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
从事农业生产者聚居的地方
农村具有特定的自然景观和社会经济条件,指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聚居的地方,是不同于城市城镇而从事农业的人群聚居地。农村是相对于城市的称谓,指农业区,有集镇、村落,以农业产业(自然经济和第一产业)为主,包括各种农场(包括畜牧和水产养殖场)、林场园艺和蔬菜生产等。跟人口集中的城镇比较,农村地区人口呈散落居住。在进入工业化社会之前,社会中大部分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生活节奏慢,生活压力相对于城市较小。
词语释义
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的劳动者聚居的地方。
农村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未来社会中,城市与农村的本质差别将消失。在不同的国家、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所规定的农村统计口径有所不同。例如:美国,1950年以前规定,凡是人口在2500人以下的、没有组织成自治单位的居住地就算农村;1950年后规定,不论其是否组织成自治单位,凡人口在2500人以下或人口在每平方英里1500人以下的地区及城市郊区都算作农村。欧洲各国一般以居住地在2000人以下者为农村。在中国没有直接规定“农村”这一统计指标的口径,仅规定了“市镇总人口”和“乡村总人口”这两个人口统计指标。国家统计局解释,“市镇总人口”指市、镇辖区内的全部人口;“乡村总人口”指县(不含镇)内全部人口。其中,“市”是指经国家规定成立“市”建制的城市;“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镇。1984年规定,凡县级地方国家机关所在地,或总人口在2万人以下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超过2000人的,或总人口在2万人以上的乡,乡政府驻地非农业人口占全乡人口10%以上的,均可建镇。
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农村革命是农民阶级推翻封建地主阶级的权力的革命。”
方之《柳营小记》:“农村过去最神气的建筑是祠堂,现在恐怕要算电力排灌站了。”
历史沿革
原始社会
原始社会初期,人类依靠采集、渔猎为生,逐水草、居巢穴,无所谓村落。到了原始社会的中期,约在新石器时代,人类掌握了农业生产技术,有了耕种土地、照管作物、饲养畜禽等生产活动,人类开始定居下来,从而出现了最早的村落。原始村落是以血缘关系形成的氏族部落的聚居之地,实行原始公有制,按自然分工进行生产活动,平均分配。至原始社会末期,交换有了一定的发展,在一些交通方便、位置适中的村落中,出现了集市
奴隶社会
奴隶社会时期的农村中,由于生产力的发展,手工业、商业相继从农业中独立出来。在一些大的村落中,手工业者集中,商业集中,形成永久性市场。这些地方,逐步演变成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为了保护财产的安全、政权的巩固,则修筑城堡等,逐渐出现了城市。大商人、大奴隶主、官吏聚居在城市,奴隶、个体小农、少数小奴隶主则居住在农村。
封建社会
在封建社会时期的农村中,土地等生产资料绝大部分为封建地主阶级所有,少部分归农民所有。在资本主义的初期,农村居民除包括封建社会遗留的各种成员外,主要是经营农业的小土地所有者和农业资本家。随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农村的扩展,大批破产农民,进入城市成为工业工人。在发达的资本主义阶段,农村居民的主要成分是比例不等的大中小型农场主和受雇于农场主的农业工人。此外,由城市迁入农村的居民以及农村工商业从业人员也日益增加。
半殖半封时期
鸦片战争之后,农村就逐渐演化为半封建、半殖民地经济,其社会经济的特点是:①大部分或绝大部分的土地归地主和富农阶级所有。②地主通过地租、高利贷和商业资本三种形式剥削农民。③西方发达国家的工业品输入中国,并在中国直接开办工厂,动摇了耕织结合的农村经济结构。④由于帝国主义势力控制了中国农产品的进出口贸易,并直接到农村收购农产品,致使中国农业商品化具有殖民地性质。
建国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农村社会经济关系不断发生变化。1949年—1952年,全国绝大部分农村进行了土地改革,由封建土地所有制转变为农民土地所有制,个体农民经济成为最主要的经济成分。1953年—1957年农业合作化时期,农民加入合作社以后,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实行集体所有制按劳分配制。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以及农村工业,商店、银行、学校、医院、文化设施等随之发展,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1958年—1978年,实行人民公社化,由于集体经营的优势,建设了大批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快速发展,但“左”的政策和“以农养城”方针使农业生产关系和生产力都受到了束缚,农村经济发展受阻。从1979年开始,农村开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在土地集体所有的基础上,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从逐步减少对农村的征派购到“放活、少取多予”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农村的商业、工业、交通运输业都得了较快的发展,农村面貌也有了很大的变化。
新时代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是农村改革开放40年历史经验的总结和进一步升华。农村改革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切入点,在改革开放全局事业中一直占据重要地位。从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促进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取消农业税、牧业税和特产税到推进农村承包地、宅基地“三权分置”,再到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系列重大改革全面改变了农村一穷二白的局面。
