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环境(natural environment),是相对
社会环境而言,指的是由水土、地域、气候等自然事物所形成的环境。自然环境对人的生活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人的犯罪行为亦有一定影响,包括
自然灾害对犯罪行为的影响,地域对犯罪行为的影响,气候、季节、时间对犯罪行为的影响等。如农村盗窃犯罪多,都市里流氓、抢劫犯罪突出;冬季盗窃犯罪多,夏季强奸犯罪突出;自然灾害发生时易出现抢劫犯罪等。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相比对犯罪行为起着次要的作用。
概念
自然环境是环境的一种,环境有自然环境与社会文化环境之分。自然环境是社会文化环境的基础,而社会文化环境又是自然环境的发展。自然环境是环绕生物周围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和,如大气、水、其他物种、土壤、岩石矿物、太阳辐射等,是生物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通常把这些因素划分为
大气圈、
水圈、
生物圈、
土壤圈、
岩石圈等五个
自然圈。
基本特点
在地表上各个区域的自然环境要素及其结构形式是不同的,因此各处的自然环境也就不同。低纬度地区每年接受的太阳能比
高纬度地区多,形成热带环境,高纬度地区形成寒带环境。雨量丰沛的地区形成湿润的森林环境;雨量稀少的地区形成干旱的草原或荒漠环境。高温多雨地区,土壤终年在淋溶作用下形成酸性;半干旱草原地带,土壤常呈中性或碱性。不同的土壤特征又会影响植被和作物。在广阔的大
平原上,表现出明显的
纬度地带性;在起伏较大的山地,则形成垂直的景观带。
中华大地的自然环境,主要由地理位置、气候和地貌条件所决定。从最南面位于赤道南侧南沙群岛的曾母暗沙到最北面的漠河,我国领土南北跨越50多个纬度,形成多个气候带:从热带,到亚热带、暖温带、温带,再到寒温带。中国位于欧亚大陆东部,东边面临太平洋,南边距离印度洋很近,两个大洋对我国气候有着深刻影响。夏季,从两个大洋吹来的湿润气团,给东南部地区带来丰沛降水。冬季,欧亚大陆内地的西伯利亚形成势力强大的干冷气团,横扫我国大部分地区,天气因此干燥寒冷。由于向西地势逐渐升高,夏季来自海洋的湿润气团在向西北运行时,受到地势阻挡,气团势力逐渐减弱,西北内陆地区的降水量也随之减少。东部低、西部高的地势,还使得我国最重要的几条大河都是自西向东流,主要有黄河、长江、珠江、淮河、海河诸多支流(永定河、滹沱河、漳河等),以及中俄界河黑龙江。这些大河奔腾东流,形成中华大地上壮观的自然景象,对于中华民族的孕育和发展也起到重要作用。
在气候和地貌的制约影响下,我国生态环境呈现多样性的特点。东部气候湿润区是森林覆盖的地区,西北干旱气候区是荒漠区,地面植被稀少,有很大面积为戈壁和沙漠。在森林区和荒漠区之间则是草原带。多样的生态环境使中华先民选择了不同生存方式。东部湿润地区为农业生产提供了良好条件,其中南方雨量丰沛,发展了稻作农业,北方降水相对较少,发展了旱作农业,而草原为游牧民族提供了广阔的活动空间。西北干旱区虽然气候干旱,但这里的一些高大山体对于水汽有凝聚作用,被称为荒漠中的湿岛,如天山和祁连山,凝聚水汽从而形成河流,为山前地带发展灌溉农业提供了条件。
主要影响
自然环境是社会文化环境的基础,而社会文化环境又是自然环境的发展。自然环境受自然环境的影响,社会环境也会影响着自然环境,在自然环境中各个
环境要素是相互影响和相互制约的。例如西、北欧地区温湿多雨,在这里工业区和城市向大气中排放大量的二氧化硫,使云、雾增加,雨水酸度增大。酸雨降到地表,不仅有侵蚀作用,而且加强了溶蚀、腐蚀作用,造成土壤和湖泊酸化,影响植物和鱼类生长。
基本分类
按生态系统分
在自然环境中,按
生态系统可分为
水生环境和陆生环境。水生环境包括海洋、湖泊、河流等水域。水体中的营养物质可以直接溶于水,便于生物吸收;水温变化幅度小于气温变化,生物容易适应;水中的氧和氮的比值大于大气中二者的比值。因此水生环境的变化比陆生环境缓和和简单,水中生物进化也缓慢。水生环境按化学性质分为淡水环境和咸水环境。
淡水环境主要是陆地上的河流和湖泊,是受人类影响最大的区域,
环境质量的改变相当复杂。咸水环境主要指海洋和
咸水湖。海洋中又可分为浅海环境和深海环境。前者,水中营养较丰富,光线较充足,是海洋中生物最多的部分。深海环境范围广大,生物资源不如浅海丰富。
陆生环境范围小于水生环境,但其内部的差异和变化却比水生环境大得多。这种多样性和多变性的条件,促进了
