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拉定
药品
头孢拉定 (Cephradine, Velosef) 别名:先锋霉素Ⅵ、头孢菌素Ⅵ等,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化学式为C16H19N3O4S,为第一代半合成头孢菌素,抗菌作用与头孢氨苄相似,耐酸可以口服,吸收好,血药浓度较高,特点是耐β内酰胺酶,对耐药性金葡菌及其它多种对广谱抗生素耐药的杆菌等有迅速而可靠的杀菌作用,主要以原形经尿排泄,尿中浓度较高。临床主要用于呼吸道泌尿道、皮肤和软组织等的感染,如支气管炎肺炎肾盂肾炎膀胱炎耳鼻咽喉感染、肠炎痢疾等。
医学用途
适应症
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中耳炎支气管炎肺炎呼吸道感染、泌尿生殖道感染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为口服制剂,不宜用于严重感染。
也常用于预防外科术后感染。精氨酸盐型注射剂,用于心、肾功能不全者,此剂型不易导致钠潴留。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微臭。
本品在水中略溶,在乙醇或乙醚中几乎不溶。
规格
片剂、胶囊:0.25g、0.5g。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0.25g~0.5g/次,6小时次/日,一日最高4g(16粒)。小儿按体重一次6.25~12.5mg/kg,每6小时一次。肌注或静注,成人,0.25g~0.5g/次,3~4次/日。对严重感染每日可增至4g。
(1)成人:
①轻度感染,一次0.25~0.5g,一日3~4次。
②中度感染:一次0.5~1g,一日3~4次。
一日总量不超过4g。
(2)儿童:一次6.25~12.5mg/kg,每6~8小时1次。
静脉给药
成人:每次0.5~1g,每6小时1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每天最高量为8g;
小儿(1周岁以上):每次12.5~25mg/kg,每6小时1次,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
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肌酐清除率大于每分钟20mL时,其推荐剂量为每6小时0.5g;肌酐清除率为每分钟5~20mL时,其剂量为每6小时0.25g;肌酐清除率小于每分钟5mL时,其剂量为每12小时0.25g。
不良反应
头孢拉定不良反应较轻,发生率约6%。恶心、呕吐、腹泻、上腹部不适等胃肠道反应较为常见。药疹发生率1%~3%,假膜性肠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周围血象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减少等见于个别患者。少数患者可出现暂时性血尿素氮升高,血清氨基转移酶血清碱性磷酸酶一过性升高。
1、主要为皮疹、药物热等,偶见过敏性休克
2、消化系统:恶心、呕吐、腹泻和腹部不适等症状较为多见,偶见假膜性肠炎。
3、血液系统: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嗜酸粒细胞增多、白细胞总数或中性粒细胞减少等。
4、肾毒性: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暂时性尿素氮升高,但尚无严重肾脏毒性反应的报道。
5、肝毒性:少数患者用药后可出现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氨基转移酶和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
6、其他:头孢拉定肌注部位疼痛较明显,静脉注射后有发生静脉炎的报道。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庆大霉素或阿米卡星合用,对某些敏感菌株有协同抗菌作用,但可增加肾毒性
2、头孢菌素可延缓苯妥英钠在肾小管的排泄,丙磺舒可减少头孢拉定经肾排泄
3、与肾毒性药物(如强效利尿药氨基糖苷类抗肿瘤药等)合用,可增加肾毒性。
4、与美西林联合应用,对大肠埃希菌和沙门菌属等革兰阴性杆菌具协同作用
药理毒理
药理
头孢拉定为广谱抗生素,作用机制与其他头孢菌素相同,为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对革兰阳性及阴性菌均有杀菌作用,在酸性条件下稳定,空腹时服用吸收迅速,不受青霉素酶的影响,对大多数产生青霉素酶的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埃希菌亦有显著的抗菌活性
头孢拉定对不产青霉素酶和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等革兰阳性球菌的部分菌株具良好抗菌作用。
厌氧革兰阳性菌对本品多敏感,脆弱拟杆菌对本品呈现耐药。
本品对革兰阳性菌与革兰阴性菌的作用与头孢氨苄相似。
本品对淋病奈瑟菌有一定作用,对产酶淋病奈瑟菌也具活性;对流感嗜血杆菌的活性较差。
对革兰阳性菌包括对青霉素敏感和耐药的金黄色葡萄球菌(耐甲氧西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除外)的抗菌作用强于第二代和第三代头孢菌素;对革兰阴性菌的作用不及第二代头孢菌素,更不及第三代头孢菌素;
对革兰阴性杆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不稳定,但对金黄色葡萄球菌产生的β-内酰胺酶的稳定性优于第二代和第三代头孢菌素。
毒理
头孢拉定(头孢环己烯、先锋霉素Ⅵ)属于第一代头孢菌素,抗菌作用与头孢氨苄相仿。口服吸收好,肌肉注射后吸收较差,血浆蛋白结合率低6%~10%,半衰期16.3h,用于治疗敏感菌所引起的呼吸道感染、生殖泌尿道感染软组织感染。可口服、静脉注射给药。口服最高量为4g/d,严重感染时可静脉注射,偶见发生血栓性静脉炎。对青霉素过敏者用本药应小心。过敏体质和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治疗要点参见头孢氨苄的相关内容:
1、肾功能有损伤者服用本药,可致本药在体内的半衰期延长,且加重肾脏损害,应避免长期、大量服用。
2、出现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药,给予抗过敏治疗。
3、出现二重感染时,根据病原微生物作相应治疗。
4、血液透析和血液灌流能有效地将本药从体内清除。
药代动力学
