安全区,国际安全区正式对难民开放。《告南京市民书》公布后,大批市民和难民开始涌入安全区。
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不仅是安全区的领导机构,而且承担了全区内难民的救济和保护工作,在国民政府撤离南京后和日军占领南京初期,它还负责安全区市政和公用事业的管理。因此,国际委员会既是救济团体,也具有一定的行政职能,自始至终领导了整个安全区的工作。除国际委员会外,南京安全区还存在许多其他机构和团体,在两个多月的非常时期里,其不同程度地配合了国际委员会的工作,使安全区得以顺利运行。这些机构和团体主要有:国际红十字会南京委员会、世界红卍字会南京分会、中国红十字会南京分会、崇善堂、同善堂、金陵大学、鼓楼医院、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等。国际委员会对安全区各难民收容所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其通过任命领导、检查工作、召开会议等方式,使难民收容所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难民基本生活得以保障。
由于留在南京的难民大多数是无力迁移的贫困百姓,国际委员会在安全区设置的难民所除了要为他们提供避难场所,还需要通过提供粮食和资金来帮助他们解决吃饭和生活问题。粮食救济是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最主要的工作之一。安全区成立后,南京有关方面委托安全区国际委员会负责照顾安全区内的中国平民,特别是要负责他们的吃饭问题。为此,南京有关方面移交给国际委员会3万担大米和1万袋面粉及10万元现金。在南京陷落前,由于运输能力所限,国际委员会实际仅将1万担大米和1000袋面粉运抵安全区。另外,国际委员会实际收到8万元现金。从1937年12月至1938年2月,国际委员会将粮食分发给安全区里的各收容所和安全区内的5个粥厂,其中粥厂是对安全区内所有难民开放的。这些粮食除少部分是有偿供应外,绝大部分是无偿救济的。除了粮食救济外,安全区国际委员会还进行了被褥和衣服等实物救济。从1938年3月开始,委员会对难民中的贫困者进行了现金救济,现金救济包括小额贷款、以工代赈等方式。在这段特殊历史时期,安全区救济功能的发挥极大地缓解了最贫穷难民的苦难,使他们能够生存下去,并帮助其中一些人在灾难后得以恢复生计。
日军以搜捕中国士兵为名,肆无忌惮地进入安全区杀人、强奸、抢劫,使难民的生命财产受到了极大的威胁,特别是妇女受到强暴威胁。出于正义感和人道主义的精神,许多外籍人士自发地投入到保护中国难民的行动中。与保护普通难民相比,国际委员会在营救放下武器、脱掉军装、躲避在安全区的中国军人方面则显得力不从心。在安全区里,已失去抵抗能力的中国军人实际上成为特殊的难民,他们已放下武器,脱掉军装,不可能对日军构成威胁。但日军搜捕中国士兵不仅十分彻底,而且对所搜捕到的俘虏进行了血腥屠杀。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性质为个人救济组织”的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也无可奈何。
日军攻占南京之初,虽在一定程度上默认了安全区和国际委员会的存在,但对西方人士管理的南京安全区是反感和不满的。其一,日军认为安全区的存在妨碍了日军的军事行动,特别是妨碍了日军对中国士兵的搜捕。其二,日军认为国际委员会对日军暴行的抗议与揭露有损日军形象。其三,日军认为西方人士对日军暴行的干预加剧了中国人依赖欧美的思想,妨碍了日军“新秩序”的建立。在南京大屠杀期间,国际委员会成员事实上充当了南京难民的保护者的角色,这无疑导致了作为加害者的日军当局对他们的愤恨,因此,日军总是在千方百计地采取各种措施来压制和打击他们。由于日军当局对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敌对态度和由日军扶植的“南京市自治委员会”对难民区的蚕食,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面临着巨大压力。1938年2月18日,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成员在宁海路总部开会,决定将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正式更名为“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随着委员会的更名,安全区随之解散。但这并不意味着各难民所立即关闭,各难民所的关闭经历了一个较长的过程。6月1日,国际救济委员会在金陵女子文理学院礼堂召开了一次有460余人参加的大会,会议的主要议程是给所有为委员会和20多个难民所的工作提供帮助的人颁发证书。至此,除还保留大方巷难民所中少数妇女难民和金陵女子文理学院难民所中的数百名妇女外,历时6个多月的20多个难民收容所正式宣布解散。
控制城市
1937年12月13日,日军占领南京后,一方面进行大规模屠杀,另一方面建立各种统制机构,企图笼络民心,抢掠资源。当时,在南京的除日军各部队及其所属特务班、宣抚班、宪兵队等外,还有外务省系统的大使馆官员、领事官、领事馆警察等,他们之间密切配合,对南京实施严密控制。日军攻陷南京后,经过约一个星期的扫荡,已经完全控制了南京。此后,攻城各部队奉命转往他地,而第16师团则留守南京,担任南京的警备任务。1938年1月23日,日军第11师团步兵第10旅团即天谷支队接任南京警备任务,展开新一轮的搜捕及烧杀淫掠。2月26日,步兵第10旅团复归第11师团战斗序列,改由第15师团接任南京警备的任务。日军对南京的军事控制,主要由攻城各部队以及所属的特务机关、警备队、宪兵队、领事馆警察来实行,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城内外继续进行扫荡,以消灭所谓“败残兵”,二是搜缴城内外中国军队遗留的武器。
日军占领南京不久,即开始对市民实行清查登记,并颁发安居证即所谓“良民证”,其目的是清查藏匿于市民中放下武器的中国官兵,并对全城民众实施严密的控制与管理。日军占领南京后,对南京的经济实行控制,其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米粮专卖;第二,垄断市场;第三,控制水电业;第四,控制交通业;第五,控制通信业。
日军攻占南京后,决定建立一个亲日机构以取代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并希望这一组织能按照日方的意志,实施并加强对南京的政治控制。1938年1月1日,伪南京市自治委员会成立。该委员会成立后,其活动主要在三个方面。首先,协助日军驱赶安全区内的难民回家。其次,协助日军搜捕“败残兵”。再次,接管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物资。其大小行事均仰日军鼻息,纯粹是一个傀儡组织。虽然在难民救济及掩埋尸体方面做了一些实事,但仍改变不了它的性质。
处置尸体
在南京大屠杀期间,南京市约有一二十家慈善机构,不同程度地开展救济、施药、埋葬等慈善活动。有据可查的参加了埋尸活动的慈善机构共有8家。包括:世界红卍字会南京分会、南京市崇善堂、中国红十字会南京分会、世界红卍字会八卦洲分会、南京同善堂、南京代葬局、顺安善堂、明德慈善堂等。
日军除了支持慈善团体和雇用当地难民掩埋尸体外,还动用部队将尸体大量抛入长江,或运往指定地点加以焚埋。日军为了掩盖屠杀暴行,并便于处理尸骸,往往采用焚尸灭迹的办法,以薪油置于尸体上,点火焚烧。日军在屠杀之后,最常用的处理尸体方法就是抛尸入江。如果屠杀地点是在河流、湖泊或水塘边,即就近将尸体抛入河湖、水塘中。将被屠杀的中国军民尸体抛入江河,大部分由攻入南京的日军步兵来执行,有时由步兵与海军、工兵相互配合来完成。在许多情况下,日军在屠杀后,还强迫中国民众将自己同胞的尸体推入江中。更为残忍的是,日军在屠杀与抛尸入江时,驱使下一批即将被杀的中国人将上一批已被杀的中国人尸体抛入江中。
粉饰太平
报道揭露
媒体报道
在日军实施南京大屠杀的同时,日军当局对南京进行了严密的新闻封锁,切断了南京与外界的所有电讯联系,严禁一切中外人员进出南京。在日军占领南京后最初的一段时间,南京成了一座被隔绝、被孤立、被封闭的城市。日军占领南京并对已放下武器的中国战俘与平民实施大屠杀,中国新闻传媒对此在开始几天却没有一篇及时的报道与评论。各传媒机构迟迟得不到准确的、详细的信息,对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报道几乎是空白。第一家报道日军在南京暴行的国统区新闻传媒机构是中央通讯社。1937年12月16日,中央社记者从徐州发出一则电讯,刊登在12月17日的《大公报》(汉口版)上,题为“南京敌军焚掠”。电讯称:“敌军于进占南京后,连日大肆搜索,任意杀戮,城内外各种建筑被其纵火焚毁者甚多,现仍烟火未熄,劫后残痕凄惨万分。”然而该报道只有寥寥数行,只是简要而笼统地报道了日军占领南京后的暴行,并没有具体而翔实地记述日军大规模屠杀战俘与平民以及焚烧、抢劫、奸淫的内容,在社会上没有引起大的反响。直到12月22日,国统区新闻传媒才辗转得到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比较详尽的信息,并加以报道与揭露。1938年以后,国统区新闻传媒对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报道数量日益增多。其内容一是大量刊登许多从南京逃出的难民的亲身经历与血泪控诉,二是发表了多篇声讨日本军国主义的法西斯暴行,号召全国军民抗战到底、为死难同胞复仇的社评。
1937年12月15日、16日,留驻南京、目睹日军占领南京后实施大屠杀的五位美、英记者,得以先后离开南京,乘美国炮舰“瓦胡”号前往上海。这些美、英记者关于日军南京暴行的报道,在12月20日后,被上海租界英、美人士开办的英文报刊登载,迅速传遍了全世界。
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在被国统区新闻传媒密集报道的同时,也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闻传媒关注与报道、评论的重大事件。当南京大屠杀发生时,延安的几家中国共产党新闻传媒由于物质条件的限制,不能及时得到这方面的详细信息,同时,当时日军南京大屠杀的话样情还没有被完全揭露出来,使得延安对沦陷区的情况不甚明了,因此,未能进行及时和详尽的报道。直到1938年2月25日,《新中华报》(五日刊)才首次发表报道南京大屠杀的文章《尸山血海的南京--敌在南京之空前暴行》。此文使陕甘宁边区等根据地干部群众开始了解日军在南京的暴行。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传媒,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不失时机地对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加以报道,表达了中国共产党人对这一罪恶行径的根本立场,使根据地人民及时了解日军在南京的种种暴行,是对国统区传媒报道盲区的必要补充,显示了国共两党在南京大屠杀问题上的共识。
