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息(Dividend),即股票的利息,是指
股份公司从提取了
公积金、
公益金的
税后利润中按照
股息率派发给股东的收益。
红利虽然也是
公司分配给股东的回报,但它与股息的区别在于,股息的利率是固定的(特别是对
优先股而言),而红利数额通常是不确定的,它随着公司每年
可分配盈余的多少而上下浮动。因此,有人把
普通股的收益称为红利,而股息则专指优先股的收益。红利则是在上市公司分派股息之后按持股比例向股东分配的剩余利润。获取股息和红利,是股民投资于上市公司的基本目的,也是股民的基本
经济权利。股息与
红利合称为
股利。
基本含义
股利(英语:Dividend),又译股息、红利,是指股份公司从
留存收益中派发给股东的那一部分。股利是股东投资于股份公司的收益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
资本利得),是付给资本的报酬。
就上市公司的情况中,股利只会派发给在除息日之前一日持有股票至除息日当日的人士,在除息日当日或以后才买入股票的人则不能获派股利。与此同时,
证券交易所会在除息日开市前自动把股票的上一
交易日收盘价扣减股利的价值,定为该股票的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因此股价会在开盘时自动下跌。
股利一般有两种支付方式:现金股利(英语:Cash Dividends)和红股(英语:Stock Dividends),前者是指股份公司向股东支付现金,又称配息;后者是指股份公司向股东以赠送新的股份方式代替支付现金股利,又称配股。一般理解,现金股利给予股东即时的资本回报,而红股给予股东一长远获取更大回报的机会(只适用于股份价值上升时),但亦增加了流通总股本,从而摊薄其他收取现金股利的股东的权益。
一般来讲,上市公司在财会年度结算以后,会根据股东的持股数将一部分利润作为股息分配给股东。根据上市公司的
信息披露管理条例,我国的上市公司必须在财会年度结束的120天内公布年度
财务报告,且在年度报告中要公布
利润分配预案,所以上市公司的
分红派息工作一般都集中在次年的第二和第三季度进行。
在分配
股息红利时,首先是
优先股股东按规定的
股息率行使
收益分配,然后普通股股东根据余下的利润分取股息,其股息率则不一定是固定的。在分取了股息以后,如果上市公司还有利润可供分配,就可根据情况给
普通股股东发放
红利。
股东一年的股息和红利有多少要看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因为股息和红利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所以税后利润既是股息和红利的唯一来源,又是上市公司
分红派息的
最高限额。在上市公司分红派息时,其总额一般都不会高于
每股税后利润,除非有前一年度节转下来的利润。由于各国的
公司法对公司的分红派息都有限制性规定,如我国就规定上市公司必须按规定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资本公
积金来弥补公司亏损或转化为
公司资本,所以上市公司分配股息和
红利的总额总是要少于公司的
税后利润。由于上市公司的税后利润既是股息和红利的来源,又是它的最高限额,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直接关系这股息和红利的发放。在一个经营财会年度结束以后,当上市公司有所盈利时,才能进行分红与
派息。且盈利愈多,用于分配股息和红利的税后利润就愈多,股息和红利的数额也就愈大。
除了经营业绩以外,上市公司的股息政策也影响股息与红利的派法。在上市公司盈利以后,其税后利润有两大用途,除了派息与分红以外,还要补充
资本金以
扩大再生产。如果公司的股息政策倾向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则就有可能少
分红派息或不分红而将利润转为
资本公积金。反之,
派息分红的量就会大一些。
股息和红利的分配受国家
税收政策的影响。上市公司的股东不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要依法承担
纳税义务,如我国就有明确规定,持股人必须交纳股票收益所得税(
股息红利),其比例是根据股票的面额,超过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利率的部分要交纳20%的所得税。
红利
股息、红利亦合称为
股利。股份公司通常在
年终结算后,将盈利的一部分作为股息按股额分配给股东。股利的主要发放形式有
现金股利、
股票股利、
