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常
晚清大臣
瑞常(?-1872年),石尔德特氏,字芝生,号西樵,蒙古镶红旗人,驻防杭州,晚清大臣。
生平经历
道光十二年(1832)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大考二等,六迁至少詹事
道光二十四年(1844),连擢光禄寺卿内阁学士
道光二十五年(1845),迁兵部侍郎,兼镶红旗汉军副都统
道光二十九年(1849),充册封朝鲜正使。调吏部侍郎,历兼左翼总兵右翼总兵
咸丰元年(1851),典江南乡试,就勘徐州丰北河决堤,疏陈灾情、赈务、漕务,请饬地方官严防匪徒蠢扰,报闻。定郡王载铨步军统领,越次提拔主事,瑞常力争不得。不久,解左翼总兵职。
咸丰七年(1857),擢左都御史
咸丰八年(1858),迁理藩院尚书,兼正蓝旗汉军都统,署步军统领,调刑部尚书
咸丰十年(1860),宝源局监督张仁政因侵蚀畏罪自尽,命瑞常偕尚书沈兆霖按之,得前任监督奎麟、瑞琇赃私状,并论大辟,追赃后遣戍。英法联军进犯北京咸丰帝逃往热河,留京办事,督防巡防。
咸丰十一年(1861),调工部尚书,又调户部尚书
同治元年(1862),以吏部尚书任协办大学士慈禧太后南书房上书房翰林纂辑史事以昭法戒,书成,赐名《治平宝鉴》,遴择大臣轮班进讲,瑞常参与其中。
同治四年(1865),充总管内务府大臣陕西巡抚刘蓉骤起膺疆寄,为编修蔡寿祺所劾,刘蓉自辩,疏中引及胡林翼密荐之词,又倚重信任布政使林寿图,为人所忌。言官遂劾林寿图湎酒废事,举劾不公,并揭发刘蓉漏泄之罪,于是是命瑞常偕尚书罗惇衍往按之,疏白其无罪,惟坐林寿图演戏及刘蓉陈奏失当,并予薄谴。定陵奉安礼成,题神主,加太子少保。历工部尚书、刑部尚书,兼翰林院掌院学士,管理户部三库。
同治六年(1867),赴天津验收漕粮,复命盘查北新仓,得亏米六万余石状,论所司罪如律。
同治十年(1871),拜文渊阁大学士,管理刑部
同治十一年(1872),卒,赠太保,祀贤良祠,谥文端。
人物评价
清史稿》:1、瑞常历事三朝,端谨无过,累司文柄,时称耆硕。2、麟魁、瑞常、全庆皆起家文学,洊陟纶扉,其建白犹有可纪焉。
家族成员
子:文晖,官至盛京礼部侍郎
参考资料
瑞常.古诗文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09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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