幸存者揭露
南京城陷后,一些未能随队撤离南京的中国守军官兵,放下武器,换上便衣潜入民间、寺庙、安全区或西方使馆中避难。他们目睹了日军在南京烧杀淫掠的暴行,而又躲过了屠杀一劫。他们在逃离南京,到达大后方后,便通过各种渠道,或接受采访,或发出信件、专稿,揭露日军在南京的种种暴虐行径。
在逃离日军统治下的南京人中,除短暂滞留的军人外,为数更多的是普通民众。他们在经历了梦魇般的恐怖之后,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与见闻,向大后方的新闻传媒讲述了日军在南京的暴行。随着日军对南京的封锁有所松动,从南京逃出的中国难民日益增多,中国各新闻传媒对这些难民的口述资料也日益重视,因而关于南京大屠杀难民的口述资料的报道也日益增多。逃离南京的难民对南京大屠杀暴行的揭露,是中国传媒报道南京大屠杀事件的重要消息来源。他们的揭露,涵盖了日军在南京杀烧淫掠等暴行。他们本身是受害者,又是自己亲属与友人遇难或遭受蹂躏最直接的见证人。大量幸存者的揭露,将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公之于众,在国际、国内产生了巨大影响。在受尽苦难的南京难民中,能逃离虎口者只是少数,多数难民由于受到种种条件的限制,只能继续生活在日军统治下的南京。但是,他们中的部分人通过书信、日记与秘密接受采访等方法,将所见所闻的日军暴行揭露出来。
官方揭露
中国国民党中央宣传部是当时主管与指导抗日宣传的领导机构。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之国际宣传处在向海外宣传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第一,国际宣传处开展的揭露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的工作,首先是设法获取与翻拍传播日军自行拍摄的记录南京大屠杀暴行的照片。第二,组织、派遣四位国际友人赴日本东京,秘密宣传南京大屠杀暴行的真相。第三,设法在美国和英国放映揭露南京大屠杀的纪录影片《南京暴行纪实》。第四,将记录南京大屠杀的材料提交给英国贸易工会主席,在欧洲出版、宣传小册子。第五,组织翻译英国记者田伯烈的英文著作《战争意味着什么:日军在中国的暴行》中、日文本。第六,组织徐淑希先后编写三本揭露日军侵华暴行的英文著作,这三种英文著作成为揭露日军侵华战争暴行,特别是南京大屠杀暴行的重要论著,国际宣传处将其迅速出版,向西方各国广泛发行,在对外宣传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军事委员会政治部是国民政府进行抗战宣传的又一重要机构。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的前身是军事委员会政训处。抗战开始后,军委会政训处所辖电影股曾摄制抗战时事纪录片《抗战特辑》,在全国各戏院、影院公映,其中第三辑有日军战机轰炸南京、中国民众死伤累累的许多惨痛场景记录。1938年1月17日,国民政府根据抗战发展与国共合作的新形势,修正公布《军事委员会组织大纲》,改组军事委员会,蒋介石任委员长,下设军令、军政、军训、政治四部。新设立的军委会政治部于2月1日开始工作、2月6日正式成立,以陈诚为部长,周恩来、黄琪翔任副部长,张厉生任秘书长。军事委员会政治部进行了多种抗战宣传工作,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揭露包括南京大屠杀在内的日军侵华暴行。同年7月,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编辑出版《日寇暴行实录》一书,收录了100多幅日军侵华暴行的图片资料,并配文字说明《日寇在华暴行纪略》等。这是抗战初期出版的内容丰富、影响很大的一本揭露日军暴行的图册,集中反映与揭露了日军在中国各地烧杀淫掠的种种暴行。
各国反应
美国
南京大屠杀期间,有四位美国记者身处南京,他们是美联社记者叶兹·麦克丹尼尔(Yates McDaniel)、《芝加哥每日新闻报》记者阿契包德·斯提尔、《纽约时报》记者德丁、派拉蒙新闻摄影社记者阿瑟·门肯。日军攻占南京后,这些西方记者目睹了日军的暴行。随着死亡数字不断上升,使得美国媒体使用“南京大屠杀”一词,描述日军在南京的暴行。美国媒体还关注揭露日本对南京大屠杀事实的掩盖。美国媒体的揭露充分说明,当时日方刻意营造的南京安宁祥和的假象纯属人为操作的结果。
南京大屠杀期间,美国驻华大使约翰逊和驻日大使格鲁均不在南京,但因为工作关系,接触到较多的相关情况。美国总统罗斯福和国务卿赫尔作为决策者,对南京大屠杀期间的应对,有不少指示。淞沪战争发生后,美国政府的态度是保持中立,尽力保护美国在华利益,防止触怒日本,引发冲突。南京大屠杀后,美国政府的对日态度是矛盾的:在高层严厉谴责日军的肆无忌惮时,美国仍为日本战争机器的运转提供大力支持。
德国
与美国、英国一样,德国驻南京大使馆留守小组在南京沦陷前登上了南京附近长江上的英国舰船。“帕奈”号事件发生后,他们转往上海。1938年1月9日,德国外交官罗森、沙尔芬贝格、许尔特尔等三人随着美、英外交官回到南京,他们是南京大屠杀的目击者。就南京大屠杀事件而言,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不断地将罗森、沙尔芬贝格、许尔特尔等人的详细记述发往德国外交部,并根据事实作出分析和判断。德国驻华大使馆南京办事处政务秘书罗森向德国外交部报告称,日本对外部世界的宣传完全不可信。同时,德国在南京人士认为,日本并非德国反共产主义真正有价值的战略伙伴。但希特勒原则上坚持同日本合作的观点。随着拉贝、罗森、陶德曼等德国人士被召回国后,沙尔芬贝格又死于可疑的食物中毒,德国政府不再就南京大屠杀作出具体的批评性反应。
英国
对于日军在南京所犯暴行,英国主流媒体如《泰晤士报》《每日邮报》《卫报》等都在第一时间进行了广泛报道。第一,报道日军的屠杀暴行。第二,报道日军强奸、劫掠等暴行。英国媒体对隐藏在南京大屠杀背后的深层次问题比较敏感,《曼彻斯特卫报》的报道指出了日军实施新闻封锁的事实。《大不列颠与东方》则对日军暴行和日本政府的作为进行了强烈的谴责,还对中国的抗战前途充满了信心。
1938年1月9日,英国驻南京领事馆领事普里多·布龙返回南京后,在其给英国外交部的报告中,反复汇报了日军在南京所犯暴行。英国外交部经过权衡考量,最终采取的对策是指令英国驻日本大使馆武官“私下将这些令人发指的事实通报给东京的日本军事当局”,并认为“这一行动可能比以人道的名义进行的正式抗议更有效,而正式抗议可能使东京当局产生抵触情绪”。与英国政府不愿介入中日战争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对于英国舰船在南京长江上游江面上遭到日军炮击、飞机轰炸的事件,以及英国财产在南京遭受日军洗劫的情况,英国政府则是通过多种途径向日方提出抗议并要求赔偿。
西班牙
1937年12月,当日军大举进攻南京时,西班牙正在经历内战。西班牙新闻媒体同样因为内战而分成两派,其意识形态泾渭分明,在战时对于中日战争的报道也有不同态度。但即使在兵荒马乱的内战时刻,双方都密切关注国际局势,详细报道日军侵华的进展以及中国抗战的情形。其中支持共和立场的报纸,以在巴塞罗那出版的《洪水报》和《前锋报》、全国劳工联合会的报纸《工人团结报》、西班牙社会工人党的《社会主义报》,于马德里出版的《世界画报》杂志、西班牙共产党的《太阳报》、由社会主义者和共和主义者及共产主义者等左翼思想联合组成的人民阵线(Alianza Popular)的《自由报》等最具代表性。而支持法西斯叛军立场明显的报纸,有赛维亚市出版的《ABC报》和法西斯主义长枪党(Falange)的《爱国报》等。《洪水报》从其日本消息来源报道了来源于《东京日日新闻》的两名日本军官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百人斩”竞赛的残忍行径。而亲佛朗哥军队的媒体,又是以不同的语气来报道日军侵占南京的行为。西班牙《ABC报》赛维亚版是以服务佛朗哥政党为目的的报业,以“胜利的进城”来淡化日军侵华的行为,更以日军口吻描述中日战争前线“一切平静”。《ABC报》甚至认为,日军的行为是在维护东亚秩序、保障亚洲和平。因此,中日战争新闻在西班牙内战时“两个西班牙”泾渭分明的情况下也出现不同的解读。
意大利
1936年11月25日,《德日反共产国际协定》。次年11月6日,意大利也加入了该协定。因此,对于日军对南京的进攻,意大利是将其作为“盟军”“皇军”的作战进行报道的。对于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意大利政府采取的是和日本相似的新闻统制政策。即使是1937年12月12日的“帕奈”号事件中,意大利官方也禁止广泛报道。关于日军对中国的入侵和对南京的占领,意大利媒体主要是从共同反共的立场进行报道。
苏联
苏联同情中国抗战。1937年12月17日,苏联《真理报》援引英国媒体的相关报道,开始对日军南京暴行进行报道。12月25日、28日、30日,该报对日军在南京的暴行进行了连续报道。
日本
日军占领南京后,冈崎胜男、福田笃泰、福井淳、日高信六郎等日本外交官、领事官及使领馆警察,于1937年12月14日起随日军陆续进入南京,并很快与拉贝等国际委员会成员取得了联系。面对日军的暴行,在南京的日本外交官首先感到的是吃惊和恐惧,他们试图与日军当局联系,但无力阻止暴行的发生。在南京的日本外交官并没有制止日军暴行的有效手段,只能将南京的真实情况向外务省报告。在向外务省报告的同时,日本外交官还将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抗议信转交给了日本军方,并要求军方派兵在外国使领馆门口站岗。由于西方媒体大量披露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日本遭到国际社会的谴责。为了避免日军在南京的暴行的消息传播出去,日本外交官采取多种手段,阻止日军暴行消息的传播,以挽回日本的“国际形象”及日军的所谓“荣誉”。首先,日本外交官多次“劝告”拉贝等人,不要说出南京的实情。其次,禁止外国使领馆官员携带电台进入南京,以防止日军暴行的消息外传。再次,竭力掩盖事实真相,淡化日军在南京的暴行。
