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
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
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
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
服务平台
市民服务平台是依托社区,以居家养老为
突破口,在
政府监管下运行的为民服务的综合型服务平台。针对不同的居民提供三种
服务方式:
呼叫器服务、热线电话服务、市民服务网站服务。整合了社会上的各种
服务行业,为广大居民提供20大类200多项服务,全方位的打造居家养老服务,体现了社会服务的创新
工作模式。其中,居家养老服务的难点和重点是办好老年食堂。
系统组成
居家养老系统由
交换系统中心软件和电子
终端设备组成。
社会背景
首先,我国
人口老龄化国情。1999年末中国60岁以上
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超过10%,按照国际通行标准,中国
人口年龄结构已开始进入老龄化阶段。进入新世纪后,中国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2005年底,中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近1.4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1%。汹涌而来的白发
浪潮对我国养老福利事业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使尚未形成完善体系的我国
养老服务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其次,实现“老有所养”的现实选择。我国经济尚处于
不发达阶段,
政府财政拿不出更多的经费来
全面发展以
机构养老为主的
老年人福利事业。以上海为例,2006年每增加一张养老床位,必须投入5万到15万的
资金成本。上海2006年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的比例为1.5%,如果未来三年要提高到3%的话,就要净增加3万张左右的床位,以每张床位平均投入10万元计,那就意味着三年
内需投入资金约30亿元,这显然是当前国力所不能承受的。在我国 “
未富先老”的严峻形势下,必须按照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基本满足我国老年人需求的养老新路子。
再次,养老服务的客观需求。随着我国家庭日趋小型化,
家庭养老功能逐步弱化,以及人们
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
社会养老服务功能的强化和养老服务形式的多样化提出了新的要求。根据中国老年科研中心调查,2007年全国城市老年人
空巢家庭的比例已经达到49.7%,与2000年相比提高了7.7个百分点。其中级以上的大中城市的调查显示,老年人的空巢家庭比例已经达到56.1%,与
发达国家70%至80%的比例相比,我国老年人空巢比例持续增加的趋势将是不可逆转的。研究表明,85%以上的老年人有享受
居家养老的意愿,而选择
住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养老的只占5%至8%左右。根据调查,我国城市中48.5%老年人有各种各样现实的养老服务需求,其中需要家政服务的占25%,需要护理服务的占18%,需要聊天解闷儿的占13.79%。我国城市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总的满足率只有15.9%。
最后,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老年人需要社会提供服务的比例在逐年上升,而且对养老服务的形式、项目、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并且更加具体化。因此开展城市居家养老服务前景广阔,根据测算,我国城市居家养老、
家政服务和护理服务两项2007年潜在的
市场规模已经超过700亿元。2010年将增加到1300亿元,到2020年将超过5000亿元。
重要意义
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命、
生活质量的重要出路;是弘扬
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区和谐和代际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
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基本任务
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政府主导和
社会参与,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在城市社区普遍展开,同时积极向农村社区推进。力争“十一五”期间,全国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断充实,服务
内容和形式不断丰富,专业化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管理体制和监督评估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社区依托乡镇敬老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资源,力争80%左右的乡镇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
老年福利服务中心,1/3左右的村委会和自然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站点。
坚持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快捷、高质量、人性化的服务;
坚持依托社区。在社区层面普遍建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和服务队伍,整合
社会资源,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共同营造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的
社会环境;
坚持因地制宜。紧密结合当地实际,与本地经济社会
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社区
人文环境和老年人的需求相适应,循序渐进,稳步推开;
坚持社会化方向。采取多种形式,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和支持居家养老服务。
保障措施
制定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各级政府应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科学地研究制定本地城乡
社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规划,并把它纳入当地经济
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
社区建设总体规划中,统筹安排,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快速健康发展。
各级政府应转变职能,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逐步加大投入,研究制定“
民办公助”的
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
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居家养老服务业。各级政府要统筹考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
运营管理等问题,合理配置资源。有条件的地区可针对性地设立
专项资金,开设资助项目,探索适应当地特点的居家养老
服务模式。
贯彻落实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优惠政策
贯彻落实国家现行关于
养老服务机构的
税收优惠政策,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
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整合资源,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要按照
当地社区建设规划和老年人实际需要,协同各个部门,整合资源,在
