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于1990年,199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
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辖区规划面积112.4平方公里,由建成区、希望园区、
滨河新区三个区域组成,常住人口18.4万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内设14个处级行政机构和30个事业单位,下辖1个镇(
万水泉镇)和2个街道(
稀土路街道、
民馨路街道)。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级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等27个国家级基地。
区域简介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于1990年,199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
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辖区规划面积112.4平方公里,由建成区、希望园区、
滨河新区三个区域组成,常住人口18.4万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内设14个处级行政机构和30个事业单位,下辖1个镇(
万水泉镇)和2个街道(
稀土路街道、
民馨路街道)。先后被认定为“国家级创新创业示范基地”“
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等27个国家级基地。
截至2024年4月,稀土高新区有规模以上企业322家、占全市 20.4%,形成了稀土新材料、铝铜深加工、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四大主导产业。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25家、占包头市53.6%、占自治区10.2%;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104家、占包头市71.2%、占自治区12.6%;自治区级以上研发中心57家、占包头市60%。
现任领导
区内概况
包头稀土高新区的交通条件十分便利,距火车站6公里,距民航机场16公里,区内拥有多条城市规划主干道,辅以纵横交错的区间路,形成了四通八达的快捷交通网络。高新区经过近十年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日趋完善,全部实现了供电、供热、供汽、给水、排污、道路、通讯、煤气等“八通一平”。高新区内道路纵横林立,绿化率达35.6%,绿化、美化、硬化面积达10万平方米,同时稀土高新区还建有总建筑面积39086平方米,集厂房、仓储、办公、服务于一体的黄河工业园区,创建了一个全新的投资环境。稀土高新区逐步健全和完善了各类政策体系,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发展资金扶持力度的若干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快创业中心建设和发展的决定》《招商引资奖励办法》和《吸引、试用、培养人才暂行办法》等政策,此外,还建立了风险投资资金、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科技创业孵化基金和扶持企业发展资金,在资金、技术、人才以及土地、厂房价格等方面享受到多种形式的优惠和服务,营造了良好的创业环境。
稀土高新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开放式运行”的特区运行模式,强化优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建立了以企业为中心的“产业引导,政策扶持,跟踪服务”的新型政企关系。工委和管委会设办公室、综合经济发展局、土地规划建设局、人事劳动局、财政局、财务中心、招商局、农村和社会事业管理局、公用事业管理处、综合监察大队、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分局和公安分局,这些部门承担所有的政府职能,真正实现“小政府、大社会,小机构、大服务”。管委会机关全部实现了现代化办公和信息化管理,平均年龄34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占职工总数的97.8%。稀土高新区下属的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是全国最大的国家级科技孵化中心之一,它是以科技开发和综合服务为主的社会公益型事业单位,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是一个功能齐全、政策优惠的高新技术孵化基地,进驻企业可及时得到仓储、住宿、餐饮、商务、法律咨询服务。为了促进科技创新,扶持进区企业发展壮大,稀土高新区建立了全国第一家稀土企业孵化器、组建自治区首家包头软件园和包头软件企业联合会,并与清华大学、中国工程院、内蒙古大学等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互建了虚拟孵化器,聘请了一批国内外知名的稀土专家为科技顾问和稀土企业孵化器管理委员会成员,技术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企业成果转化能力大幅度提升,软环境建设进一步完善。与此同时,稀土高新区还建立健全了金融、邮电、保险、法律、审计、财会、公证等各种支撑服务体系,拓宽了服务领域,扩大了服务职能,健全了一条龙服务工作机制。
发展历程
稀土高新区引进了
东方希望、
宁波韵升、
伊利乳业、
山东药玻、
北方股份、阿特拉斯、
华泰汽车和法国罗地亚、英国久益、日本三德、日本昭和等一大批国内外大企业,有注册企业3109多家,其中稀土企业75家、上市公司投资企业22家、外商投资企业50家、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52家,主要集中于稀土产业、机电一体化产业和铝铜深加工等高新技术产业。经自治区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3家,占全自治区的71.9%,占包头市的92%。2008年全区生产总值完成150.2亿元,财政收入实现30.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50.1亿元,均同比增长70%以上。
作为国家级高新区,稀土高新区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礼貌接待制、全程跟踪制和限时办结制,建立了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高效服务体系,努力营造局部优化的发展环境,树立了“全新机制、高效服务、诚实守信、最优惠政策”的品牌形象。2000年以来,先后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确定为国家级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被国家科技部批准为“国家级稀土新材料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基地”、国家“十五”863计划成果产业化基地,被国家外经贸部批准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被团中央命名为“青年科技创新示范基地”。2008年被确定为包头市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的主要承接地。
优势产业
新能源及配套产业
