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澔是西人“大老”
宋时烈的门人,在宋时烈的弟子中很受瞩目。1675年,宋时烈因
甲寅礼讼被流放后,郑澔断念科举,专意学问。后来
庚申换局,西人重掌政权,他在几个兄弟的劝说下,于1682年参加小科,中进士,1684年庭试文科丙科及第,开始入仕,任艺文馆检阅等职。然而1689年
己巳换局,
仁显王后被废黜,宋时烈被赐死,郑澔也被罢官并逐出汉城。1694年
甲戌换局后恢复官职,历任
司宪府持平、
弘文馆修撰等职。1696年因弹劾李师尚的过激发言而被罢官。
1698年再次出仕,历任弘文馆修撰、司宪府执义、
司谏院司谏等职,翌年调任东莱府使。1700年因将新银十二万两卖给
倭馆而被罢职。翌年起用为
广州府尹,1702年任承旨、副提学,1704年任咸镜道观察使,1710年任大司宪、大司谏。他是老论中的强硬派,坚持与
少论对抗,以“勇于党论”著称,所以在少论宗师
尹拯受到儒生洪胄亨、郭景斗攻击时,肃宗怀疑是郑澔在背后指使,就把他流放到
甲山、
平昌等地。
1713年再次起用为大司成,建议将宋时烈配享宗庙。1715年任副提学,为俞棨的遗著《
家礼源流》作跋文,抨击
尹拯背师(背叛宋时烈),一度又被罢官,但终因1716年的“丙申处分”而重归政界。1717年升礼曹判书,翌年任吏曹判书。肃宗死后,参与编纂《肃宗实录》,并参与世弟建储、代理之事。
辛壬狱事后,他被罢官并流放
薪智岛。
朝鲜英祖即位后,老论再次当权,郑澔于1725年初获释,拜为礼曹判书,不久拜相,在数月内连升右议政、左议政直至领议政。因他坚持对少论强硬,违反英祖的“荡平”构想,故于1727年被罢官,老论也失势。郑澔被流放荣川,1729年获释,入耆老所。下野后的郑澔作为老论峻论的代表人物,坚持批判英祖的荡平政策。1736年去世。后赐谥文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