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廉是
汉武帝时设立的
察举制考试,以任用官员的一种科目,孝廉是“孝顺亲长、廉能正直”的意思。后代,“孝廉”这个称呼,也变成
明朝、
清朝对
举人的雅称。
基本释义
孝廉(xiào lián)
1.孝,指孝悌者;廉,清廉之士。分别为
统治阶级选拔人才的科目,始于汉代,在东汉尤为求仕者必由之途,后往往合为一科。亦指被推选的士人。
2.明清两代对举人的称呼。
简介
孝廉是汉代
察举制的科目之一。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
廉正的意思。实际上察举多为
世族大家垄断,互相吹捧,弄虚作假,当时有童谣讽刺:“举秀才,不知书;
举孝廉,父别居。”
孝廉科就是察举孝子廉吏。
汉惠帝吕后都曾有诏举 孝悌力田 之举。汉武帝确立了
独尊儒术的
基本政策,选拔统治人才特别重视人的品德。
根据
儒家的思想,强调为人立身以孝为本,任官从政以廉为方,因此,察举孝廉被确定为选拔人才的最重要的科目,成为汉代
察举制度最有
代表性的典型科目。察举孝廉原为两个科目,汉武帝
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初令
郡国举孝廉各一人,就是举孝一人,察廉一人。然而终两汉之世,孝廉往往连称而混同于一科。被举者多为州郡属吏或通晓
儒经的儒生,被举后,没有官职者授以官职,原为小官者升为大官。
汉代
举孝廉定为岁举,即各郡每年按规定人数举荐人才,送至朝廷,成为汉代选拔官吏和任用升迁的清流正途。自汉武帝之后,至于东汉,从地方官吏到朝廷的名公巨卿,有不少是孝廉出身,对汉代政治影响很大。通过举孝廉,在社会上造成 在家为孝子,出仕做廉吏 的舆论和风尚,起了 化元元,移风俗 的社会
教育作用。察举孝廉在西汉时考核比较严格,吏治也较清明。东汉中期之后,考核松弛,察举不实,有不少滥竽充数者,竟闹出 察孝廉父别居 的大笑话,这和
吏治腐败互为因果,造成恶性循环。
来源典故
选官标准
孝廉是汉武帝时设立的察举考试的一种科目,孝廉是孝顺父母、办事
廉正的意思。孝廉是
察举制常科中最主要、最重要的科目。汉武帝时,采纳
董仲舒的建议于元光元年(前134年)下诏郡国每年察举孝者﹑廉者各一人。不久,这种察举就通称为
举孝廉,并成为汉代察举制中最为重要的岁举科目,“名公巨卿多出之”,是汉代政府官员的重要来源。
制度简介
孝廉举至中央后,按制度并不立即授以
实职,而是入郎署为
郎官,承担宫廷宿卫,目的是使之“观大臣之能”,熟悉朝廷
行政事务。然后经选拔,根据
品第结果被任命不同的职位,如地方的县令、长、相,或中央的有关官职。一般情况下,
举孝廉者都能被授与大小不一的官职。
汉顺帝阳嘉元年(132年),根据
尚书令左雄的建议,规定应孝廉举者必须年满四十岁;同时又制定了“诸生试
家法、文吏课笺奏”这一重要制度,即中央对儒生出身的孝廉,要考试经术,文吏出身的则考试笺奏。从此以后,岁举这一途径就出现了正规的考试之法,孝廉科因而也由一种
地方长官的推荐制度,开始向中央
考试制度过渡。
师古曰:“孝谓曰善事父母者,廉谓清洁有廉隅者。”《
汉书·武帝纪》。
典故出处
儒家治国思想
忠孝节廉
有子曰:“
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孔子很简单的讲述人的仁孝和行为与社会稳定的关系。原文翻译为:孝顺父母,顺从兄长,而喜好冒犯上级长辈的,这样的人是很少见的。不违背上级和长辈、而喜欢造反的人更是没有。君子专心致力于推广仁孝这些根本,根本建立了,治国做人的原则也就有了。孝顺父母、顺从兄长,这就是仁的根本。
孝廉和官员选拔有何关系?其实答案就在这里,在运用“
举孝廉”的几代王朝中,均是以
儒家思想治国。而孔孟之道认为天下稳定的关键在于仁,是有
仁政一说;而仁的关键则是在孝悌。至于“廉”那又是另外一个方面的考虑了。不过历史上出门的孝子出生都很贫寒而不忘孝顺父母、顺从兄长,那么自然也会廉洁,所以孝跟廉似乎是一种看似必然联系。
新
中国历史上,划分成分也有和“举孝廉”有异曲同工之处。基本上,孔子这番话除了告示为人孝顺才能
家庭和睦之外就并无他了,毕竟当今社会讲求平等,谈不上造反治国这些东西。但从另外一个层次上还是很有启示的。
优势
在仁孝和道立之间有种原始的人性
逻辑关系,即从孝顺与否看一个是否有“抗争意识”,从“抗争意识”说到是否会造反。那么结合一个实际的想法,如果你的公司要招几个人,你是愿意选择孝顺父母的还是不孝子呢?