以现有多晶硅、单晶硅、石墨蓄能、热传导、生物质能和风电设备制造为产业和技术基础,继续完善风电、光伏发电、太阳能、生物质能产业链。
以现有的北方股份、恒通金安、宏远电器等企业和动力电池、控制系统、永磁电机的生产能力为产业基础,重点研发电动汽车电机、汽车动力电池、控制系统等关键部件,最终培育出整车。
依托众翔飞机,抓住国家“十二五”期间逐步开放低空飞行的历史机遇,发挥高新区通用产业先发优势,打造通用航空产业基地和飞机驾驶员培训基地,以及通用航空技术研发体系和飞机技术支援与服务体系。
稀土新材料及其应用产业
1、高性能烧结
稀土永磁材料(钕铁硼、
钐钴、钕铁氮)的生产
2、粘接稀土永磁材料的生产
6、石油催化裂化、汽车尾气净化催化等各种稀土催化剂生产
7、各类稀土抛光粉的生产
13、其它稀土新材料的生产
装备制造产业
包头稀土高新区以北方股份、阿特拉斯、
华泰汽车、
恒通汽车为龙头,加快形成
矿用车和轿车产业集群,同时大力发展工程机械、
矿山设备及配套零部件生产。着力打造国家级矿用车生产基地和西部地区轿车生产基地。
光电信息产业
我们2000年在建的东方光大
塑料光纤项目,新签约的八寸
晶圆项目和在谈的
激光投影仪项目,均代表了本行业国内外领先水平。
现代服务业
着力打造房地产三大功能区:
(1)商业功能区——国际连锁品牌的大型综合超市,一线品牌专营店、高端家用生活馆(家具、饰品)、儿童室内活动广场、文化展示空间、图书音像中心、美食广场、特色餐饮街、大型书城、影剧院、商业建筑。
(2)商务功能区——金融、保险、证券等机构总部办公楼、会议展览、科技展示中心、生态型商务办公、星级酒店、公寓式酒店、大型娱乐、健身设施、特色酒吧街以及重点吸引服务于工业园区的工业咨询、产权交易、货运代理、技术研发、信息服务、采购中心等生产性服务机构。
(3)配套商业、高层写字楼、高档商品房。
稀土高新区总部经济园区位于稀土高新区创业园东侧,海关大楼北侧,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总投资约10.5亿元,计划在3-5年完成建设,将为国际、国内大型企业的地区总部入驻包头营造良好的环境。
投资环境
迅速崛起的以稀土产业为特色的国家级高新区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于1990年,1992年被国务院批准
为国家级高新区,是全国53个国家级高新区中唯一以发展稀土产业为特色的高新区,也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国家级高新区。稀土高新区规划面积120平方公里,同时建有希望工业园区,面积为12平方公里;万水泉新区,规划面积66平方公里。建有稀土企业孵化器、软件园和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各类专业孵化器,正在建设的还有大学科技园和稀土科技园等。稀土高新区经济建突飞猛进的发展,主要经济指标一直保持30%以上的增长速度。到2005年底,工业总产值完成328亿元,同比增长30%。技工贸总收入完成312亿元,同比增长30%;实现财政收入10亿元,同比增长25%;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在全国53个高新区中位次大幅前移,进入中游行列。在自治区47个重点工业开发区中位居第一。
优越的投资环境
稀土高新区基础设施建设非常完善,规划区全部实现了道路、通讯、煤气、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排污等“八通一平”。稀土高新区以满足企业持续发展需求和增强竞争力为工作重点,不仅具备了优越的硬件设施,而且形成了健全的政策支持体系、资金支持体系、孵化创新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特别是2002年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先后通过了ISO9000质量管理和ISO14000环境管理国际认证,为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稀土高新区有注册企业1300多家,有美国、英国、德国、法国、西班牙、韩国、加拿大、日本、蒙古、印度及中国香港地区、中国台湾地区等国家和地区在此投资。主要集中于稀土、新材料、机电一体化、电子信息、生物技术、工程机械、铝业等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其中有上市公司投资企业17家,三资企业43家,稀土企业58家。稀土高新区有经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136家,占全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的近50%,占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的9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产值占稀土高新区工业总产值的比例已达到66.4%。 到2005年,区内企业累计实施火炬计划52项,其中国家级26项。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内蒙古留学人员创业园、包头软件园先后建成投入使用,全部孵化面积达到了8万平方米,累计达到230家。其中,稀土企业孵化器有33家,内蒙古留学人员创业园有101家,内蒙古软件园有96家。企业技术创新的主动性进一步增强,14个企业研发机构被认定为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已正式挂牌,成为自治区首家、全国4个国家知识产权制度示范园区之一,国家稀土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网站同时点击开通。与
内蒙古科技大学联合创建了稀土学院,已正式招生。成功举办了“2004国际稀土研究与应用研讨会”,稀土产业园区已进驻企业11家,开发的和正在产业化的稀土发光材料、稀土特种电机、催化材料、电池材料等应用产业,加快了稀土高新技术的产业化步伐,对建设“中国稀土谷”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构筑新的产业优势,全力打造六大产业集群
针对包头市良好的工业基础和人才保障以及周边地区矿产资源富集、部分产业形成相对优势的实际,从战略高度培育和打造有强势发展后劲的“六大产业集群”。
稀土及其应用产业集群。重点发展稀土永磁材料、储氢材料、抛光材料、发光材料、催化材料等稀土功能材料,稀土铝合金、稀土铜合金、稀土镁合金等特种合金材料,稀土永磁电机、稀土镍氢动力电池、稀土铅酸水准电池、汽车尾气催化器、稀土节能灯等稀土应用产品,同时发展稀土材料在终端产品中的应用,如用于稀土电动工具、电动自行车、电动汽车等。以稀土产业链上的主要环节项目为重点,进一步引进发展深加工项目。电子信息产业集群。以发展平板电视显示器、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电子元器件等电子类产品和软件项目为主,形成制造与应用、硬件与软件、开发与服务相结合的产业格局。
机电一体化产业集群。以北方股份重型汽车、阿特拉斯液压挖掘机、电动汽车等装备制造产业为主体,重点发展重型载重汽车、工程机械、配套零部件和其它电气产品等,构建规模经济。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生物技术产业集群。以伊利乳业、蒙正药业、东方希望生物、新疆中基等企业为龙头,充分利用包头及周边地区的农畜产品资源丰富的优势,建设生物制药及农畜产品深加工示范基地。 铝铜等有色金属深加工产业集群。以东方稀铝、华鼎铜业为龙头,重点发展配套产品和深加工项目,延伸产业链,打造国家级的铝、铜有色金属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节能环保产业集群。重点发展固体废弃物处理和环保特色产业两大领域,支持粉煤灰综合利用、环保药剂、环保新材料、城市污水处理成套设备制造、工业废气净化回收装置开发等项目。
稀土高新区的工业经济发展战略