南京沦陷前后,日军的暴行并没有引起当地军方的重视。由于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未得到有效制止,面对外务省在各种场合多次提出整肃军纪的要求,日军最高当局不得不出面干预。为了整肃军风军纪,日军高层派员赴上海、南京和杭州实地调查军风纪状况及商讨人事变动问题。1938年1月14日,日本大本营解除了松井石根华中方面军司令官的职务,并撤销了华中方面军建制,新组建了华中派遣军,任命畑俊六大将为华中派遣军司令官。由于日军在南京的暴行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谴责,日本被推到了国际舆论的风口浪尖。为了应对这一局面,日军当局竭力封锁消息,阻止日军暴行的消息在国际社会及日本国内传播。为此,日军当局采取多种手段封锁消息,以挽回日军的“颜面”。为了阻止日军暴行的消息在国际社会传播,日军占领南京后,采取了严厉的封锁措施,既不许外国人进入南京,也不许留在南京的西方人士四处走动,甚至不允许西方国家的外交官返回南京。但是,日军在南京的暴行仍通过各种途径传至外界。一时间,西方媒体大量报道了日军在南京的暴行。与此同时,上海租界内的报纸也报道了日军在南京的暴行,为此日本遭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谴责。面对这一不利局面,日军当局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于是竭力封锁消息,甚至指责返回南京的西方国家外交官。
卢沟桥事变爆发后,日本《东京日日新闻》《大阪每日新闻》《东京朝日新闻》《读卖新闻》等主要报社纷纷派出随军记者(即特派员)前往中国进行战况报道。1937年11月上旬,日军占领上海并向南京进击时,许多日本随军记者也跟随日军一路直达南京,并进行了大量报道。虽然日军当局对新闻报道实行严格审查和控制,但人们仍可以通过这些报道了解日军进击南京及“南京攻略战”的过程,以及南京国际安全区的活动、日军占领南京后的扫荡战等等。当然,日本媒体都是从“正面”报道战况的,并对日军的“神速”和“勇猛”大加渲染,即使杀人者也是作为“英雄”加以报道的。日军占领南京后,日本媒体不仅只字不提日军在南京的屠杀、强奸和抢劫等暴行,反而弄虚作假,不顾事实,大量报道南京所谓的“祥和”与“和平”景象。
由于日军当局的新闻封锁政策,与西方民众的反应完全不同,日本民众得知日军占领南京的消息后欢欣鼓舞、游行庆祝。1937年12月14日,日本举国欢庆,各地均举行了游行活动。12月17日下午,以松井石根为首的华中方面军举行了盛大的南京入城式,消息传到日本国内,各地又掀起了新一轮欢庆浪潮。日本民众在国内狂热庆祝日军占领南京的同时,还开展了慰问前线将士的活动。日本民众在慰问前线官兵的同时,为了解决前线官兵的后顾之忧,还在日本各地组织“军人后援会”,帮助前线官兵解决家庭遇到的困难,并给予各方面的优待。这些来自日本各界的慰问以及日军官兵家乡的“后援”,助长了一线日军的骄横气焰,使日本在侵略战争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战后调查
调查取证
南京大屠杀是战后国民政府调查日军侵华罪行时最为关注的事件。日本投降后,为配合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国民政府设立的调查日本战争罪行及日军在华暴行的各中央级调查机构,都对日军南京大屠杀进行了专项调查和统计。同时,国民政府还责成南京市政府从速全面调查日军南京大屠杀的详细情况。从1945年年底起,南京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南京市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从不同角度对日军南京大屠杀进行了深入调查。1946年6月23日,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决议:为配合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及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南京临时参议会特别组织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专门就日军在南京大屠杀罪行进行调查。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成立后,向南京市民发出公告称:“二十六年南京沦陷时,敌人对我市民曾大肆屠杀。现在我们正调查确证,提供远东法庭参考。把那些刽子手引渡到南京来审问,并执行判决。希望全市市民给我们以最大的合作。”该公告的发布,标志着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工作正式启动。
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根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调查罪证纲要》《日本战犯罪证调查小组搜集战罪证据标准》和伦敦“战罪调查委员会”编制的33种调查表格,确立了调查的重点,编制了《南京市临时参议会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调查表》《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种类表》《南京大屠杀案可提供作证被害人姓名、住址表》和《南京大屠杀案男女死伤统计表》等。
在调查中,该调查委员会在总结其他机构以往调查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此次调查实际,确定了全面调查和重点调查相结合的方式,除分区进行全面调查外,还选择沦陷时期滞留南京的市民进行重点个案调查,务求调查的全面与真实。
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对日军南京大屠杀罪行的调查工作,自1946年6月23日成立至1946年11月11日移交给南京市临时参议会继续办理为止,前后历时4个多月,所有调查材料均经审查组审查后提交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审核,并移送首都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转报司法行政部办理。这一调查,一方面配合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另一方面也为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谷寿夫等日本战犯的审判提供了有力的证据。
经过4个多月的调查,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共获得日军在南京大屠杀暴行材料2784件,其中日军罪行种类分为枪杀、刺刀刺杀、集体屠杀等14种。南京市临时参议会还根据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的重点调查结果,并征得本人同意,确定了20名可在审判日本战犯军事法庭出庭作证者名单。这些调查材料成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理南京大屠杀案的重要证据。
遇难人数
1946年2月,南京调查敌人罪行委员会共获得500余份资料,其内容涉及日军在南京的屠杀、伤害、奸淫、劫夺、破坏、强制服役等及中岛、长谷川等29支日军部队罪行总数达295882种。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从1946年6月起,至9月底全部完成,计有确实人证案件2784件,根据调查结果制成被害人伤亡统计表、侵华日军罪行各类统计表、可出庭作证被害人住址姓名表,撰写了南京大屠杀惨案述要,分别供远东法庭和南京国防部军事法庭,作为审讯日本战犯之证据。从调查罪行种类来看,其中枪杀1159件,用刺刀刺杀667件,集体屠杀315件,拉夫285件,烧杀136件,打死69件,先刑后杀33件,先奸后杀19件,炸死19件,强奸16件等。从受害者性别来看,男性死伤及生死不明者计2292件,女性死伤及生死不明者计478件,性别不明者计14件。在个案调查方面,该委员会提供了较为典型的10名受害者的案例,除庄少德案同南京大屠杀没有关联外,其他9人如柏鸿恩、李秀英、殷有余等均为大屠杀受害者。
1.1938年3月,汉口的美国刊物提到:“到目前为止,南京的日军至少杀害了8万中国人。”1938年4月魏特琳的记录为:南京的慈善组织红十字会从1月中旬到4月14日,在城区掩埋1793具尸体,其中80%是平民;在城外,掩埋39589具尸体,约2.5%是平民。“
2.日本外相广田弘毅1938年1月17日在向日本驻美使馆发出训令时,转引英国记者田伯烈的电讯稿。“30万”首次出现在历史文献中。
3.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认定:“被占领后的第一个月中,南京城里发生了将近2万起强奸案。”“在日军占领后的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城内和附近地区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的总数超过20万人。”
4.南京国防部军事法庭认定:在南京大屠杀中,被害总数共30余万人。
5.1946年2月15日成立的南京审判战犯的军事法庭认定:日军在南京集体屠杀有28案,屠杀人数为19万余人;零散屠杀有858案,尸体经慈善机构掩埋有15万余具。根据该判决,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的人数不低于34万。
6.1946年2月17日,上海《大公报》第二版,标题是《南京大屠杀案首期调查工作结束惨死同胞约三十万》,调查委员会并分函各社团扩大宣传,再鼓励人民赶快举发。
7.据统计,国际红十字会在南京城内外掩埋尸体总计43121具,南京红十字会收埋22371具,慈善机构崇善堂收埋112267具,慈善机构同善堂共埋尸7000余具,鸡鹅巷清真寺王寿仁以“南京回教公会掩埋队”名义掩埋回族尸体400余具。仅此5个慈善团体收埋尸体就达18.5万余具。
