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网经菩萨戒》,
大乘佛教菩萨戒律之一,于公元401年,由鸠摩罗什译成中文,
僧肇誉之为“万法之玄宗,众经之要旨,大圣开物之真模,行者阶道之
正路。”
戒本简介
《梵网经
菩萨戒》亦名《梵网经
菩萨戒本》,或《大梵网经菩萨戒本》,梵网、
梵天网、大梵天网乃同体之异名。于近一千六百年前,由鸠摩罗什大师节选翻译,并依之为一批弟子授戒,盖为华夏传授
菩萨戒之始。
然该“戒本”译于大师晚年,什师尚未推敲润色,便溘然驾鹤归西,致令此译留有缺憾。诸如“杀因杀缘杀法杀业”、“悭因悭缘悭法悭业”等句,属于字词直译,若不加意译、进行阐释,则义理难明、令人费解。此外,某些
印欧句式,不符
汉地思维习惯,虽不影响理解,但令人感觉别扭、奇异。
语言随时代而变迁,此乃古今自然规律,古人之通俗用语,于今人则诘屈聱牙、颇难理解。虽然“诸法空相”、义在言外,无须执着文字,但众多当今初学,仍需以言见义,先领会而后熏修。既然佛法出世为
一大事因缘,普度众生乃大悲宗旨,则固守形式影响受益,毋若灵活变通而早入道。
今幸遇一润色
修订本,读来感觉文通字顺、明白晓畅,内容合乎原旨,未见因文而害意;以今日用品代替过时古物,似亦未尝不可。其“
菩萨戒序”、“受持流通”几近原文,“十条重戒”、“卌八轻戒”,
标号清晰,赫然醒目,令人一目了然。所附“简要注释”,略指津梁,无
冗长累赘之嫌。故欲在此公诸于众,与众有缘者分享。
普通居士读之可明白大意、培植根基;发心菩萨诵此易契入奥义、节节攀升。诸佛、菩萨、大士深明“八不”妙理,
色空一如,出神入化,仍需常诵
菩萨戒本;无名后学、初发心者执著事物名相,贪嗔痴慢,更须以戒为师、反复诵习,直至领会贯通、运用自如,成真菩萨、最终解脱。
若想作菩萨,必持
菩萨戒;不持菩萨戒,决难成菩萨。无论何人,一发菩提心,万里始足下;尘土积成山,滴水汇为渊;只要持之以恒,必然功到自成。 真修菩萨行者,必须经受逆水行舟、长途跋涉之历练。待天长日久,习惯成自然,则会步入“
随心所欲不逾矩”之圣境,收获“自利利他、
觉行圆满”之正果。
此版本于《百度》网面世以来,已获二百多位菩萨赞许首肯。期盼将有更多菩萨挺身而出,参与、完善、护持、弘扬,以令众多学者、行者获益,使菩萨队伍日益扩大,让佛陀精神光耀人间。
《大梵网经菩萨戒本》
梵网经序
沙门僧肇作
夫《梵网经》者,盖万法之玄宗,众经之要旨,大圣开物之真模,行者阶道之
正路。是以如来
权教,虽复无量,所言要趣,莫不以此为指南之说。是以秦主,识达圜中,神凝纷表。虽威纶四海,而沾想虚玄;虽风偃八荒,而静虑尘外。故弘始三年,淳风东扇,於是诏天竺法师鸠摩罗什,在长安
草堂寺,及义学沙门三千馀僧,手执梵文,口翻解释,五十馀部。唯《梵网经》,一百二十卷,六十一品,其中菩萨心地品第十,专明菩萨行地。是时道融、道影三百人等,即受菩萨戒。人各诵此品,以为心首。师徒义合,敬写一品八十一部,流通於世。欲使仰希菩提者,追踪以悟理故。冀於後代同闻焉。
菩萨戒序
尔时,世尊
卢舍那佛为此大众,略开百千恒河沙数不可称说法门之中,如毛头许心地戒法。此是过去一切诸佛已说、现在诸佛今说、未来诸佛当说。过去菩萨已学、现在菩萨今学、未来菩萨当学。我之
佛号名卢舍那,已修百劫如是心地,汝等诸佛转我所说,与一切众生开心地道。
尔时莲花台藏世界,赫赫天光
狮子座上,卢舍那佛放大光明,光告千花上佛:持我心地法门戒品而去,复转为千百亿释迦及一切众生,次第说我上乘心地法门戒品,汝等初学受持读诵,一心而行。
尔时千花上佛,千百亿释迦,自莲花台藏世界赫赫狮子座起,各各辞退,举身放不可思议光,光光皆化
