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史叙论》是清代文人
梁启超创作的一篇
散文。其中首次提出了“中国民族”的概念。《中国史叙论》全文包括八个部分,并将中国民族的演变历史划分为上世史、中世史、近世史三个时代。
著作全文
第一节
史也者。记述人间过去之事实者也。虽然。自世界
学术日进。故近世史家之本分。与前者史家有异。前者史家。不过记载事实。近世史家。必说明其事实之关系。与其原因结果。前者史家。不过记述人间一二有权力者兴亡隆替之事。虽名为史。实不过一人一家之谱牒。近世史家。必探察人间全体之运动进步。即
国民全部之经历。及其相互之关系。以此论之。虽谓中国前者未尝有史。殆非为过。
法国名士波留氏。尝著
俄国通志。其言曰。
俄罗斯无历史。非无历史也。盖其历史非国民自作之历史。乃受之自他者也。非自动者而他动者也。其主动力所发。或自外。或自上。或自异国。或自本国。要之。皆由外部之支配。而非由内部之涨生。宛如镜光云影。空过於人民之头上。故只有王公年代记。不有国民发达史。是俄国与西欧诸国所以异也。云云。今吾中国之前史。正坐此患。吾当讲此史时。不胜惭愤者在於是。吾当著此史时。无限困难者在於是。
德国哲学家埃猛埒济氏曰。人间之发达凡有五种相。一曰智力。[理学及智识之进步皆归此门]二曰
产业。三曰
美术。[凡高等技术之进步皆归此门]四曰宗教。五曰
政治。凡作史读史者。於此五端。忽一不可焉。今中国前史以一书而备具此五德者。固渺不可见。即专详一端者。亦几无之。所陈陈相因者。惟第五项之政治耳。然所谓政治史。又实为纪一姓之势力圈。不足以为政治之真相。故今者欲著中国史。非惟无成书之可沿袭。即搜求材料於古籍之中。亦复片鳞残甲。大不易易。
第二节 中国史之范围
(甲)中国史与
世界史今世之著世界史者。必以
泰西各国为中心点。虽
日本俄罗斯之史家。[凡著
世界史者日本俄罗斯皆摈不录]亦无异议焉。盖以过去现在之间。能推衍
文明之力以左右世界者。实惟泰西民族。而他族莫能与争也。虽然。西人论世界文明最初发生之地有五。一曰
小亚细亚之文明。二曰
埃及之文明。三曰中国之文明。四曰
印度之文明。五曰
中亚美利加之文明。而每两文明地之相遇。则其文明力愈发现。今者左右世界之泰西文明。即融洽
小亚细亚。与埃及之文明而成者也。而自今以往。实为泰西文明与泰东文明。[即中国之文明]相会合之时代。而今日乃其初交点也。故
中国文明力未必不可以左右世界。即中国史在世界史中。当占一强有力之位置也。虽然。此乃将来所必至。而非过去所已经。故今日中国史之范围不得不在世界史以外。
(乙)中国史与泰东史泰东史者。
日本人所称东洋史也。泰东之主动力全在中国。故泰东史中中国民族之地位。一如世界史中阿利扬民族之地位。日本近来著东洋史者。日增月盛。实则中国史之异名耳。今吾所述。不以泰东史名之者。避广阔之题目。所以免汗漫挂漏。而供简要切实之研究也。至於二千年来
亚洲各民族与中国交涉之事最繁赜。自归於中国史之范围。固不待言。
第三节 中国史之命名
吾人所最惭愧者。莫如我国无国名之一事。寻常通称。或曰诸夏。或曰
汉人。或曰
唐人。皆朝名也。外人所称。或曰
震旦。或曰
支那。皆非我所自命之名也。以夏汉唐等名吾史。则戾尊重国民之宗旨。以震旦支那等名吾史。则失名从主人之公理。曰
中国。曰
中华。又未免自尊自大。贻讥旁观。虽然。以一姓之朝代而污我国民。不可也。以外人之假定而诬我国民。犹之不可也。於三者俱失之中。万无得已。仍用吾人口头所习惯者。称之曰中国史。虽稍骄泰。然民族之各自尊其国。今世界之通义耳。我同胞苟深察名实。亦未始非唤起精神之一法门也。
