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朝(
越南语:Nhà Hồ)建立者
胡季犛,字理元,本是
越南陈朝末期的权臣。先祖胡兴逸为中国浙江人,其十二代孙胡廉为宣尉黎训的义子,遂改为
黎姓。胡季犛系胡氏十六世。胡季犛的两个姑姑嫁给
陈明宗,本人的堂妹又是
陈睿宗的皇后,因此以外戚参政。后受到
陈艺宗的信任,对
占城国的战争获胜后成为
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宰相)。掌握了大权。
发展历史
陈艺宗曾对
胡季犛提到:“平章亲族,国家事务,一以委之,今国势衰弱,朕方老耄,即世之后,官家(指
陈朝王室)可辅则辅之,庸暗则自取之。”季犛连忙答“臣不能尽忠戮力辅官家,传之后裔,天其厌之”;“纵糜身碎骨,未能报答万一,敢有异图!”
陈艺宗去世后胡季犛日益跋扈,废
陈废帝,1397年强迫
陈顺宗迁都至清化的新都西都。1400年废
少帝自立,恢复
胡姓,自称是虞
舜后裔,将国号从原来的“
大越”改为“大虞”,年号
圣元。同年12月禅位于其子
胡汉苍,自号
太上皇,仍掌大权,就这是历史上的
越南胡朝。
胡氏为帝不久,改革甚多,然取得成果甚微。其原因在于缺乏改革的政治和
经济基础。由于胡氏骄横专权,任意杀害陈朝忠臣良将以及皇子、亲王乃至于皇帝,触犯众怒,不得众臣支持,形成孤立无援和政局不稳的形势。农业经济基础薄弱,缺乏农业
耕作技术改革;连年灾荒频仍,收成不佳,入库粮不足;新王朝多次对
占城发动战争,劳民伤财,国库空虚,赋税有增无减,遭到人民反对;虽实行改良政策,然因政权存在太短,加上文武旧臣顽固反对,均未贯彻施行。特别应提出的是,新王朝建立伊始,即发动对明朝边境的侵犯,而失去
大明的支持。所以胡氏父子的改新政策如昙花一现即告失败。
1405年,
明成祖派兵护送逃亡到明朝的陈艺宗之孙陈天平归国复位,被胡朝伏兵击败,陈天平被俘处以极刑。由此激起胡朝与明朝的战争。
明成祖派
成国公朱能、新成侯
张辅、
西平侯沐晟等人率大军80万讨伐
胡季犛,由于有陈氏余党的响应。
明军在半年之内先后攻占东都升龙和西都清化。并继续追击,擒获胡季犛与其子国王
胡汉苍,据说胡季犛后来被赦免并派往广西任职。明朝随后在占领地设府任官,1407年(永乐五年)8月, 明成祖下令改安南为交趾,设置三司,以
都督佥事吕毅为交趾
都指挥使司、黄中为副都司、
黄福为
布政司和
按察司。安南重入
中国版图。
至此胡朝仅历二世七年(1400—1407)而亡。
政治
大虞国在
陈朝大越国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封建
中央集权专制君主制度。胡氏对内推行专制统治,对外实行
扩张政策。为此推行一系列的改革措施:
改组中央政府机构
任命杜满为水军都将、陈松(
赐姓胡)为步军都将、陈问(赐姓胡)为左圣翊军都将、杜元拓都将。遣三馆属官、只侯内人、内寝学生分行各路,潜访官吏得失,民间利病,以为黜陟,永为定式,自此辄易守令,试大学生刘叔俭等20人。李子晋、武梦原、阮诚仕今朝,为
国子监祭酒。
早在1396年,胡理元欲迁都清化,以便篡位,遂派官员修筑
西都城于安孙洞(今在永禄县孙社尚有遗址,俗称西斋)。强迫
陈顺宗迁都城于西都。1402年,
胡汉苍令修治道路,自西都至化州,沿途置舍传书,谓之千里衢。
诏定试举人格,定文体
1396年(洪武二十九年),胡氏改以前科试未定文体,现定出“四场文字体,罢暗写古文法(即弃用默写之法)。第一场用本经义一篇,五百字以上;第二场用诗一篇,写
唐律赋一篇,用
古体,或骚或选,亦五百字以上;第三场用诏一篇,用汉体,制一篇、表一篇,唐体四六;第四场策一篇,用经史时务中出题,一千字以上,以前年乡试,次年会试,中者
御试策一篇,定其第。”
1396年“定文武冠服,一品紫色,二品大红,三品桃红,四品绿色,五、六、七品碧,八、
九品青。惟内侍开裙,皆不用裳,无品及宏奴(家官奴婢)白色。文从官职爵六品以上,用高山巾;
正六品得束带,着舄巾;正皂色从青色,宗室皂方胜;武爵六品用折冲巾;爵高无职,得束带,戴角顶巾;七品以下用太古巾;
从七品攒花巾;王侯戴远游巾;
御史台却非巾,纱法冠服制,皆从
少保王汝舟
之言也。
地方管理