于是看来“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即是说“窥一斑而知全豹”,这完全可以用在看人上。诸如能出卖别人的朋友,也肯定能出卖你;不孝顺长辈,不服从命令的下属基本也没有培养前途等等。当然这里的“服从”并非“盲从”之意。
制度背景
文化发展
两汉王朝总共四百余年,是
中国历史上的昌盛时期。汉代统治者认真总结秦朝迅速覆灭的历史教训,虽然在
政治体制上沿袭秦朝,但在
文化政策上有较大调整,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文学发展的措施;加之国力增强,社会进步,汉代文学出现了蓬勃发展的局面。
无论是作家的
文学素养,还是文学作品的数量和种类、思想深度和艺术水平都很值得注意。汉代文学在
价值取向、审美风尚、文体样式等诸多方面为后世树立了典范。
制度作用
汉代采用推荐和考试相结合的办法录用人才,为作家群体的生成提供了许多机遇。西汉朝廷诏举贤良方正,州郡
举孝廉、秀才,东汉又增加敦朴、有道、贤能、直言、独行、高节、质直、清白等科目,广泛搜罗人才。
两汉选拔人才注重学问品行,也不排斥对有文学创作才能者的录用,许多作家之所以能够脱颖而出,主要并不是他们经通行修,而是在于他们的文才。尽管以文才录士在两汉用人制度中并不居于
主导地位,而仅是一种补充手段,但它对两汉作家群体的生成却起到了推动作用。汉代不仅中央朝廷、
诸侯王,甚至有些身居要职的外戚都以文才取士。
制度详解
中国封建社会的官吏选拔制度,汉代主要是
乡举里选,魏晋南北朝为
九品中正制,唐代以后盛行
科举制。汉代的乡举里选,主要是由地方官保举本地的士人到中央,经考察后授予一定的官职,选举的科目有贤良方正、孝廉、
辟除等。其中孝廉是最重要的
选举制度。被推选为孝廉的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曰德行高妙,志洁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通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后汉书·百官志一》注。)符合这些标准的人就称为秀才或茂才。
当时的士子为了通过孝廉这一途径进入仕途,矫伪饰行,沽名钓誉,请托权贵,以获取孝廉的美名。有一个叫
许武的人,被推举为孝廉。他考虑到两个弟弟还未显名,为了使他们出名,同他们商议后,便召来全宗族的人,把家产分为三份,他自己的那一份皆是肥田广宅,两个弟弟所得家产既少又差。但两个弟弟一点都不与兄长争执,宗族和乡里的人都称赞两个弟弟的谦让而责备兄长的贪鄙,结果两个弟弟被推举为孝廉。事后,许武又召集宗族的人,向他们说明真相,并说:“我现在的产业比分家时增加了三倍,现将所有的财产全部分与两个弟弟”。于是许武的
名声大振,后被调至中央任
长乐少府。
陈蕃任安乐太守时,郡内有一个名叫
赵宣的人,父亲去世,他把父亲埋葬以后,自己住在墓道中,服丧二十多年,名声震动州郡。地方官把他推荐给陈蕃。
陈蕃与他相见,问及妻子儿女,结果他的五个儿子都是在服丧期间出生的。陈蕃大怒,遂致其罪。东汉的学者
王符揭露当时选举的弊端时指出:“群僚举士者,或以顽鲁应茂才,以黠逆应至孝,以贪饕应廉吏,以狡猾应方正……
名实不相符,求贡不相称,富者乘其财力,贵者阻其势要,以钱多为贤,以刚强为上。”《潜夫论·考绩》。当时社会上流行着一首民谣:“
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
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葛洪:《抱朴子·外篇·审举》。可见当时选举制度的腐朽和虚伪。
魏晋时期的
九品中正制完全是
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工具。
选举权操纵在地方豪强之手,“爱恶随心,荣辱在手,上品无寒门,
下品无士族,公无考校之实,私无告诉之意”《晋书·刘毅传》。由于这种选举制度严重地阻碍了广大民众进入政权的道路,所以在隋以后,随着门阀士族制度的崩溃,九品中正制也随之被废除,而代之以科举制。