财产股利和
建业股利。
现金股利亦称派现,是股份公司以
货币形式发放给股东的股利;
股票股利也称为
送红股,是指股份公司以增发本公司股票的方式来代替现金向股东
派息,通常是按股票的比例分发给股东。股东得到的
股票股利,实际上是向公司增加投资;新建或正在扩展中的公司,往往会借助于分派股票股利而少发
现金股利。
财产股利是股份公司以实物或
有价证券的形式向股东发放的股利。
建业股份公司是以公司筹集到的资金作为投资盈利分发给股东的股利。这种情况多发生在那些建设
周期长、
资金周转缓慢、风险大的公司。因为建设时间长,一时不能赢利,但又要保证
股利的发放吸引投资者。
股利的发放一般是在期末结算后,在
股东大会通过结算方案和
利润分配方案之后进行。有些公司的股利一年
派发两次,但是中期
派息与年终派息有所的不同,中期派息是以上半年的盈利为基础,而且要考虑到下半年不至于出现亏损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必须决定是将可动用作为
判断标准。从根本上讲,看股东们考虑的是眼前利益还是将来公司的发展,从而所带来的更大利益。
股利的派发权是属于股东大会,但派发股利的具体方案则由董事会提出,一经股东大会认可,即可确定进行。公司股票是可以转让的。为了确定哪些人可以领到
股利,必须在发放股利前确定一些日期界限。这里有4个重要日期需要注意,因为它们无论对于那些注重当前收入的人,或是对注重
资本利得的人都十分重要。它们分别是:
(1)宣布股利日。即董事会宣布决定在某日发放股利的日期。
(2)除息日。除去
股息日期。在除息日当天或其后购买股票者将无权领取最近一次股利。除息日一般在
股权登记日后面若干天。
(3)
股权登记日。凡在公司
股东名册上有名字的人都可分享到股利。由于股票交易与股东是不断变化的,公司很难确定某期
股息派发中股东有哪些人。因此,董事会必须决定某一天为股权登记日,让股东进行股权登记,以便公司确认股东并派发股息。
上述日期对股票交易是十分重要的。如果持股人在除息日前一天卖出股票,那么他将失去他享股利的权利,如果持股人在除息日当天或以后买进股票,那么他也无权他享即将分配的一次股利,这次股利仍将归
原股东领取。很显然,股利的宣布日、发放日对
股票交易价格有一定的影响。
举例说明
以“台湾股市”为例说明:
现金股利:公司法人将盈余扣除必要开支后,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股东。
例如:甲公司每股纯益(
EPS)为2元,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股东,如果持有一张公司股票(1000股),就可得到2000元的现金股利,
股数无任何增减,还是维持在1000股。
红股:公司法人将盈余以股票的形式发放给股东,意即将公司盈余转增资,也被称为“盈余配股”。因为股东不须缴款即可分配到新股票,故也称为“
无偿配股”。
例如:甲公司每股纯益(EPS)为2元,公司董事会决定全部以“股票的形式”发放给股东,亦即公司每股赚2元,如果持有一张公司股票(1000股),就可得到2000元的股利,由于
股票面值为一股10元,因此,相当于可得到200股的红股,所以在配股后,持股总数会增加成1200股。
表现形式
现金股息
现金股息是以
货币形式支付的股息和红利,是最普通、最基本的股息形式。
股票股息
股票股息是以股票的方式派发的股息,通常是由公司用新增发的股票或一部分库存股票作为股息,代替现金分派给股东。
股票股息是
股东权益账户中不同项目之间的转移,对公司的资产、负债、
股东权益总额毫无影响
财产股息
财产股息是公司用现金以外的其它财产向股东分派股息。最常见的是公司持有的其他公司或子公司的股票、债券、也可以是实物。
负债股息
负债股息是公司通过建立一种负债,用债券或
应付票据作为股息分派给股东。
建业股息
建业股息又称
建设股息,是指经营铁路、港口、水电、机场等业务的股份公司,由于其建设
周期长,不可能在短期内开展业务并获得盈利,为了筹集到所需资金,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并获得批准后,公司可以将一部分
股本还给股东作为股息。建业股息不同于其他股息,它不是来自于公司的盈利,而是对公司未来盈利的预分,实质上是一种负债分配,也是无盈利无股息原则的一个例外。
支付方式
股息一般有两种支付方式:
股票股息和
现金股息,前者是指股份公司向股东免费赠送新的股份,后者是指股份公司向股东支付现金。是最普通、最基本的股息形式。
有人认为,只有现金股息才能算真正的股息,股票股息只是增加了流通
总股本,对公司和股东都没有
实质性影响。
分息原则
上市公司在实施
分红派息时,它必须