头孢拉定口服后吸收迅速,空腹口服0.5g后1小时到达血药峰浓度(cmax)11~18mg/L,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1小时。静脉注射0.5g,5min后血药浓度为46μg/mL;肌内注射0.5g,1~2h后血药浓度达峰值,为6μg/mL。
头孢拉定在组织体液中分布良好,肝组织中的浓度与血清浓度相等,在心肌、子宫、肺、前列腺骨组织中皆可获有效浓度
脑组织中药物浓度仅为同期血药浓度的5%~10%,脑脊液中浓度更低。(静脉滴注2~4g,脑脊液中浓度仅有1.2~1.5μg/mL)。
头孢拉定可透过血一胎盘屏障进入胎儿血循环,少量经乳汁排出。口服500mg,羊水中浓度约为1.3μg/mL。
头孢拉定血清蛋白结合率为6%~10%。半衰期约为1h。
6小时累积排出给药量的90%以上,少量可自胆汁排泄,后者的浓度可为血清浓度的4倍。口服0.5g后,24h尿排出量超过给药量的99%;静脉注射后6h,尿排出量超过给药量的90%;肌内注射后6h,尿中排出量约为给药量的66%;另有少量药物可随胆汁排泄。
头孢拉定在体内很少代谢,能为血液透析腹膜透析清除。
注意事项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头孢拉定可透过胎盘屏障,妊娠期妇女慎用。
头孢拉定可暂时性改变婴儿的肠道菌群平衡而导致腹泻,哺乳期妇女应慎用。
2、肝、肾功能不全者和有胃肠道疾病史者慎用。
3、胃肠道疾病,特别是抗生素相关性肠炎患者慎用。
4、头孢拉定主要经肾排出,肾功能减退者须减少剂量或延长给药间期。
5、长期用药也可引起二重感染。
6、对一种头孢菌素过敏者对其他头孢菌素类药也可能过敏。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过敏者也可能对头孢菌素过敏。
7、药物对检验值或诊断的影响:
(1)直接抗人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呈阳性反应;
(2)以硫酸铜法测定尿糖可呈假阳性反应。
8、长期用药时应检查肝、肾功能和血象
贮藏
遮光,充氮,密封,在低于10℃处保存。
鉴别
1、照薄层色谱法(通则0502)试验。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适量,加水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6mg的溶液。
对照品溶液:取头孢拉定对照品适量,加水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6mg的溶液。
色谱条件:采用硅胶G薄层板[经100℃活化后,置5%(mL/mL)正十四烷的正己烷溶液中,展开至薄层板的顶部,晾干],以0.1mol/L枸橼酸溶液-0.2mol/L磷酸氢二钠溶液-丙酮(60:40:1.5)为展开剂。
测定法:吸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各5µL,分别点于同一薄层板上,展开,取出,于105℃加热5分钟,立即喷以用展开剂制成的0.1%茚三酮溶液,在105℃加热15分钟后,检视。
结果判定:供试品溶液所显主斑点的位置和颜色应与对照品溶液所显主斑点的位置和颜色相同。
2、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3、取本品适扯,加甲醇适量使溶解,于室温挥发至干,取残渣照红外分光光度法(通则0402)测定,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722图)一致。
以上1、2两项可选做一项。
检查
结晶性
取本品少许,依法检查(通则0981),应符合规定。
酸度
取本品,加水制成每1mL中含10m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3.5~6.0。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5份,各0.55g,分别加碳酸钠0.15g和水5mL溶解后,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浑浊,与1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第一法)比较,均不得更浓,如显色,与黄色或黄绿色5号标准比色液(通则0901第一法)比较,均不得更深。(供注射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约70mg,精密称定,置100mL量瓶中,加流动相约70mL超声使溶解,再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品溶液:取头孢氨苄对照品约20mg,精密称定,置50mL量瓶中,加流动相约30mL超声使溶解,再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5mL,置50mL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
系统适用性溶液:取0.7mg/mL头孢拉定对照品溶液10份和0.4mg/mL头孢氨苄对照品溶液1份,混匀。
色谱条件:见有关物质项下,检测波长为254nm,进样体积10µL。
系统适用性要求: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图中,头孢拉定峰和头孢氨苄峰之间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测定法: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
限度: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含头孢氨苄按无水物计,不得过5.0%。
有关物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临用新制。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流动相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含1mg的溶液。
对照溶液: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适量,用流动相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含5µg的溶液。