8.据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收藏的《战犯谷寿夫判决书》,谷寿夫案共记录集体屠杀28案,零散屠杀858案,无辜军民被日军残杀有案可查者达886起。其中,仅发生在中华门区域的就有378案,占零散屠杀案的43%。向井敏明、野田毅一案的判决书也提及屠杀遇害者有30余万人:被俘军民遭集体杀戮及毁尸灭迹者达19万人以上,被零星残杀尸骸经慈善团体掩埋者达15万人以上。
9.南京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处奉令调查敌人罪行报告书:被日军集体屠杀294911名,任意杀害403名,炸杀203名,合计295517名。
财产损失
1938年2月中旬,南京国际救济委员会委托原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秘书、金陵大学美籍社会学教授史迈士对南京市区、郊县民众在日军暴行中人口伤亡与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调查统计。调查工作从1938年3月上旬起至6月中旬止。根据家庭抽样调查,留宁市民财产损失约合法币4000万元,其中房屋损失约1300万,占损失总值的32.5%;动产损失约2700万,占损失总值的67.5%。南京市民私人财产损失约合法币2.46余亿元,其中房屋损失约1.03亿元,占损失总值41.9%;动产损失1.43余亿元,占损失总值58.1%。
1938年9月伪督办南京市政公署根据市民呈报,上报伪维新政府内政部一份有关南京灾民状况的统计报告。该报告统计灾前南京户口数为164476户,灾后户口数为76369户,留宁户数仅为战前南京总户数的46%,被炸房屋及财产损失已达5730万元,平均每户损失750元。
截至1944年6月,根据国民政府主计处统计局所编制的损失统计资料显示,抗战以来南京公私财产直接损失仅62951521元,其中南京市住户(市民)损失不过47080元,只占财产直接损失的0.1%。
1945年12月23日,南京市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分别在《中央日报》、《和平日报》登载公告,呼吁民众踊跃申报。至1946年4月10日止,各部门填报送会者计9378份,其中人口伤亡表1192份,财产损失单8186份;死亡1585人,受伤30人,房屋32509间(未注明间数261幢),其中乡区房屋占40%,城区占60%。
战后审判
南京审判
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发表《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共同表明了惩罚日本战犯的立场。根据同盟国规定,战后甲级战犯由国际军事法庭审理,乙、丙级战犯则由罪行发生所在国家军事法庭依据国际法与本国刑法的规定对他们进行审判。12月6日,为了处理日本战犯,国民政府专门成立了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主要职责是颁布逮捕战犯的命令,调查、编审、提出战犯名单,审核审判执法情况,引渡战犯,审查战犯名单等。
1946年2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审议通过《战争罪犯审判办法》《战争罪犯处理办法》《战争罪犯审判办法实施细则》。其后,战犯处理委员会对战犯审判办法进行了修正。7月,国民政府国防部拟定了《国防部处理战犯见纲要》。之后,迭经修改。10月23日,以国民政府名义正式颁布《战争罪犯审判条例》,该《条例》详细规定了审判适用的法律、战争罪犯的确定、战争罪行的种类、法庭的组成、审判程序等。10月25日,战犯处理委员会召开对日战犯处理政策会议,会议决定:1、对日本普通战犯之处理,应以宽大迅速为着眼,已拘战犯,限本年底审理,若无重大罪证者,予以不起诉处分,释放遣送返日;业经判刑之战犯,移交日本内地执行(后因盟军总部持异议,改在上海战犯监狱服刑);其余战犯审查应于1947年底结束。2、日本战犯案件,送经联合国战罪审查委员会远东及太平洋分会审查通过者,应即行逮捕,其已回日本者,应与盟军总部接洽引渡之。3、与南京及其各地之大屠杀案有关之重要战犯应从严处理。4、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之战犯,其与我国不有关者暂不要求引渡。5、对于此次受降,日军负责执行之尽职人员而有战罪者之处理,待东京审判告一段落后再行决定。6、战争嫌疑犯中无罪证者,应尽速遣送回国。
抗战胜利后,在南京大屠杀案罪行调查的基础上,战犯处理委员会于1945年12月25日第七次常会决定,有关南京大屠杀暴行资料由外交部交由司法部行政办理。
在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过程中,围绕南京大屠杀主要战犯谷寿夫所进行的审判最受瞩目。1946年2月2日,作为乙、丙级战犯的谷寿夫被盟军总部逮捕。8月2日,在中国国防部的要求下,谷寿夫和矶谷廉介一起被引渡到中国,关押在上海战犯监狱。8月20日,为便利侦讯起见,战犯处理委员会第38次常会决定,将南京大屠杀案主犯谷寿夫移交南京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10月3日,谷寿夫被押送南京。12月31日,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大量调查和对谷寿夫多次提讯的基础上,正式以破坏和平罪和违反人道罪起诉谷寿夫。起诉书以大量的人证物证,从屠杀、强奸和肆意破坏财产等方面认定谷寿夫在南京大屠杀中的犯罪事实。法庭在收到检方起诉书后,又进行了大量调查取证,并于1947年1月25日至28日在中华门外第十一区公所内开设临时调查庭,传讯被害人家属及受理检举。1947年2月6日至8日,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在励志社大礼堂对谷寿夫进行了历时三天的公审。为了进一步充实证据,法庭又于2月25日、3月3日开庭公审。3月10日,法庭作出判决:“谷寿夫在作战期间,共同纵兵屠杀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抢劫、破坏财产,处死刑。”法庭作出判决后,谷寿夫不服判决,于1947年3月18日和24日先后向国防部长白崇禧递交《上诉书》和《追加上诉书》,竭力为自己的罪行辩解。3月19日,法庭将判决结果及谷寿夫的上诉书备文提交国民政府主席审核。4月25日,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批复:查被告谷寿夫一案,尚无不当,应予照准。4月26日,谷寿夫被押往雨花台执行枪决。南京军事法庭对谷寿夫的审判,前后历时6个多月,法庭调查确认证据达四五千件之多,其中关于集体屠杀案件有28件,分散屠杀案件900余件(其中在中华门一带370件),奸淫案件25件,抢劫案件9件,纵火焚烧案件90件。在审判过程中,证人多达500余人,公审出庭的中外证人有80余人。
除谷寿夫外,南京法庭还对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军吉等进行审判。
1947年11月6日,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被押解到南京。12月18日,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公审杀人比赛的战犯向井敏明和野田毅,面对两人的百般抵赖,法庭进行了有力的辩驳,并当庭宣判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死刑。向井敏明和野田毅对法庭判决表示不服,并继续上诉最高当局。12月31日,军事法庭检送战犯向井敏明等判决书以及他们的申辩书致电军法局。1948年1月26日,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致电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认为法庭审讯明确,原判依法各处死刑,核无不合,应予照准。1月28日,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被执行枪决。
1947年5月22日,战犯田中军吉被押解至南京。12月12日,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战犯田中军吉进行开庭审理。在庭审中,田中军吉承认在南京大屠杀期间其曾杀过中国人。嗣后,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决定将田中军吉案并入进行杀人比赛的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案一同审理。12月18日,法庭公审战犯田中军吉,并当庭宣判田中军吉死刑。1948年1月26日,国民政府主席蒋介石致电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石美瑜庭长,同意法庭的判决,对战犯田中军吉处以死刑。1月28日,战犯田中军吉和战犯向井敏明、野田毅三人一起被押往雨花台执行死刑。
东京审判
1943年10月,在英国倡导下,盟国成立了联合国调查战争罪行委员会,以便在战争期间就着手调查、记录战争罪行的证据,为战后对战犯的起诉和审判做好准备。10月30日,美国、英国、苏联和中国在莫斯科发表宣言,明确表示已知或被怀疑犯有战争罪行的法西斯头目和军队的将领将被逮捕并接受审判。1944年11月29日,联合国调查战争罪行委员会远东及太平洋分会在重庆成立,专门负责调查和收集日本在太平洋战争中的罪行。1945年9月2日,由日本天皇及日本政府代表签署的《日本投降书》明确接受《波茨坦公告》所规定的审判日本战犯的条款。11月29日,美国总统杜鲁门任命基南为远东审判的总检察官。审判方面,美国政府在制定了相关审判政策及与盟国协商后,授权麦克阿瑟组建远东国际军事法庭。1946年1月19日,麦克阿瑟发表特别声明,宣布成立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1946年3月,莫罗、萨顿等前往中国进行调查,历时5个星期,期间会晤了31名证人,并写有《来自中国的报告:对平民的暴行》的调查报告。3月下旬,总检察官基南在中国副检察官的陪同下也在中国进行了为期2周的调查取证。5月23日和5月30日,基南又分别写信和下达命令,要求萨顿前往南京进一步调查取证,并将相关证人带回东京。
