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初,在长期战乱之后,所余户口不到3/10,原有地权关系大部分消失。汉高祖五年 (公元前202年)《罢兵赐复诏》中指出: 战乱中逃往山泽的人,只要回到乡里,成为汉政府编户,就可以恢复旧日的土地占有和爵级。编户必须向政府提供租税、徭役和兵役。名田制度使拥有小块耕地的农民增加,有利于经济的恢复。
日本的大名即来源于
名田制,指的就是占有土地的社会阶层。在
庄园和
国衙领地中,随着律令制的衰弱,强大起来的农民(田堵)作为加强自己对
承包田地的控制,往往将自己的名字加在该田地前,“名田”由此产生。平安后期,名田已成为国衙领地和庄园土地的基础构成单位。
镰仓后期及
南北朝时期,名田出现分解变化,畿内名田被以新的名称编成,并成为
买卖的对象,这时的名田被称为“新名”、“胁名”,而以前的名田被作为初期名田,称“本名”或“旧名”。
丰臣秀吉实行太阁检地时将名田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