改外诸路(府)为镇并在诸路府设官职另定外任官制。1396年,改清化镇为清都镇、国威镇为广威镇、沱江镇为天兴镇、义安镇为临安镇、长安镇为天关镇、谅江镇为谅山镇、演州镇为望江镇、新平镇为
西平镇。
定外任官职,“路置
安抚使副,府置
镇抚使副,州置
通判、佥判、县置令,尉主簿以管之。路统府、府统州、州统县。凡户籍、钱谷、狱讼,总为一路之簿,岁
季报省,以凭稽考。”
又将全国分为诸辖区:“府置都督、
都护、
都统、
总管府、太守司以辖之。以副将黎汉苍领东都路
都护府、太保陈元沆领北江路都统府,陈元杼领三江路都统府、少保王汝舟知
天长府路军民事、行遣阿德邻行新安府路太守、又州镇置教授、监书库。”
军事
造户籍、定军
1403年(开大元年),攒造户籍,强迫国人两岁以上者入籍,隐瞒不报者罪之。至户籍编造成之后,15岁以上至60岁以下得人数倍于前,从此军队数目大有增加。又如水兵,为防守江面、海域,胡理元则命人制造大船,上有甲板,下有人摇棹,利于战斗。胡氏又置四库以贮备
军器,令凡有技艺者入库制作器械。在诸海口和大要处,皆令取木植桩,以御敌人。同年九月“汉苍定南北班军,分为
十二卫,殿后东西军分为八卫。每卫十八队、每队十八人、大军三十队、中军二十队、营十五队、团十队。禁卫都五队、大将军统之。”
胡氏在任
陈朝辅政和篡位做王时,占城多次北犯,而胡氏又多次发兵侵略占城国土。双方多次交战,互有胜负,但胡朝大军侵占了占城广阔的土地,劫掠大批财产,屠杀数万居民。最后终于侵占古垒之地(广义)、占洞之地(
广南省升平府),
安南领土向南扩展甚广。
经济
早在胡氏任
陈顺宗辅政时,即颁发限制名田法令。今制定条例:凡陈朝皇亲国戚,不任官之王侯公主和大贵族限制其掠夺农民土地;
限制使用奴婢和佣人去强行开发土地;除大王、公主而外,庶民
占田不得超过十亩,余者则应上进入官或用以赎罪。凡作官被免职者,插在田间,作为监督;各路、府、州、
县官设立勘丈土地机构登记入簿,不登记的
土地没收为“
公田”。然而推行不久,遭到显贵豪族的反对,末能实行。
限制豢养家奴和奴婢。
陈朝末年,皇室国戚、王侯、公主皆豢养众多的家奴和奴婢。1401年,胡氏父子下诏,规定限制豢养家奴和奴婢的数量并有一定的标记。凡朝臣和各级官员和奴婢超过限额者必须归公。史曰:“汉苍立《限名家奴法》。照依品级有差,余者上进,每人还钞五缗。应得者出呈三代嘱书。外国奴无例。皆有题额样为记。
官奴火珠样,公主杨棠样,大王朱圈二,一品黑圈各一,二品以下黑圈二。”其时,朝中诸大臣上书胡氏,认为实行《限名家奴法》, 必须首先诛杀
陈氏贵族。史载:“上书劝诛陈氏子孙,及减损田奴,以抑其势”。但是这种政策一出台,遂即受到各王侯、公主、 显贵的顽强反对随即破产。
定赋税
1402年,
胡汉苍新定诸税例。商船皆需纳税,上等每棹钱5缗,中等每棹4缗,三等每棹3缗。“田租前朝亩征粟三升, 今征五升。
桑洲前朝亩征钱九镪或七镪,今征上等亩钞五缗,中等钞四缗,下等钞三缗,丁男岁供钱,前征三镪,今照田止五陌,征钞五陌。六高分至一亩,征一缗,一亩一高(分)至五高分,征一缗五陌,征二缗六陌,二亩六高(分)以上征三缗,丁男无亩,及孤儿寡妇者,停征。”
1396年,胡理元任
陈顺宗辅政时,下诏收回铜币,改行纸币。“三月,初行通宝会钞,印成,令人换钱,每钱一镪,取钞一缗二陌。其法:十文幅画藻,三十文幅画水波,一陌画云,二陌画龟,三陌画鳞,五陌画凤,一缗画龙。伪造者死,田产
没官,禁绝铜分,不得私藏私用,并入京城龟池,及各处治所,犯之者罪如之。”凡纸币盖印后随即发行,强制百姓使用, 无数铜币收缴入皇室。隐藏铜钱不缴者,与伪造纸币同罪。胡氏以
行政命令方式强制推行纸币既不易又行不通。因
陈朝各地封建豪族及
大封建主强烈反对,加之各地田庄
自然经济处于优势,
商品货币经济还
不发达,统一使用纸币违背了客观经济发展的规律,故新
币制始终未能推行。
1403年(明永乐元年),“置市监,颁秤、尺、升、斗。定钞价,使相贸易,时商贾多嫌币钞。又
立柜斥所高价闭肆护助之条。”在各城镇市场设市监,监视物价, 严禁高抬物价和商店关门。统一度量衡标志着
中央集权国家的统一,但胡氏政权存在太短,
度量衡制度未能实行。
世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