第四节 地势
中国史所辖之地域。可分为五大部。一中国本部。二
新疆。三
青海西藏。四
蒙古。五
满洲。东半球之脊。实为
帕米尔高原。亦称
葱岭。盖诸大山脉之本干也。葱岭向东。衍为三派。其中部一派。为
昆仑山脉。实界新疆与
西藏焉。
昆仑山脉复分为二。其一向东。其一向东南。向东南者名
巴颜喀拉山。界青海与西藏。入
中国内地。沿
四川省之西鄙。蔓延於
云南两广之北境。所谓
南岭者也。其向东者名
祁连山。亘青海之北境。其脉复分为二。一向正东。经
渭水之上流。蔓延於
陕西河南。所谓
北岭者也。一向东北沿
黄河亘
长城内外者为
贺兰山。更北为
阴山。更北为
兴安岭。纵断蒙古之东部。而入於
西伯利亚。盖中国全部山岭之脉络。为一国之主干者。实昆仑山也。
使我中国在
亚洲之中划然自成一大国者。其大界线有二。而皆发自
帕米尔高原。其在南者为
喜马拉雅山。东行而界西藏与
印度之间。其在北者为
阿尔泰山。实为中俄两国天然之界限焉。在昆仑山与阿尔泰山之中与昆仑为平行线者为
天山。横断新疆全土。分为天山南北路。而终於蒙古之西端。
中国之大川。其发源之总地有二。其一在中国本部者。曰黄河。曰
扬子江。曰
西江。曰
金沙江。皆发源於新疆西藏之间。其二在中国东北部者。曰
黑龙江之上流
斡难河克尔伦河。其支流之
嫩江。曰色楞格河。曰
鄂尔坤河等。皆发源於蒙古之北部。大抵诸大川河中与历史最有关系者为扬子江。其次为黄河。其次为
西江黑龙江。
蒙古及新疆虽为诸大河之发源地。但其内部
沙漠相连。戈壁瀚海
准噶尔之诸沙漠。殆占全土之大半。故河水多吸收於沙漠中。或注泻於
盐湖。
地理与
历史。最有紧切之关系。是读史者所最当留意也。高原适於牧业。平原适於
农业。海滨河渠适於
商业。寒带之民。擅长战争。温带之民。能生文明。凡此皆地理历史之公例也。我中国之版图。包有温寒热之三带。有绝高之山。有绝长之河。有绝广之平原。有绝多之海岸。有绝大之沙漠。宜於耕。宜於牧。宜於虞。宜於渔。宜於工。宜於商。凡地理上之要件与特质。我中国无不有之。故按察中国地理。而观其历史上之变化。实最有兴味之事也。中国何以能占世界文明五祖之一。则以黄河扬子江之二大川横於
温带。灌於平原故也。中国文明。何以不能与
小亚细亚之文明印度之文明相合集而成一繁质之文明。则以西北之阿尔泰山西南之喜马拉耶山为之大障也。何以数千年常有南北分峙之姿势。则长江为之天堑。而黄河沿岸与扬子江沿岸之民族。各各发生也。自明以前。何以起於北方者其势常日伸。起於南方者其势常日蹙。以寒带之人常悍烈。温带之人常文弱也。
东北诸胡种。何以二千余年迭篡
中夏。以其长於猎牧之地。常与天气及野兽战。仅得生存。故其性好战狠斗。又惯游牧。逐水草而居。故不喜
土著而好侵略。而中国民族之性质适与相反也。彼族一入中国。何以即失其本性。同化於汉人。亦地质使之然也。各省地方自治制度。何以发达甚早。则以幅员太大。
中央政府之力常不能及。故各各结为团体。以自整理也。何以数千年蜷伏於
君主专制政治之下。而民间曾不能自布国宪。亦以地太大。团体太散。交通不便。联结甚难。故一二枭雄之民贼。常得而操纵之也。何以不能伸权力於国外。则以平原膏腴。足以自给。非如古代之
希腊腓尼西亚。及近代之
英吉利。必恃国外之交通以为生活。故冒险远行之性质不起也。近年情形何以与昔者常相反。则往时主动力者常在盘据
平原之民族。近时主动力者常在沿居海岸之民族。世界之大势。驱迫使然也。凡此诸端。无不一一与地理有极要之关系。故地理与人民二者常相待。然后文明以起。历史以成。若二者相离。则无文明。无历史。其相关之要。恰如肉体与灵魂相待以成人也。