无量数佛,一时以无量红黄蓝白花,供养卢舍那佛。受持上说心地法门戒品已,各各从此莲花台藏世界而没。没已进入
体性虚空花光
三昧,还
阎浮提本源世界菩提树下,从体性虚空花光三昧出。出已旋入妙光讲堂,坐于金刚千光王座,说
十世界海;复从座起,至帝释宫,说十种住;复从座起,至焰摩天,说十种行;复从座起,至
兜率天,说
十回向;复从座起,至
化乐天,说十禅定;复从座起,至他化天,说十阶地;复至一禅,说十金刚;复至二禅,说
十种忍;复至三禅,说十种愿;复至四禅
摩醯首罗天王宫殿,说我本源莲花胎藏世界,卢舍那佛所说心地法门戒品。其余千百亿释迦,亦复如是,无二无别,犹如贤劫品中广说。
尔时释迦牟尼佛,从初现莲花胎藏世界,东方来入天王宫中,说《魔受化经》已,
下生南阎浮提迦毗罗国,父字白净,母名摩耶,己名悉达,七年出家,三十成道,号为释迦牟尼佛,于
寂灭道场,坐金刚花光王座,乃至
摩醯首罗天王宫,其中次第,如十住处所说。
此时佛观大
梵天王诸网罗幢,因此为说无量世界犹如网孔,一一世界各各不同,别异无量,佛教法门亦复如是。吾今来此世界已八千返,为此
娑婆世界坐金刚花光王座,乃至摩醯首罗天王宫,为此中一切大众,略开心地法门品竟,复从天王宫殿,下至阎浮提菩提树下,为此地上一切众生、凡夫
痴暗之人,说我本真卢舍那佛心地中,
初发心时常诵一戒,光明金刚宝戒,是一切佛本源,一切菩萨本源,佛性种子。一切众生皆有佛性,一切意识
色心,是情是心,皆入
佛性戒中,当当常有因故,有当常住法身。如是十条趋解脱戒,出于世界,是法戒为三世一切众生顶戴奉持,吾今当为现前大众,重说十无尽藏戒品,此是一切众生戒律,本源
自性清净。
我今卢舍那 方坐莲花台 周匝千花上 复现千释迦
一花百亿国 一国一释迦 各坐菩提树 一时成佛道
如是千百亿 卢舍那本身 千百亿释迦 各接微尘众
还至本道场 各坐菩提树 诵我本师戒 十重四十八
是卢舍那诵 我亦如是诵 汝新学菩萨 顶戴受持戒
受持本戒已 转授诸众生 谛听我正诵 佛法中戒藏
波罗提木叉大众心谛信 汝是当成佛 我是已成佛
常作如是信 戒品已具足 一切有心者 皆应摄佛戒
大众皆恭敬 至心听我诵
尔时释迦牟尼佛,初坐菩提树下,成无上正觉,初结菩萨趋解脱戒,孝顺父母、三宝师僧,孝顺至道之法,
孝名为戒,亦名制止。佛即口放无量光明,是时百万亿大众,诸位菩萨、十八梵天、六欲天子、十六大国王,合掌至心,听佛诵念一切佛
大乘戒。佛告诸菩萨言:“我今半月半月,自诵诸佛法戒,汝等一切
发心菩萨,乃至十发趣、十长养、十金刚、
十地诸菩萨亦如是诵。是故戒光从口而出,有缘非无因故发光,光非青黄赤白黑,
非色非心,非有非无,非因果法,是诸佛之本源,行菩萨道之根本,是诸佛子众之根本。是故大众诸佛子,应受持,应读诵,应善学。佛子谛听,若受佛戒者,十八梵天、六欲天众、八部鬼神、
执金刚神、比丘僧尼、国王王子、宰相百官、庶民、奴婢、黄门、淫男、淫女,及变化人,乃至畜生,但解法师语,尽受戒并得戒,皆名第一清净戒者。”佛告诸佛子言:“有十重解脱戒,若受菩萨戒,不诵此戒者,即非菩萨,非佛种子。我亦如是诵。一切菩萨已学,一切菩萨今学,一切菩萨当学。以上略说菩萨随顺解脱相貌,汝等应当学习,敬心奉持。
十条重戒
一, 佛子,菩萨慈悲为怀,方便救护一切众生,凡有命者不得故杀。若图快意,起心杀害,准备用具,付诸行动,令他命断;若教他杀,怂恿赞叹,提供方便,见做随喜,乃至咒杀;此等心行,结获重罪。
二, 佛子,菩萨应生佛性,公正仁义,助一切人生福生乐。他人财物,乃至鬼神、劫贼之物,
一针一草,不得故盗。若起盗心,暗中算计,动手窃取,物离原处;若教人盗,或他盗取,提供方便,乃至咒盗;此等心行,结获重罪。