符合法律规定且不得违反公司的章程,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着股息和红利的发放数量。这些原则如下:
1.必须依法进行必要的扣除后才能将
税后利润用于分配股息和红利。其具体的
扣除项目和数额比例要视法律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上市公司的
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通过的分红决议是不能与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的。
在上市公司的税后利润中,其分配顺序如下: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7)分配红利。
在公司按规定的比例交纳
所得税后,将依照
注册资本的数额(也就是
总股本)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但当法定的
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公益金比例一般为5-10%,任意公积金和
股利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年的盈利情况报请公司
股东大会批准实施。
2、
分红派息必须执行上市公司已定的
股息政策。上市公司一般都要将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与股东们追求
短期投资收益有机地结合起来,制定相应的股息政策,作为分配股息、红利的根据。
3、分红派息必须执行
同股同利的原则。具体表现在持有同一种类股票的股东在分红派息的数额、形式、时间等内容上不得存在差别,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可例外。如
沪深股市的一些上市公司在分红派息时,给
个人股或职工内部股
送红股,而给
法人股或
国家股派发现金红利。这实际上是一种不公平行为,它侵犯了法人股和国家股的权益,是
同股不同权的表现,所以
国有资产管理局多次发文制止同股不同权的分红方式。
4、上市公司在依上述原则
分红派息时,还必须注意有关的法律限制。一般包括:
(1)上市公司在无力偿付到期债务或者实施分红派息后将无力偿付债务时,不得分派股息、红利。即使是公司的
总资产额超过了公司所欠债务总额,但是当其
流动资金不足以抵偿到期债务时,公司亦不得分派股息、红利。
(2)上市公司分配股息、红利,不得违反公司所签订的有关约束股息、红利分配的
合同条款。
(3)上市公司分派股息、红利,依法不得影响公司资产的结构及其正常的运转。如此,公司为了分派股息、红利或收回
库藏股票而支出的金额,不得使公司的
法定资本(
股本)有所减少。
(4)公司董事会的自行限制。其主要表现在分派股息、红利时,不得动用公司董事会为了
扩大再生产或应付意外风险而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
留存收益部分。
分配程序
股息的分配程序
在股息的分配程序上,一般有四个日期,即:
(1)股息宣布日,即公司董事会决定并宣布分配股息的日期;
(2)除去股息日,指股份公司宣布除去股息的日期,投资者在该日期购买这种股票不能参与股息的分配;
(3)
股权登记日,指股份公司规定的股东进行
股权登记的日期,股东在该日期办理股权登记才有权分配到股息;
(4)
股息发放日。指股息正式发放给股东的日期。红利是股份公司在盈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股东的红利。
优先股的股东一般不享受分红,只有
普通股的股东才可以享受分红。股份公司只有在获得盈利时才能分派红利,而不得以公司的财产作为红利分派给股东。
股份公司分红的主要形式有两种:
(2)
股票分红。即以本公司的股票作为红利。世界上多数股份公司的分红都用现金支付,但为减少现金的流出,也有些公司以股票的形式支付,或一部分现金,一部分股票形式支付。
与分红的区别
股息与分红的联系与区别
股息与分红,虽然都是
股票投资所取得的收益,但两者之间有明显的区别:
(1)在数量上,股息的比率一般是相对固定的,而分红却随公司的盈利状况可多可少;
(2)在时间上,股息发放时间可以是年底或第二年年初,也可分期多次发放,而分红一般在第二年年初发放;
(3)在对象上,
普通股的股东在公司
经营状况欠佳的情况下,可以减少,甚至不分派股息,而
优先股的股东一般有
股息收入的保障,但一般不参与公司的分红,普通股的分红随公司盈利的增减而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