对照品溶液:精密量取头孢氨苄对照品、双氢苯甘氨酸对照品和7-氨基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对照品各适量,置同一量瓶中,先加7.3%盐酸溶液4mL,超声使溶解,再用对照溶液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含上述3种杂质对照品各10µg的混合溶液。
色谱条件: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水-甲醇-3.86%醋酸钠溶液-4%醋酸溶液(1564:400:30:6)为流动相,流速为每分钟0.7~0.9mL,检测波长为254nm和220nm,进样体积20µL。
系统适用性要求:对照品溶液色谱图中(220nm),洗脱顺序依次为:7-氨基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双氢苯甘氨酸、头孢氨苄和头孢拉定,各峰之间的分离度均应符合要求。
测定法: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对照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供试品溶液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2.5倍。
限度: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除头孢氨苄外,双氢苯甘氨酸(220nm)和7-氨基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254nm)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均不得过1.0%,其他单个杂质(254nm)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4倍(2.0%),其他各杂质(254nm)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5倍(2.5%)。
头抱拉定聚合物
照分子排阻色谱法(通则0514)测定,临用新制。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约0.2g,精密称定,置10mL量瓶中,加2%无水碳酸钠溶液4mL使溶解,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溶液:取头孢拉定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0µ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1):取蓝色葡聚糖2000适量,加水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2m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2):称取头孢拉定约0.2g,置10mL量瓶中,加2%无水碳酸钠溶液4mL使溶解后,加0.6mg/mL的蓝色葡聚糖2000溶液5mL,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色谱条件:用葡聚糖凝胶G-10(40~120µm)为填充剂,玻璃柱内径1.0~1.4cm,柱长30~45cm,以pH8.0的0.2mol/L磷酸盐缓冲液[0.2mol/L磷酸氢二钠溶液-0.2mol/L磷酸二氢钠溶液(95:5)]为流动相A,以水为流动相B,流速为每分钟1.0~1.5mL,检测波长为254nm,进样体积100~200µL。
系统适用性要求:系统适用性溶液(1)分别在以流动相A与流动相B为流动相记录的色谱图中,按蓝色葡聚糖2000峰计算,理论板数均不低于400,拖尾因子均应小于2.0,蓝色葡聚糖2000的保留时间比值应在0.93~1.07之间。系统适用性溶液(2)在以流动相A为流动相记录的色谱图中,高聚体的峰高与单体和高聚体之间的谷高比应大于2.0。对照溶液色谱图中主峰与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聚合物峰与相应色谱系统中蓝色葡聚糖2000的保留时间的比值均应在0. 93~1.07之间。以流动相B为流动相,精密量取对照溶液连续进样5次,峰面积的相对标准偏差应不大于5.0%。(对照溶液进行测定前,先用含0.2mol/L氢氧化钠与0.5mol/L氯化钠的混合溶液200~400mL冲洗凝胶柱,再用水冲洗至中性。)
测定法:以流动相A为流动相,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以流动相B为流动相,精密量取对照溶液注人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
限度:按外标法以头孢拉定峰面积计算,头孢拉定聚合物的量不得过0.05%。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流动相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0mg的溶液,充分振摇,滤过,取续滤液。
对照品溶液:取2-萘酚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流动相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5µg的溶液。
色谱条件: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甲醇-水(55:45)为流动相,流速为每分钟1mL,检测波长为225nm,进样体积20μL。
系统适用性要求:对照品溶液色谱图中,2-萘酚峰的保留时间约为7分钟,2-萘酚峰与相邻峰之间的分离度应符合要求。
测定法: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
限度: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2-萘酚的量不得过0.05%(供口服制剂用)或不得过0.0025%(供注射用)。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第一法1)测定,含水分不得过6.0%。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通则0841),遗留残渣不得过0.2%。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可见异物
取本品5份,每份各2.0g,加3.0%精氨酸溶液(经0.45µm滤膜滤过)溶解后,依法检查(通则0904),应符合规定。(供无菌分装用)