三, 佛子,菩萨清心寡欲,教化救度一切众生,自修梵行与人
净法。神鬼天人,一切女性,乃至畜生,不得故淫;且亦禁止非道行淫;若起淫心,顾视恋念,挑逗触摸,导致淫行;若教他人,纵欲行淫;此等心行,结获重罪。
四, 佛子,菩萨
正语正见,亦令众生正语正见。若起诓心,假现威德,谎称证果,令他相信;若教人诓,方便妄语,不见言见,见言不见,口言体示,令他
生起邪语
邪见,乃至邪业;此等心行,结获重罪。
五, 佛子,菩萨教令众生明达聪慧。因酒乱性为罪助缘,故诸酒类不得经销。若起酤意,安置设施,接洽购入,转售与人;若教人贩,提供方便,致令众生心神颠倒;此等心行,结获重罪。
六, 佛子,菩萨护持出家、在家菩萨、比丘僧尼;若闻外道邪见恶人,言佛法中非法非律,应生慈心实施教化,令其产生大乘善信。若自言说、教人宣说四众过失,生起此念,组织言词,发出声音,令他领解;此等心行,结获重罪。
七, 佛子,菩萨应代众生受他毁辱,好事与人,恶事归己。菩萨不得
自赞毁他,自扬己德,隐他善事,令他受毁。倘起此心,形成言辞,声出于口,使人领解;若或教人自赞毁他;此等心行,结获重罪。
八, 佛子,菩萨慷慨施舍,见来乞求诸贫穷人,随其所需一切给与。若起悭心,吝物吝法,身口不施,形成悭业;若教人悭,见求物者,乃至不施一针一线,对求法者,乃至不说一偈一句,反而更加污辱谩骂;此等心行,结获重罪。
九, 佛子,菩萨慈爱宽恕,劝诸众生无诤向善。若起
嗔心,恼怒愤恨,溢于言表,发泄于人;若教人嗔,于诸众生,乃至非众,辱骂殴打,施以刀杖,意犹不息,前人求悔,善言忏谢,嗔犹不解;此等心行,结获重罪。
十, 佛子,菩萨竭力护持三宝。若闻恶人一言谤佛,犹如百矛刺穿身心,岂能忍心自加毁辱。若起谤心,编造言辞,口宣笔著,蛊惑他人;若教人谤,助他诽谤;此等心行,结获重罪。
善学佛子,菩萨重罪应当明瞭,于中不应犯微尘许,岂能具足犯十条戒。若有犯者,不得现身
发菩提心,亦失国王、转轮王位,亦失比丘、比丘尼位,亦失十发趋心、
十长养心、十金刚心、菩萨十地;
佛性常住妙果,一切皆失;堕
三恶道,两劫
三劫,不闻父母、三宝名字,故不应犯。汝等一切菩萨大众,已学、今学、未来当学, 如是十戒,应当明瞭,敬心奉持。八万
仪品当广明解。
卌八轻戒
释迦文佛告诸菩萨:十条重戒如上所述,四十八轻今当宣讲。
一, 佛子,菩萨欲受轮王、国王、百官位时,应当先受
菩萨戒律。受戒王官,鬼神护持,诸佛欢喜。既得戒已,当生恭敬、赡养之心。若见方丈、教戒法师、
上座大德、同学同修,应起承迎,礼拜问讯;当以七宝、百物供养,乃至卖身、国城男女。若不起立承迎礼拜,反生骄慢、嗔痴之心,不能如法供给所需,犯
轻垢罪。
二, 佛子,菩萨不饮一切
酒类,亦不教他沾染
酒瘾,因酒能生无量过失。传递酒器与人饮酒,获五百世无手报应。若故意饮,若教人饮,犯轻垢罪。
三, 佛子,菩萨不食众生之肉,夫食肉者,断绝佛性慈悲种子,得无量罪,一切众生见而舍去,故诸肉类不得飡食。若故意食,犯轻垢罪。
四, 佛子,菩萨不食五种辛物:大蒜、
小蒜、青葱、
韭菜、兴蕖。五种辛物,一切食中,不宜掺入。若故意食,犯轻垢罪。
五, 佛子,菩萨若见众生触犯
五戒、
八戒、十戒,造作七逆,堕入八难,应教忏悔。不教忏悔,而与共住,同分利养,共同诵戒,犯
轻垢罪。
六, 佛子,菩萨若见大乘法师、同学同修,自百里外,来到城镇、僧坊、舍宅,应当起立迎来送去,日日三时礼拜供养,常请法师三时说法,日三两金,百味饮食,床座医药,一切所需全部供给。请法不懈,为
法灭身,不生恼害及嗔恚心。若不尔者,犯轻垢罪。
七, 佛子,菩萨若知山林树下、僧地房舍,某一处所,有师说法,或者讲戒,初学菩萨,应持经律,至法师所,聆听谘问。若不尔者,犯轻垢罪。