发展问题
空心化
农村空心化是对我国农村转型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现象的概括,主要表现为:农业生产缺乏吸引力,农村生活缺乏活力,村庄格局缺乏协调性,乡土文化缺乏延续性,及由此导致的农村劳动力非农化、资金非农化和土地非农化。
边缘化
我国就业扶贫经历了从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剩余劳动力自主向工业发展中心转移到专项扶贫政策的转变,这可被视为一种在现代化过程中将处于城乡结构、就业市场、人力资源和社会资本边缘的贫困劳动力纳入社会经济发展中心的多重“去边缘化”实践。然而,具体的政策实践难免会陷入因对政策对象标签化而带来的单一标准和发展逻辑的单一化逻辑中,从而遭遇“边缘化”悖论,贫困劳动力面临“再边缘化风险”。
老龄化
农村老年人口占比大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高于城镇水平,一大原因就是农村的青年人口大量流入到城市。在这种情况下,人口流出地区的老龄化较为严重。
1.农村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依然存在,体制建设任重道远。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仍存在许多体制性障碍,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因素还很多,城乡二元结构还未根本破除,各种要素在城乡之间合理配置的机制还未完全建立,农村综合改革和其他各项改革的任务仍然相当艰巨。以农村金融体制改革为例,尽管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已近20年,但当前我国农村金融还普遍存在许多制度性、技术性、操作性问题。具体而言,主要表现为:一是农村金融体系不完善。农村信用社没有发挥应有的支农作用;农业发展银行的业务范围又过窄,而且随着粮食购销体制改革的完成,贷款业务又进一步萎缩;商业银行出于自身经济效益考虑,将部分分支机构从县乡退出;农业的保险制度落后,农业商业保险规模小,险种单一。二是农村资金流失严重。农业银行及一些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在农村吸储能力很强,对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的贷款却较少;城市信用社下乡揽储挖走部分资金,转向城市。三是缺乏农村特点的贷款担保制度。在现行信贷政策下,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自身不能提供有效的贷款抵押担保,难以得到需要的贷款。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势必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通过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强国家的政策扶持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规避机制等三方面加大金融支农的力度。
2.农业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农业生产力总体水平不高。
(1)国家对农业发展的投入严重不足,农业发展缺乏后劲。一是农业基本建设投入不足,其占国家基本建设投入的比重,“六五”时期为5.1%,“七五”为3.3%,“八五”为3%,可见逐年减少。由于基本建设投入不足,我国农业基础设施老化严重,全国约有1/3的水库带病运行,60%的排灌工程急需维修,农业抵御自然灾害能力逐年下降,遭受灾害面积逐年扩大。二是农业科研经费严重不足。我国农业科研经费占农业生产总值的比重不到0.1%,农业技术推广经费比重不到0.2%,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由于利益的驱使,社会、企业和农户对农业的投入也不多。没有建立国家、企业、农民合作组织的财政、金融、税收、农产品价格补贴等体系和运行机制,农业投入不足已成为我国农业发展缓慢的主要因素。
(2)农业产业结构不合理,结构性矛盾突出。虽然我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已初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农业生产品种结构单一,产品结构层次低;农产品加工业滞后,农产品增值困难;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落后,难以形成规模经营;缺乏科学的区域布局等等。
(3)农业资源短缺和生态环境脆弱,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难以持续提高。我国人均自然资源少,加上在相当长时期内耕地缩减、淡水短缺、人口增加的趋势不可逆转,部分地区生态环境还在继续恶化,我国农业发展的资源和环境约束日益趋紧,导致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难以保证。
(4)农业服务体系不健全,科技、信息等服务滞后。我国农业服务体系长期以来以推广和服务为主,农业服务体系存在队伍膨胀、机制不活、负担太重、观念滞后、服务能力低、市场组织化程度低和经济效益低等各种问题,很难适应市场农业发展的要求。
(5)农产品流通渠道不畅,农业资源优势难以转化为经济优势。我国许多农村地区个体贩运户规模小且不稳定,区域市场发育不全,大宗农副产品难以及时有效地销售出去,远远不能适应农产品的流通要求。
3.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滞后,农民权益难以得到保障。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也取得了巨大成就,各种民主形式和实现途径被创新性地探索出来,广大农村居民参与基层民主建设的积极性不断增强,自身的权益也得到了更有效的保障。但是,在新时期新情况下,我国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仍存在许多突出的问题,面临很多挑战,主要表现为:
