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龙(705年正月—707年九月)是
武周皇帝
武则天和
唐中宗李显的年号。神龙元年二月太平公主等人发动政变,迎唐中宗复位,史称
神龙政变。复国号唐,沿用
武则天“神龙”年号。
纪年对照
帝王简介
武则天
武则天(公元624年-公元705年),又名
武曌,
并州文水(今山西
文水县东)人。
中国历史上唯一的正统的
女皇帝,也是即位年龄最大(67岁即位)、寿命最长的皇帝之一(终年82岁)。为唐朝功臣
武士彟次女,母亲杨氏。十四岁入后宫为
唐太宗的才人,唐太宗赐号媚娘,
唐高宗时初为
昭仪,后为皇后,尊号为天后,与唐高宗
李治并称
二圣,683年12月27日-690年10月16日作为
唐中宗、
唐睿宗的
皇太后临朝称制,后自立为皇帝,定洛阳为都,改称
神都,建立
武周王朝,神龙元年(705年)正月,武则天病笃,宰相
张柬之发动兵变,迫使武氏退位,史称
神龙政变。唐中宗复辟,恢复唐朝,上尊号“则天大圣皇帝”,后遵武氏遗命改称“则天大圣皇后”,以皇后身份入葬
乾陵,
唐玄宗开元四年(公元716年),改谥号为则天皇后,
天宝八载(公元749年),加谥则天顺圣皇后。
唐中宗李显
唐中宗李显(656年-710年),汉族,谥号大和大圣大昭孝皇帝(初谥孝和皇帝),原名
李哲,唐高宗
李治第七子,
武则天第三子(684年1月23日—684年2月27日、705年—710年在位)。章怀太子
李贤被废,立为
皇太子。
弘道元年(683)即位,太后武则天临朝称制。次年,被武则天废为
庐陵王,并先后迁于
均州、房州等地。
圣历二年(699)被则天召还洛阳,复立为皇太子。神龙元年(705),宰相
张柬之等起兵发动政变,杀死
张易之、
张昌宗等,拥中宗复位,废周为唐。即位后,放宫女3000余人出宫,仍旧重用
武三思等人,武三思与韦后勾结,将反对
武氏集团的张柬之等人排挤出朝。朝政被皇后韦氏把持。
景龙元年(707)太子
李重俊发兵诛武三思等人,事败被杀。中宗在位期间,恢复唐朝旧制,免除租赋,设十道
巡察使,置
修文馆学士,发展与
吐蕃的经济、文化交往,实行和亲政策,把
金城公主嫁给吐蕃
赞普,保证了边疆地区的稳定。
唐中宗前后两次当政,共在位五年半,公元710年被妻子
韦后和女儿
安乐公主鸩杀,终年55岁,葬于
定陵(今
陕西省
富平县西北15里的凤凰山)。
启用时间
长安五年正月壬午朔(705年1月30日),大赦,
癸卯(705年2月20日,正月二十二)张柬之等以羽林兵讨乱,甲辰(705年2月21日,正月
二十三),皇太子监国,大赦,改元神龙。此时
武后虽在病中,但中宗尚未复辟,故“神龙”仍系武周年号。丙 午(705-2-23,正月二十五),复于位,大赦,即中宗即帝位,不复改元,始变武周年号为
李唐年号。神龙三年九月庚子(707年10月5日), 大赦,改元景龙。
历史大事
张柬之等斩二张
神龙元年(705)正月,太后仍卧病洛阳
迎仙宫之
长生殿,病重,宰相张柬之等思乘机拥太子复辟。然太后宠二张,只许二张侍侧,太子、宰相及
外臣俱不得近。初,群臣欲以谋反罪诛二张,太后不以为反,至是,张柬之等决以兵诛之。
先是久视元年(700)柬之由荆州长史擢洛州长史时,与代者
杨元琰语及太后革命(