在东京审判中,代表检方的萨顿在法庭上作为证据摘要宣读了美国使馆副领事埃斯皮所写的一份有关南京现状的秘密报告,其内容是日军于1937年12月13日占领南京后的状况。由于该报告来自美国的外交文件,辩护方在当时及后来总结中,都未对其进行反驳。该报告是法庭确认南京大屠杀及给松井石根定罪的重要证据。另一份同样具有重要证据价值的政府文件是盟军缴获的德国外交部的原始文件。该文件是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发给德国外交部的绝密文件,描述了1937年12月8日至1938年1月13日南京发生的情况。由于这份文件来自德国官方,所以庭审时,辩护方对这份证据没有提出任何反驳或质疑。
东京审判采取的是英美法系审判程序,审理过程中的“主角”是控辩双方的律师,他们提出各种证人和证据,引导己方证人作证,并对对方的为证人进行质证。法官只是聆听及对双方提出的证据是否可以接受和质证过程中律师行为是否符合审判程序及规定作出裁决。所以,向法庭提交的证人、证据对法官的判决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从1946年7月25日威尔逊医生出庭作证,到8月30日萨顿在法庭上摘要宣读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致德国外交部的秘密电报,在历时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检方的证人威尔逊、许传音、尚德义、伍长德、陈福宝、贝茨、多田俊雄、伊藤述史、马吉、梁廷芳等出庭作证并回答辩护方的质证。检方还在法庭上摘要宣读了安全区文件,南京地方法院首席检察官的报告,美国大使馆1938年的电报,阿利森致美国大使的信,拉贝的一封信,陶德曼致德国外交部秘密电报,审问武藤彰记录及陈瑞芳、麦卡伦、孙远震、李涤生、陆沈氏、吴经才、朱勇翁和张继翔、黄江氏、哈笃信、王陈氏、吴君清、袁王氏、王潘氏、吴张氏、陈贾氏等的书面证词。这些证据证明了日军在南京犯有:1.大屠杀;2.残酷折磨;3.强奸;4.抢劫和肆意破坏财产;5.日本政府了解日军的犯罪行为等罪行。由于检方的证人多为日军暴行的受害者,或是当时在现场的第三方证人,所以辩护方律师要么干脆放弃对证人的质证,要么质证并没有给法官及旁听者留下深刻的印象。在审判的最后阶段,辩护方集中对出庭作证证人的证词以及相关书面证据进行了逐一反驳。在比较检方的证人证据和辩护方对检方的证据所进行的质疑和反驳后,总体来看,检方的证据更加充分、完整,给人印象也更深刻。
1947年11月24日,松井石根第一次站在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审判席上,接受辩护律师马蒂斯以提问的方式为其辩护,同时接受检察方来自加拿大的副检察官诺兰准将的质证。松井在法庭上反复强调,维护军纪的机构和职责在师团长那里,想以此推卸自己的责任,但被诺兰用事实揭穿谎言。实际上,法庭对松井有罪判决的依据是:“法庭认为有充分的证据显示松井石根知道正在发生的事情。他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那些能抑制这些暴行的措施。在占领南京城前,他确实曾发布命令,吩咐他的军队要检点自己的行为,而且后来出于同样的目的进一步发布了命令。但是众所周知这些命令没有起到任何效果,他自己一定也知道这一点。辩护方为其辩护说,那时他正在生病。但是在这些暴行发生的时候,他的疾病既没有阻止他履行军事指挥权,也没有阻碍他在城内发生这类暴行时访问该市达数天之久。他指挥着那支应对所发生事件负责的军队。况且他知道这些暴行,他既有权力,也有义务控制住他的军队和保护不幸的南京市民。他必须为他的渎职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东京审判从1946年4月29日在东京开庭至1948年11月12日止,历时两年半。开庭818次,419名证人出庭作证,779人作了书面证言,受理证据4336件,判决书长达1213页。
1946年11月4日至12日,庭长韦伯在法庭宣读了判决书,有关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是该判决书第八章“普通战争罪行(暴行)”的重要内容。判决书引用各方面的证据对日军在南京的烧、杀、抢和强奸的过程,松井的行踪,第三方人士对暴行进行的抗议,以及松井本人和日本政府了解南京暴行的事实进行了简明扼要的描述,但在南京大屠杀遇难者人数方面,并没有完全采信检察方收集的《南京慈善机关暨人民鲁甦报告敌人大屠杀概况统计表》和《首都地方法院检察处奉命调查敌人罪行报告书》中所提供的26万和30万的数字,而是在判决书中对屠杀人数采用了一个大概估算的数字。
对松井石根的判决书指出:“南京在陷落前,中国军队已撤退,日军占领的只是一座未设防的城市。接下来就是日本军队对无助的平民实施的长时间的最恐怖的暴行。日本士兵犯下了集体屠杀、个人谋杀、强奸、抢劫和纵火等罪行。虽然日本目击者否认暴行的规模,但是来自不同国籍的中立目击者提供的相反的证据与不容置疑的谁应承担责任的证据却是压倒性的。这种无节制性的犯罪开始于1937年12月13日占领南京城,直到1938年2月初才停止。在长达6~7周的时间里,数以千计的妇女被强奸,10万人以上被屠杀,难以计数的财产被抢劫和焚毁。在这些可怕事件的高潮期间,12月17日松井石根举行入城仪式并在城内住了5~7天。根据他自己的观察和属下的报告,他一定已经意识到了正在发生的事情......他必须为他的渎职行为承担刑事责任。”松井石根在南京大屠杀中负有主要罪责,因此被判处绞刑。1948年12月23日,松井石根与东条英机、广田弘毅、土肥原贤二、板垣征四郎、木村兵太郎、武藤章等甲级战犯一同被绞死于东京巢鸭监狱。
此外,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违反战争法规在南京实施暴行的判决书中指出:“在日军占领后的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城内和附近地区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的总数超过20万。这一估计并不夸大其词,而是可以通过埋尸团体和其他组织提供的证据加以证实的。这些组织掩埋的人数多达155000人。他们还报告说,大多数死难者都是双手被反捆着的。而且,这一统计数字还不包括那些被焚烧的、被扔进长江的以及被日军以其他方式处理的尸体。”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公正的判决,确认了日军在南京实施的是一次大规模的屠杀暴行。
元凶探究
日本重大问题之最后决策均操于天皇之手。裕仁对进攻南京极为重视,支持军部及内阁之主战派,扩大对华侵略战争,密切注意南京战事之进展,何况十天前他才派他的叔父朝香宫接任上海派遣军司令官。翌年2月26日,裕仁亲自召见松井石根、朝香宫及柳川平助,对于他们之攻克南京,予以嘉勉,并各赠一对镶皇家菊花的银瓶为奖。毋庸置疑的,裕仁对南京大屠杀的责任远超过这三位受奖的现行战犯。
朝香宫鸠彦王是日本天皇裕仁的“皇叔”,是南京大屠杀真正的罪魁祸首。1937年12月1日,日军开始进攻南京。此时上海派遣军司令官松井石根结核病发作,卧床而不能主持军务。次日,日本大本营任命朝香宫以陆军中将衔接替松井职务。5日,朝香宫抵达南京前线司令部,立即听取第10军司令官柳川平助、16师团长中岛今朝吾等人的战况报告,尤其听中岛今朝吾谈到中国军队经过最初接触谈判后没有投降意愿时,责令部下尽快攻陷南京。在12日南京沦陷前,朝香宫即发出一连串由他本人亲自盖章签署的命令,上面均标有“机密·阅后销毁”字样,但命令的内容却简单而明了:“杀掉全部俘虏!”由于有朝香宫十分明确的命令,日军在南京大开杀戒。随后柳川平助及其日本9个师团也开始在各地屠杀。朝香宫又委任中岛为南京市区警备司令,在城内大肆屠杀。南京大屠杀在朝香宫的命令下,自1937年12月集体屠杀一直延续到1938年2月的小股屠杀,时间长达三个月。朝香宫是南京大屠杀真正的元凶和首犯。朝香宫不仅下令屠杀战俘,还有444宗谋杀、集体屠杀、强奸、纵火和抢劫案被证明与朝香宫有关。日本投降后,为逃避审判,裕仁首先将原来委以重要军职的皇室成员调离军职,并与麦克阿瑟会晤后,最终获得美国政府“不得审判天皇及皇室成员”的承诺。南京大屠杀的首犯朝香宫最终得以逃脱极刑,逍遥法外,终日以高尔夫球自娱,以94岁高龄于1981年4月12日死去。
武藤章是制造南京大屠杀惨案的罪魁祸首之一。关东军侵略东北期间,为了达到分裂中国并侵占绥远的目的,策划了德王成立伪“蒙军政府”事件,但因中国军队傅作义部发动绥远抗战,德王失败。武藤章参与了绥远事件的全部过程,并出面善后,指挥德王后撤以保存实力。1937年,武藤章调任关东军参谋部第三课课长,负责制定作战计划、建立兵站、组织兵员等。武藤章是“扩大派”主要成员,坚决主张立即扩大侵华战争,不仅向华北,同时向青岛和上海出兵。最后,武藤章等人的意见占了上风,日本的侵略战火很快在中国大地蔓延。武藤章也因提出扩大侵华战争计划,得到参谋本部的赏识,破例让其赴皇宫晋谒天皇。武藤章不仅提出扩大侵华战争的主张,而且身体力行,成为扩大侵华战争的先锋。“八·一三”事变后日军进攻上海,但遭到了中国军队的顽强抵抗,并未达到速战速决的目标。于是,武藤章又提出派兵在杭州湾登陆的建议。他的建议得到采纳后,日军攻占上海的计划得逞。因献策有功,他被任命为华中方面军副参谋长。武藤章就任新职后,又提出立即进攻南京的建议。1937年12月1日,日本大本营采纳了他的建议后下达进攻南京的命令。
史实证据
文字资料
南京的美国民间人士与其他西方国家人士在报告、制止日军暴行,救助中国民众的过程中,即时做了大量记录,并收集一些中国人士的目击证言,结集为《南京安全区档案》,1939年由燕京大学教授徐淑希编译出版。该书收录69个文件,其中包括安全区委员会与日本使领馆人员、伪南京自治委员会等交涉的信件文书;安全区委员会请求美、德、英外交官协助对日交涉的报告;安全区委员会管理的难民所状况备忘录;1937年12月15日到1938年2月7日发生在安全区和附近地区的444个日军暴行案例。
影像资料
美国牧师约翰·马吉1937年用一架1930年代的老式16毫米摄影机、拍摄记录了迄今唯一的南京大屠杀影像,共四盘放映长度达105分钟的电影胶片(2001年约翰·马吉的儿子大卫·马吉亲自将它捐赠给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
2019年12月13日,美国纽约纪念南京大屠杀受难同胞联合会三任会长邵子平、陈宪中、姜国镇,捐赠了美国牧师约翰·马吉影像“37分钟”版“一寸盘”。“37分钟”版影像新增受害者个案10例,是已发现的各种马吉影像版本中,反映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最为全面、内容最为丰富的版本。