按照建设中国“稀土谷”的发展目标,稀土高新区的基本战略定位为:一是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把稀土高新区建成以稀土为特色的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二是加快稀土高新区“二次创业”步伐,提高经济发展品质和水准,成为包头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三是创新发展模式,构建和形成符合市场经济的运行机制,成为改革开放和制度创新的示范区。
主要优势
包头稀土高新区于1992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国家级高新区,2000年以来在基础设施方面的巨大投入,使包头稀土高新区具备了非常好的发展条件,形成了比较明显的竞争优势。
法律保障
稀土高新区1992年就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的高新区。因此开发区制定的各项优惠政策有法律保障,而且所有政策均公开发布,公开兑现执行,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不变。
政府形象
创造良好投资环境包头稀土高新区制定了“首问负责制”、“主动引领制”、和“管委会各部门公开承诺制度”等服务制度。企业从入区之初开始就有“一门受理”为企业办理各种手续,企业进区后依旧可以享受高新区提供的各种服务,如项目招商合作、人员培训等。区内各执法部门能够文明执法,很少干扰企业,企业可以节约很多不必要的开支,能够集中精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1997年以来,稀土高新区共向企业兑现财政扶持资金2.2亿元,极大地促进了入区企业的发展,树立了稀土高新区“诚信”政府的良好形象。
基础设施
新建区所有出让土地均实现“八通一平”,各项配套设施完善。近几年累计投入6.8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建成道路65万平米,各类管网168公里。希望工业园区和规划区全部实现了“八通一平”,为入区企业项目建设提供了保障;
金融体系
稀土高新区不断为进区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2001年设立了贷款担保公司。截至到2003年底,累计为入区企业提供贷款担保资金21075万元,其中2003年共提供贷款担保资金为11495万元;和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四大商业银行都在稀土高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积极引进风险投资等融资机构,共有4家风险投资公司在稀土高新区注册。
资源优势
综合2000年以来国内外资料,中国稀土资源为全球已探明资源的66.7%,包头为全球的54.2%。因此,包头素有“稀土之都”的美誉。全球稀土市场中,轻稀土约占稀土总量的85—90%,而包头的稀土资源中,主要以轻稀土为主。另外,包头稀土资源是随包钢的铁矿铁开采,相对成本低,具有不可比拟的价格优势,包头稀土正以其得天独厚的优势独领世界稀土潮流。
人才优势
包头市共有科研开发机构上百个,其中国家级科研院所2个—包头稀土研究院和中国兵器工业部五二研究所,高等院校3所,各类专业技术及管理人才十万人,具有丰富经验与熟练技术的产业工人50余万,集中了全国三分之一的稀土科研人员。另外,稀土高新区还与中国工程院和中国科学院建立了长期联系,聘请了十几位院士、专家为稀土高新区的稀土产业发展出谋献策。为发展稀土产业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人才保障。
政治优势
历代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我国稀土产业的发展都高度重视,七、八十年代方毅副总理七下包头,专门研究我国的稀土产业发展大计;九十年代邓小平南巡讲话时指出“
中东有石油,中国有稀土”;1999年江泽民总书记视察包头时题词:“搞好稀土开发应用,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这就是包头稀土高新区发展稀土产业最有利的条件之一。
工业基础
包头市是内蒙古自治区乃至我国少数民族地区最大的工业城市。经过五十年的建设,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包头市经济飞速发展,产业结构不断调整,基础产业得到加强,形成了以钢铁冶金、稀土冶金及应用、机械制造、有色金属、纺织、电子、化工、能源等行业为主的、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为发展稀土产业提供了完善的配套协作能力。
高新区已形成稀土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随着中国成为全球重要的“制造基地”,发达国家与地区的制造业将向我国转移,特别是与稀土相关的产业。包头稀土高新区成为稀土已经形成了稀土产业发展的六大产业链,稀土各领域产业在“稀土—新材料—元器件—终端应用”的链条上日益丰富。宁波韵升、日本昭和、日本三德、美国OEC等一大批国内外知名的稀土企业已落户稀土高新区,已形成了以“稀土高科”为龙头的稀土企业集群,同时包钢、包铝、一机集团、北重集团、东方稀铝等一大批具有巨大稀土应用潜力的特大型企业已经或正在落户稀土高新区,为稀土高新区发展稀土产业起了巨大的推动作用。形成了世界稀土看中国,中国稀土看包头的产业格局。为发展稀土产业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包头地区的稀土企业固定资产总额超过20亿元,职工总数约1.5万人;能生产200多个品种、近1000个规格的稀土产品。形成的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为:稀土精矿粉13万吨,处理稀土精矿能力5.8万吨(以REO计),氧化物2.5万吨(以REO计),混合稀土金属能力为7000吨,单一稀土金属1800吨,稀土合金3.5万吨,钕铁硼3500吨,抛光粉3500吨。2003年底,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注册的稀土企业共有50多家,其中骨干企业近20家;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3.9亿元,实现工业增加值4.1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3.9亿元,实现利税1.3亿元。储氢合金粉2500吨,稀土永磁电机5万台,电动自行车4万辆。三个稀土功能材料基地已初具规模:稀土钕铁硼合金及其永磁材料年生产能力已达到3500吨,到2005年将达到4500吨;稀土储氢合金材料年生产能力达到2500吨,到2005年将达到3500吨;稀土抛光粉材料年生产能力达到3500吨,到2005年将达到6500吨。
在包头稀土高新区投资建设稀土项目,除执行其他投资领域的相关政策外,同时还享受更为优惠的财政和土地政策:从事稀土产品科研开发及生产的非高新技术企业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享受10%所缴增值税的返还;如投资稀土应用领域或开发稀土终端产品的项目,在土地价格上可享有45%土地价格的特殊优惠。
历史发展
1990-2001年大事记
1990年
1990年8月21日,经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批准,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立。
1991年
1991年1月15日,经国家科委批准,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为省级高新区。
1992年
1992年4月16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
刘作会视察稀土高新区。
1992年5月5日,
包头市人民政府以包府发〔1992〕号文发布《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的若干规定》和《包头稀土产业开发区若干政策的暂行规定》。
