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产品
利用太阳能的产品
利用太阳能的最佳方式是光伏转换,就是利用光伏效应,使太阳光射到硅材料上产生电流直接发电。根据光伏效应生产的产品都可以算是光伏产品。
产品简介
光伏是光生伏特的简称,简单来说就是光转变成电的一种现象。也就是利用太阳能的最佳方式是光伏转换,就是利用光伏效应,使太阳光射到硅材料上产生电流直接发电。以硅材料的应用开发形成的产业链条称之为“光伏产业”,包括高纯多晶硅原材料生产、太阳能电池生产、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相关生产设备的制造等。
根据这种效应生产的产品应该都可以算得上光伏产品了。太阳能光伏产品:光伏模块及组件、光伏模块及组件生产设备、农村光伏发电系统、光伏设备安装及配件、并网光伏系统及光伏输配电器材等;光伏电源/电池、充电器、控制器、逆变器、水泵、太阳能发电系统设备、太阳能转换设备燃料电池、硅太阳电池、薄膜太阳电池、多晶硅单晶硅电池/原材料、光伏幕墙玻璃电池板切割机检测设备、各种炉子;风-光-柴-蓄互补电站系统、光伏海水淡化系统太阳能电动车、光伏制氢系统、光伏发电系统计算机应用软件;光伏发电系统检测设备。
光伏原理
光伏发电是利用半导体界面光生伏特效应而将光能直接转变为电能的一种技术。这种技术的关键元件是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电池经过串联后进行封装保护可形成大面积的太阳电池组件,再配合上功率控制器等部件就形成了光伏发电装置。光伏发电的优点是较少受地域限 制,因为阳光普照大地;光伏系统还具有安全可靠、无噪声、低污染、无需消耗燃料和架设输电线路即可就地发电供电及建设周期短的优点。
光伏发电是根据光生伏特效应原理,利用太阳能电池将太阳光能直接转化为电能。不论是独立使用还是并 网发电,光伏发电系统主要由太阳能电池板(组件)、控制器和逆变器三大部分组成,它们主要由电子元器件构成,不涉及机械部件,所以,光伏发电设备极为精 炼,可靠稳定寿命长、安装维护简便。理论上讲,光伏发电技术可以用于任何需要电源的场合,上至航天器,下至家用电源,大到兆瓦级电站,小到玩具,光伏电源 无处不在。太阳能光伏发电的最基本元件是太阳能电池(片),有单晶硅、多晶硅、非晶硅和薄膜电池等。截至2013年6月,单晶和多晶电池用量依然最大,非晶电池用于一些小系统和计算器辅助电源等。
组成部件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主要是由太阳能电池方阵、控制器、蓄电池组逆变器等设备组成,其各部分设备的作用是:
(1)太阳能电池方阵。太阳电池方阵由太阳电池组合板和方阵支架组成。因为单个太阳电池的电压一般比较低,所以通常都要把它们串、并联构成有实用价值的太阳电池板,作为一个应用单元,然后根据供电要求,再由多个应用单元的串、并联组成太阳能电池方阵。太阳能电池板(某些半导体材料,主要是多晶硅、单晶硅以及非晶硅,经过一定工艺组装起来)是太阳能光伏系统中的最主要组成部分,也是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中价值最高的部分。太阳能电池板在有光照情况下,电池吸收光能,电池两端出现异号电荷的积累,即产生“光生电压”,这就是“光电效应”。在光电效应的作用下,太阳能电池的两端产生电动势,将光能转换成电能,它是能量转换的器件。
(2)蓄电池组。其作用是贮存太阳能电池方阵受光照时发出的电能并可随时向负载供电。在太阳能并网发电系统中,可不加蓄电池组。
(3)控制器。对电能进行调节和控制的装置。
(4)逆变器。是将太阳能电池方阵和蓄电池提供的直流电转换成交流电的设备,是光伏并网发电系统关键部件。由于太阳能电池和蓄电池是直流电源,当负载是交流负载时,逆变器是必不可少的。逆变器按运行方式,可分为独立运行逆变器和并网逆变器。独立运行逆变器用于独立运行的太阳能电池发电系统,为独立负载供电。并网逆变器用于并网运行的太阳能电池发电系统,本文主要介绍太阳能光伏并网发电系统[1]。并网逆变器由igbt等功率开关器件构成,控制电路使开关元件有一定规律的连续开通或关断,使输出电压极性正负交替,将直流输入转换为交流输出。逆变器按输出波型可分为方波逆变器和正弦波逆变器。方波逆变器电路简单,造价低,但谐波分量大,一般用于几百瓦以下和对谐波要求不高的系统。正弦波逆变器成本高,但可以适用于各种负载。
产品应用
