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统计师
统计系列的高级职称
高级统计师须系统地掌握统计理论和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及相关领域国内外的现状及研究发展趋势;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统计工作经验,能够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实践,解决统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有重要价值的改革意见,工作业绩显著;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和预测,开展统计科学理论研究,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统计论文、著作或统计分析报告;有培养专业技术人才和指导统计师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坚持依法统计、实事求是,恪守职业道德
基本信息
高级统计师是指通过考评结合取得的统计系列的高级职称,由省级人事部门颁发证书。
考试时间
2013年高级统计师考试时间:10月13日。
应考方法
考试目标:评价应考人员的学识水平、业务能力,检测他们对统计理论理解的深度、了解的广度,以及他们在工作中应用这些理论的能力,处理和解决统计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
考试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考人员,才能参加考试。应考人员参加考试须携带黑色签字笔,按要求答题,遵守考场纪律。
解读《高级统计实务考试大纲》
《高级统计实务考试大纲》包括了高级统计师应具有的六个方面的业务工作能力:统计调查设计、管理;统计调查的组织和实施;统计整理;统计分析;国民经济核算和统计分类标准;统计法规和管理体制。要求应考人员掌握与上述六个方面业务工作能力相关的理论和方法知识,强调在实践中的运用和分析、解决实际问题
在统计调查设计、管理方面,要求应考人员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运用各种统计调查方法设计调查方案,包括调查方法、指标体系调查表的设计。熟悉国家有关统计调查的规章制度,规范统计调查行为。
在统计调查的组织和实施方面,要求应考人员掌握各种现场调查方法及其适用条件,能够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最适当的方法组织现场调查,解决调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问题。熟悉专业统计调查报表制度,解释其主要指标的口径、含义及相互关系,能够运用主要指标分析社会经济问题。
统计整理方面,要求应考人员掌握统计整理工作的主要环节及其主要方法,能够设计统计整理方案,组织实施统计整理工作,解决统计整理工作发现的问题。能够熟练使用一种统计分析软件,如EXCEL、SPSS 、SAS或STATA等进行计算调查结果,进行方差分析和统计分析。
在统计分析方面,要求应考人员掌握进行统计分析的基本理论和方法――统计和经济学理论方法,进行宏观和微观经济分析,能够撰写较高水平的统计调查报告或较高应用价值和学术水平的论文。
国民经济核算和统计分类标准方面,要求应考人员掌握国民经济核算的功能、基本框架,准确理解国民经济核算各主要指标的含义、资料来源及与专业统计指标的联系与区别,正确解读国民经济核算账户及平衡表的关系,能够运用国民经济核算的理论和方法,解释和分析宏观经济运行情况。熟悉各种统计分类标准并能够合理使用
在统计法规和管理体制方面,要求应考人员熟练掌握统计法的具体内容和我国的统计管理体制,能够运用统计法的有关知识正确判断和处理各种统计违法现象。
考试大纲
《高级统计实务》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遵循突出能力考核的原则,以统计工作流程为主线,全面考察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经验、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重点考核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以及分析、解决统计工作实践中重大问题的能力。
二、基本要求
(一)统计调查设计管理
1.准确把握统计用户的需求,综合运用统计、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理论知识,规范设计符合用户要求和统计分类标准的统计指标和调查表式,准确界定统计调查单位内涵和外延,明确划分统计调查范围。
2.深刻领会我国统计调查方法体系总体目标,熟悉各种调查方法的有效性和相对局限性以及相互联系和结合运用。
3.合理运用各种统计调查方法,尤其是抽样调查方法,能够根据调查单位的特点和调查条件,选择有效的抽样设计和现场采样方法,保证调查数据质量和调查工作效率
4.熟悉我国的统计调查制度及其管理规定,能够有效判断新增统计调查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对本地区或本部门可能出现的不规范调查或重复调查提出整改意见,自觉规范统计调查行为。
(二)统计调查制度
1.准确理解国家、部门和地方统计报表制度统计调查方案所规定的调查范围、调查单位、调查指标、调查方法等原则要求。
2.根据统计报表制度或统计调查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或本部门实际,确定符合要求的调查单位,选择合适的现场调查方法,合理安排调查进度,组织指导调查人员开展工作,解决调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3.至少掌握国民经济各行业(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电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统计中的一种统计报表制度或统计调查方案。
4.至少掌握专业统计(能源统计、财务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对外经济贸易统计、财政金融统计、人口统计、劳动工资统计、社会统计、科技统计、自然资源环境统计等)、住户调查统计和价格统计中的两种统计报表制度或统计调查方案。
5.熟悉各种常用统计报表制度或统计调查方案,解释其主要指标,能够运用调查数据分析社会经济问题。
(三)数据汇总与整理
1.总体把握数据汇总与整理工作的全过程,根据统计用户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数据汇总与整理方案。