第五节 人种
种界者。今日
万国所龂龂然以争之者也。西人分世界人种。或为五种。或为三种。或为七种。而通称我黄色种人谓为蒙古种。此西人暗於东方情实。谬误之谈也。今考中国史范围中之各人种。不下数十。而最著明有关系者。盖六种焉。其一苗种是中国之
土族也。犹今日阿美利加之红人
澳大利亚之
黑人也。其人在历史以前。曾占重要之地位。自汉族日渐发达。苗种即日就窘迫。由北而南。今犹保残喘於
湖南贵州云南广西之间。其在
安南缅甸等地亦间有焉。
其二汉种即我辈现时遍布於国中。所谓
文明之胄。
黄帝之子孙是也。黄帝起於昆仑之墟。即自帕米尔高原。东行而入於中国。栖於黄河沿岸。次第蕃殖於四方。数千年来。赫赫有声於世界。所谓亚细亚之文明者。皆我种人自播之而自获之者也。
其三图伯特种现居西藏及缅甸之地。即殷周时代之
氐羌。
秦汉之际之
月氏。唐时之
吐蕃。宋时之
西夏。皆属此族。
其四蒙古种初起於
贝加尔湖之东隅一带。次第南下。今日蔓延於内
外蒙古及天山北路一带之地。
元朝即自此族起。混一中国。威震全地。印度之谟嘉尔帝国。亦此族所建设也。其五
匈奴种初蕃殖於内外蒙古之地。次第西移。今自天山南路以至中亚细亚一带之地。多此族所占据。周以前之猃狁。汉代之匈奴。
南北朝之
柔然。隋之
突厥。唐之
回纥。皆属此族。现今
欧洲土耳其国。亦此族所建立也。
其六
通古斯族自
朝鲜之北部。经
满洲而蔓延於黑龙江附近之地者。此种族也。秦汉时代之
东胡。汉以后之
鲜卑。隋及初唐之
靺鞨。
晚唐五代之
契丹。宋之
女真。皆属此族。今
清朝亦自此兴者也。
西教徒所主张。以谓
全世界之人类。皆由最初之一男一女而生。但今日世界大通。人种学大明。此论之无稽。殆不足辩。然则各种各族。各自发生。其数之多。殆不可思议。且也错居既久。婚姻互通。血统相杂。今欲确指某族某种之分界线。其事盖不易易。况
游牧民族。迁徙无常。立於数千年之后。而指前者发现於历史上之民族。一一求今之民族以实之。非愚则诬。故今日以六种族包括中国史内之人民。诚不免武断挂漏之讥。但民族为历史之主脑。势不可以其难於分析而置之不论。故举其在史上最有关系者约而论之云尔。
今且勿论他族。即吾
汉族。果同出於一祖乎。抑各自发生乎。亦一未能断定之问题也。据寻常百家姓谱。无一不祖黄帝。虽然。
江南民族。自周初以至
战国。常见有特别之发达。其性质习俗颇与
河北民族。异其程度。自是黄河沿岸与扬子江沿岸。其文明各自发达。不相承袭。而瓯闽两粤之间。当秦汉时。亦既已繁盛。有独立之姿。若其皆自河北移来。则其移住之岁月。及其陈迹。既不可考见矣。虽然。种界者本难定者也。於难定之中而强定之。则对於白棕红黑诸种。吾辈划然黄种也。对於苗图伯特蒙古匈奴满洲诸种。吾辈庞然汉种也。号称四万万同胞。谁曰不宜。
第六节 纪年
纪年者。历史之符号。而於记录考证所最不可缺之具也。以地理定空间之位置。以纪年定时间之位置。二者皆为历史上最重要之事物。凡符号之优劣。有一公例。即其符号能划一以省人之脑力者为优。反是则为劣。是也。故凡
野蛮时代之符号。必繁而杂。凡文明时代之符号。必简而整。百端皆然。而纪年其一端也。古代之
巴比伦人。以拿玻呐莎王为纪元。[在今西历纪元前七百四十七年]
希腊人初时。以
执政官或
大祭司在位之时按年纪之。其后改以和灵比亚之大祭为纪元。[ 当纪元前七百六十七年]罗马人以罗马府初建之年为纪元。
[当纪元前七百五十三年] 囘教国民以教祖摩哈默德避难之年为纪元。[当纪元前六百二十二年]犹太人以
创世纪所言世界开辟为纪元。[当纪元前三千七百六十一年]自
