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股息又称资本
红利(capital bonus),是指以尚未公开发行的股票形式支付给股东的股息。与
现金股息相对。 股票股息是
股东权益账户中不同项目之间的转移,对公司的资产、负债、
股东权益总额毫无影响。
股票股利(Stock Dividends)是公司以发放的股票作为股利的支付方式。股票股利并不直接增加股东的财富,不导致公司资产的流出或负债的增加,因而不是公司资金的使用,同时也并不因此而增加公司的财产,但会引起
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结构发生变化。
3、发放股票股利通常由成长中的公司所为,因此,投资者往往认为发放股票股利预示着公司将会有较大发展,利润将大幅度增长,足以抵消
增发股票带来的消极影响,这种心理会稳定住股价甚至反致略有上升;
4、在股东需要现金时,还可以将分得的股票股利出售。有些国家税法规定,出售股票所需交纳的
资本利得(价值增值部分)
税率,比收到
现金股利所需交纳的所得税率低,这使得股东可以从中获得纳税上的好处。
2、在盈余和
现金股利不变的情况下,发放股票股利可以降低每股价值,从而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例如,经历了五六十年代快速增长时期的IBM公司,70年代中期出现大量的现金盈余,1976年末现金盈余为61亿美元,1977年末为54亿美元。由于缺乏有吸引力的投资机会,IBM公司在增加
现金红利(1978年的红利支付率为54%,而五六十年代红利支付率仅为1%至2%)的同时,于1977年和1978年共斥资14亿美元
回购本公司股票。据统计,1986——1989年期间,IBM公司用于回购本公司股票的资金达到56.6亿美元,共回购4700万股股票,平均
红利支付率为56%。另据了解,美国联合电信器材公司1975——1986年期间,一直采用
股票回购现金红利政策,使公司股票价格从每股4美元上涨到每股35.5美元。无独有偶,步入80年代中期,日本的许多企业亦步入成熟期,按照企业发展理论,一旦企业步入成熟期以后,不再片面追求增加设备投资,扩大企业规模,而日益重视剩余资金的高效率运作。然而,如何高效率地运用剩余资金,成为当时日本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恰在此时,美国的HBO&CO.公司利用剩余资金
回购了26%的发行在外的股票。受此影响,许多日本上市公司也开始利用剩余资金回购本公司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