1992年11月17日,稀土高新区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包头支行就联合开发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举行了签字仪式,包头市市长王凤岐、包头市副市长刘凤鸣、高新区总公司经理孙均志等领导参加了此次会议。
1992年12月22日,国家科委以〔1992〕国科火字866号文件《关于在包头设立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通知》,确定了开发区的规划面积。
1993年
1993年8月7日,稀土高新区召开第一次综合财务处会议。
1993年9月3日,包头市计委、设计院、稀土高新区各领导在稀土高新区就创业中心的总体设计方案召开了研讨会。
1993年9月12日,老一辈国家领导人李德生视察包头稀土高新区。
1993年11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布赫视察稀土高新区,包头市市长王凤岐等领导陪同考察。
1993年11月15日,自治区副主席周维德、包头市副市长罗锡恩、欧宇光、稀土开发区主任孙均志等领导召开了开发区工作专题会议。
1993年11月17日,自治区副主席周维德、包头市副市长欧宇光视察稀土开发区新建区并举行了进区企业座谈会。
1994年
1994年重新修订的优惠政策出台
1995年
1995年8月30日,副市长罗锡恩、组织部部长郭福成等领导到稀土高新区宣读了任命决定。包头市政府副秘书长
程刚到稀土高新区任工委书记、常务副主任。
1995年9月13日,国家科委副主任
惠永正视察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995年10月8日,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机构迁入新建区综合服务楼办公,“一站式管理、—条龙服务”管理模式有了基础。
1995年11月15日,包头市委书记
谭博文视察包头高新区。
1995年12月,稀土高新区首次召开进区企业家座谈会。
1996年
1996年1月4日,包头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包头市工商管理局稀土高新区分局。
1996年1月5日,包头市委副书记、市长胡忠,到包头稀土高新区进行调研。
1996年1月17日至19日,包头稀土高新区与美国西湖公司、法国罗纳公司在包洽谈,三方同意在原包头华西稀土冶炼有限公司的基础上,重新组建合资企业“包头鹿西罗纳稀土有限公司”。
1996年2月8日,包头蒙龙稀土永磁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在开发区新建区举行降重的剪彩仪式,市人大副主任陈守才、一机厂党委副书记郭宝林以及内蒙科委火炬办、市科委、市计委等部门有关领导出席仪式。
1996年6月17日上午,包头市政府市长胡忠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开发区工作汇报,并布置了下一步工作。市政府常务副方长赵双连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
1996年3月18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包府办发〔1996〕30号文件,确定了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1996年8月,经一推双考,稀土高新区吴久冰副主任、张志安副主任、贺海均副主任、闫化冰副主任正式到任。
1996年8月2日下午,包头稀土高新区召开竞争上岗,全员招聘大会。会上宣布了中层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的聘用决定以及超编人员的分流安排意见,管委会领导同所有应聘人员签定了合同书。
1996年8月8日,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闫化冰到南京高新区挂职,南京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张建华到包头稀土高新区挂职,两家高新区签订了友好高新区协议。
1996年8月13日,国务院特区办主任葛洪升一行到包头稀土高新区视察指导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云布龙、开放办主任扎木苏、包头市市长胡忠、常务副市长赵双连及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程刚陪同视察,葛主任和云书记做了重要讲话。
1996年11月18日,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完成九五产业发展规划,确定了“一业为主、五业并举、多元联动、整体优化”的产业发展方针,该规划获包头市科学进步三等奖。
1996年12月2日,中共包头市委、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发展的决定》,设立了中共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并对开发区的职能权限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
1996年12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刘明祖视察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996年12月31日,包头稀土高新区工委、管委会隆重召开1996年工作总结、1997年工作部署及表彰1996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大会。
1997年
1997年元月6日至7日,包头稀土高新区工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对97年全面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进一步细化,提出了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具体办法和要求。
1997年1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周维德率自治区科委、自治区体改委、自治区论监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来包头稀土高新区视察指导工作。包头市政府副市长、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乔木陪同视察。
1997年1月18日,自治区地税局刘善宝副局长等一行4人在包头地税局的有关同志陪同下,到包头稀土高新区视察工作。
1997年1月22日,由包头稀土高新区、美国西湖公司、法国罗纳公司三方投资兴建的包头鹿西罗纳稀土有限公司隆重举行了揭牌仪式。中共包头市委书记胡忠,原副市长、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乔木、原政府副秘书长、稀土高新区常务副主任程刚以及美国西湖公司总裁张惠中、法国罗纳公司稀土部主任万德斯等出席了仪式。市委书记胡忠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
1997年2月18日,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高新区编制完成了《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稀土高新区的进一步规划、建设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1997年4月16日,包头市政府副市长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