八, 佛子,菩萨若舍
大乘经律,言非佛说,因而受持二乘经典,或者
外道邪见典籍,犯轻垢罪。
九, 佛子,菩萨见诸病人,应常供养如佛无异。
八福田中,探病乃为第一福田。若父若母、师僧弟子,盲聋喑哑诸根不具,身患疾病百般痛苦,皆应医养令其痊愈。若怀嗔恨而不照看,山林旷野、市镇
僧房,或路途中见病不救,犯
轻垢罪。
十, 佛子,菩萨不蓄刀杖、弓箭、
矛斧斗战武器,及诸罗网杀生用具。菩萨对于杀父母者,尚不加报,何况伤害其余众生。若故保存杀生器具,犯轻垢罪。
如是十戒,应当学习,敬心奉持。六度品中当广明解。
十一, 佛子,菩萨禁为利乐充任国使,
合会军阵,兴师相伐,杀无量众。菩萨尚忌军中往来,岂能履行杀伐使命。若故做者,犯轻垢罪。
十二, 佛子,菩萨不贩良民、奴婢、
六畜,亦不倒卖棺木、殓具。自尚不贩,何况教人。若故自做,若教人做,犯
轻垢罪。
十三, 佛子,菩萨不得心怀恶意,无事生非,诽谤国王、宰官、法师、
戒师、僧人、贤善良民,言他犯有七逆十重。对于父母、兄妹、六亲,应生恭敬、爱护之心。若不敬爱,反为逆害,使他堕入忧惧境地,犯轻垢罪。
十四, 佛子,菩萨不得恶意焚烧山林旷野,四至九月烧罪尤重。不得焚烧城郭、僧房、他人田宅或鬼神物。一切生物禁止故烧。若故意烧,犯轻垢罪。
十五, 佛子,菩萨应教六亲、朋友、弟子,及诸外道
邪见恶人,读诵受持大乘经律,使解义理
发菩提心:十发趣心、
十长养心、
十金刚心;逐条解释三十种心次第法用。若怀恶意或嗔恚心,故教二乘
声闻经律,或者外道邪见谬论,犯
轻垢罪。
十六, 佛子,菩萨先学大乘威仪、经论戒律,广开义解。尔后若见初学菩萨,远道来求大乘经律,应当如法说诸
苦行,譬如烧身、烧臂、烧指。若不焚烧身或臂指供养诸佛,即非真正出家菩萨。若遇饥饿虎狼
狮子以及饿鬼,悉应舍弃身肉手足而为供养,尔后次第为说正法,使其终获心开意解。如若菩萨,利令智昏,应答不答,倒说经律,无前无后,有辱三宝,犯轻垢罪。
十七, 佛子,菩萨若贪饮食、名闻利养,亲近王室、大臣百官,依仗威势勒索钱物,此则名为恶求、多求、教唆人求;若失怜悯与恭敬心,仗势索取,犯轻垢罪。
十八, 佛子,菩萨应学
十二部经,诵持戒者,日夜六时,持
菩萨戒,解其义理、真如佛性。如若不解一偈一句戒律因缘,诈言能解,即为自欺,亦欺他人。不解戒律,不懂佛法,反为他人作师授戒,犯
轻垢罪。
十九, 佛子,菩萨遇见
持戒比丘僧尼,手持香炉行菩萨道,若怀恶意,无故挑拨,引发争斗,欺谤贤人,无恶不做,犯轻垢罪。
二十, 佛子,菩萨应怀孝慈,广行放生。一切男子曾为我父,一切女人曾作我母,我常轮回悉缘彼体,故六道众皆我父母。若杀食之,即杀父母及我故身。一切地水是我先身,一切火风乃我本体。故常放生亦教人放,乃久受生常住之法。若见世人杀畜生时,应行救护解其苦难。应当常讲菩萨戒律,教化救度一切众生。父母、兄弟往生之日,应请法师讲
菩萨戒,以此福德资助亡者,使之见佛生天、人中。若不尔者,犯
轻垢罪。
如是十戒,应当学习,敬心奉持。灭罪品中当广明释各条
戒相。
二十一, 佛子,菩萨不得以嗔报嗔、以打报打。父母、兄弟、六亲被害,不得报仇。国主被杀亦不得报。报复杀生违背圣道。为免打骂造身口业,尚能自律不蓄奴婢,岂能故造杀伐重罪。出家菩萨若失慈悲,自为六亲报仇雪恨,犯轻垢罪。
二十二, 佛子,菩萨初始出家未有所解,不得自恃显门大姓、位高年长、聪明伶俐、富饶财宝,以此骄慢,不从法师受学经律。若或法师,卑门
小姓、贫贱年少、诸根不具,而实有德,尽解经律,初学菩萨,应当前往,咨受法师
第一义谛。若不尔者,犯
轻垢罪。
二十三, 佛子,菩萨于佛般涅槃后,诚心欲受
