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费是亦称“
建筑安装工人
基本工资”或“
定额人工费”。指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工人(包括现场内水平及垂直运输等辅助工人)和附属辅助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
附加工资和
工资性津贴(如煤贴、粮贴、副食津贴等)。但不包括行政管理和技术人员,材料采购、保管和驾驶各种机械、车辆的人员,材料到达工地仓库前的
搬运装卸工人,专职工会人员、医务人员以及其他由
施工管理费或
营业外支出开支的人员的工资。上述这些人员的工资应分别列入相应的有关费用项目中去。所谓定额人工费即指在编制
预算定额时按国家规定将建筑安装工人基本工资折算成一定工资级别的日
工资标准。
上世纪90年代,现行全国统一安装定额中人工费统一规定为北京地区四级安装工的日
工资标准为27.6元(包括粮、煤、油及
副食补贴等)。人工费是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在
工程成本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直接影响到工程成本的水平。因此,正确地计算建筑安装工人的基本工资有利于正确确定工程
预算造价,促使施工企业加强经济核算,节约使用劳动力和
流动资金,加强
工程成本控制,提高
经营管理活动的水平。
[3]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生产工人年有效施工天数以外非作业天数的工资,包括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探亲、休假期间的工资,因
气候影响的
停工工资,女工
哺乳时间的工资,
病假在六个月以内的工资及产、婚、丧假假期的工资。
人工费:是指按
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
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2.奖金:是指对超额劳动和增收节支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如
节约奖、
劳动竞赛奖等。
3.
津贴补贴:是指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个人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
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个人的物价补贴。如流动施工津贴、特殊地区施工津贴、高温(寒)作业临时津贴、
高空津贴等。
5.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
产假、计划生育假、
婚丧假、事假、
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
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6.人工费包括工资、奖金、津贴,不包含社保费。规费里包括社保费(即
社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
工程排污费等,社保费和住房公积金就是我们俗称的
五险一金。社保费包括医疗、失业、养老、生育、工伤这五个保险费。因为社保费属于规费,而
工伤保险费属于社保费,所以
工伤保险费也属于规费。
工资性补贴=∑年发放标准÷(全年
日历日-
法定假日)+∑月发放标准÷年平均每月法定工作日+每工作日发放标准
生产工人辅助工资=全年无效工作日×(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全年日历日-法定假日)
职工
福利费=(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生产工人辅助工资)×福利费计提比例(%)
生产工人
劳动保护费=生产工人年平均支出劳动保护费÷(全年日历日-法定假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