2022年9月1日,美国典当店老板埃文·凯尔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条视频,称收到一本二战时期的相册,里面是一位驻扎在东南亚的士兵拍摄的中国的照片,包括30多张彩色南京大屠杀日军恶行的照片。这条视频引发全球关注。11月17日,埃文·凯尔将这本记录二战期间日军侵华罪行的相册交给中国驻芝加哥领事馆。
2022年11月30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2022年新征文物史料新闻发布会,包括侵华日军《阵中日志》、荣第1644部队照片等在内的共计453件(套)重要文物史料入藏纪念馆。
2023年12月8日,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办的2023年新征文物史料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该馆又新征集到文物史料1103件(套),包括侵华日军《从军日志》《野炮兵第十二联队本部战斗详报》以及一批南京大屠杀期间的美国报纸原件等。
2024年12月,常州大学红色文化研究院研究员、南京大学历史学博士卢彦名从日本有关渠道征集获得了一本拍摄于1938年南京沦陷时期的相册。这本相册中有73张历史照片,其中有关侵华日军第二碇泊场(即南京碇泊场)的照片是首次曝光,印证了南京大屠杀后侵华日军“毁尸灭迹”的史实。
文物史料
2023年12月,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2023年新征文物史料新闻发布会,一批重要文物史料入藏纪念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再添新证。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2023年新征集文物史料1103件(套)。其中,一份侵华日军军官、日本上海派遣军报道部、华中方面军特务部木村中佐撰写的《从军日志》记录了当年南京大屠杀侵华日军的暴行。
日本都留文科大学名誉教授笠原十九司在2024年第三期《日本侵华南京大屠杀研究》上发表论文《史料发掘:南京大屠杀的现场与照片——基于一个日军炮兵的阵中日记和回想录》。论文由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员芦鹏翻译。通过对永井的阵中日记、回想录,以及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现场照片的分析,可以进一步揭示南京大屠杀的历史真相。
2024年11月29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举行2024年新征文物史料新闻发布会,包括侵华日军第十三师团士兵西条荣策的战时日记、日本警视厅建筑课课长石井桂的调查报告《关于上海、南京的防空设施》及调查的原始文件、反映日军“慰安妇”性奴隶制度的照片等在内的重要文物史料入藏纪念馆。
2024年12月,抗战史研究者、重庆市作家协会会员童屹立从日方公开解密的档案史料中,发现了中国战俘在大屠杀现场击毙日军军官的文献证据,为南京大屠杀期间中国军民奋起抵抗的史实增添了新佐证。
历史研究
新中国成立后,南京大屠杀由不为人熟知的“历史问题个案”,逐步发展到在全国乃至全世界很有影响力的“历史问题热点”,由自发的、单个人的研究发展到有组织的系统的学术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由被国内学界一度忽视的“个别史”,逐步成为学界承认和重视的“显学”,期间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20世纪70年代,国内外部分专家学者开始关注南京大屠杀史的研究,撰写了一些论著,呈现出个体的、自发的研究特点。新中国成立初期,李秀英等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和受害者遗属,曾经在一些群众集会上控诉过日军南京大屠杀的暴行。国内率先进行南京大屠杀史学研究的是南京大学日本史小组,1962年写成《日本帝国主义在南京的大屠杀》,启动了新中国成立后对南京大屠杀历史的研究先例。1967年,早稻田大学教授洞富雄在其出版的《近代战史之谜》一书中,对南京大屠杀进行了较为详尽的研究与记述。1971年,日本《朝日新闻》记者本多胜一到中国采访调查了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回到日本后,撰写并出版了《中国之旅》,引发日本民众的广泛关注。
第二个阶段:20世纪80年代的日本教科书事件,引发了日本国内对南京大屠杀的论争。中国政府着手对南京大屠杀进行有组织的调查、研究,收集和公布了一些史料、出版了一些专著。1983年,南京市人民政府专门成立了“编史建馆立碑工作领导小组”。1985年8月15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建成开放。高兴祖教授担任负责人,组织南京地区的部分专家、学者收集史料,先后编辑出版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稿》《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暴行照片集》(内部版)、《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档案》。此外,南京电影制片厂还专门拍摄了《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纪录片(中、英、日文版),供纪念馆为中外观众播放。为了配合纪念馆的筹建,从1984年开始,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了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的普查工作,发现1756位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与此同时,还组织采访了曾经参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中国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工作的重要证人,详细了解有关史料。
第三阶段:20世纪90年代,日本右翼不断否定侵略和战争罪行,历史认识问题成为影响中日友好关系的障碍之一。南京大屠杀在其间居于重要地位,成为中国民众对日本侵华历史认识的一个象征。在这样的背景下,南京开始成立有关南京大屠杀研究的专门性学术组织。1995年8月,国内第一个南京大屠杀学术性研究组织———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会在南京成立,高兴祖教授担任首任会长。1997年8月,在南京状元楼酒店召开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较大规模的南京大屠杀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进一步推动了南京大屠杀的研究。1998年12月,南京师范大学成立南京大屠杀研究中心。在这一期间,《东史郎日记》案、李秀英诉讼案、夏淑琴诉讼案、“百人斩”诉讼案等涉及南京大屠杀的几个案件在中日两国法庭陆续开庭。《罗森报告》《威尔逊日记》《魏特琳日记》《拉贝日记》《贝德士文献》、马吉摄影机及其胶片等一些重要史料和物证陆续被发现。此外,从1994年开始,地方性公祭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活动也得以开展,促进了南京大屠杀史学研究工作的大规模开展,并越发引起国际高度关注。
第四阶段:21世纪以来,日本社会的右倾化并未得到遏制,南京大屠杀持续成为热点,引起史学界高度的重视,各种研究成果呈管涌式的出现。2005年,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南京市委宣传部与南京大学共同成立了南京大屠杀史研究所,在张宪文教授的主导下,团结一大批专家学者在海内外广泛收集史料,经过整理、翻译、编辑,出版了72卷4000多万字的《南京大屠杀史料集》,在国内外产生了巨大影响。为培养专门人才,南京大学和南京师范大学分别招收了这一领域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与此同时,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会与纪念馆合作,编辑出版了《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与文献》系列丛书等。“基于微观史学的南京大屠杀研究”等课题被确立为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抗日战争研究重大项目。自2008年8月起,至2015年10月,历经八年,《南京大屠杀档案》成功申报“中国记忆遗产”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世界记忆名录”。2014年和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出席国家公祭仪式,推动南京大屠杀史学研究向更高水平发展。2018年,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和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研究会主办的《日本侵华南京大屠杀研究》正式出版。
受害者人证
李秀英,怀着7个月身孕,与3个日本兵搏斗身中37刀,在鼓楼医院收治并留下了影像资料。她并赴日本进行对日索赔诉讼,在审讯期间逝世。
夏淑琴,全家9口人被杀7口,她被刺伤后从死人堆里爬出。
姜根福,(1929年12月20日-2007年12月18日),弟弟被日本兵摔死,母亲因为反抗强奸而被开枪打死,父亲被抓走,二姐因反抗强奸被刀劈死。
崔金贵,亲眼看见慈善团体崇善堂的收尸埋尸过程,并确定崇善堂在埋尸时有计数。
尚德义,1937年12月6日上午11时被日军抓获,同时与1000名以上的中国男子一起被机枪扫射,绝大多数当场死亡。他由于被尸体压住晕倒而幸免于难。