(1)农村基层组织缺乏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性。我国目前一些农村党员干部思想观念陈旧、能力不足,基层组织软弱涣散,缺乏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思想僵化、志气退化、组织弱化“三化”倾向比较严重,致使党组织在农村的战斗堡垒作用得不到正常发挥。
(2)村民自治发展存在诸多问题,如村委会直选中的贿选问题,村委会与村党支部的“两张皮”的问题、村民自治中乡政村治异化的问题、村民自治中村规民约的违法问题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地阻碍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推进,导致农民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
(3)乡村宗族势力挑战村民自治。农村宗族势力的存在和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与强制性的国家权力退出农村有关,是农村在适应现代政治的组织资源缺失状态下传统势力的恢复。宗族组织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村落中集体组织的不足。合理利用宗族组织可以大大降低农村社会运行成本,对发展农村生产和村民自治有重要的作用。但是,宗族文化与民主政治毕竟是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文化,宗族势力对乡村民主政治的发展具有许多消极影响。宗族势力通过各种方式和手段入侵到农村基层政权,成为农村治理体制的组成部分,从而利用基层政权的力量牟取私利或扰乱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秩序。更重要的是,宗族势力很容易被黑恶势力所利用,从而形成以宗派宗族为基础的、对社会具有严重危害的邪恶势力。因此,农村基层民主要发展,必须逐步清除宗族势力。
(4)人口流动使村民自治发展面临新的挑战。一定数量素质较高的村民的存在是村民自治的组织基础,但我国农村农民的大量外流,严重地削弱了村民自治的组织基础。大量高素质农民的外流,一方面使村庄中可供民主选举的高素质的村委会成员候选人减少,由此直接导致村委会工作能力的下降;另一方面,留在村里的农民大多是老人、妇女和儿童,他们有很多对行使民主的程序和意义不太懂,从而容易导致民主的程序流于形式,民主决策也很容易异化为少数村干部决策。
4.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缓慢,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拉大。这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使我国农村社会面貌得到了很大改观。但是,农村社会事业发展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难以满足广大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要。农村教育基础依然薄弱,中小学师资队伍数量不足、办学条件差、留守学生多等问题十分普遍,普及和巩固义务教育任务相当繁重;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健全,基层医疗卫生基础薄弱,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十分突出;农村公共文化资源十分短缺,不少地方文化活动场所和设施破旧残损、年久失修,没有文化活动场所、没有文化活动设施、没有文化活动内容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农村社会福利严重滞后于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社会福利机构匿乏、社会福利覆盖面狭窄、地区发展不平衡、各福利项目发展不平衡、缺乏统一的组织管理等诸多问题;农民生育观念与国家政策有很大差距,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的任务十分艰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致使农村居民公平享有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难以保证,极大地抑制了农民消费水平和发展能力的提高,已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大障碍。
环境问题非常突出,生态环境治理任务艰巨。我国农村环境问题日趋严重,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安全受到了很大威胁。这些问题突出地表现为:
(1)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由于受自然和人为两方面因素的影响,农村当地局部生态平衡遭破坏,进而在整体区域范围内造成生态功能失调,生态调节作用减小,各类自然灾害频发。
(2)农业污染加剧。在农业生产过程中,由于不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地膜等化学投入,造成严重的地面污染,不仅导致农作物减产、农产品品质下降,而且对土壤、水、生物、大气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同时,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的废弃物对农村环境的污染也越来越严重,极大地影响农村居民的日常生活。