取本品4份,各2.0g,加3.0%精氨酸溶液(经0.45µm滤膜滤过)制成每1mL中含50mg的溶液,依法检查(通则 0903),每1g样品中含10µm及10µ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0粒,含25µm及25µ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粒。(供无菌分装用)
取本品,加2.6%无内毒素碳酸钠溶液使溶解,依法检查(通则1143),每1mg头孢拉定中含内毒素的量应小于0.20EU。(供注射用)
无菌
取本品,用2.6%无菌碳酸钠溶液溶解并稀释后,经薄膜过滤法处理,依法检查(通则1101),应符合规定。(供无菌分装用)
含量测定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对照品溶液
取头孢拉定对照品,精密称定,加流动相溶解并定抵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7mg的溶液。
供试品溶液、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要求
见头孢氨苄项下 。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
类别
β-内酰胺类抗生素,头孢菌素类
风险预警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7期、第9期、第18期,警惕头孢拉丁引起血尿、头孢拉定禁忌与莪术油注射液配伍使用的信息。
鉴于莪术油注射液可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建议临床医师严格掌握适应症,用药过程中避免给药速度过快,加强临床用药监护。对此药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禁忌与头孢拉定配伍使用。
鉴于头孢拉定相关制剂可导致血尿,血尿的发生与患者年龄(儿童易发)、药物剂量、浓度、给药速度、药物配伍等因素有关。故提醒临床医生,尤其儿科医生要合理、规范用药,严格掌握用药及静脉用药指征。用药时注意给药浓度、速度、分次给药等,注意药物之间的配伍禁忌,监测尿常规、肾功能。一旦发生血尿应立即停药,避免再用同类或易致肾损害的药物,并尽快明确诊断,及时给予对症治疗。同时建议加强临床合理使用抗生素的教育与宣传。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第18期,在第9期通报发布后,国家中心仍陆续收到与头孢拉定相关的病例报告。2005年7月—2008年8月期间,头孢拉定的不良反应/事件报告8620余份,其中有关血尿的不良反应/事件报告914份,占10.60%。在血尿的不良反应/事件报告中,注射用头孢拉定845份,占92.50%;在年龄分布上,14岁以下儿童占半数以上(55.36%);头孢拉定导致血尿的问题依然突出。
发展历史
头孢拉定是第一代半合成肾毒性较轻的头孢菌素,头孢拉定为美国施贵宝公司(BRISTOL MYERS SQUIBB)公司于1972年研制成功的头孢菌素,属β-内酰胺类抗生素,1977年投放市场。头孢拉定胶囊于1982年1月在美国申报上市。
中国生产其制剂始于1985年,由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公司和天津华津制药厂生产。新华制药是中国最早生产头孢拉定原料药的企业之一,始于1992年,生产能力30吨,为中国最大规模;同年4月22日,新华制药试生产的三批产品,经检验22个质量项目全部合格,并达到了居国际先进水平的美国施贵宝质量标准。1993年1月,新华牌头孢拉定首家通过省医药管理局鉴定。1995年10月,头孢拉定转由与荷兰合资的新华肯孚生产经营。新华牌头孢拉定于1996年被评为“1995年度山东省优秀新产品一等奖”;1997年3月,又被中国国家经贸委表彰为“八五”国家级新产品项目。2001年11月30日,新华肯孚制药新厂落成,头孢拉定等系列产品达到近千吨规模,产量质量为中国领先。
应用情况
头孢拉定胶囊于1992年获得中国上市批准,2017年销售收入为918.16万元。经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 到2019年共有头抱拉定胶襄文号241个,中国已上市的头孢拉定胶囊企业包括新华制药、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齐鲁制药、湖南科伦制药等。2019年头孢拉定胶囊为中国市场产销量最大的口服头孢菌素,中国市场容量约16.6亿元。2021年头孢拉定胶囊在中国城市、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零售药店的销售额分别为人民币2572万元和人民币8604万元。
专利信息
2006年12月27日,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头孢拉定药物制剂专利,于2009年7月29日公开。
2017年10月23日,康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头孢拉定药物制剂专利,于2019年4月30日公开。
安全信息
安全术语
S26:In case of contact with eyes, rinse immediately with plenty of water and seek medical advice.
不慎与眼睛接触后,请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征求医生意见。
S36:Wear suitable protective clothing.
穿戴适当的防护服。
风险术语
R36/37/38:Irritating to eyes, respiratory system and skin.
刺激眼睛、呼吸系统和皮肤。
R42/43:May cause sensitization by inhalation and skin contact.
吸入及皮肤接触可能致敏。
参考资料
头孢拉定.化学+.
卫生部关于印发《处方常用药品通用名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7 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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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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