乔木同志到开发区,就解决开发区新建区供电管理问题召开现场办公会。
1997年4月22日,高新区和市侨办召集我市部分侨眷,在高新区举办了以“了解包头、了解包头稀土高新区”为主题的招商座谈会。
1997年4月22日,包头稀土高新区国税局开展了大规模的税法宣传活动,开发区及地税局的主要领导参加了此次宣传活动。
1997年4月25日,开发区地税局召开税法宣传及行政事业单位税收接管公告大会。同时宣布“高新区地税
局向纳税人承诺制度”。高新区及市地税局、开发区地税局的主要领导出席了会议。
1997年7月18日上午,我国最大的民营企业三株集团在稀土高新区投资建成的首家企业“包头路德
保健产品有限公司”在稀土高新区举行了隆重的投产典礼,市领导牛玉懦、赵忠、
赵道尔基、包启光、谢瑞翔、赵双连、云峰、乔木、罗锡恩以及稀土高新区常务副主任程刚、三株集团总裁
吴炳新先生参加了典礼。
1997年7月22日下午,
国家体改委副主任
乌杰,在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赵双连、市政府副秘书长、高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程刚的陪同下,参观考察了稀土高新区。
1997年8月21日,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周维德在自治区科委副主任王吉祥和包头市副市长、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乔木的陪同下视察了稀土高新区和
高新技术企业,并听取了汇报。
1997年9月17日,由全国
稀土永磁情报网主任沙震亚和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副总工,国家科委
镍氢电池专家组成员
余成洲带队,参加全国单一稀土金属
学术研讨会的代表到稀土高新区,重点考察了稀土应用产品在高新区的发展情况。
1997年9月24日,包头稀土高新区第一家
股票上市公司
包钢稀土高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稀土高科”
A股7200万股,获得圆满成功。
1997年10月7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考核办主任王威在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李宏树的陪同下,深入开发区企业进行调研。
1997年10月16日,市劳动局组织全市九个旗县区
人事劳动局局长到开发区进行劳动生产安全
监察工作大检查(互查),对开发区作出了高度评价。
1997年11月12日,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国罗纳普朗克公司、美国西湖公司三方通过
董事会决议,决定由法国罗纳普朗克
公司投资1200万元,建设年产5009吨
贮氢合金粉项目。市委副书记、市长
牛玉儒,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赵双连,市政府副秘书长、稀土高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程刚等出席了签字仪式。
1997年12月25日,市政府副市长乔木带领市考核办考核组的同志到稀土高新区对高新区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年度
责任目标完成信及造行全面考核。
1997年12月26日,包头稀土高新区召开驻区企业负责人座谈会,同时评出1997年度
文明单位,表彰1997年优强企业。
1997年12月30日,包头稀土高新区召开全体职工大会,全面总结1997年工作,安排部署1998年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稀土高新区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程刚发表重要讲话。
1998年
1998年1月13日至15日,中共包头稀土
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召开工委会议。会议分析研究稀土开发区1998年面临的形势,制定1998年工思路、发展目标和措施。
1998年2月11日,法国罗地亚稀土化工公司总裁马休斯先生一行7人到稀土开发区进行参观考察。同时,马休斯先生作了《世界稀土发展及市场状况》的讲座。
1998年2月12日,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国罗地亚稀土化工公司两家代表及鹿西罗纳代表在包头鹿西罗纳有限公司召开包头鹿西罗纳稀土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1998年4月9日,自治区副主席沈淑济一行在市政府副市长、
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乔木、包头稀土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程刚的陪同下考察指导开发区工作。
1998午4月14日,市委副书记赵道尔基视察包头稀土高新区。
1998年4月23日,包头市委书记胡忠与市委常委、秘书长王石璞,副市长李耀然带领市直有关部门的领导到稀土开发区指导工作,对稀土高新区近年来所作的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1998年4月24日,自治区科委副主任王吉祥在包头市科委有关人员的陪同下,到开发区检查指导工作。
1998年4月29日,法国罗地亚稀土公司副总裁布拉斯凯先生一行在市政府副市长李耀然的陪同下对包头稀土开发区进行了考察访问。
1998年5月4日,美国西湖公司董事长、美籍华人
张济民先生在市政府副市长、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乔木、管委会常务副主任程刚同志的陪同下,对包头稀土开发区参观考察。
1998年5月12日,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召开兑现优惠政策座谈会,公开兑现优惠政策,这是开发区第二次向企业返税,受到
企业界的普遍赞誉和拥护。
1998年5月14日,自治区“科教兴区
西部行”采访组对包头稀土开发区进行集中采访。
1998年6月l0日,法国
拉罗歇尔市市长米歇尔.凯博、市长助理约瑟夫.马雷特、拉罗歇尔市盼土厂厂长艾琳.罗伯特、罗地亚稀土总裁大卫.马路修斯对包头稀土开发区进行考察访问。
1998年8月11日,
国家人事部在包头举办的全国高级研讨班全体专家学者到包头稀土高新区参观考察。
1999年
1999年1月18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对开放工作会议上,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获得“全区对外开放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开发区第一名”,受到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表彰奖励。
1999年1月21日,市长牛玉儒到高新区调研。
1999年6月8日,市委书记胡忠会见法国罗地亚稀土公司驻北京办事处负责人裴杰先生。
1999年9月15日,自治区党委刘明祖书记在中共中央办公厅《综合与摘报》第135期《认真落实江泽民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切实加快内蒙古稀土产业发展》上批示:“请布龙、公民、智俊同志阅。包头稀土
高新技术开发区,是我区唯一的国家批准的高新技术开发区。请胡忠、牛玉儒同志根据这次考察四省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的经验,重新审定和完善我区开发区的政策,使包头开发区有一个大的发展。”
1999年全市推行
国家公务员规范化管理会议上,开发区做了大会典型发言,并被推荐为自治区推行
国家公务员制度先进单位。
