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是教育部分别于1999年1月和2006年4月在国内百余所高校建设的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目的是进一步推动文化素质教育的开展,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努力开创高校文化素质教育新局面。
建设基地的目的是:以
马克思列宁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
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优秀成果,提高大学生的
文化素质,为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服务。
基地的任务是:协调本校各单位、学术团体的文化素质教育工作,组织开展重要的文化素质教育活动;培训从事文化素质教育的师资队伍;开展文化素质教育的理论研究,探索文化素质教育与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相结合的新路子,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力争产生一批文化素质教育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成果;及时总结经验,向本地区乃至全国高校推广,起到示范和辐射作用。
新增设基地适当向西部地区高校倾斜,并兼顾东、中部地区,在综合性大学、工科大学、
师范大学、
农林院校、医药院校、财经院校、政法院校、艺术院校等高校中,选择那些文化素质教育工作扎实,成效明显,在高校中能够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的学校建设基地。
各高校可以单独申报基地,也可由同一城市不同类型的高校联合申报。凡申报基地的学校,接到本通知后,按照其精神认真填写《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申报表》(见附件)。
教育部所属高校可直接向教育部申报;其他高校报所在地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其组织初审,并原则上遴选不超过1个基地向教育部申报,于2005年11月30日前报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文科教育处(学校申报报告和申报表一式2份)。
(3)能够将加强文化素质教育与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制定出科学合理的人才培养方案,并在一些学科进行试点,取得初步成果;
(4)能够将文化素质教育贯穿于专业教育之中,在专业课教学中重视对学生进行
人文精神和
科学精神的教育,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对被批准建设的基地,本着先建后评的原则,自批准之日起2年后,教育部将组织专家进行中期检查评估。不合格的,暂停或者取消基地资格。基地建设5年后,教育部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对合格的基地给予最后确认,对优秀者予以表彰,对不合格的基地,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