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奭(이경석,1595年—1671年),
朝鲜王朝中期宗室、宰相。字尚辅,号双溪、白轩,本贯全州,是
朝鲜定宗李芳果之子德泉君李厚生的六世孙。在仁、孝、显三朝作为
西人党的一员而活跃,曾出使清朝,后官至
领议政,谥号“文忠”,有《白轩集》及
大清皇帝功德碑碑文传世。
人物生平
仕途经历
李景奭于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
朝鲜宣祖二十八年)十一月十八日生于父亲李惟侃任所
堤川县衙,发蒙于其兄李景稷,后曾拜谒沙溪
金长生。
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
朝鲜光海君五年),考中进士。
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光海君九年),通过增广文科初试,但因不参加“废母庭请”(请愿废黜
仁穆王后)而被削籍。
仁祖反正后,李景奭再赴科举,获谒圣文科丙科及第。初授承文院副正字,后入翰林,成为史官,任艺文馆检阅、奉教,并兼春秋馆记事官。
李适之乱时,他作为
承政院注书一直扈从
仁祖身边,得到仁祖信赖。后历任
成均馆典籍、礼曹佐郎、
司谏院正言、
弘文馆校理。
天启六年(1626年,朝鲜仁祖四年),选入湖堂,赐暇读书。同年末回到官场,历任吏曹佐郎、吏曹正郎,作为
铨郎而掌握人事权。
天启七年(1627年,仁祖五年),发生
丁卯胡乱,他作为体察使
张晚的从事官,被派到
江原道募兵和调度军粮,他所写的《檄江原道士夫父老书》一时脍炙人口。战争结束后,他再任吏曹佐郎,不久成为承旨。
崇祯二年(1629年,仁祖七年),自请出为杨州牧使,任满后继续任承旨。
崇祯五年(1632年,仁祖十年),授司谏院大司谏。
崇祯九年(1636年,仁祖十四年),任
司宪府大司宪、艺文馆副提学。面对清鲜交恶的外部局势,他反对盲目的“斥和论”,预判清军会在冬季渡结冰的鸭绿江,绕开诸城,直捣汉城,而朝鲜对清绝无胜算,明朝也难以依靠。同时主张仍然称清为“金”,因为“清”是
皇太极称帝后所建国号,如果称“清”就是承认皇太极的“僭号”。
丙子胡乱时,果然如他预料,清军长驱直入,他扈从仁祖入
南汉山城,仁祖投降后,他被擢为都承旨兼艺文馆提学,撰写三田渡碑(
大清皇帝功德碑)文。翌年获得文臣最高荣誉——兼任艺文、弘文两馆大提学,不久授吏曹参判,又擢为吏曹判书。
大起大落
崇德五年(1640年,仁祖十八年),李景奭送到
盛京(今中国沈阳)的假质子被清朝发觉,受到罢官处分。
崇德六年(1641,仁祖十九年),被起用为右参赞、大司宪,并作为
昭显世子的贰师北上盛京。
崇德七年(1642年,仁祖二十年),因明朝船只停泊朝鲜宣川之事被清朝得知,李景奭被清朝派去给仁祖传话,但朝鲜朝廷不让他进入汉城见国王,而是先让他找当地地方官对质,接着罢免了平安道观察使沈演和兵马节度使金应海,让他直接回清朝复命。他回到清朝后,清朝怀疑他不入汉城就回来复命是自作主张,李景奭为避免连累国王,揽下了罪责,承认是擅自行动。
皇太极大怒,将他拘禁于凤凰城(今中国
凤城),数月后放还,并要求永不叙用。
顺治二年(1645年,仁祖二十三年),在昭显世子的请求下,清朝允许朝鲜起用废锢诸臣。李景奭由此获得叙用,再任吏曹判书。九月拜相,授
右议政。
顺治三年(1646年,仁祖二十四年),作为谢恩使出使清朝。
顺治六年(1649年,仁祖二十七年),
朝鲜孝宗即位,于八月拜他为
领议政。
顺治七年(1650年,朝鲜孝宗元年)春,因朝鲜在呈送清朝的“倭情咨文”中请开筑城之禁及解释将漂流汉人送至日本的原因,被清朝怀疑不忠,以及有人向清朝密告孝宗起用反清人士,清朝遂派六名使臣问责朝鲜,是为
六使诘责事件。朝鲜朝野大惊,孝宗夜不能眠,李景奭再次主动担责,与撰写咨文的赵䌹一起被发配义州
白马山城,围篱安置。同时。朝鲜送出
义顺公主嫁给清摄政王
多尔衮,平息了这场外交风波。多尔衮还想将李、赵二人抓到北京来审问,但在十二月暴死于
古北口外。
顺治帝批准朝鲜请求,释放李、赵二人,但不许叙用。
晚年去世
顺治八年(1651年,孝宗二年),李景奭隐居
广州板桥、石门一带。
顺治十年(1653年,孝宗四年),他被授以闲职领中枢府事,参与议政。
顺治十六年(1659年,孝宗十年),孝宗去世,他负责撰写行状,并主持编纂《孝宗实录》。
康熙十年(1671年,
朝鲜显宗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李景奭去世,享年七十七岁。
朝鲜肃宗时赐谥“文忠”。
轶事典故
李景奭在仁祖后期曾屡次推荐
宋时烈、
宋浚吉等山党人士,到了显宗时,他主张宽恕在
己亥礼讼中失败的南人
尹善道等,因而与宋时烈逐渐不合。康熙八年(1669年,显宗十年),
朝鲜显宗去温泉疗养,李景奭在请求
回銮的劄子中批评有的大臣近在咫尺却不来温泉问安。宋时烈觉得是指自己,便在上疏待罪的同时批评朝中有如“孙从臣”一般不知义理的大臣。起初李景奭没看懂,许积告诉他说的是给金朝写降表的宋朝大臣
孙觌,以暗讽他曾撰写三田渡碑文之事。很少与人计较的李景奭勃然大怒,上疏阐明本心,从此与宋时烈彻底交恶,到肃宗年间,李景奭的孙子李厦成仍为此事辩诬。
历史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