1999年,
开发区管委会为满足企业进区开发建设的需求,收回
国有土地621.04亩,使新建区实际开发土地达到2.15平方公里,进一步拓展了新建区发展建设的范围。
2000年
2000年1月18日,包头稀土高新区在内蒙古自治区对外开放工作会议上被授予“全区先进开发区奖”,并在会上作典型发言。
2000年6月6日,经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批准,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正式进入稀土高新区建设。
2000年7月10日,德国西门子全资子公司—西门子楼宇科技有限公司西北总代理在稀土高新区举办了
挂牌仪式,市政府副市长杜守纲出席。
2000年7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外事委员会主任
曾建徽在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乌云其木格,市委副书记赵道尔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强忠等陪同下视察稀土高新区,苏文清、张志安
贺海钧等领导接待。乌云其木格副书记强调指出:包头稀土高新区是自治区唯一的国家级高新区,要加倍爱护,大力支持稀土高新区,促使其健康发展。
2000年9月6日,包头软件园和包头软件企业联合会在稀土高新区正式成立并在创业服务中心隆重举行。自治区科技厅
副厅长徐凤君,市委副书记、市信息化
领导小组组长张铁网,市政府副市长李耀然,市委副秘书长
张国忠,市政府副秘书长、稀土高新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苏文清,内蒙古计算机
开发研究院院长王升亮,
内蒙古大学计算机学院副院长吴承勇及市政府有部门领导出席了会议。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为成立大会专门发来
贺电。
2000年11月8日,包头稀土高新区与
包头稀土研究院共同举行“包头稀土企业孵化器孵化基地”挂牌仪式。包头稀土研究院院长张安文院长、史志岩书记和包头稀土高新区苏文清主任、贺海均副主任、创业中心布和副主任参加了挂牌仪式,参加仪式的还有熊家齐、
马鹏起等著名稀土专家。
经包头稀土高新区推荐,包头科技创业服务中心入孵企业—包头市天演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的“
速生杨新品种
快繁”项目喜获国家
科技部中小企业创新基金80万元。
2001年
2001年1月10日上午,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与中国工程院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关于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签字仪式在
中国科技会堂隆重举行。包头市政府副秘书长、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主任苏文清与中国工程院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主任苏文清与中国工程院化工、冶金与材料工程学部主任
李大东代表双方签署了《关于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协议》。会上,包头稀土高新区正式聘请
李东英、
张国成、
王震西、
李冠兴四位院士及翁瑞、刘行仁等二位知名稀土专家为建设“中国稀土谷”专家顾问。
2010年大事记
2010年,稀土高新区实现
财政总收入50.5118亿元,同比增加10.33亿元,增长25.7%财政收入又上新台阶,突破50亿元,收入总量继续保持包头市旗县区第一,增长速度较全市高出7.7个
百分点,占全市的比重由“十一五”期初的10.3%提升到17.5%。
2010年 稀土高新区2010年为群众办18件31项好事实事 这些好事实事突出四方面特点。一是数量多,项目数量超过以往历年, 自2007年以来,已连续3年累计为群众办好事实事40件共50多项。二是范围广,项目涵盖了
文化教育、
城市社区建设、
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农牧林水类等多个方面。三是投资大,项目总投资约6.85亿元为历年最高,与2009年好事实事项目总投资5.43亿元相比增加了1.42亿元,同比增长26.2%。四是受益面广,稀土高新区在确定项目时,坚持
城乡统筹发展思路,力求使城乡居民能够共同享受到感兴趣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带来的实惠。
1月上旬 稀土高新区2家企业入选全国
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单位 在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第四批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单位名单上,稀土高新区的2家企业包钢稀土、长安永磁榜上有名。高新区共培育知识产权试点企业35家,其中国家级3家,自治区级6家。
1月上旬 稀土高新区
高新技术企业达41家 稀土高新区企业正大高科电子(内蒙古)有限公司、
包头市清力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顺利通过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已达到41家,跻身于高新技术企业行列。至此,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已经占到内蒙古自治区的53%,包头市的91%。
2月5日 稀土高新区荣获包头市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在获此殊荣的旗县区中排名第一。
3月20日 稀土高新区创业中心成为自治区唯一国家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单位 国家科技部下发了国科发火[2010]106号文件,确定了全国149家单位为国家大学生科技创业见习基地试点单位。其中,包头稀土高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榜上有名,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5月7日
内蒙古高新控股有限公司8亿元
企业债券发行成功 经
承销商的广泛推荐,内蒙古高新控股有限公司企业债券4月29日正式公告发行,到5月6日全部销售完结,5月7日全部资金到位。4月29日,内蒙古高新控股有限公司8亿元
公司债券开始在
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市场公开发售。
募集资金将主要用于稀土高新区景观
环境工程、小白河新农村基础设施
建设工程、市政23条道路等项目的建设。
5月19日 稀土高新区22个500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集中
开工奠基 稀土高新区举行2010年部分重点项目集中开工
奠基仪式。市委副书记、市长呼尔查,市委常委、稀土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张海顺,市人大副主任格日勒,市政府副市长
冀学斌,市政协副主席
侯焕明,市政府秘书长张国忠,市政协副秘书长蔡捷等市领导出席奠基仪式。呼尔查、张海顺在奠基仪式上讲话。稀土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福主持会议。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玉伦介绍重点项目情况。
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台湾第一高新
控股有限公司、