伍正禧,在南京新华巷62号避难时,其二哥伍正保、大表哥云馆、三表哥三云、表叔老王被抓走并枪杀。祖父被刀捅死,30岁的表娘被强奸。邵翰珍,父亲邵锦晴、祖父邵才潮和舅舅任发和被日军枪杀。
皇甫泽生,保卫南京的一个士兵。被日军俘获后与几百人一起,在板桥镇一个山沟里集体被日军用机枪射杀。日军在射杀后再用刺刀捅死幸存者。他和另一个重伤难友为仅存者。
孟宪梅,在淌水沟接水时,亲眼看到日军用多辆卡车把老百姓押到汉中门新桥桥口下面用机枪射死。
陈光秀,在南京汤山镇许巷村,父亲被枪杀,包括弟弟在内的村里100多个年轻人被刺刀刺死。艾家四兄弟被扔到天空摔死。多名女性被强奸。母亲因为父亲和弟弟被杀导致忧郁而死。
刘文静,大方巷广场集体屠杀(一百多人)见证人。
天津工商银行退休职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刘钟铭当年在南京一家商铺当学徒,说道:“日本鬼子进城后见人就杀,城里到处都是尸体,载着日本兵的汽车就从尸体上开过去。那个惨景,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幸存者状况
1984年,南京首次统计本地的大屠杀幸存者,当时,登记在册的幸存者有1756人;1997年,在册在世的幸存者减少至1200余人;2006年,急剧减少到400多人。2017年,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牵头,南京城市摄影队10位资深摄影师分成10个小组,为最后的100位大屠杀幸存者拍摄影像资料。同年年底,在册在世的幸存者已不足百人。
2018年9月21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张兰英去世。10月11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沈淑静去世。
2019年3月22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佘文彬去世。11月16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朱惟平去世。
2020年2月2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蒋淑萍去世。4月12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姚秀英去世。4月22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朱秀英去世。8月19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马鸿祥去世。12月18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贺孝和去世。
2021年7月20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马继武去世。10月19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马秀英去世。
2022年2月24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祝再强去世。2月28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濮业良去世。3月23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王素明去世。4月7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王恒去世。5月25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巫吉英去世。6月7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余昌祥去世。12月5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向远松去世。12月27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张仕翔去世。12月28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袁桂龙去世。
2023年1月2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马庭禄离世。1月6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郭林大去世。1月13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美兰去世。1月21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葛道荣去世。1月30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周湘萍去世。2月9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张惠霞去世。3月3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王长发去世。4月11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郑锦阳去世。5月31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阮秀英去世。6月1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杨静秋去世。6月21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高恒发去世。
2024年1月30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程福保离世。3月5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陈桂香去世。4月21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刘素珍去世。5月23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高如琴去世。7月12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石秀英离世。7月20日,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周智林去世。
截至2024年7月20日,南京侵华日军受害者援助协会登记在册的在世幸存者仅剩32人。
后世纪念
公祭日
2014年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议,拟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13日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2018年11月23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作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活动举办地,南京以地方立法的形式保障公祭活动顺利进行。
2024年12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南京举行2024年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
纪念日
2017年10月27日(加拿大时间10月26日),加拿大安大略省议会投票通过华裔议员黄素梅关于设立“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纪念日”的66号动议,将每年12月13日定为“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纪念日”。加拿大成为西方第一个设立“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纪念日”的国家。
纪念馆
为了纪念这场震惊世界的惨案,1985年,南京人民在当年日军集体屠杀中国人的现场遗址之一的江东门建立了一座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并在展厅陈列了大量的资料、文献、图表、照片和实物,揭示了侵华日军占领南京后杀、烧、淫、掠的种种暴行。纪念馆含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实展、“三个必胜”主题展、“二战中的性奴隶——日军‘慰安妇’制度及其罪行展”等三个基本陈列,展示了南京大屠杀、日军“慰安妇”制度、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伟大胜利的历史。共展出近4000幅照片,9992件各类文物,262部影像资料,智慧而严肃地表达了暴行、抗争、胜利、审判、和平五大主题。总占地面积10.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7万平方米,展陈面积达2万平方米。分布有7处广场、23座单体雕塑和一座大型组合雕塑、8处各种形式的墙体、17座各种造型的碑体。从2014年12月13日起,纪念馆作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的固定举办地。
南京民间抗日战争博物馆由吴先斌自发建立,所有的文物资料都由他一人寻找收集,最大的特点是讲述普通人在战争中的经历。博物馆坐落于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48号。安德门,是南京保卫战时中国军人为抵抗日寇浴血奋战的战场之一。博物馆黑色的外墙上面印有一面超大国旗。走进展厅,迎门的墙上面镌刻着巨幅《义勇军进行曲》词谱,侧面悬挂着的72张神情各异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照片。雪白的墙上,留着参观者笔迹各异的签名和留言。馆内珍藏文物5700余件,包括300余张侵华日军的作战地图,记录南京大屠杀的历史照片、实物,各种抗战徽章,以及终生致力于南京大屠杀研究的华裔女作家张纯如采访幸存者的影像资料和书籍。
