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建设是社区服务深化发展的产物,它随着我国城市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应运而生。1986年,为配合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民政部首先倡导社区服务,旨在城市开展以民政对象为主的福利服务和便民利民服务。从此之后,社区服务进入千家万户,深受群众欢迎,为方便城市居民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社区服务的发展,原有的社区服务项目已不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方面的需求,其他社区工作,如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治安等也迅速开展起来。社区服务的概念已经包容不了全方位的社区工作,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基层社会管理薄弱的问题。1996年江总书记提出大力加强社区建设之后,青岛、南京、上海等城市积极行动,大胆实践,改革创新,积累了初步的社区建设经验。各地党委、政府开始把推进社区建设作为城市和城区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党委和政府的议事日程,做到认识到位、工作到位、职责到位,深入基层,深入社区,切实帮助解决社区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1998年
机构改革中,国务院明确赋予民政部“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动社区建设”的职能。推动城市社区建设工作,对于建立独立于用人单位之外的社会化服务网络,提高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扩大城市基层民主,完善城市基层社会管理体制都具有重要意义。在城市社区建设发展进程中,“一手抓实验(示范),一手抓研究”成为民政部门推进社区建设的主要工作方式和发展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