察举制
汉代选拔官吏的一种制度。前196年,
汉高祖刘邦下求贤诏,令从郡国推举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开汉代察举制度的先河。把察举作为选官的一项制度是从文帝开始的。文帝前元二年(前178)下诏“
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十五年
又诏“
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汉书·文帝纪》)。
汉武帝进一步把察举发展为一种比较完备的选官制度。一是对于察举人才的标准有了明确的新规定,凡儒家以外的各家均不得举,开创了以儒术取士的标准。二是取士包括德行、学问、法令、谋略四个方面的内容。三是察举分岁举和诏举两类。岁举为
常科,每年推举。科目有孝廉和秀才。孝廉始为孝与廉两科,后来连称为一科。察孝廉的对象是地方六百石以下的官吏和通晓儒家经书的儒生,由
郡国每年向中央推举,其出路是到中央任
郎官。有名额限制,东汉和帝时制凡满20万人的郡国每年举一人,不满20万人的两年举一人,不满10万人的三年举一人。边境地区郡国人少,10万人以上则可以岁举一人。
孝廉的出路最多的是在皇帝身边当郎官,然后再由郎迁中央或地方官吏。
举孝廉是察举常科的主要科目,是入仕的正途。举秀才的对象为现任官吏。到东汉为避
刘秀讳,改秀才为茂才。茂才由州推举,所以人数比孝廉少得多。茂才的出路大多充任地方县令,比孝廉任用为重,但名额少。诏举,是由皇帝下诏察举人才,是临时性的特科。其特点是:诏举常在灾异之后举行。诏举人数不限,由诏令临时规定。诏举科目很多,也不固定,能把有专门才能的人推举出来。无论岁举孝廉、秀才还是诏举贤良文学,到中央以后均需经过考试。
考试办法有对策(命题考试)和射策(抽签考试)两种。对策多用于考试举士,射策多用于考试
博士弟子。凡属诏令推举之士一般是由天子策试;郡国岁举之孝廉、秀才则由
三公府考试。儒生考经学,官吏考举奏,通过考试选出优等生,报皇帝录用。考试实际是量才录用。
察举制在西汉到东汉初曾起过重要作用,为封建国家选拔了大批有用之才。以后随着政治日益腐败,察举不实的现象渐趋严重。到东汉晚期,已成为豪强或官吏安插私人的工具,完全失去了网罗人才的作用。
现实意义
中共陕西
省委书记李建国谈到
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时表示:各级领导干部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强
组织者,也该是群众公认的有人格魅力的人。那些荣辱不分、德行不良、不敬不孝的人,绝不能提拔重用。(《人民日报》)
举孝廉
“孝道”是
中华民族的
传统美德,古往今来,子女对父母的“尊重孝敬”,已成为衡量个人
道德品质高低的重要标准之一。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我们不得不承认,对利益的追求正不断地冲击着人们原有的
道德观,包括“孝道”在内的传统美德也渐渐遭到一部分人“淡忘”。
陕西省委把“孝廉”作为选拔领导干部的标准,无疑具有积极意义。首先,它是一种提醒。将
道德标准纳入考核标准,是一种事前的提醒,它提醒为政者在取得职位前应认识到,丧失了基本的道德水准,就是丧失了为官的前提条件。试想,一个荣辱不分、德行不良、连自己父母都不关爱的人,又怎能指望他亲民如水、造福一方呢?
同时,它也是一种激励。道德考核使具有较高政治素养和道德水准的人能够实现其为
官谋政的愿望,这无疑会激发人们强烈的
道德意识。可以预期的是,陕西省委的道德考核“门槛”,不仅有利于净化官员队伍,提高
道德水平,而且对整个社会的长远发展来说,都是一件利国利民的事情。
官员意味着权力,也意味着责任,同时也应该成为道德的楷模。不敬不孝,于道德上是一个退步,无疑,将“孝道”纳入考核官员的范围,不仅有助于选拔好官,而且对传统美德的深入人心也是有力的推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