2.组织指导本地区或本部门实施数据汇总与整理工作。
3.根据统计分析的需要对调查获取的数据进行加工处理,正确评估数据质量并校正有缺陷的数据。
4.至少掌握一种统计分析软件,如EXCEL、SPSSSASSTATA等。
1.全面掌握国民经济核算的功能与国民经济核算的框架及其各环节的关系。
2.准确理解国民经济核算各主要指标、资料来源及与行业(专业)统计指标的联系与区别。
3.有效利用各行业统计、专业统计和部门统计资料,计算国民经济核算各主要指标,编制国民经济核算账户和核算表。
4.正确解读国民经济核算账户及基本核算表的平衡关系,综合运用统计、核算和经济理论方法,分析宏观经济运行情况,解释经济变化的原因,模拟政策变化,分析政策影响。
5.组织指导本地区或本部门开展国民经济核算相关工作。
(五)统计分析
1.具备扎实的统计、经济、社会等方面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2.熟练运用各种统计、经济分析方法,针对世界、国家和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特定阶段、领域和问题,基于统计数据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研究,解释调查结果、分析社会经济现象,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并提出对策。
3.能够撰写具有较高水平和实用价值的统计分析报告或论文。
(六)统计法规和体制管理
1.全面、系统熟悉和了解《统计法》及各种相关统计法规,具备较高的统计法律素质。2.自觉遵守统计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开展统计工作,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督的职权,自觉拒绝和抵制各种统计违法行为。3.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调查对象的合法权益。4.依法检查和识别各种统计违法行为,依法对各种统计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遵循突出能力考核的原则,以统计工作流程为主线,全面考察统计专业技术人员运用数据信息,分析、判断、处理统计业务和解决统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二、基本要求
(一)统计调查设计
1.准确把握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统计用户需求,熟悉国家统计指标体系和分类标准,围绕特定统计调查目的,规范设计统计指标和调查表式或问卷,准确界定统计调查单位的内涵和外延,明确划分统计调查范围。2.熟悉普查、抽样调查、重点调查和利用行政记录数据收集方法的利弊及相互联系,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符合要求的调查单位,选择有效的统计调查方法数据采集方法。3.掌握各种抽样技术,能够根据特定的调查总体、调查目的调查条件,拟定抽样方案,确定具体精度要求和样本量,选择合适的抽样方式和现场采样方法。4.熟悉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规定,对统计调查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合理化建议,针对具体统计调查方案的效率、成本和可行性进行恰当的评估。
(二)统计调查的组织实施
1.了解国家普查和常规统计调查制度的基本内容。至少掌握一种国民经济行业统计调查制度,如农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仓储业、邮电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房地产业等。至少掌握一种专业统计调查制度,如能源统计、财务统计、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对外经济贸易统计、财政金融统计、人口统计、劳动工资统计、社会统计、科技统计、自然资源与环境统计、住户调查统计和价格统计等。2.根据国家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的调查范围、调查单位、调查指标和调查方法等原则要求,结合实际拟定贯彻落实国家统计调查制度的工作方案。3.熟悉本专业的统计调查工作,能够组织实施较大规模的统计调查项目。能够解决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或者独立解决本专业领域复杂疑难问题。4、能够综合运用统计数据质量控制方法,对采集、整理、汇总过程中的数据进行质量评估和校验。
(三)数据汇总与整理
1.能够总体把握数据汇总与整理工作的全过程。2.熟悉逻辑审核相关分析等主要数据质量审核评估方法,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基础数据存在的问题。3.掌握一种常用统计数据处理软件,如EXCEL、SPSS、SAS、STATA和R等,根据统计分析的需要对调查数据进行加工处理。4、能够组织编辑统计资料或数据报告
(四)统计分析
1.熟知常用统计分析方法的功能及适用条件,能够针对普通数据、纵向数据面板数据,选择恰当的分析方法,如时间序列分析多元统计分析等。2.基于统计数据,能够熟练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建立统计模型,进行定量分析。3.能够运用经济学、社会学等相关理论,正确运用统计指标,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其变化,评估政策效果。4.能够撰写具有较高水平和实用价值的统计分析报告或论文。
1.掌握国民经济核算的功能,熟悉国民经济核算的主要原则。2.掌握国内生产总值表资产负债表资金流量表国际收支表投入产出表等基本核算表的主要内容及其相互关系。3.理解国内生产总值、增加值等国民经济核算主要指标的涵义、计算方法及其相互关系。
(六)统计法规
1.全面掌握《统计法》及相关统计法规的主要内容,熟知统计部门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职权。2.清楚了解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在统计活动中的合法权益。3.能够识别统计调查工作中出现的各种违法行为,依法选择对应处理措施。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09 02:24
目录
概述
基本信息
考试时间
应考方法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