国产晶体硅电池效率在10至13%左右,国外同类产品效率约18至23%。由一个或多个太阳能电池 片组成的太阳能电池板称为光伏组件。截至2013年,光伏发电产品主要用于三大方面:一是为无电场合提供电源,主要为广大无电地区居民生活生产提供电力,还有微波中 继电源、通讯电源等,另外,还包括一些移动电源和备用电源;二是太阳能日用电子产品,如各类太阳能充电器太阳能路灯太阳能草坪灯等;三是并网发电,这 在发达国家已经大面积推广实施。中国并网发电还未起步,不过,2008年北京奥运会部分用电由太阳能发电风力发电提供。
存在的问题
一直说保险是光伏产品出口的护航使者,但其背后还存在四大弊端。
1、门槛高
MunichRe保单的门槛高。他要求光伏企业全额投保,对光伏企业资金来说是很大挑战。另外,赔付很难,因为它设置的免赔额(指损失在一定限度内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额度)高,高免赔额意味着只有厂家发生大的事故才能得到赔偿,而一般数额的损失如果达不到免赔额标准,保单就等于一纸空文。
2、保额不足
国外保险一个明显的问题就是保额不足,导致每瓦赔偿不足。他们的每瓦赔偿标准按照现金价值(保险公司设定的折旧后产品价值)和重置价(指几年后重新购买该产品的价格)两者中较低的价格来计算。根据MunichRe和PowerGuard对现金价值的设定,25年后光伏组件的价格趋向为0(这其实是不可能的)。举个例子,如果客户在5、6年后发生事故,这时候重置价要比现金价值高,而客户得到的赔偿将按照现金价值来计算。对客户而言,因为保险公司对现金价值的不合理设定而导致赔偿不足。
3、保额衰减太快
PowerGuard另一大问题在于保额衰减太快。前几年如果发生一些小事故,保额递减很快,真正大风险来了,保额就没了。客户根本得不到赔偿。
假设一个保单为500万美元,免赔额为25万美元,每年发生一次事故,损失30万美元。处理损失的费用(包括人力、差旅、货运等)为5万美元。以十年为例,每次事故保险人得到5万美元(事故损失30万—免赔额25万=5万美元),十年就是50万。
客户十年中赔到50万,那么500万美元的保额应该还剩450万。但根据PowerGuard的条款,一旦发生事故,保额将随之“大幅缩水”,需要扣除该次事故的损失费用和处理损失费用,意即十年后的保额只剩下50万美金(450万美元—35万美元*10次—5万美元*10次=50万美元)。
从客户角度来说,只拿到50万赔偿,保额却从500万跌到了50万美金。如果这之后发生超过50万美元的事故,就没办法赔。
再假设,每年发生两个事故,每次事故30万美元。PowerGuard的保额在7年后就只剩10万美元,免赔额都达不到。对客户来说,这个保单等于作废了。如果客户倒闭了,买家的权益根本得不到保障。
保额递减对保险公司很有利,一般来说,因为光伏组件所使用的材料等问题,大的事故很容易在5-8年后发生。而这时,因为保额递减得很快,客户所得到的保障就微乎其微了。
4、等待期不作赔偿
MunichRe的保单会设置一个等待期,一般是2-5年,等待期内不承担责任。PowerGuard同样有类似的规定,即两年内光伏制造商必须自己承担产品事故责任,不得通过保险转嫁自己的风险。
受保单条款的限制,2-5年内产品如果出现问题赔不到钱。而5年后,能得到赔付时,保额已经下降了很多。
总之,客户购买保险,每瓦光伏组件要花1%的钱甚至更多,而得到的赔偿很可能只是保额的1/4-1/5。国外保险就是想方设法让国内客户赔不到钱。前十年将风险处理掉,十年后保额已少之又少了。
双反调查
原因
在国际与国内两个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今天,中国光伏产业已不再是让企业一拥而上的“香饽饽”,产能过剩、成本增加、推广难度加大等发展瓶颈开始显现。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新余市市长刘捷此次来京的目的,正是力求为中国光伏产业的长足发展寻求破解之道。刘捷告诉本报记者,针对本次人大会议,他特别提交了一份议案:即向国内市场推广光伏产品,扩大其应用范围与领域,力求改变中国光伏产业过度依赖海外市场的局面。
外部受阻
刘捷之所以对光伏产业心怀忧戚,与新余市在光伏产业中的特殊地位不无关联。2009年,新余市被正式命名为国家新能源科技城,亦是中国批准建设的第一个以新能源产业为核心的科技示范城。经过不到两年的光景,该科技城已经形成了光伏产业、风电产业和节能减排设备制造业三大新能源板块,不仅吸引了很多新能源企业落户,更有不少科研院所前来驻扎,前途可谓一片光明。
但在发展过程中,刘捷逐渐发现了存在于中国光伏产业中的一些制约因素。刘捷告诉记者,国家有关部门已经给予新余等新能源试点城市足够的政策与资金支持,这一点不可否认。“但伴随光伏业的发展壮大,中国光伏产品9成以上都出口至国外,在国内应用与推广的范围十分有限。”
