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蕈碱样中毒症状(又称
M样症状),有机磷农药中毒的主要表现。表现为体内多种腺体分泌增加和平滑肌收缩所产生的症状和体征,如多汗,
流涎,流泪,鼻溢,和肺部干湿
啰音,
呼吸困难。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肠鸣音亢进,
尿频尿急,
大小便失禁。瞳孔缩小,
视力模糊,抑制血管
平滑肌,血压下降。
4、气道分泌物明显增多表现:咳嗽、气促,双肺有干、湿性
啰音,严重者发生
肺水肿。
急性中毒发病时间与毒物品种、剂量和侵入途径密切相关。经皮肤吸收中毒,一般在接触2~6d后发病,口服毒在10min至2h内出现症状。一旦中毒症状出现后,病情迅速发展。
乐果和
马拉硫磷口服中毒后,经急救后临床症状好转,可在数日至一周后突然再次昏迷,甚至发生
肺水肿或突然死亡。症状复发可能与残留在皮肤、毛发和胄肠道的
有机磷杀虫药重新吸收或解毒药停用过早或其他尚未阐明的机制所致。
急性中毒可分为三级:①
轻度中毒: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
多汗、胸闷、
视力模糊、无力、瞳孔缩小。②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有
肌纤维颤动、瞳孔明显缩小、轻度呼吸困难、
流涎、腹痛、腹演、步态蹒跚,意识清楚。③重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并出现昏迷、
肺水肿、
呼吸麻痹、
脑水肿。
急性中毒一般无后遗症。个另患者在急性重并中毒症状消失后2~3周可发生
迟发性神经病,主要累及肢体末端,且可发生
下肢瘫痪、四肢肌肉萎缩等神经系统症状。许可证为这种病变不是由
胆碱酯酶受抑制引起的,可能是由于
有机磷杀虫药
抑制神经靶酯酶(NTE,原称神经毒酯酶)并使其老化所致。
在急性中毒症状缓解后和
迟发性神经病发病前,一般在急必中毒后24~96d突然发生死亡,称“
中间型综合征”。其发病机制与
胆碱酯酶受到长期抑制,影响神经-肌肉接头处
突触后的功能。死亡前可先有颈、上肢和呼吸肌麻痹、上肢和呼吸肌麻痹。累及
颅神经者,出现睑下垂、眼外展障碍和面瘫。
一、迅速清除毒物 立刻离开现场,脱去污染的衣服,用肥皂水清洗污染的皮肤、毛发和指甲。口服中毒者用清水、2%
碳酸氢钠溶液(敌百虫忌用)或1:5000高锰酸钾溶液(
对硫磷忌用)反复洗胄,直至洗清为止。然后再给
硫酸钠导泻。眼部污染可用2%碳酸氢钠溶液或
生理盐水冲洗。在迅速清除毒物的同时,应争取时间及早用
有机磷解毒药治疗,以挽救生命和缓解中毒症状。
(一)
胆碱酯酶复活药 肟类化合物能使被抑制的胆碱酯酶恢复活性。其原理是肟类化合物的
吡啶环中的氮带正电荷,能被磷
酰化胆碱酯酶的阴离子部位所吸引;而其
肟基与磷原子有较强的亲和力,因而可与磷酰化胆碱酯酶中的磷形成结合物,使其与胆碱酯酶的酯解部位分离,从而恢复了
乙酰胆碱酯酶中的磷形成结合物,使其与胆碱酯酶的酯解部位分离,从而恢复了乙酰胆碱酯酶活力。常用的药物有①
解磷定(pyraloxime methiodide,PAM-1)和
氯磷定(pyraloxime methylchloride,PAM-Cl),h此外还有
双复磷(obidoxime chloride ,DMO4)和
双解磷(trimedoxime,TMB4)。
胆碱酯酶复活药对解除烟碱样毒作用较为明显,但对各种
有机磷杀虫药中毒的疗效并不完全相同,解磷定和氯磷定对内吸磷、
对硫磷、
甲胺磷、
甲拌磷等中毒的疗效好,对敌百虫、敌敌畏等中毒疗效差,对
乐果和
马拉硫磷中毒疗效可疑。双复磷对敌敌畏及敌敌百虫毒效果较
解磷定为好。
胆碱酯酶复活药对已老化的胆碱酯酶无复活作用,因此对慢性胆碱酯酶抑制的疗效不理想。对胆碱酯酶复活药疗效不好的患者,应以
阿托品治疗为主或二药合用。
胆碱酯酶复活药使用后的副作用有短暂的眩晕、视为模糊的
复视、血压升高等。用量过大,可引起癫痫样发作和抑制
胆碱酯酶活力。解磷定在剂量较大时,尚有口苦、
咽痛、恶心。注射速度过快可导致暂时性呼吸抑制。
双复磷副作用较明显,有口周、四肢及全身发新村的灼热感,恶心、呕吐和颜面
潮红。剂量过大可引起
室性早搏和传导阻滞。个别患者发生
中毒性肝病。
(二)抗胆碱药
阿托品 阿托品有阻断
乙酰胆碱对
副交感神经和
中枢神经系统毒蕈碱受体的作用,对缓解毒蕈碱样症状和对抗
呼吸中枢抑制有效,但对
烟碱样症状和恢复
胆碱酯酶活力没有作用。阿托品剂量可根据病情每10~30min或1~2d给药一次,直到毒蕈碱样症状明显好转或患者出现“
阿托品化”表现为止。阿托品化即临床出现
瞳孔较前扩大、口干、皮肤干燥和颜面
潮红、肺
湿啰音消失及心律加快。即应减少可托品剂量或停用。如出现瞳孔扩大、神志模糊、狂躁不安、抽搐、昏迷和
尿潴留等,提示阿托品中毒,应停用阿托品。对有
心动过速及高热患者,阿托品应慎用。在阿托品应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全身反应和瞳孔大小,并随时调整剂量。
有机磷杀虫药中毒的治疗最理想是
胆碱酯酶复活药与
阿托品二药合用。
轻度中毒亦可单独使用胆碱酯酶复活药。两种解毒药合用时,阿托品的剂量应减少,以免发生阿托品中毒。
三、对症治疗有机磷杀虫药中毒主要的死因是
肺水肿、
呼吸肌瘫痪或
呼吸中枢衰竭。
休克、急性
脑水肿、
心肌损害及
心跳骤停等亦是重要死因。因此,对症治疗应以维持正常呼吸功能为重点,例如保持呼吸道通畅,给氧或应用
人工呼吸器。肺水肿用阿托品。休克用
升压药,脑水肿应用
脱水剂和
肾上腺糖皮质激素,以及按情况及时应用抗心律失常药物等。危重病人可用
输血疗法。为了防止病情复发,重度中毒患者,中毒症状缓解后应逐步减少解毒药用量,直至症状消失后停药,一般至少观察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