菩萨戒律,若千里内无授戒师,可在佛像、
菩萨像前
自誓受戒。当此之时,须在像前七日忏悔,得见好相便得灭罪,乃为得戒。 所谓好相,佛来摩顶,见光见花,种种异相。不得好相,应当二七、三七忏悔,乃至一年,至见好相。菩萨戒师亲为授戒,则不需要见诸好相,
兹因法师递相传承, 生恭敬心故此得戒。如若法师,自倚能解大乘经律,结交国王、太子、百官,见初学者来问经律,却怀恶意及轻慢心,不为逐一认真作答,犯轻垢罪。
二十四, 佛子,菩萨应当勤习大乘经律、正见正性正等
法身。若舍三宝,反学二乘外道俗典、杂论书籍,为断佛性障道因缘,而非修行菩萨
道法。若故做者,犯
轻垢罪。
二十五, 佛子,菩萨于
佛灭后,身为住持、监院、法师、律师、禅师,应生慈心善和斗讼,尽心守护三宝财物,勿如己有无度利用。倘若故意挑拨乱众,恣心利用三宝财物,犯轻垢罪。
二十六, 佛子,菩萨若住城市、王宫、僧房、结夏处所或大会中,见客菩萨、比丘到来,应当如法迎来送去,供养饮食、房舍卧具。若无钱物,应卖自身乃至己肉,供给所需。若有施主来请众僧,客僧有权接受供养,直院理应次第差僧。若遣主僧不派客僧,获罪无量,非真沙门,非释
种姓。若故做者,犯轻垢罪。
二十七, 佛子,菩萨忌别受请、独享利养,此等利养属十方僧。若别受请,即取十方
僧物归己,犹如利用八福田中诸佛圣人、师僧父母、病人之物。故别受请,犯
轻垢罪。
二十八, 佛子,菩萨无论出家在家,欲作施主请僧修福,应入僧房禀告知事:今欲请僧祈福求愿。知事报言:次第请者,即得十方贤圣之僧,
别请五百菩萨、罗汉,不如循次请一凡僧。
七佛皆无别请之法。若别请僧属外道法,不符圣道。故别请僧,犯轻垢罪。
二十九, 佛子,菩萨不得心怀恶意,贪图利养,失慈悯心,亲手做食,
自磨自舂,贩卖淫色,介绍婚姻,占胎性别,解梦吉凶,使用咒术,卖弄技巧,调练鹰隼,配制毒药,蛇毒、
蛊毒、生金银毒。若故做者,犯
轻垢罪。
三十, 佛子,菩萨不得怀诸恶意,自谤三宝,诈现亲附,口上谈空,行在有中,摆布俗众,撮合男女,使恋淫色、陷诸缚著,于六斋日、
三长斋月,杀生劫盗、破斋犯戒。若故做者,犯轻垢罪。
如是十戒,应当学习,敬心奉持。制戒品中当广明解。
三十一, 佛子,菩萨于佛灭后,处恶世中,若见劫贼、外道恶人,卖佛菩萨、父母形像、
经律论典,贩卖僧尼、
发菩提心菩萨道人,使彼沦为
官私奴婢,应生慈悲,方便救护,四处游化,募捐
款物,赎佛菩萨形像、经典、比丘僧尼、发菩提心菩萨道人。若不赎者,犯轻垢罪。
三十二, 佛子,菩萨不得贩卖刀杖、弓箭,不得蓄藏轻秤、小斗;不依威势取他财物、捆缚肢体、破坏产业;不得饲养猪狗猫狸。若故做者,犯
轻垢罪。
三十三, 佛子,菩萨不得心怀恶意,观看军兵、劫贼廝杀,市井里巷男女斗殴。不得听闻吹贝、鼓角、
琴瑟、筝笛、
箜篌、歌唱、
伎乐之声。不得赌博:
围棋、象棋、
弹棋、
踢毬、掷石、投壶。不得
卜筮:爪镜、蓍草、
钵盂、髑髅;亦不得作盗贼使命。若故做者,犯轻垢罪。
三十四, 佛子,菩萨必须护持戒律,日夜六时行住坐卧,读诵本戒犹如金刚,如持浮囊欲度大海,
草系比丘因戒不动。心中常生大乘善信,自知我是未成之佛,诸佛悉是已成之佛,
发菩提心念念不退。若生一念趋外道心,犯轻垢罪。
三十五, 佛子,菩萨必须发弘誓愿:(1)恭敬、赡养父母、师僧,(2)愿得明师、(3)贤善知识,(4)彼常教我大乘经律,(5)十发趣心,(6)
十长养心, (7)
十金刚心,(8)
菩萨十地,(9)使我理解如法修行,(10)坚持佛戒,宁舍身命忆持不忘。如若菩萨不发是愿,犯
轻垢罪。