陆生生物的发展,生物种属远多于水生生物,并且空间差异很大。如按热量带来分,有热带生物群系、温带生物群系、寒带生物群系;按水分条件来分,有湿润区的生态类型、干燥区的生态类型;按地势来分,有低地区生态类型、高山区生态类型。陆生环境是人类居住地,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大多直接取自陆生环境,因此人类对陆生环境的依赖和影响亦大于对水生环境的依赖和影响,如农业的发展,就大面积地改变了地球上
绿色植物的组成。
按人类影响程度分
自然环境按人类对它们的
影响程度以及它们所保存的结构形态、能量平衡可分为
原生环境和次生环境。前者受人类影响较少,那里的物质的交换、迁移和转化,能量、信息的传递和物种的演化,基本上仍按自然界的规律进行,如某些原始森林地区、人迹罕到的荒漠、冻原地区、
大洋中心区等都是原生环境。随着人类活动范围的不断扩大,原生环境日趋缩小。次生环境是指人类活动影响下,其中的物质的交换、迁移和转化,能量、信息的传递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的环境,如耕地、种植园、
城市、工业区等。
它们虽然在景观上和功能上发生了改变,但是它们的发展和演变的规律,仍然受自然规律的制约,因之仍属
自然循环的范畴。人类改造原生环境,使之适应于人类的需要,促进了人类的经济文化的发展。如在
黄河下游修建大堤,控制河水泛滥,垦殖农田,使华北平原的次生环境优于原始状况。但是如果在生产过程中不重视环境中的物质、能量的平衡,就会使次生环境的质量变劣,给人类带来危害。
政策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具体的法律法规:
一、环境保护方面: 包括
环境保护法、
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
二、资源保护方面: 包括
森林法、
草原法、
渔业法、农业法、
矿产资源法、
土地管理法、水法、
水土保持法、
野生动物保护法、煤炭管理法。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 主要有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防治
陆源污染物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
射线装置放射线保护条例、化学危险品安全管 理条例、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管理条例、
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
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四、新刑法在第六章《妨害社会管理罪》中增加了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区别差异
与自然界
自然环境就是指生物生存和发展所依赖的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自然环境不等于
自然界,只是自然界的一个特殊部分,是指那些直接和间接影响动物社会的那些自然条件的总和。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会有越来越多的自然条件对社会发生作用,自然环境的范围会逐渐扩大。然而,由于一个物种是生活在一个有限的空间中,因此其赖以存在的自然环境是不可能膨胀到整个自然界的。
与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与自然环境是两个在含义上十分相近的概念,有时人们将其混用,但严格说来,生态环境并不等同于自然环境。自然环境的外延比较广,各种天然因素的总体都可以说是自然环境,但只有具有一定生态关系构成的系统整体才能称为生态环境。仅有非生物因素组成的整体,虽然可以称为自然环境,但并不能叫做生态环境。从这个意义上说,生态环境仅是自然环境的一种,二者具有包含关系。
自然环境包括生物生活的一定的
生态环境、生物环境和地下资源环境。
环境法中的自然环境,是指:对人类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天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如大气、水、土壤、日光辐射、其生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