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军
唐朝军队的简称
唐军是中国古代唐朝的军队,在唐朝皇权统治及国家军事力量中起到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在唐前期,唐军主体是府兵,而后期是神策六军藩镇兵。
建制
唐前期,军队以府兵为主体,同时还有北衙禁军、兵募、边防军,以及不脱离生产的团结兵等。
府兵
泛指军府统领的兵士,是唐前期军队的主体。高祖武德二年(619年),开始恢复府兵组织,设骠骑、车骑军府若干,贞观十年 (636年),太宗整顿府兵制,军府更名为折冲府。全国折冲府最多时有633(或634)个,其中关内道261个,占全国总府数40%以上,其次是河东、河南两道,其他各道府数很少,形成了军事上居重驭轻的局面。
十二卫·东宫六率
十二卫左右卫左右骁卫左右武卫左右威卫左右领军卫左右金吾卫。谙卫置大将军各一人、将军各二人。左、右卫皆领60府,其他诸卫领40~50 府。
东宫六率即太子左右卫率、左右司御率、左右清道率,各领3~5府。
折冲府分上、中、下三等,上等1200人,中等1000人,下等800人。每府置折冲都尉为长,左右果毅都尉各二人为副。每军府 辖4~6团,团200人(有时以300人为团),团设校尉。每团辖2旅,旅100人,旅设旅帅。每旅辖2队,队50人,队设队正。每队分为5伙,伙10人,伙置伙长。
府兵总称为卫士,善弓马者为越骑, 余为步兵、排矛手、步射。府兵平时讲武习射,上番前进行试阅,每年冬季由军府组织教战。
府兵的主要任务是轮流到京师长安宿卫,其次是出征作战或戍守边防府兵上番,按距长安远近确定番期,如500里内五番,1000里七番,1500里八番,即将全府兵士分成5组,7组或8组,轮流到京师宿卫,每番1个月,期满后返回军府。府兵服役和从事农业生产密切结合,体现了兵农合一的历史特点,既减轻了国家经费开支、又保证了农业生产的进行。
府兵制是建立在均田制基础之上的。高宗以后,土地兼并日重, 均田制遭到破坏,加之士兵逃散,府兵制急剧衰落,府兵土崩瓦解。
兵募。是唐前期临时征募民丁组建的军队。又叫募人、征人、募兵。一般选取富户多丁、人材骁勇者充当,举荐前资官(非现任文武官)、勋官或有才能的人任各级将领。兵募的装备由当地政府供给, 不足则由本人自备或由亲邻互相资助。由于府兵主要分番赴京师宿卫,从事征成的兵员有限,所以多次征战主要征发兵募进行,如高宗征伐辽东,一次出兵50余万人,大多是兵募。玄宗时沿边镇兵60余万人,其中兵募的比重很大。兵募戍边年限不固定,有时长达五六年。
禁军
十二卫所领上番府兵(南衙禁军)保卫京城外,还有单独组建守卫宫禁的北衙禁军。北衙禁军原为元从禁军,后来改从卫士简补或召募。太宗于玄武门左右屯营,号称“飞骑”,挑选其中骁健善射者百人名为“百骑“,武后再扩大为“千骑”,中宗又改名为“万骑”。高宗、玄宗又分别建立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官员、 名称与诸卫相同。此后,肃宗置左右神武军。史籍统称左右羽林、 龙武、神武为六军
边防军
各边防军事机构分为军、守捉、镇、戍所辖的屯戍部队。其中镇、 戍各分上中下三等:500人为上镇,300人为中镇,不足300人为下镇;50人为上戍,30人为中戍,不足30人为下戍。每镇、戍分别置镇将镇副,戍主、戍副各一人。军、守捉自高宗起逐渐增多。各置使和副使,所领兵数比镇、戍多。随着边防线的延长和战争的频繁,遂设节度使为边境区域性的最高长官。景云二年(711年),首以贺拔延嗣河西节度使,即军区的固定长官,至天宝九年(750年),沿边地区已有安西、北庭、河西、朔方、河东、范阳平卢陇右、剑南、岭南九节度使、一经略使。节度使所辖军、守捉、镇、戊的边防体制更加完备。
团结兵
又称团练兵,土团,是由各州刺史统掌的不长期脱离生产的地方武装
武后万岁通天元年(696年),为防御契丹的需要,始于山东近边诸州置武骑团兵。
圣历元年(698年),河南、河北置武骑团防备突厥:每150户征兵15人,马一匹。
代宗大历十二年(777年)规定,团结兵春夏归农,秋冬追集,服役期间发给身粮酱菜。各地征召的数量也越来越多。团结兵不入军籍,一般在本境内防守或应调配合作战,军事任务结束即回乡耕种。
后期军队
主要是神策六军藩镇兵。
神策军
原先是陇右洮州的一支边军。安史乱起,神策军千余人奔赴中原平叛,屯驻陕州,后进入长安禁苑升为天子禁军。
贞元十二年(796年),分神策军为左、右两军,命宦官窦文场霍仙鸣为左、右神策护军中尉,从此开创宦官统领神策军的固定制度。宦官还进一步控制了人数不多的左右羽林、左右龙武、左右神武等六军。神策军在宦官的统领下,赏赐优厚,其将吏升迁也远超其余诸军,极盛时发展到18万余人,分别屯驻于京师及京西北诸镇,在保卫唐王朝及平定地方动乱中起过重要的作用。至唐末,经过黄巢起义军的打击和朱温的诛杀,被歼灭殆尽,最终被解散。
藩镇军
即节度使统领的军队。唐后期,全国有四五十个藩镇,各藩镇节度使都拥有军队,少则数千,多至10万人。各藩锗兵,由 于屯驻地区与担负任务不同,分为牙兵(又称中军、牙中军、牙内兵,屯驻在节度使治所)、牙外军(又称外营兵,屯驻在节度使治所的外城)、外镇兵(屯驻藩镇属郡关津要地)等。牙兵系节度使的亲 兵,人数较多,战斗力强,给唐朝社会、政治造成很大的影响。如河 朔三镇牙军,长期父子世袭,互通婚姻,享有种种政治、经济特权, 形成桀骜不驯的骄兵集团。动辄发起兵变,驱逐将帅,或支持节度使窃地割据,反抗朝廷,危害极为严重。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2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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