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下简称“疾控中心”)原为天津市
卫生防疫站,始建于1953年,1984年更名为天津市
卫生防病中心,2006年更名为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00年,
天津市委、市政府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国家关于
卫生监督与防病体制改革的要求,将原天津市
卫生防病中心、原天津市
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部分人员)、天津市
劳动卫生职业病研究所(2008年9月16日更名为“天津市预防医学研究所”)、
天津市职业病防治院(部分人员)、
天津市结核病控制中心、天津市健康教育所共六个单位进行
实质性整合,组建了新的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2004年升格为副厅(局)级单位,2006年更名为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7年天津市卫生除害
管理站并入中心。
努力发现并最大限度控制和消除疾病的各类
危险因素;预防可控制的疾病、伤害和失能的发生;提高市民健康水平和
生活质量,为市民一生的健康与卫生安全提供服务,为确保“市民的
健康权”而努力。主要职责和
工作内容是:完成国家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进行疾病监测与预测、预警;实施
免疫规划方案与计划;负责预防性生物制品使用管理;开展疫苗使用
效果评价;参与重大
免疫接种异常反应及事故处置;组建
应急处理队伍,指导和开展重大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与处置;开展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及毒物与污染物的检验鉴定和
毒理学检验,负责疾病预防控制
实验室质量控制;建设市级网络信息平台,管理全市疫情及相关公共卫生
信息网络。主要工作内容:健康
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和干预;食品、职业、放射和环境等领域危险因素评价、监测和预警;承担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及技术仲裁;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和社区公共卫生;区县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指导、培训;区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考核;
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合作与指导;疾病预防控制应用性
科学研究,推广
先进技术;参与拟订国家公共卫生
相关标准。
疾控中心拥有以中国
国家实验室认可委员会认可实验室、
国家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检测机构和国家环保局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等23项国家和天津市实验检测资质,其中九项是国家在天津市唯一认可、认证的实验检测机构,可以承担国内外相应的实验检测工作。
2003年,市委、市政府决定扩建疾控中心。
总投资1.815亿元
人民币,征地29000平方米,新建23000平方米,2005年底竣工。扩建疾控中心是建国后我市
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是我市全面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能力建设的一个新起点。扩建工程的
规划设计全部采用国际一流的现代
设计理念,造型新颖,构思独特,结构合理,功能齐全,设施完善,具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超前意识,是国内省级卫生防病机构建设的一流水平。12000平方米的疾病预防控制楼拥有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中心,用于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和协调;公共卫生信息所是全市所有公共卫生信息的收集、统计和
科学分析的中心,
可及时为市委、市政府和市
卫生局决策提供及时并且经过深度分析的公共卫生信息,同时为全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提供各种公共卫生信息,实现了全市公共卫生信息资源的共享和综合利用。
传染病预防控制所是集传染病预防控制、
计划免疫规程、
艾滋病预防控制、消毒与病媒防制、
寄生虫预防控制和各种病原(微)
生物检测资源为一体,适应和应对全市传染病预防
控制工作需要。9500平方米的病原(微)
生物实验检测中心是引入国际最先进病原(微)生物实验检测和实验室设计的理念,按照生物安全二级的标准全部为现代化的
模块化设计和国内一流的病原(微)
生物实验室功能布局,填补了我市现代公共卫生病原(微)生物实验检测和科学研究的实验室空白。
扩建后的疾控中心总占地面积42000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39000平方米。规划扩建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把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落实到坚持以人为本,使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与经济、
社会发展和保障
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
战略思维,充分体现了建设公共卫生体系的战略思维,体现了
卫生资源调整的战略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