(3)居民生活污染严重。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方式的转变,农村生活污染由分散走向集中,各种问题日渐严重。主要表现在:农村生活垃圾数量增多,而且几乎全部露天堆放,没有进行有效处理;生活污水任意排放,致使河流、湖泊污染严重;生活取暖排放的大气污染物没有经过处理就直接排放,对当地空气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4)工业污染增多。我国农村工业污染主要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乡镇企业污染。我国乡镇企业数量众多,而且大部分设备简陋、技术落后、能源消耗高、缺少防治污染的设施,致使由乡镇企业发展带来的污染问题十分突出,加重了农村环境的压力;二是城市向农村转嫁的污染。由于城市产业结构调整,一些耗能高、污染重、难以治理的企业迁移到农村,造成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同时,城市“三废”直接转移到农村,由此给城市周边区域的环境带来严重污染。
差异
特点
农村同城市相比有其特点:①人口稀少,居民点分散在农业生产的环境之中,具有田园风光;②家族聚居的现象较为明显;③工业、商业、金融、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水平较低。鸦片战争以前,中国农村处于封建社会末期。沿海地区已先后和数量不等地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在农村中占统治地位的仍然是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和小农经营的自然经济。④地方习俗较浓厚。多数农村有本地的一些约定俗成的习惯风俗。⑤交通不发达,相对城市的交通来说,农村的道路多为泥泞的乡间小路。
乡下人
乡下的人喜欢顶着烈日走,在地里背朝着青天白日默默地挥汗。他们手捧着黄土有时不免脸上荡漾着一丝无奈,但他们酷爱着他们苦苦守着的热土,在那里不停劳作感到乐此不疲。美丽的乡村土地里有他们不朽的希望,每一块泥土每一颗沙砾都堆积着他们几代人的感情。
乡下人白天劳作,晚上睡觉,生活很有规律的。月朗风清,他们享受着一方土地独有的自然恩宠。看月亮从树阴里筛下满地的光斑,闪闪烁烁,飘忽不定;听月光在树林里叮叮当当地飘落,在草坡上和湖面上哗啦哗啦地拥挤;门口不远的田野,田里泛起细细的柔波,那里传来一阵阵如潮水汹涌着的蛙鸣,用心去倾听着这些天籁之音,会使你感触到月下乡村的深邃和美妙。
环境
清新的空气实在是别在乡村的一枚徽章,农村都充满了田园风光。
城市里则到处高楼大厦,钢筋水泥板、泊油路和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嘈杂声,灯红酒绿之余缺少农村特有的清新空气,缺少乡村才有的自然风光,缺少乡村拥有的宁静和惬意。虽然一些城市一直在努力创造和谐的自然生活环境和社区,但这点仍然无法与农村比拟。
对交通而言,城市的交通四通八达,方便了市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但同时也常常有堵车塞车的不便。农村交通网络稀疏,车辆少,去一些小地方不容易。
生活质量而言,城里人的压力远远大于农村人,除了空气较差外,其他饮食起居的环境比较好,到处是热闹的街市和购物广场,与高科技产物亦近在眼前。对于农村,却可以很方便的吃到最早最原始的“山珍海味”和自家特色制品,这点城里人是无法比的。
安全环境方面,农村的医疗水平设施较低,卫生安全方面较差。而城市里人杂车多,工厂林立,空气污染,交通安全,偷窃抢骗令人防不胜防。
教育环境,经济环境:这些都是农村无法比拟的,但城市里教育成本却也高得多,投资风险较大。
战略导向
基本制度
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
乡村建设
有序推进乡村建设。坚持为农民而建,遵循乡村发展建设规律,注重保护乡村特色风貌,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村覆盖、往户延伸,切实做到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
城乡融合
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将县域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切入点,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加快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动公共资源县域统筹,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
可持续发展
促进农业农村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遵循农业生产规律,注重地域特色,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共同富裕
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使更多农村居民勤劳致富,进城农民工稳定就业增收,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相关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近日,水利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应急管理部、中国气象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了《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专项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乡村建设行动重点任务之一的强化农村防汛抗旱和供水保障工作进行部署推进。
新农村
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概念,早在20世纪50年代就提出过。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提出“小康社会”概念,其中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2005年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所提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则是在新的历史背景中,在全新理念指导下的一次农村综合变革的新起点。