城市社区和大部分农村乡镇建设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站点等基础性服务设施,大力推动专业化的老年
医疗卫生、
康复护理、文体娱乐、
信息咨询、
老年教育等
服务项目的开展,构建社区为老服务网络,为老年人提供就近就便的多种服务。吸引生活自理的老人走出家门到社区为老服务设施接受服务和参加活动;对
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则采取派专人上门包护,满足老年人生活照料、医疗护理、文化娱乐、
心理慰藉等多种需求。依托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在社区普遍建立为老服务热线、
紧急救援系统、数字
网络系统等多种求助和服务形式,建设便捷有效的为老服务信息系统。
加强服务队伍建设
加强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要鼓励各类
职业培训机构对居家养老
服务人员开展
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发给相应的
职业资格证书。认真实施专业
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科学界定居家养老服务中职业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和职责,加强对社工专业人才的吸纳与培养。同时,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
职业道德教育,改善和提高服务队伍的整体素质。
要大力发展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志愿者组织,鼓励和支持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等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服务。
要逐步改善和提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地位和待遇。紧密结合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的实行,为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落实相应的
物质待遇;对符合条件的从事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要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
积极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组织
按照
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与企业、事业、社团分离的原则,对居家养老服务中能够与政府剥离的
服务职能都要尽可能交给
社会组织和
非营利机构去办,交给市场和企业去办。各级政府应积极培育、规范管理各类居家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发展连片辐射、
连锁经营、
统一管理的服务模式。
各地政府应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建立相应
工作机制。在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点,受政府委托负责本辖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实施和管理,其主要职责是:建立老年人
信息库,发布老年人服务需求信息和
社会服务供给信息,对享受
政府补贴的居家老人进行资格评估;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相关资格进行审查,接受服务对象的服务
信息反馈,检查监督服务质量。承担政府委托的其他养老服务事项。
切实加强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应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把它列入政府工作议程,并根据本意见的精神,抓紧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政策措施。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配合,积极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综合
协调职能,配合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开展。
政策支持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
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研究部署进一步做好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
会议指出,“十二五”时期,我国将出现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
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3%增加到16%,人口老龄化进程将加快,
社会养老保障和养老服务需求将大量增加。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制订并实施好《
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
老龄事业更好发展,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老有所乐的工作目标。
会议确定了“十二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的重点任务:(一)进一步完善老年
社会保障制度。实现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将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全部纳入最低生活
保障范围。(二)做好老年
医疗卫生保健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建立
健康档案,组织定期体检。广泛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更加注重老年精神关怀和心理慰藉。(三)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完善老年人口户籍迁移管理政策、家庭养老保障和照料服务扶持政策,提倡亲情互助,弘扬孝亲敬老
传统美德。(四)大力发展老龄服务。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所有的城市街道、社区和80%以上的乡镇、50%以上的
农村社区。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
养老机构建设,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社区照料服务,加快发展护理
康复服务。(五)加快老年活动场所和
无障碍设施建设,增加文化、教育和
体育健身设施,丰富老年人精神
文化生活。(六)完善
老龄产业引导和扶持政策,促进老年用品、用具和服务
产品开发。(七)加强老龄法制建设和
法律服务,加强养老服务
行业监管,维护老年人
合法权益。会议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
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一要提高基金
预算管理水平。将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预算编报范围,将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纳入编报范围。完善预算编报方法,加强
预算执行管理。二要完善基金
财务会计制度,将
社会保险法规范的所有险种纳入管理范围。
三要加快
信息化建设,推进基金的科学化、
精细化管理。推进
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四要进一步提高统筹层次,适当提高保障水平,将基金结余保持在合理规模内。坚持安全第一的审慎原则,在完善法规、严格监管的前提下,适当拓宽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渠道,实现保值增值。
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