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龙马铝业集团等项目单位代表发言。稀土高新区集中开工的项目共有22个,涵盖了稀土深加工,铝业深加工、装备制造、电子信息、
生物科技、新能源、
新型材料、
文化传媒、商贸流通和房地产等多个行业领域,投资总额达140亿元,
投资强度达到每亩403万元,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296亿元,实现年上缴税收18.4亿元。
6月2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意稀土高新区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 国家知识产权局致函
包头市人民政府同意稀土高新区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园区,示范创建时间自2010年6月1日起算,为期三年。这标志着稀土高新区知识产权产权工作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6月6日 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包头市委书记郭启俊到稀土高新区考察 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包头市委书记郭启俊在市领导
廉素、郝茂荣、张海顺、冀学斌的陪同下,到稀土高新区调研包头希望铝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稀土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福和党工委委员、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刘翌君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6月8日 内蒙古自治区原党委书记
王群到稀土高新区考察 自治区原党委书记王群一行在自治区原
人大副主任
白音、周维德和自治区政府副主席、包头市委书记郭启俊的陪同下,到稀土高新区调研。市委常委、秘书长郝茂荣,市委常委、稀土高新区党工委书记张海顺,市政府副市长
李逢春,市政府秘书长张国忠,市政府副秘书长
鲁性瑜以及稀土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福和党工委委员、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刘翌君陪同调研。王群一行先后深入到高新区的
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石拐棚户区搬迁改造项目
现场调研。
6月22-25日 内蒙古软件园被评为2009-2010中国
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年度最佳服务机构 在
大连举办的第八届
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会(CISIS 2010)的年度发布会上,内蒙古软件园被组委会评为2009-2010中国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年度最佳服务机构,同获此殊荣的还有
齐鲁软件园、
中关村软件园等13家国内著名软件园区。最佳服务机构奖颁发给在入驻企业数量、入驻企业年
增长率、服务体系、鼓励
企业创新政策等方面具有突出成绩的优秀软件园。
6月中旬
生产力促进中心成功通过科技部
绩效评价保持国家级荣誉称号 据国家科技部传来消息,包头稀土高新区生产力促进中心成功通过2009年度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绩效评价,保持了“国家级”荣誉的称号。
8月19日 省部共建国家级“中国包头留学人员创业园”挂牌暨内蒙古自治区
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奠基仪式在包头稀土高新区举行 至此,内蒙古自治区留学人员创业园成为36家国家级“省部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之一。
8月21日
北京师范大学包头附属学校在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新区开工奠基 包头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张伯群,市政府副市长冀学斌,政协副主席
梁瑞,政府副秘书长
郑国强等市领导出席奠基。稀土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福及
北京师范大学党委常委、常务副校长董奇,北京师范大学对外合作办学部主任屈浩,北师大鄂尔多斯附校校长刘建国出席了奠基。冀学斌、任福、董奇作了重要讲话。
10月18日 市委常委、
纪委书记徐国铭到稀土高新区调研稀土高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任福以及刘俊华、牟严、
周立波、
郭甫欣、李苏兵、王俊义、文天勇、
董必文、刘翌君、
李琼等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参加了调研
汇报会。
招商项目
装备制造项目
铝铜深加工项目
基础设施类项目
稀土项目
新能源项目
生物工程项目
机电项目
新材料新技术项目
优惠政策
奖励方法
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和发展,依据包头市有关规定并结合包头稀土高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为包头稀土高新区直接引进国内外资金和项目的
中介机构或中介人(以下统称中介人)。
第二条,凡为包头稀土高新区引进国内外资金,按资金实际到位额度,对引资中介人给予奖励。
(一)引进国内外资助、赠予等无偿资金的,按其引进资金总额的5%给予奖励。
(二)引进国内外资金200万元以上且与国内银行
年息(
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下同)相同,根据引资额的大小及引资中介人在引资过程中所起作用大小给予2000~50000元奖励。
(三)引进国内外年息低于国内银行同期利率的资金,根据引资额的大小及引资中介人在引资过程中所起作用大小给予2000~50000元奖励的基础上,其低于国内
银行利率利息差额部分的60%亦作为奖励。
(四)引进国内外无息借贷资金,等额资金同期银行
贷款利息的50%亦给予奖励。
以上所述引进资金不包括以投标中标及
BT、
BOT等方式参与
工程建设的资金。以上资金凡用于包头稀土高新区的,奖励资金由包头稀土高新区财政支付;用于企业的,由受益企业支付。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三条,凡引进资金在包头稀土高新区
新建项目和直接
引进项目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从注册之日起,在一个连续年度内固定资产投资在500万元
人民币以上的,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资金实际到位额的1‰至5‰给予奖励,实际奖励比例及金额将根据中介人在引进项目过程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和引进项目的
投资规模、
技术含量、建设速度、
投资密度、环保水平等评定。 引进重大
先进技术项目(特别是稀土产业的重大项目和先进技术),同时对包头稀土高新区发展贡献突出的国内外知
名企业,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后,给予中介人具体奖励。
第四条,中介行为及中介人的界定
(一)本办法所称的中介,是指中介单位或个人在