耶稣立教以后。
教会以耶稣流血之年为纪元。至第
六世纪。
罗马一教士。乃改用耶稣降生为纪元。至今世界各国用之者过半。此泰西纪年之符号。逐渐改良。由繁杂而至简便之大略也。吾中国向以帝王称号为纪。一帝王死。辄易其符号。此为最野蛮之法。[ 秦汉以前各以其君主分纪之尤为野蛮之野蛮]於考史者最不便。今试於数千年君主之年号。 任举其一以质诸学者。虽最淹博者亦不能具对也。故此法必当废弃。似不待辨。惟废弃之后。当采用何者以代之。是今日著中国史一紧要之问题也。甲说曰。当采世界通行之符号仍以耶稣降生纪元。此最廓然大公。且从於多数。而与泰西交通利便之法也。虽然。耶稣纪元。虽占地球面积之多数。然通行之之民族。亦尚不及全世界人数三分之一。吾冒然用之。未免近於徇众趋势。其不便一。耶稣虽为教主。吾人所当崇敬。而谓其教旨遂能涵盖全世界。恐不能得天下后世人之画诺。贸然用之。於公义亦无所取。其不便二。泰东史与耶稣教关系甚浅。用之种种不合。且以中国民族固守国粹之性质。欲强使改用耶稣纪年。终属空言耳。其不便三。有此三者。此论似可抛置。乙说曰。当用我
国民之初祖黄帝为纪元。此唤起国民同胞之思想。增长团结力之一良法也。虽然。自黄帝以后。中经夏殷。以迄
春秋之初年。其史记实在若茫若昧之中。无真确之年代可据。终不能据一书之私言。以武断立定之。是亦美犹有憾者也。其他近来学者。亦有倡以尧纪元。以
夏禹纪元。以秦一统纪元者。然皆无大理公益之可援引。不必多辩。於无一完备之中。惟以
孔子纪年之一法。为最合於中国。孔子为泰东教主中国第一之人物。此全国所公认也。而中国史之繁密而可纪者。皆在於孔子以后。故援耶教
回教之例。以孔子为纪。似可为至当不易之公典。
司马迁作
史记。既频用之。但皆云孔子卒后若干年。是亦与耶稣教会初以耶稣死年为纪。不谋而合。今法其生不法其死。定以孔子生年为纪。此吾党之微意也。
但取对勘之便。故本书纪年。以孔子为正文。而以历代帝王
年号。及现在通行西历。分注於其下。
第七节 有史以前之时代
史者记人间世过去之事者也。虽然。人类之起原。远在
书契以前。其详靡得而稽焉。春秋纬称自开辟至於获麟。凡三百二十七万六千岁。分为十纪。其荒诞固不足道。而要之必有悠远之时代。无可疑也。洪水时代。实为全世界公共纪念物。故截称洪水以前为无史时代。洪水以后为有史时代。亦不为过。虽然。洪水之起原。及其经过之年代。虽以今世地质学家。考据极周密。然犹纷纷莫衷一是。故以洪水平息后始可为真正之有史时代。中国自古称
诸夏。称华夏。夏者以
夏禹之朝代而得名者也。中国民族之整然成一社会。成一国家。实自
大禹以后。若其以前则诚有如列子所谓
三皇之事。若存若亡。
五帝之事。若觉若梦者。其确实与否。万难信也。故中国史若起笔於夏禹。最为征信。虽然。中国为全世界文明五种源之一。其所积固自深远。而黄帝为我四万万同胞之初祖。唐虞夏商周秦之君统。皆其裔派。颇有信据。计自黄帝至夏禹。其间亦不过数百年。然则黄帝时去洪水之年。亦已不远。司马迁作史记。托始黄帝。可谓特识。故今窃取之。定黄帝以后为有史时代。 一千八百四十七年以来。
欧洲考古学会。专派人发掘地中遗物。於是有史以前之古物学。遂成为一学派。近所订定而公认者。有所谓史前三期。其一石刀期。其二铜刀期。其三铁刀期。而石刀期中。又分为新旧二期。此进化之一定阶级也。虽其各期之长短久暂。诸地不同。然其次第则一定也。据此种学者之推度。则
地球生物之起原在一万万年以前。而人类之遗迹。亦在一万年乃至十万年以前云。中国虽学术未盛。在下之层石。未经发见。然物质上之公例。无论何地。皆不可逃者也。故以此学说为比例。以考中国有史前之史。决不为过。据此种学者所称新旧两石刀期。其所经年代。最为绵远。其时无家畜。无陶器。无农产业。中国当黄帝以前。