胡锦涛总书记在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指出,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
2004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达13万亿元,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85%以上,财政收入2.6万亿元,已经初步具备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经济实力。因此,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4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要下决心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
回顾过去几年,从中央到各地,围绕农民增收这一主题,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政策措施,直接给农民以实惠——各地种粮农民首次享受到直接补贴的好处,2004年全国共安排粮食直补资金116亿元;全面放开了主产区的粮食购销和价格,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了粮食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的格局;明确将部分土地出让金用于农业土地开发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产粮大县实行转移支付……
2004年农民增收6.8%、粮食增产9%之后,国家又出台了进一步促进粮食稳定增产、农民持续增收的政策,如加大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减免力度,着力建立为农民减负的长效机制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格外引人注目。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研究院院长温铁军认为,新农村的新,新在农村的发展能够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和谐社会的要求。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通过城市对农村的反哺,工业对农业的反哺,使农业得到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使农村社会能够实现和谐。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所长张晓山概括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经济上就要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来提高农村产业的竞争力,提高务农劳动者的收入。在社会事业、文化事业等方面可以通过国家对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来实现。
让公共服务惠及农民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是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短短20字的定位,涵盖了多方面意义。其中的重中之重,是增加农民收入。
数据显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自1997年之后连年明显扩大,仍维持在3.21:1。即使2004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936元、终于走出“八年徘徊”,也只是恢复性增长。
但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绝不仅仅是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反哺之义也不止于增加农民收入。五中全会强调,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这意味着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农村教育、文化、医疗、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等社会事业,也将进入加速发展期。
这个努力方向来源于如下现实:全国有一半的行政村没有通自来水,60%以上的农户还没有用上卫生的厕所,有近7000万户农民的住房需要改善,1.5亿农户需要解决燃料问题,6%的行政村还没有通公路,2%的村庄还没有通电,6%的村子还没有电话……
农民手里没有钱,农村各项经济社会事业投入不足,后果不仅是缺水少电、交通不便等影响到农民生活质量,甚至基本的看病就医、读书上学也难以满足。据卫生部估计,全国农村人口中40%到60%,看不起病或因病致贫。一些贫困地区,尤其是西部,60%到80%的患病农民死在家中。湖南的一项调查则表明,农村孩子从进学校门到高中毕业,在上世纪80年代共需支出108元,90年代需支出约8000元,到2004年则需支出约3万元。
让公共服务更多地深入农村、惠及农民,弥合各项公共事业方面的城乡差距,也正是让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放不下的事。4月温家宝在四川巴中考察时对乡亲们说:“我心里始终有三件事放不下,一是让农村孩子能上学,二是让农民看得起病,三是让农民过上好日子。”国庆节期间他在河北农村考察时更进一步明确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要为农民办好四件大事:一是发展农村经济。二是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三是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四是增加农民收入。