周革唐命)事,元琰慨然有匡复之志,及柬之入相,遂引元琰为右羽林将军,曰:“今日非轻授也。”柬之又用司刑少卿
桓彦范、中台
右丞敬晖及右散骑侍郎
李湛皆为左右羽林将军,委以
禁兵。柬之又谓右
羽林卫大将军李多祚曰:“将军今日富贵,谁所致耶?”多祚泣曰:“大帝(高宗)也。”柬之曰:“今大帝之子为二竖(二张)所厄,大将军不思报大帝之德乎?”多祚曰:“苟利国家,惟相公处分,不敢顾身及妻子。”因指天地以自誓。柬之既联络北门诸军,然后与宰相崔玄玮、相王府司马
袁恕己及敬晖、桓彦范谋举事。适
姚元之自灵武至,柬之复以其谋告之。太子于北门问太后疾,彦范,晖同谒,密陈其策,太子亦许之。
二十二日,柬之、玄啼、彦范与
左威卫将军薛思行等帅左右羽林兵五百余人先至北门(即
玄武门),而遣多祚、湛及
驸马都尉王同皎往
东宫迎太子。太子疑,不出。同皎曰:“先帝以神器(帝位)付殿下,而殿下横遭幽废,人神同愤,二十三年矣。今天地有灵,北门(
禁军)、南牙(宰辅),同心协力,以诛二竖,复李氏社稷,愿殿下暂至玄武门以副众望。”太子曰:“凶竖本当夷灭,然上(太后)体不安。恐致惊吓。诸公更为后图。”李湛曰:“诸将相不顾家族以保卫社稷,殿下奈何置之死地?请殿下自出止之。”太子深知传位巳定,不必乘母病危,而诸臣急于求成,借诛二张之名,以图拥戴之功,故不得不出。于是同皎扶抱太子上马,合柬之、玄玮等从玄武门斩关而入,至迎仙宫,迳斩易之、昌宗于庑下。
史未言二张拥兵对抗,则知其无谋反之图;史已言立庐陵王为太子乃吉、张之谋,益知二张无取代太子之意。二张少年
弄臣,爱之者莫过太后,知之者亦莫过太后,苟或谋反,一夫一绳缚之可已,何待北门南牙汹汹然若有介事哉!
柬之等既斩二张,遂进至太后所寝长生殿,环绕榻前,太后惊起,问道:“谁在作乱?”柬之等回答:“
张易之、昌宗谋反,臣等奉太子令诛之,恐有漏泄,故不敢先告。在宫禁用兵,臣等该死!”太后看到太子,便说:“是你吗?两小于既死,你可以回东宫了。”彦范上前说:“太子怎能再回东宫?当年天皇(高宗)以爱子托给陛下,群臣都不忘
太宗、天皇之德,所以拥护太子以诛贼臣,希望陛下传位太子,以顺天人之望。”右羽林将军李湛是
李义府(高宗、武后时宰相)的儿子,太后一见,便说:“你也是诛易之的‘将军’吗?我待你父子不薄,不想竟有今天!。(可见太后深痛二张之死)湛惭,不能回答。太后又对崔玄玮说:“别的宰相都是由别人推荐,只有你是朕亲自选拔,今天也来了这里吗?”(可见太后深憾此次兵变)回答是“此乃臣所以报陛下之大德。”于是柬之等逮捕了张昌期、昌仪、同休,皆斩之,并将易之、昌宗等都在
天津桥枭首示众。其党羽
韦承庆、
崔神庆、
房融等都被捕入狱。
神龙元年正月二十三日,
太子监国,赦天下,首先以相王府司马袁恕己为
凤阁侍郎,
同平章事;分遣十名使者奉玺书宣慰十道各州。二十四日,太后传位太子。二十五日,中宗即位。二十六日,太后徙居
上阳宫(洛阳禁苑之东)。二十七日,帝帅百官诣上阳宫,上太后尊号曰“
则天大圣皇帝”。二十八日,以张柬之为
夏官尚书、
同凤阁鸾台三品,崔玄玮为内史,袁恕己同凤阁鸾台三品,敬晖、桓彦范皆为
纳言,以上诸人并
赐爵郡公。李多祚赐爵辽阳郡王,王同皎为右千牛将军、
琅邪郡公,李湛为右羽林大将军、
赵国公,其余大小功臣皆有赏。二月四日,复国号为“唐”,凡郊庙、社稷、陵寝、百官、旗帜、服色、文字皆复
