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兵是
唐朝始置的不长期脱离生产的地方军队﹐又称团练兵﹑土镇﹑土团。
始置年代不详,武则天时开始广泛建立。武则天统治期间﹐
北方战争频繁﹐征发
府兵﹑兵募已不能满足军事需要。
万岁通天元年(696)﹐令在山东(今河北地区)近边诸州建立武骑团兵以防御契丹。
圣历元年(698)又在河南﹑河北置武骑团兵﹐每一百五十户中征兵十五人﹑马一匹﹐以抵抗
突厥。这是团结兵成立的起源。
他们先由
团练使率领﹐到先天二年(713)正月﹐唐王朝规定河北诸州由
刺史征发并统领团结兵。武则天时设置的武骑团兵﹐此后是否继续存在﹐还不清楚。随着唐玄宗时军区设置的增多以及普遍招募健儿充军﹐河南﹑河北团结兵逐渐减少。据《
唐六典》记载﹐开元末﹐团结兵主要在
京兆府﹑同州﹑华州﹑蒲州等地﹐共两万一千余人﹐还有剑南黎﹑雅﹑邛﹑翼﹑茂五州人数不多的镇防团结兵。征发团结兵的原则是选取富户强丁﹐免除
征赋﹐允许在家学习弓箭﹐每年定期举行考试。
安史之乱后﹐唐王朝与地方割据藩镇以及
吐蕃﹑南诏等少数族不断交战﹐
唐末农民战争席卷全国﹐因而征发团结兵也显著增多。这主要有三种情况﹕ 农忙务农﹑农闲训练的地方民兵。如
唐代宗时﹐泽潞节度使
李抱真在境内征发丁男﹐每户“三选其一”﹔大和四年(830)﹐
剑南西川节度使李德裕组织“雄边子弟”﹐每二
百户征一人。但这种团结兵人数不多﹐设置时间较短。 因军事急需临时征发的地方军队﹐这些军队分布的地区较广﹐时置时废﹐是团结兵中最多的一种。代宗时明令规定:“差点土人,春夏归农,秋冬追集,给身粮酱菜者,谓之团结。”唐末混乱时期﹐江南地区豪强为镇压义军而组织的土团武装。他们最后或被强大藩镇所吞并﹐或因豪强被唐朝封为节度使﹑
刺史而被收编为藩镇官健。
主要由地方政府征发入军﹐不登记入正规军军籍﹔服役期间发给本人身粮酱菜﹔协助藩镇官健在境内防守﹐或配合作战﹔不长期脱离生产﹐军事任务结束之后﹐随即遣返回乡。其性质介于
府兵和雇佣兵之间。沿至宋代﹐已广泛发展为由政府征发或招募而就地“团结训练”的
乡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