旱魃
中国古代传说中的怪物
旱魃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引起旱灾的怪物。
历史起源
神话传说
蚩尤经过长期准备,制造了大量兵器,纠集众多精灵,向黄帝发起攻击。黄帝派应龙到冀州之野去抗击他。应龙是长着翅膀的飞龙,发动滔天洪水围困蚩尤。蚩尤请来风伯雨师应龙的军队迷失在漫天风雨之中。黄帝听说雷泽里有雷神,长着人头龙身,雷神的座骑夔牛,经常拍打自己的肚子,能发出惊天动地的雷声,就杀了夔牛,用他的皮做成大鼓敲打起来,震破蚩尤的凄风苦雨。黄帝又派了天女魃参战。魃身穿青衣,能发出极强的光和热。她来到阵前施展神力,风雨迷雾顿时消散,黄帝终于擒杀了蚩尤。应龙和魃建立了奇勋,但也丧失了神力,再也不能回到天上。应龙留在人间的南方,从此南方多水多雨。
魃留居北方,从此北方多干旱,她无论走到哪里,都被人们诅咒驱逐,称为“旱魃”。
外貌形态
先秦至汉代的旱魃形象以天女形象为代表,其形象特征为身着青衣的女子。这一时期的旱魃带有神怪二重的身份,人们将其视为旱神,但又以日晒、水淹、虎食等方式对其进行驱逐,以实现驱旱求雨的目的。
自汉代中后期至明初, 天女形象的旱魃逐渐向另一种小鬼形象的旱魃过渡。产生这种变化的原因, 应是由于先秦时期盛行的自然神崇拜至汉代逐渐衰退, 旱魃神性的一面逐渐被人们否定, 她的女性身份因此也遭到了质疑, 其形象遂逐渐转向另一种更为邪恶的面目。
中国民间传说宋真宗时,旱魃作怪,竭盐池之水。真宗求助于张天师,天师就派关羽去降伏。关羽苦战七天,降伏了妖魔。真宗感其神力,封为“义勇武安王”。这一天恰好是农历五月十三日,后民间便多于是日举办关帝庙会,祈求关帝显灵逐魔消灾、普降甘霖,并把这天称为雨节。且以为是日必雨,所谓“大旱不过五月十三”。倘若不雨,则求之关帝必验。
明代中期以后,小鬼形象的旱魃逐渐向僵尸形象的旱魃演变,并逐渐被僵尸形象的旱魃所取代。
清末,旱魃化犼之说的出现。
后世影响
地区习俗
在山东,过去每遇干旱,把新埋的尸体当旱魃打的风俗十分普遍。据《大清律例·贼盗·发冢》的记载,清嘉庆九年(1804年),高密久旱不雨,有人发现年初病故的村民李宪德坟土潮湿,便纷传李死后变成了旱魃。各村民众不顾李家阻拦,刨坟开棺,见李的尸体尚未腐烂,更加确信李就是旱魃,不由分说将尸体烧毁。李家将掘墓者告上公堂。此案无成例可循,最后刑部将领头人仲二以“发冢开棺见尸律”判了个“拟绞监候”罪(相当于现代在的死缓),才将此案了结。
旱魃,传说中能引起旱灾的怪物,乡村中认为是死后一百天内的死人所变。变为旱魃的死人尸体不腐烂,坟上不长草,坟头渗水,旱魃鬼会夜间往家里挑水。只有烧了旱魃,天才会下雨。鲁中一带乡村中烧旱魃习俗延续至二十世纪六十年代。
对付旱魃
在中国古代,主要是使用童子尿与黑狗血来对付旱魃。童子尿与黑狗血也是古代降妖辟邪中主要使用的物品。
明清时期,以僵尸为旱魃的观念十分流行,由此派生出“打旱骨桩”、“焚旱魃”等求雨习俗。《明史》中记载的民俗说,每遇干旱,人们便发掘新葬墓冢,将尸体拖出,残其肢体,称作“打旱骨桩”。虽然明王朝下令禁止此风,但直至清代,此风在民间仍很盛行,且由“打旱骨桩”进而发展为焚烧尸骨。
这种习俗也见于外国,如俄罗斯有些地区的农民,一旦遇到旱灾,常去挖出醉酒致死者的尸体,将其沉入最近的沼泽或湖泊之中,甚至也有残其肢体的行为,以此来求得雨水。
史书记载
说文》:“魃,旱鬼也。”
诗经》孔疏引《神异经》:“南方有人,长二三尺,袒身而目在顶上,走行如风,名曰魃。所见之国大旱,赤地千里。一名旱母。”
子不语》卷一《旱魃》里描写为:“猱形披发,一足行”。
袁枚续子不语》又说:“尸初变旱魃,再变即为犼。”
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卷七:旱魃为虐,见《云汉》之诗,是事出经典矣。《山海经》实以女魃似因诗语而附会。然据其所言,特一妖神耳。近世所云旱魃,则皆僵尸。掘而焚之,亦往往致雨。夫雨为天地之.合,一僵尸之气焰,竟能弥塞乾坤,使隔绝不通乎?雨亦有龙所作者,一僵尸之技俩,竟能驱逐神物,使畏避不前乎,是何说以解之?又狐避雷劫,自宋以来,见于杂说者不一。
夫狐无罪欤,雷霆克期而击之,是淫刑也,天道不如是也。狐有罪欤,何时不可以诛,而必限以某日某刻,使先知早避?即一时暂免,又何时不可以诛,乃过此一时,竟不复追理?是佚罚也,天道亦不如是也。是又何说以解之?偶阅近人《夜谈丛录》,见所载焚旱魃一事、狐避劫二事,因记所疑,俟格物穷理者详之。
旱魃制造旱灾,见于《诗经》中的“云汉”一诗,可见是出自经典的了。《山海经》把旱魃看作女性,似乎是在《诗经》的基础上附会出来的。然而,据上述经典所言,旱魃专指一位妖神。近世所说的旱魃,却都是僵尸。把僵尸挖掘出来焚烧掉,也就往往导致下雨。可是,雨是由天地二气的结合所形成的,一具僵尸的气焰就能塞满乾坤,使天地二气隔绝不通吗?雨也有龙形成的,一具僵尸的伎俩就能驱逐神物,使龙畏避不肯向前吗?如何来解释这些疑问呢?还有,狐躲避雷击的事情,从宋代以来就经常见于各种杂说记载。如果狐没有罪过,雷霆按期出去,那就是滥用刑罚,不合乎天道。如果狐有罪过,何时不可诛杀呢?为什么要必定限制在某日某刻,让其预先得知及早躲避呢?即使是一时侥幸躲过,又何时不可继续诛杀,却过了规定时刻竟不再追究?这显然是失于刑罚,也不合乎天道。又作何解释呢?偶尔翻阅近人所著的《夜谈丛录》,见到其中焚烧旱魃、狐狸避劫二事,因此记下了个人的疑问,以待穷究事物道理的先生们详细解释。《阅微草堂笔记
杜甫《七月三日》诗:“退藏恨雨师,健步闻旱魃。”值得一提的是,“魃”多与“旱”组合,极少单用。即使单用,还是“魃”不离“旱”。
《山海经》原文:“有人衣青衣,名曰黄帝女魃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畜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魃不得复上,所居不雨。叔均言之帝,后置之赤水之北。叔均乃为田祖。魃时亡之,所欲逐之者,令曰:“神北行!”先除水道,决通沟渎。”
《神异经·南荒经》云:“南方有人,长二三尺,袒身而目在顶上,走行如风”,“所之国大旱。一名格子,善行市朝众中,遇之者投著厕中乃死,旱灾消。”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0-11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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