不仅产业发展受制于人,中国的老百姓也难以感受到高科技环保产品带来的便利。而恰在此时,国外的光伏产业亦遭遇寒流过境。在光伏产业普遍产能过剩的背景下,同时受经济增长不景气所累,欧美国家对华光伏产品频频发起“双反”调查。刘捷向记者抱怨,欧债危机的持续蔓延又令欧盟一些国家降低对光伏产业的补贴额度,导致国际市场上光伏产品不得不面对量价齐跌的风险。
市场分析师指出,尽管2012年一季度光伏业出现“小阳春”,但受“双反”影响,部分订单被转移到了中国台湾地区。而未来组件价格在终端客户成本要求及供过于求的环境下,难有明显的上升空间。光伏企业在2013年会打一场硬仗。
内部困扰
经常与光伏企业打交道的刘捷不得不承认,由于大多数产品都面向国际市场,企业虽已做好抱团应对挑战的准备,但中国光伏企业对发展的信心正在经历水与火的煎熬。因此,刘捷在议案中指出,不妨加大中国光伏产品在国内市场的应用与推广力度,既可以帮助企业重振信心,又是扩大内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益之举。“这样的发展动向应该是大势所趋。”刘捷说。但若想实现上述目标,刘捷认为,离不开国家有关部门加大政策支持的力度。在国外,光伏产品的应用率已经非常普遍,但中国市场上的光伏产品为数仍然不多,更不用提及惠民、节能的光伏电站等设备设施。
分析人士指出,中国光伏产业市场启动速度较慢,市场和产业不协调是造成内需较为缺乏的原因,也是中国伏产业发展的最大瓶颈。“靠企业一己之力根本无法实现推广与普及的目标,但使用新能源产品一定是大势所趋。”刘捷说,这需要国家出台相关的推广政策。
虽然光伏产品在中国国内市场的推广与应用水平一直徘徊在低位,但中国光伏产业的技术水平已经接近国际一流水平。刘捷说,中国光伏产业不仅初具规模,且接近了世界核心技术水平。但由于光伏产业仍属新兴行业,有不少企业盲目进入,导致这一市场在管理层面仍显不足。“同时,越是在市场不景气的时期,企业越会注重现金管理与加大研发力度等具有远见的做法。成本、研发、管理仍是光伏业的基本要素,企业的长期价格也正体现于此。因此,做好成本控制,加强研发和管理,才是企业目前急需修炼的内功。”“为进一步推动中国光伏产业由外向内地全面推广,人们希望国家相关政策可以呼之欲出。”刘捷坦言。
双反结果
北京时间2013年6月4日晚,“欧盟”正式公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反倾销的初步裁决结果,决定将从2013年6月6日起至8月6日对产自中国的光伏组件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
最新报道
2014年1月23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合并调查,同时对原产于中国台湾地区的光伏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这是美自2011年11月以来第二次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调查。
2014年12月16日美国商务部宣布终裁结果,认定从中国大陆进口的晶体硅光伏产品存在倾销和补贴行为,从台湾地区进口的此类产品存在倾销行为,将对相关产品的两地生产商和出口商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美国终裁
中国大陆厂商的倾销幅度为26.71%到165.04%,与7月份美国商务部初裁时认定的倾销幅度基本相当;补贴幅度为27.64%到49.79%,较6月份美国商务部初裁结果有所提高。台湾地区厂商的倾销幅度为11.45%至27.55%。
美国商务部将通知美国海关按最终确定的倾销幅度对上述产品的生产商和出口商征收相应保证金
根据美国贸易救济政策程序,最终是否征收反倾销税还需另一家联邦机构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裁决。按照最新日程,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于2015年1月作出终裁。
根据美国商务部的数据,2013年美国从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进口的这类产品金额分别为15亿美元和6.57亿美元。
最新修订时间:2023-03-24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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