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常(?-1872年),石尔德特氏,字芝生,号西樵,蒙古
镶红旗人,驻防
杭州,晚清大臣。
咸丰元年(1851),典江南
乡试,就勘
徐州丰北河决堤,疏陈灾情、赈务、漕务,请饬地方官严防匪徒蠢扰,报闻。定郡王
载铨管
步军统领,越次提拔
主事,瑞常力争不得。不久,解左翼总兵职。
同治元年(1862),以吏部尚书任
协办大学士。
慈禧太后命
南书房、
上书房翰林纂辑史事以昭法戒,书成,赐名《治平宝鉴》,遴择大臣轮班进讲,瑞常参与其中。
同治四年(1865),充
总管内务府大臣。
陕西巡抚刘蓉骤起膺疆寄,为编修
蔡寿祺所劾,刘蓉自辩,疏中引及
胡林翼密荐之词,又倚重信任
布政使林寿图,为人所忌。
言官遂劾林寿图湎酒废事,举劾不公,并揭发刘蓉漏泄之罪,于是是命瑞常偕尚书
罗惇衍往按之,疏白其无罪,惟坐林寿图演戏及刘蓉陈奏失当,并予薄谴。
定陵奉安礼成,题
神主,加
太子少保。历工部尚书、
刑部尚书,兼
翰林院掌院学士,管理户部三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