应当看到,这几年国家已经出台了一些令人欣慰的举措:
1.农村教育方面,《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提出,到2007年,西部地区整体上实现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国家还确定,“十一五”期间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在过去义务教育免除学费的基础上,农村学生的书本费、杂费等费用也将全部由国家负担。
2.医疗卫生方面,中央财政将在上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公共卫生、农村卫生的投入力度,预计涉及中央集中采购的金额将有30多亿元,这个金额明显高于2004年招标采购总计22亿元的总值。
新农村将迎来大发展
不久前记者在陕西延安羊泉镇东里村采访时,村民徐建红说,“过去做饭满窑烟,如今生火拧开关。这多亏有了沼气池!”他家的猪圈,猪粪全流进沼气池,一点也不臭。旁边的厕所,以前来个人都没下脚的地方,改成水冲的,干净多了。
农业部的统计显示,全国已有1540万农户用上了沼气。以沼气等新能源为代表的一批生态项目,如今在各地农村积极推进。山东、浙江等省提出要以“生态立省”,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等可再生能源。在河北,从2004年起开始在全省农村广泛开展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确定把“道路硬化、街院净化、村庄绿化”,改善农民居住环境作为主要抓手。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柯炳生认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应包括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新农民、新风尚5方面:因地制宜地建设各具民族和地域风情的居住房,房屋建设要符合节约型社会要求;完善基础设施,道路、水电、广播、通讯、电信等配套设施要俱全;生态环境良好、生活环境优美,尤其在环境卫生处理能力上要体现出新的时代特征;新农民是指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的“四有农民”;新风尚就是要移风易俗,提倡科学、文明、法治的生活观,加强农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王一鸣说,农村要想改变面貌,除了政府加大投入以外,也需要农村提高自身自我发展的能力,这样就必须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特别是要提高农业的附加值、科技含量。他同时提醒,“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历史过程,不能一哄而起。所以中央特别强调要尊重农民的意愿。”
浙江大学农业经济与管理系教授陆文聪认为,按照“民主管理”的原则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点非常重要。通过实行民主的社区管理,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更好地参与当地的经济建设,从而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带动全国经济的发展。
如何落实中央精神并转化为具体政策,是今后的重点所在。概括一些经济学家的观点,国家应重点加大五方面的扶持力度:一是建设包括道路交通信息网络在内的农村基础设施,二是治理和保护农村自然环境,三是重点发展医疗、养老等农民社会保障体系,四是支持农业生产,五是发展教育事业
人们期望,有一套新的改革措施出台,形成一个合理的公共财政政策体系。今后几年内能使农业、农村与工业、城市及国民经济的其他方面协调发展,农民生活质量得到质的改善,农村建设上一个大台阶,并给相关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农民政治地位不平等
按宪法规定,农民的政治地位与城市公民的政治地位应该是平等的。但农民在现实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却很低。中国十三亿人口中有农民6.7亿(据2011年数据),占二分之一,是个庞大的社会群体。但在政治生活中,农民民主参议权却很少。中国选举法将全国人大代表的城乡选举比例定为农村每96万人中选1人,城市每26万人中选1人,也就是近3个农村居民的权力相当于1个城里人的权力;又据有关资料统计,各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中,农民代表只占0.7%。农民政治权力不平等,不能参与政府决策而只能被动地接受政府决策,其经济权益分配也必然地不公平。农村虽然实行村民自治,村委会由农民选举产生,但代表政府权力的市、县、乡、镇政府官员是由政府指派的,而非农民选举,这样农民的政治民主权利就不可能是充分的。
政府和农民之间的关系存在着很大的强弱势差。政府权力有向农村膨胀的趋势,更因为社会对官员权力约束监督机制的不健全,以致法制在农村被弱化,以权代法在农村随处可见,农民越来越受制于政府官员的权力:由于地方政府官员的政绩追求欲,“逼”农致富的事时有发生;政府强令推行的项目因脱离农民的主客观条件,给农民带来经济上的损失和人身伤害。当农民的社会地位被传统的观念视为低下时,农民的权益极易受到侵害;当“弱势”农民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却又往往因农民与政府的对话渠道不畅通而求告无门。在传统的农村基层管理体制下,村民自治在维护农民权益上显得力不从心,社会民主政治地位显弱,组织上没有保障,也没有农民自己的维权组织(应当像城市中取得合法地位的工会和妇联一样的农民协会)来沟通农民和政府,为维护农民正当权益说话。现行的体制状况是经常自上而下的动员,而很少自下而上的沟通,农民为维权而向上申诉受到层层阻隔。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2 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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