三十六, 佛子,菩萨发此十大愿已,持佛禁戒,更作誓言:(1)宁以此身投入烈火、峡谷、刀山,终不毁犯三世佛戒,与诸女人作不净行;(2)宁以千重炽铁罗网周匝缠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接受施主种种衣服;(3)宁以此口吞热铁丸、大流猛火,经百千劫,终不以此破戒之口,食于施主百味饮食;(4)宁以此身卧火焰网、 灼铁地上,终不以此破戒之身,接受施主百种床座;(5)宁以此身受百矛刺经一二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接受施主百味医药;(6)宁以此身投热
铁锅经百千劫,终不以此破戒之身,接受施主田地园林、宅院房舍;(7)宁以铁锤砸碎此身,从头至足令如微尘,终不以此破戒之身,接受施主恭敬礼拜;(8)宁以百千热铁刀矛挑刺两目,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贪视美色;(9)宁以百千锋利针锥扎刺耳根经一二劫,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贪听乐音;(10)宁以百千利刃
尖刀扎刺鼻根,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贪嗅诸香;(11)宁以百千锐利刀矛穿刺舌根,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贪食百味;(12)宁以利斧粉碎此身,终不以此破戒之心贪著乐触;(13) 愿诸众生悉得成佛。如若菩萨不发是愿,犯
轻垢罪。
三十七, 佛子,菩萨应行二期头陀之行,冬季坐禅,夏季安居,常用(1)牙刷,(2)肥皂,(3)毛巾,(4)
三衣,(5)瓶,(6)钵,(7)
坐具,(8)
锡杖, (9)香炉,(10)火柴,(11)甲钳,(12)
镊子,(13)绳床,(14)
纱囊,(15)经,(16)律,(17)佛像,(18)菩萨形像。菩萨苦行及
游方时,游行百里、千里之外,十八种物,常随其身。
头陀行者,正月十五至三月十五,八月十五至十月十五,此二期中,十八种物,常随左右,如鸟二翼。值朔望日,新学菩萨,诵戒忏罪,在佛菩萨形像面前,诵十重
四十八轻戒。一人习戒即一人诵。若二若三,乃至百千,亦一人诵。诵者高座,听者下坐。各披九、七、 五条袈裟。头陀行道、
结夏安居,亦应如法,一切险处,悉不得入:王恶国乱,水火风难,土地起伏,草木深邃,虎狼出没,毒蛇潜藏,劫贼窥伺。若不如法,犯
轻垢罪。
三十八, 佛子,菩萨理应如法而坐。先受戒者即在前坐,后受戒者则在后坐,不问老少、比丘僧尼、国王王子、达官贵人、黄门奴婢,皆应如法,次第而坐。莫如外道或兵奴法,混杂而坐。坐无次第,犯轻垢罪。
三十九, 佛子,菩萨应教众生建筑僧舍,山林田园竖立佛塔,冬
夏安居坐禅处所,诸行道处,皆应建立。菩萨应为一切众生,宣读讲解大乘经律。国难贼难、患病之时;和尚、戒师、父母、兄弟
入灭之日,每逢七日至七七日;一切
斋会祈福求愿;远处谋生;大火所烧;大水所漂,船被
黑风吹至远方,江河大海遭
罗刹难;均应读诵、讲解本律。身受种种罪业果报,诸如三恶、七逆、八难,杻械枷锁系缚其身,多淫多嗔、多痴多病,皆应讲解
菩萨戒律。新学菩萨,若不尔者,犯
轻垢罪。
四十, 佛子,菩萨与他传授戒律,不得拣择授戒对象。十八
梵天,
六欲天子,一切鬼神,比丘僧尼,国王王子、大臣百官,善男信女,淫男淫女,无根二根,黄门奴婢,懂法师语,尽得受戒。接受戒者,身著袈裟、衣服、卧具,皆应依律染成坏色,避正红黄
蓝黑紫色,混杂之色与道相应。比丘之衣应当异于各国俗服。授戒之时,师应问言:汝身无犯七逆罪耶?法师禁为犯逆之人当生授戒。何谓七逆?