项目投资各方之间、在项目投资各方与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之间发挥中介作用,通过介绍、推荐和沟通,最终促成项目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建设完成的行为。引荐单位或个人的责任是向项目投资各方和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如实介绍彼此的情况,协助项目投资各方与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建立直接的联系,在项目洽谈和建设过程中起到明显的
促进作用。
(二)本办法所称的中介人,是指第一个在项目投资各方与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之间从事中介活动的自然人或中介机构以及
其他经济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引进国内外资金、项目的中介人应在发生中介行为一个月之内到包头稀土高新区
招商局填报《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奖励登记表》。中介行为备案后,包头稀土高新区对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对中介人在项目引进过程中所起的作用进行考核。
(二)从企业注册之日起,满一个连续年度后,中介人持资金验资报告、银行证明以及项目单位的有关证明等,以书面文件形式报包头稀土高新区招商局,并填写包头稀土高新区统一印制的《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奖励考核认定表》,办理申报手续。
(三)包头稀土高新区招商局组织有关部门对引进国内外资金、项目的中介人进行初审后,报包头稀土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批准。
(四)中介人凭经批准后的《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奖励考核认定表》及相关文件向包头稀土高新区
财政部门领取奖金。
第六条,包头稀土高新区管委会招商部门以外各部门及工作人员为中介人,依照本办法奖励。
第七条,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包头稀土高新区招商局负责解释。
人才
管理方法 第一条,为营造包头稀土高新区吸引、使用、培养人才的良好环境和政策条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包头稀土高新区注册并
依法纳税的各类
用人单位和辖区农村引进、使用、培养的人才。
第三条,包头稀土高新区财政拨付专款设立“人才基金”,主要用于人才资助。
(一)国家
两院院士到包头稀土高新区转让技术、从事
技术开发工作,在包工作期间每月给予1万元补贴。
(二)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携先进技术、资金到包头稀土高新区领办创办企业,一次性给予2万元启动经费。
(三)具有高级
专业技术资格或博士学位的自治区外人才,携先进技术、资金到包头稀土高新区领办创办企业,居留本市1年以上,给予1万元
住房补贴。
(四)稀土产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深造,取得稀土及相关
专业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并服务满一年以上的人才,人才资金给予学费(不包含答辩费、书费等各类杂费)20%的资助。
(五)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工作一年以上,具有技师、高级技师、高级专业技术
资格证书并被用人单位聘用到相应岗位的人才,鼓励用人单位给予报销培训、考试、评审费用,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才基金给予一定补贴。1、取得高级专业(执业)技术资格,给予600元补贴;取得高级技师资格,给予500元补贴;取得技师资格,给予400元补贴;2、以后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内流动的人才不再重复申报享受此补贴。
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第四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在工作期间每年给予5000元
医疗保健补贴。 第五条,包头稀土高新区每两年组织一次获包头稀土高新区科研贡献奖的
科技人员健康疗养或赴外培训。
第六条,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各用人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学历以上(含本科)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所在
企业破产,从解除
劳动关系之日起,一年之内在包头稀土高新区重新就业的,本人待业期间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经
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后,由人才基金全额补贴。
第七条,鼓励引进、培养
农村实用人才和
技能人才,并参照本办法给予资助、奖励。
第八条,包头稀土高新区为引进和使用的人才提供免费的全程跟踪式人事
代理服务。
(一)为人才提供认定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破格评定专业技术资格的代理服务;留学人员评定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免试外语、计算机,参加继续教育不作硬性要求。
(二)协调有关部门,为外国专家、
港澳台专家提供出入境及居留的便利;为外省市人才提供居留的便利。
(三)帮助有落户意愿的外省市人才,到包头稀土高新区公安部门办理本人及配偶、
未成年子女的落户手续。
(四)引进的人才,其子女参加自治区大中专院校入学考试,可按有关规定参照归国华侨子女的照顾条件加分。
(五)为到包头稀土高新区就业的
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2年免费人事代理服务。
(六)协助用人单位或个人申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人才开发资金。
第九条,包头稀土高新区人事
劳动保障部门为人才免费提供《
劳动法》及相关
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和
劳动争议咨询服务。
第十条,享受人才基金补贴,按照如下程序进行申报:
(一)用人单位或个人向包头稀土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并提供所需材料;
(二)包头稀土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材料进行初审;
(三)包头稀土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综合经济
发展局、财政局、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监察局等
部门审核后报党工委、管委会有关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在
政策执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如有虚假、欺瞒行为,给予相应处罚,同时五年内该企业和个人不得享受本政策。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由包头稀土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