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是指
机关、
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和
个体经济组织(统称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个人之间,依法签订
劳动合同,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
报酬和受
劳动保护所产生的
法律关系。
1、为了保护劳动者的
合法权益。《
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
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
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劳动法》第十条:“国家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
3、
劳动法适合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个体经济组织(包括外资企业)。《劳动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
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劳动关系专业是
市场经济下的一个理论性和实用性都非常强的专业。
市场经济国家特别是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关系专业是一个具有重要的社会影响和
社会功能的专业。这一专业对于国家层面的劳动政策的制定以及企业层面的劳动关系的操作管理,都有着直接的作用。劳动关系专业在
发达国家已经是一个成熟的学科,在中国则是一个刚刚兴起的
新兴学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
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
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
经济补偿。
2024年3月8日,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提出:根据实际用工,判断外卖小哥等与平台企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破除以劳务连环外包、诱导注册个体户等方式规避用工责任的“障眼法”。明确把“付出实质性劳动”和“明显占用时间”作为线上“隐形加班”的认定标准,让在线工作有收益,离线休息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