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货志》,是中国
纪传体史书中专述
经济史的篇名。语出《
尚书·洪范》“八政:一曰食、二曰货……”。《
史记·平准书》开食货志先河,《
汉书》始称食货志。以后各史食货志篇章渐多,如《
宋史》、《
明史》食货志有二十余种子目。历代食货志分别记述了田制、户口、
赋役、漕运、仓库、钱法、
盐法、杂税、矿冶、市籴、会计(
国家预算)等制度,为了解历代政府的
经济政策和当时社会
经济状况提供了重要史料。
《食货志》中详细记载了中国历代的全国
人口数量,
耕地面积,粮食总产和单产数量等
统计数据,为研究中国经济发展历程和方向,提供了
基础数据;也记述了中国封建
土地私有制的形成过程,以及与此相关的财政
赋税制度的演变;记述了中国赋税形态从劳役经实物到货币化的演变轨迹。对于
中国历史上非常突出的农业与工商业的关系问题,封建统治者“农本工商末”的对策,以及与此相关的
专卖制度,都可从《食货志》中找到来龙去脉。反映了中国古代
劳动人民智慧的先进
耕作技术,比如
区田法、
代田法等《食货志》中也都有详细记载。就思想成果来说,
管仲、
商鞅、
桑弘羊、
刘晏、
王安石、
张居正的
经济思想,以及他们改革赋税制度以适应经济发展的思想和实践,在《食货志》的记述中也都历历在目。
在《
汉书·食货志》里,
班固对“食”与“货”这两个概念,做了明确的解释:“食谓农殖嘉谷可食之物,货谓布帛可衣,及金刀龟贝,所以分财布利通有无者也,二者,生民之本,……食足货通,然后国实
民富,而教化成。”可见,“食”是指
农业生产,“货”是指农家副业布帛的生产及货币流通。
《
汉书》中记述中国
西汉经济的专篇。其主要内容,是关于西汉时期(包括
王莽摄政、称帝时期)的经济议论,分为上、下两篇:上篇言“食”,下篇言“货”。中国史书记述经济史实,以《
史记·平准书》为其先驱,而《汉书·食货志》继承其重视经济的传统,内容更为充实。
《汉书》作者
班固(公元32~92),字孟坚,东汉
扶风安陵(今陕西
咸阳市东)人,曾任
兰台令史,负责掌管皇家图籍,
典校秘书。班固与其父
班彪(公元3~54),同是著名史学家,建武三十年(公元54),班彪去世,班固在其父遗著《史记后传》的基础上,开始撰写《汉书》。经过他潜精积思20余年,直到章帝建初七年(公元82),才基本上完成了这部
纪传体的
断代史。
《汉书·食货志》通过对西汉社会
经济状况的考察,以“理民之道,地著为本”的思想,对西汉所施行的财政经济措施及其得失作了探讨,在如何做到“足食、安民”的问题上,提出了看法。
《食货志》上篇 概括了先秦各家重视农业生产的思想。如
管仲的“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孔丘的“
先富后教”,
李悝的“
尽地力之教”,
商鞅的“急耕战之赏”等,继而叙述了战国以后直到西汉的
农业经济状况。针对汉初的经济凋蔽现象,记述了
汉高祖乃至文、景、武、昭各帝,为改变这种局面,积极采纳了
贾谊的“积蓄”、
晁错的“
贵粟”和
耿寿昌的“
常平仓”等建议,实行了旨在恢复农业经济的措施。书中记载了“
约法省禁,轻田租,什伍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的作法,肯定了对农民实行休养生息政策的必要性,对由此产生的西汉经济繁荣局面大为赞扬,同时批判了西汉后期出现的“豪富吏民訾数巨万,而贫弱愈困”及“天下虚耗,人多相食”的现象。特别揭露了
新莽末年“枯旱霜蝗,饥馑荐臻”,造成百姓流离失所,饿死者十之七八的惨状。班固这种明确地阐述
重食、足食在巩固封建统治中的作用,系统地评论西汉
经济政策的得失,不讳言
社会矛盾的态度,是十分可贵的,它为研究西汉时期农业经济方面的经验教训,提供了极为宝贵的资料。
《食货志》下篇 叙述了自先秦至
西汉统治时期货币演变的过程,从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出发,来说明“量资币,权轻重,以救民”的重要意义。书中列举了太公为周立
九府圜法,管仲通轻重之权,
周景王铸大钱,以及秦时通行黄金,铜钱上、下二币的情况。至
汉兴,“以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
荚钱”,引起物价腾贵。继而,
孝文帝铸
四铢钱,造成私铸泛滥,致使“吴、邓
钱布天下”。武帝时富商大贾财累千万,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钱益多而轻,于是造
上林三官钱,以图
稳定物价。迨至王莽摄政、称帝,变法制,更铸造
大钱,作金、银、龟、贝、钱、布之品,名曰“
宝货”,并屡次改变
币制,造成“
农商失业,食货俱废”的局面。班固通过总结西汉王朝的治乱,说明货币流通在稳定
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他认为,货币之所以能充当
商品交换的媒介,必须本身价值稳定,由国家掌握其发行,管理其流通。也就是说,国家要掌握货币收放之权,使之调剂得当。这样,才能使
物价稳定,使“大贾畜家不得豪夺吾民”。但是,自西汉以来,由于伪造严重,货币不稳,统治者为了
平抑物价,安定民心,遂进行了不少的经济改革。该篇还详述了
桑弘羊的煮盐、冶铁、酒榷、均输、平准等经济政策,分析了这些经济政策的成败原因和利弊所在,为后世封建统治者治理经济提供了重要的借鉴。
《
汉书·食货志》为后代修史树立了一个典范。在中国
二十五史中,继《汉书》之后,《
晋书》《
魏书》《
隋书》《
旧唐书》《
新唐书》《
旧五代史》《
宋史》《
辽史》《
金史》《旧元史》《
新元史》《
明史》,以及《
清史稿》中,均仿《汉书》而专辟《食货志》,且篇章增多,以反映历代农业生产、副业生产及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和变化。其中《宋史》、《明史》中的《食货志》尤为详尽,子目多至20余种,分别记述田制、户口、
赋役、仓库、漕运、
盐法、杂税、钱法、矿冶、市籴、会计(
国家预算)等制度。另外,唐
杜佑所撰《
通典》,也首列“
食货”,专门论述上溯唐虞、下迄唐天宝间的
经济问题。元
马端临(约1254~1323)的《
文献通考》,全书二十四考,有关经济方面的资料就占 1/3,即:田赋考、钱币考、户口考、
职役考、征考、市考、
土贡考、国用考,也是以《汉书·食货志》为范本,将食货问题扩大为八考来进行阐述的。这些表明了《汉书》专辟《食货志》的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