出佛身血、杀父、杀母、杀指导师、杀戒律师、杀弘法师,及杀圣人。若具七逆不能得戒,其余有情尽可得戒。有千百里来求戒者,懂法师语,如若法师以嗔恶心,不为传授
菩萨戒律,犯轻垢罪。
四十一, 佛子,菩萨若作教诫法师,教人起信、授戒之时,应教他请和尚、戒师。师应问他有无七逆,若犯七逆不与授戒。若犯十戒,应教忏悔,在佛菩萨形像面前,日夜六时,诵十重四十八轻戒,直至礼拜三世
千佛,若一七日,二、三七日,乃至一年,至见好相。若无好相,虽忏无益,是人现身不能得戒,只作来生受戒圣因。若犯轻戒一条、多条,对僧忏悔罪便得灭。教诫法师,应对本戒逐条详解。如若不解大乘经律,何重何轻是非之相,不解何为
第一义谛、熏习种姓、长养善性
法性种姓、不可坏性中道种姓、圣正法姓,其中多少,观行出入,十种
禅支,一切行法,皆为不得法中义理。菩萨若为名闻利养,贪利弟子,不懂装懂,自欺欺人,无解授戒,犯轻垢罪。
四十二, 佛子,菩萨不得贪图利养,与未受持
菩萨戒者、外道恶人、持
邪见人,宣讲佛戒。唯除国王,余不得说。因恶人辈不受佛戒,名为畜生,所生之处,不见三宝。持邪见人,若石无心,与木无异,名为外道。若对外人,盲目宣说七佛
大戒,犯
轻垢罪。
四十三, 佛子,菩萨
依信出家修道,受佛正戒,若起邪心故毁圣戒,不得接受施主供养,不得行走国王地上,亦不得饮国王之水。
五千大鬼常遮其前,鬼皆呼他破戒恶人。若入城市宅院房舍,鬼则常扫其人足迹,人亦骂他佛法中贼,一切众生眼不欲见。犯戒之人无异畜生,形同木石。故毁圣戒,犯轻垢罪。
四十四, 佛子,菩萨常应受持大乘经律,剥皮为纸,刺血为墨,汲髓为水,析骨为笔,书写佛戒。木皮壳纸,绢素竹帛,亦悉书写。常以七宝、诸种杂宝、无价香花严饰香囊,盛放经律。若不如
法供养经卷,犯
轻垢罪。
四十五, 佛子,
菩萨行至一切处所,皆劝众生
发菩提心。若入城市村庄宅舍,遇见众人应当劝言:汝等大众,尽应受持三归十戒。若入山林、旷野、河流,见马牛羊,一切畜生,应高声言:汝等畜生,发菩提心!若不如是教化众生,犯轻垢罪。
四十六, 佛子,菩萨常怀慈悲,四处教化。若入显贵、施主之家,或大众中,应当如法高坐上座,不得站立为彼说法。若说法时,法师高坐,香花供养。听者下坐,如孝父母、尊敬师长,犹如事火婆罗门法。出家人法,不向国王、父母礼拜,六亲不敬,鬼神不礼。持身说法,若不如法,比丘地立,白衣高坐,为官役使,如奴事主,犯
轻垢罪。
四十七, 佛子,菩萨满怀信心受佛教戒,应当接受众人供养。若有受戒国王、太子百官、四部弟子,自恃高贵,破佛戒律,明作禁令,阻四部众出家修道;不许建塔、雕绘形像、抄印经律;设官管辖,立
簿记僧;目无戒律,广行非法,如是做者,犯轻垢罪。
四十八, 佛子,菩萨起信出家修行,若仍贪图名闻利养,于王官前说佛戒时,捆缚僧尼、受戒菩萨,如待囚犯,似虐战俘。彼犹狮子身中之虫,自食狮肉非余外虫。如是佛子自破佛法,
天魔外道皆莫
能破。受佛戒者必须护戒,犹事父母,如念独子,不得故犯。菩萨若闻外道恶人,以恶言语诽谤佛戒,犹矛刺心、刀杖击身,宁入地狱经历百劫,不愿听闻谤戒一声,岂能忍心自加毁辱。若教他人破法因缘,必失
恭敬三宝之心。若故做者,犯轻垢罪。
如是九戒,应当学习,敬心奉持。
受持流通
汝等佛子,十条重戒四十八轻,悉应受持。过去菩萨昔曾诵持,现今菩萨正在诵持,未来菩萨将要诵持。诸位佛子凝心谛听:十条重戒四十八轻,
三世诸佛往昔曾诵, 现今正诵,未来当诵,我今亦然如是而诵。汝等一切虔诚信众,如若国王、王子、百官,比丘僧尼,善男信女,凡已接受
菩萨戒者,尽应受持、读诵解说、书写佛性常住戒本,流通三世一切众生,使广传播
代代不绝,得见千佛递相授手,世世不堕恶道八难,常生天上或人道中。我于今日在此树下,简略开示七佛戒法,汝等应当一心学戒,欢喜奉行。无相天王劝学章中当广明解。
三千学士,时坐听者,闻佛自诵,心心顶戴,喜跃受持。
尔时释迦牟尼佛,说上莲花台藏世界,卢舍那佛所说心地法门品中,十无尽戒法品竟,千百亿释迦亦如是说。从摩醯首罗天王宫,至此道树下,十住处说法品,为一切菩萨不可说大众,受持读诵解说其义亦复如是。千百亿世界、
莲花藏世界、微尘世界,一切佛心藏、地藏、戒藏、无量行愿藏、因果佛性常住藏,如是一切佛,说无量一切法藏竟,千百亿世界中,一切众生受持、欢喜奉行。若广开心地相貌,如佛花光王七行品中说。