神农已作
耒耜。
蚩尤巳为弓矢。其已经过
石器时代。交入
铜器时代之证据甚多。然则人类之起。遐哉邈乎。远在洪水时代以前。有断然也。
又以人群学之公例言之。凡各人群。必须经过三种之一定时期。然后能成一庞大固结之团体。第一为各人独立。有事则举
酋长之时期。第二为豪族执政。上则选置君主。下则指挥人民之时期。第三为
中央集权。渐渐巩固。君主一人。专裁庶政之时期。
斯宾塞尔群学云。‘譬有一未成规律之群族於此。一旦或因国迁。或因国危。涌出一公共之问题。则其商量处置之情形如何。必集其民众於一大会场。而会场之中。自然分为二派。其甲派。则老成者。有膂力者。阅历深而有智谋者。为一领袖团体。以任调查事实讨议问题之事。其乙派。则少年者。老羸者。智勇平凡者。为一随属团体。占全种族之大部分。其权利义务。不过傍听甲派之议论。为随声附和之可否而已。又於领袖团体之中。必有一二人有超群拔萃之威德。如老成之狩猎家。或狡狯之妖术家。专在会场决策而任行之。即被举为临事之首领云云。’然则一群之中。自划然分为三种之人物。即其一最多数之随属团体。即将来变成人民之胚胎也。其二则少数之领袖团体。即将来变成豪族之胚胎也。其三则最少数之执行事务委员。即将来变成君主之胚胎也。凡此三种人物。当其在太古野蛮时代。常相集合。距离不甚远。又至今日文明时代。亦相结合。距离不甚远。惟中间所经过之趋势。则三者常日渐分离。其政权。由多数而寖归於少数。由少数而寖归於最少数。盖其初时。人人在本群。为自由之竞争。非遇有外敌。则领袖团体。殆为无用。其后因外敌数见。於是临时首领。渐变而为常任首领。而领袖团体之权力日以大焉。又其后此领袖团体中之有力者。各划分权力范围。成封建割据之形。而兼并力征之势日盛。久乃变成中央集权之君主政体。此历代万国之公例也。我中国当黄帝尧舜之时。纯然为豪族执政之时期。而且中央集权君主专裁之制。亦已萌芽发达。亦可见我中国有史以前。既经绝远之年代。而文明发达之早。诚足以自豪於世界也。
第八节 时代之区分
叙述数千年之陈迹。汗漫邈散。而无一纲领以贯之。此著者读者之所苦也。故时代之区分起焉。中国二十四史。以一朝为一史。即如通鉴。号称
通史。然其区分时代。以周纪秦纪汉纪等名。是由中国前辈之脑识。只见有君主。不见有国民也。西人之著世界史。常分为上世史。中世史。近世史。等名。虽然。时代与时代。相续者也。历史者无间断者也。人间社会之事变。必有终始因果之关系。故於其间若欲划然分一界线如两国之定界约焉。此实理势之所不许也。故史家惟以权宜之法。就其事变之著大而有影响於社会者。各以己意约举而分之。以便读者。虽曰武断。亦不得已也。
第一上世史。自黄帝以迄秦之一统。是为中国之中国。即中国民族自发达自争竞自团结之时代也。其最主要者。在战胜
土著之
蛮族。而有力者及其功臣子弟分据各要地。由酋长而变为
封建。复次第兼并。力征无已时。卒乃由夏禹
涂山之万国。变为周初孟津之八百诸侯。又变而为春秋初年之五十余国。又变而为战国时代之
七雄。卒至於一统。此实
汉族自经营其内部之事。当时所交涉者。惟苗种诸族类而已。
第二中世史。自秦一统后至清代
乾隆之末年。是为亚洲之中国。即中国民族与亚洲各民族交涉繁赜竞争最烈之时代也。又中央集权之制度。日就完整。
君主专制政体全盛之时代也。其内部之主要者。由豪族之帝政。变为崛起之帝政。其外部之主要者。则匈奴种西藏种蒙古种通古斯种次第错杂。与汉种竞争。而自形质上观之。汉种常失败。自精神上观之。汉种常制胜。及此时代之末年。亚洲各种族。渐向於合一之势。为全体一致之运动。以对於外部大别之种族。