利济巷慰安所旧址由利济巷2号“东云慰安所”旧址和利济巷18号“故乡楼慰安所”旧址组成,是亚洲规模最大、保存最完整的侵华日军“慰安所”旧址。2019年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拉贝故居是研究南京大屠杀的重要物质遗存,位于南京市鼓楼区,是德国人拉贝1934—1938年在金陵大学农学院办公居住的处所。1937年日军侵占南京期间,这里作为南京安全区25个难民收容所之一,保护了600多位难民免遭日军杀害。拉贝亲眼目睹日军大屠杀暴行,写下了《拉贝日记》。
纪念碑
南京大屠杀的多个丛葬地,建有纪念碑,大多立于1985年以后,地点包括长江边的燕子矶、草鞋峡、鱼雷营、上新河、中山码头、煤炭港,在城中的清凉山、汉中门、北极阁、太平门,城南的雨花台,城西的江东门,城东的钟山四方城、仙鹤门等。
2018年12月9日,由加拿大多伦多当地华侨华人筹资修建的南京大屠杀遇难者纪念碑在加拿大多伦多揭幕。
纪念作品
纪念活动
1994年开始,江苏南京在每年的12月13日都会举行哀悼仪式,为不幸遇难的同胞默哀。
2014年12月13日,中国迎来了第一个法定的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军委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隆重举行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公祭仪式并发表重要讲话。此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作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仪式的固定举办地。
世界记忆名录
2014年3月,国家档案局以世界记忆工程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名义,正式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工程秘书处递交了《南京大屠杀档案》提名表,申报世界记忆名录。2015年10月4日至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记忆工程国际咨询会第十二次会议在阿联酋阿布扎比召开。会议期间,14位国际咨询委员对近90项《世界记忆名录》候选项目进行了讨论,其后将建议入选名单提交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10月9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官网发布消息,公布2015年入选《世界记忆名录》项目名单,共计47个项目入选,其中包括《南京大屠杀档案》。
事件影响
对日本的影响
由于战时日本严厉的新闻封锁、归国日军官兵的“禁口令”等原因,战时,日本国民对南京大屠杀不太了解,但并非毫不知情。东京审判期间,日本国民对南京大屠杀的报道与介绍,反应比较平静。战后初期,日本历史教科书依据美国人的“太平洋战争史观”,在叙述日本侵略战争时,提到南京大屠杀,但内容比较简单,往往是一句话,即“日军占领南京时实施了残杀行为”“日军在南京的残杀行为”“南京暴行等事件”。20世纪50年代,日本历史教科书开始出现以“进出”代替“侵略”的“改恶”趋势。
日本政府面对世界人民的谴责和两个法庭对其侵略罪行的正义审判,理应深刻反省战争罪行,承担战争责任,总结教训,以史为鉴,与曾被其侵略的国家,开创新的国家关系,共同面向未来,维护世界尤其是东亚地区的和平。可是,战后多年以来,日本政府在对待战争性质、战争责任以及在战争期间发生的诸如南京大屠杀等众多历史问题上,均采取暧昧或含糊其词的态度,从而助长了日本国内右翼势力不断散布歪曲战争历史、否定南京大屠杀的言论。
1982年,日本右翼挑起历史教科书事件。1985年,日本内阁总理大臣中曾根康弘首次参拜靖国神社。日本政府不断地批准右翼团体修改反映日本军国主义侵略中国和亚洲的历史教科书,从而给日本青年以错误的历史教育。教科书事件的焦点亦是南京大屠杀问题。
2014年12月,针对中方在12月13日国家公祭仪式上称1937年南京大屠杀导致“30万同胞惨遭杀戮”一事,日本政府向中方“提出交涉”,表示这一人数“不妥当”,日本政府表示,“这不符合日本的见解。具体的受害者人数难以认定。”
日本国内也有一批富有正义感的学者,他们尊重历史事实,坚持真理;他们掌握丰富的历史资料,对南京大屠杀做了长期、深入的研究。他们也曾远赴美国、欧洲和中国查阅相关资料,依据大量历史事实,对南京大屠杀作出了合理的、正确的判断。他们不畏惧日本右翼势力的威胁,坚持学术真理,坚持以史为鉴,用研究成果推进中日两国的友好事业。这批对南京大屠杀作出肯定认识的学者,早年是以洞富雄、藤原彰、江口圭一为代表,之后,则有活跃在这一研究领域的笠原十九司、吉田裕、井上久土等。其中,日本民间组织“中国归还者联络会”部分成员到南京访问时,南京市政府外事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向他们介绍了《日寇在南京的大屠杀》。这些人在了解到南京大屠杀的历史后非常震惊,回到日本后将这段历史转述给早稻田大学学者新岛淳良等学界人士,向日本国内传播了南京大屠杀的基本事实。20世纪60年代,日本学者洞富雄发表了关于南京大屠杀的学术论文,后又出版了《南京大屠杀》,其定本成为战后日本史学界关于南京大屠杀系统研究的第一部专著。
对中国的影响
南京沦陷后,陷入了长达40多天的南京大屠杀。日军以极其残忍的方式对中国军民进行有组织、有计划的大规模屠杀。手段包括机枪射杀、集体活埋等,让这座城市成为血的地狱。长达6个星期的大屠杀,战争伦理的底线被践踏。日军进城的5万人,对中国军民实施了毫不留情的屠杀。南京大屠杀的罪行无法用语言形容,他们不仅强奸了成千上万的妇女,还进行了强迫乱伦。根据1946年2月中国南京军事法庭的查证,日军在南京进行的28起集体大屠杀案中,共有19万人被杀,另有858起零散屠杀,15万人惨遭杀害。南京大屠杀作为二战时期日本侵华行为的恶劣体现,对中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它唤醒了中国人民的民族尊严和团结精神,是中国人民惨痛的回忆,也让中国人铭记苦痛历史,警醒后人自强奋斗。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指出,包括南京大屠杀在内的日本军国主义侵华历史是无可否认的历史事实。中方严肃敦促日方正确认识和对待侵略历史,以实际行动取信于亚洲邻国和国际社会。
2012年2月,针对日本名古屋市市长河村隆之在南京市代表团访问名古屋期间关于“不存在南京大屠杀”的言论,南京市政府官方微博“南京发布”三次表态,驳斥河村隆之的言论,指责日本媒体炒作,并宣布暂停与名古屋市政府的官方交往。
1990年,童增公开了“中国要求日本受害赔偿刻不容缓”的万言书,掀起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运动。2014年中国设立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公祭日的时候,童增首次致函日本政府,要求日方对南京大屠杀谢罪赔偿。2021年,中国民间对日索赔联合会会长童增第八次致函日本政府和首相,要求日本对84年前发生的南京大屠杀谢罪,并对受害者及遗属进行赔偿。
1994年,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踏上日本国土,成为战后第一个赴日控诉南京大屠杀暴行的幸存者。1998年,日本右翼作家东中野修道、松村俊夫污蔑她是“假证人”。2000年,为了捍卫自己的名誉权和中国人的尊严,夏淑琴在南京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日本人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及日本展转社。面对夏淑琴的起诉,2004年,日本的两位被告并未能出现在南京玄武区的法庭上,后法院分别于2004年9月15日、16日举行了质证庭,并于同年11月23日、25日先后进行了公开审理。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松村俊夫、被告东中野修道与被告展转社株式会社作出道歉并赔偿。
事件评价
倭寇所到之处,奸淫杀掳,无所不为。这种残暴的禽兽行为,在人类历史上,实空前未闻。倭寇在南京屠杀,已成为中华民族史上惨痛的一页,永久不会忘记的仇恨。无论倭寇怎样会宣传,总不会洗涤掉这回的血腥。我们只有抗战到底,誓死不屈。(1937年12月25日国民政府在武汉的机关报《武汉日报》 短评)
这样残忍,这样凶淫,虽古代野蛮民族也不至如此,日本戴着现代强国之面具,且口称是反对抗日的中国政府,不是反对中国的人民,现在受这样杀戮,并且污辱良善女性,不计其数,何况到处皆然,不止南京。从世界文明史的眼光看,这真是赤裸裸的凶残之兽行,不是人类所应有。(1937年12月28日《大公报》(汉口版)总编辑张季鸾 社评)
南京、上海沿线,尤其是南京市内的大屠杀,是人类历史上空前的血腥兽行。这不仅是对中国全民族的宣战,也是对全人类的宣战。必将以人道与正义雪耻敌人的凶恶残忍,必将唤起全世界、全人类的愤怒和憎恶。(1938年1月1日《群众》周刊 评)
日军行动的暴虐,较中世纪匈奴之残暴犹有过之。在长江下流一带被日军残杀之中国人民,达三十万人,至于日军其他之奸淫抢夺之行为,更不胜枚举。即年轻幼女,亦不免被奸。此种残暴行为,在日军占领已数星期之地方,仍极盛行。被杀之华人,亦与日俱增。此种行为,皆为日军之羞。高尚之日人闻之,皆无以自容。(1938年1月16日澳籍英国记者田伯烈 电讯稿)
南京暴行之后,人们对日军随后的任何暴行不再感到惊讶。(《纽约时报》 评)
日军在巴丹死亡行军、南京大屠杀和偷袭珍珠港时何曾考虑过道德?(已故美核袭广岛领航员西奥多·范·科克少校 评)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9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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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背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