明人忍慧强 能持如是法 未成佛道间 安获五种利
三者生生处 为诸菩萨友 四者功德聚 戒度悉成就
计我著相者 不能信是法 灭寿取证者 亦非下种处
欲长菩提苗 光明照世间 应当静观察 诸法真实相
不生亦不灭 不常复不断 不一亦不异 不来亦不去
过去诸菩萨 已于是中学 现在者今学 未来者当学
此是佛行处 圣主所称叹 我已随顺说 福德无量聚
回向施众生 共趋一切智 愿闻是法者 疾得成佛道
简要注释
(一)
三长斋月:正月、五月、九月,是北天王南赡部洲巡游之月。
(二)六
斋戒日:初八、十四、十五、二十三、二十九、三十。小月二十八、二十九。此
六斋日,诸天鬼神巡视人间,考察善恶。初八、廿三,四天王使游行人间;十四、廿九,天王太子游行人间;十五、三十,天王亲自巡视人间。于此六日,持斋行善,福胜余时;如若作恶,罪报加倍,于此六日,止恶修斋,名敬好时。所谓斋者,过午不食。
(三)六时:有昼三时:初日分、中日分、后日分;有夜三时:初夜分、中夜分、后夜分。昼夜六时,持
菩萨戒,直至业障消除,六根清净,大开圆解,解第一义实相妙理,亦即真如佛性。
(四)
七佛:(1)
毗婆尸佛;(2)
尸弃佛;(3)
毗舍浮佛;(4)
拘留孙佛;(5)
拘那含牟尼佛;(6)
迦叶佛;(7)释迦牟尼佛。
(五)八福田者:(1)佛、(2)圣人、(3)和尚、(4)
阿阇黎、(5)僧、(6)父、(7)母、(8)病人。八福田中,看病福田最为广大,因病乃为苦中之苦,故探病为福中之福。
(六)十发趣心:名初
十心,即十住位:(1)(施)舍心,(2)(持)戒心,(3)忍(辱)心,(4)(精)进心,(5)(禅)定心,(6)(智)慧心,(7)(发)愿心,(8)护(持)心,(9)(随)喜心,(10)(登)顶心。前六位即菩萨行六度。
(七)
十长养心:名中十心,即十行位:(1)慈心,(2)悲心,(3)喜心,(4)舍心,(5)(布)施心,(6)好语心,(7)(利)益心,(8)同(事)心,(9)定心,(10)慧心。前四位为
四无量心;四至八为菩萨
四摄。
(八)十金刚心:名后十心,即
回向位:(1)坚信心,(2)
正念心,(3)回向心,(4)通达心,(5)正直心,(6)不退心,(7)大乘心,(8)无相心,(9)智慧心,(10)不坏心。
(九) 十发趣心:空一切空,法入心内无不是空,此属空观。十长养心:心内流出
一切诸法,无论念佛、布施、
持戒、
忍辱、精进、禅定、智慧
六波罗蜜,都如幻化,此属假观。十金刚心:不出不入,又出又入,即不生不灭真如法界,坚如金刚,此属中观。菩萨教人先修空观,次修假观,后修中观。三谛理显,是为次第法用。
(十)菩萨十地:(1)欢喜地,(2)离垢地,(3)发光地,(4)焰慧地,(5)
难胜地,(6)
现前地,(7)
远行地,(8)不动地,(9)善慧地,(10)
法云地。
(十一)十种
禅支:即为十种所观处所:(1)青、(2)黄、(3)赤、(4)白、(5)地、(6)水、(7)火、(8)风、(9)空、(10)识。
世间禅定包括
初禅、二禅、三禅、
四禅。初禅
离生喜乐地,具有五支:觉、观、喜、乐、一心。二禅定生喜乐地,具有四支:内净、喜、 乐、一心。三禅离喜妙乐地,具有五支:舍、念、慧、乐、一心。四禅
舍念清净地,具有四支:不苦不乐、舍、念、一心。四禅不离十支功德。
(十二)
十二部经:(1)契经,(2)重诵,(3)授记,(4)讽诵,(5)自说,(6)因缘,(7)譬喻,(8)本事,(9)本生,(10)方广,(11)稀有,(12)论议。
(十三)
五戒:(1)不杀生,(2)不偷盗,(3)不邪淫,(4)不妄语,(5)不饮酒。
(十四)八戒:(1)不杀生,(2)不偷盗,(3)不淫欲,(4)不妄语,(5)不饮酒,(6)不涂香饰花,不观舞听歌,(7)不睡高广华丽之床,(8)过午不食。
(十五)十戒:(1)不杀生,(2)不偷盗,(3)不淫欲,(4)不妄语,(5)不饮酒,(6)不涂香饰花,(7)不歌不舞亦不观听,(8)不卧高广大床,(9)过午不食,(10)不持金银财宝。
(十六)八难:(1)地狱,(2)饿鬼,(3)畜生,(4)郁单越(北俱卢洲无苦无佛法处),(5)长寿天(色界、无色界天),(6)盲聋喑哑,(7)
世智辩聪,(8)佛
前佛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