或问曰。此中世史之时代。凡亘二千年。不太长乎。曰。中国以地太大民族太大之故。故其运动进步。常甚迟缓。二千年来。未尝受亚洲以外大别种族之刺激。故历久而无大异动也。惟因此时代太长之故。令读者不便。故於其中复分为三小时代焉。俟本篇乃详析之。今不先及。
第三近世史。自乾隆末年以至於今日。是为世界之中国。即中国民族合同全亚洲民族。与西人交涉竞争之时代也。又
君主专制政体渐就湮灭。而数千年未经发达之国民立宪政体。将嬗代兴起之时代也。此时代今初萌芽。虽阅时甚短。而其内外之变动。实皆为二千年所未有。故不得不自别为一时代。实则近世史者。不过将来史之楔子而已。
历史意义
1901年,梁启超发表《中国史叙论》一文,首次提出了“中国民族”的概念,并将中国民族的演变历史划分为三个时代:
“第一,上世史,自黄帝以迄秦之一统,是为中国之中国,即中国民族自发达、自竞争、自团结之时代也”;“第二,中世史,自秦统一后至清代乾隆之末年,是为亚洲之中国,即中国民族与亚洲各民族交涉、繁赜、竞争最激烈之时代也”;“第三,近世史,自乾隆末年以至于今日,是为世界之中国,即中国民族合同全亚洲民族与西人交涉、竞争之时代也”。
梁启超在这里反复用了三个“中国民族”,而且从宏观上勾勒出三个时期的不同特点,显然是经过了较长时间的思考之后得出的结论。在“中国民族”的基础上,1902年梁启超正式提出了“中华民族”。他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一文中,先对“中华”一词的内涵做了说明。其云:“立于五洲中之最大洲而为其洲中之最大国者,谁乎?我中华也;人口之居全地球三分之一者,谁乎?我中华也;四千余年之历史未尝一中断者,谁乎?我中华也。”
接着,梁启超在论述战国时期齐国的学术思想地位时,正式使用了“中华民族”一词。其云:“齐,海国也。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权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出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二曰世界观”。
由“保种”、“民族”到“中国民族”,再到“中华”和“中华民族”,梁启超基本完成了“中华民族”一词的创造。这是见到的关于“中华民族”的最早词汇,一直沿用到了今天。不过,梁启超在具体使用“中华民族”一词时却比较混乱,有时指汉族,有时又指中国的所有民族,直到1903年其发表的《政治学大家伯伦知理之学说》一文中,才清晰地赋予了较为科学的内涵。其称:“吾中国言民族者,当于小民族主义之外,更提倡
大民族主义。小民族主义者何?汉族对于国内他族是也。大民族主义者何?合国内本部属部之诸族以对于国外之族是也。……合汉合满合蒙合回合苗合藏,组成一大民族”。
1905年,梁启超又写了《历史上中国民族之观察》一文,从历史演变的角度重点分析了中国民族的多元性和混合性,并断然下结论说:“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民族混合而成”。由此,梁启超真正完成了“中华民族”一词从形式到内容的革命性创造。这就是,中华民族指中国境内的所有民族,汉满蒙回藏等为一家,是多元混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