永淳(六八二至六八三)以前故事。
韦后干政
神龙元年(705)二月十四日,中宗立妃韦氏为皇后,追赠后父玄贞为上洛王,母崔氏为妃。初,中宗为庐陵王,迁房州,与韦后同
幽闭十余年(684至698)备尝艰危,情爱甚笃。中宗每闻敕使至,常惶恐欲自杀,后止之,曰:“祸福无常,岂可随便一死!”朝廷颁食至,后恐有毒,辄先尝。中宗尝与后私誓曰:“他时幸复见天日,当惟卿所欲,不相限制。”及再为帝后,果干预朝政如武后在高宗之世。中宗每临朝,皇后必施帷幔坐殿上,预闻政事,如“
二圣”焉。桓彦范上表亟谏,俱不听。后生邵王重润,久视二年(701)九月,为太后逼令自杀。生长宁、安乐二公主,安乐生于道中,中宗特爱之,嫁
武三思子崇训(崇训死,再嫁
武承嗣子延秀),骄纵不法,人皆切齿。
神龙宽赦
自武后秉政五十年来(655至705),杀戮之多,冤狱之繁,不可胜纪。神龙(705)再革,屡颁大赦,可见一斑。正月朔,太后改元大赦:自文明(684)以来得罪者,非扬(
徐敬业)、豫(越王贞)、博(琅邪
王冲)三州及诸反逆魁首,咸得赦免。正月二十五日,中宗即位赦天下:其为周兴等所枉者咸令清雪,子女配没者皆免之,惟张易之党不赦。三月五日,中宗特制:文明以来破家子孙皆复旧资荫(凭先辈资历享权),唯徐敬业,
裴炎子孙不在免限。又制:枭氏(
萧淑妃),蟒氏(王皇后)皆复旧姓。十一月二十六日,武后卒,
遗制:王、萧二族及
褚遂良、韩瑷、
柳奭亲属皆赦之。
武则天卒
神龙元年(705)十一月二十六日,武则天卒于洛阳上阳宫,年八十二(624至705)。
中宗信妖妄
胡僧慧范曾以妖妄(迷信之术)游
张易之之门,及易之诛,
韦后重之,复称慧范有诛张之功,加银青光禄大夫,赐爵
上庸县公,出入宫掖,中宗且多次微行至其家。
桓彦范表奏慧范执左道以乱政,请诛之,不听,同时术士
郑普思,
尚衣奉御叶静能皆以妖妄幻术为中宗所信任,墨敕以普思为
秘书监,静能为
国子祭酒。崔玄玮、桓彦范坚持不可,亦不听。普思且与
武三思、
武攸暨俱蒙
铁券之赐,如非反逆,各恕十死。
神龙三年(707)三月,吐蕃赞普弃隶蹜赞之祖母遣其大臣悉薰热来献方物,为其孙请婚。四月,中宗允以所养雍王守礼(章怀太子之子,中宗嫡侄)之女
金城公主妻吐蕃赞普。景龙三年(709)十一月,吐蕃赞普始遣其大臣尚赞吐等千余人来迎公主,中宗宴之于苑内球场,命驸马都尉
杨慎交与吐蕃使者打球,中宗率侍臣观之。四年(710)正月,先召侍中
纪处讷,后命中书侍郎
赵彦昭充使送金城公主至吐蕃。皆托辞不行,乃命
左骁卫大将军杨矩送之。帝亦渡渭至
始平县亲送公主,设帐殿于百顷泊之侧,引王公宰相及吐蕃使者入宴。中坐酒阑,命吐蕃使者进前,谕以公主孩幼(时赞普亦仅十四岁),割慈远嫁之旨,帝悲泣歔欷久之。因命从臣赋诗饯别,曲赦始平县死刑以下,百姓免赋一年,改始平县(今陕西
兴平县)为
金城县(当时金城即今
兰州,距吐蕃境甚近,故以始平拟之),改百顷泊为凤池乡怆别里。公主既至吐蕃,别筑一城以居之。唐亦以杨矩为
鄯州(今
青海省
西宁乐都一带)都督。
停用时间
神龙三年(707)九月五日改元景龙,一年两号,自九月分。
相关年号
武周时期
唐中宗时期
(以上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