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督学,是由教育部聘任的依法执行
教育督导公务的人员。
名词解释
【注音】guójiādūxué
【释义】是由教育部聘任的依法执行
教育督导公务的人员。国家督学都符合下列
基本条件:
(二)熟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三)具有较强的
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口头与书面
表达能力;
(五)行政机关副厅级及以上,或具有中小学特级教师称号,高等学校和
科研机构等正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
(七)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履行国家督学职责和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时间。
2006年7月教育部修订后的《
国家督学聘任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国家督学应由具有
教育经费保障、教育设施设备、
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教育教学等业务专长的人员构成。”
“国家督学的聘任工作依照规定的
任职条件和程序进行。”
“国家督学分为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聘任兼职国家督学以在职人员为主,以退休人员为辅。”
相关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督学队伍建设,提高
教育督导工作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督学是由教育部聘任的依法执行教育督导公务的人员。
第三条 国家督学应由具有
教育经费保障、教育设施设备、教师队伍建设、学校教育教学等业务专长的人员构成。
第四条 国家督学的聘任工作依照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程序进行。
第五条 国家督学分为专职督学和兼职督学。聘任兼职国家督学以在职人员为主,以退休人员为辅。
第二章 任职条件
第六条 国家督学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二)熟悉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突出;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较强的口头与书面表达能力;
从事教育管理或者教学、研究工作10年以上;
(五)行政机关副厅级及以上,或具有中小学特级教师称号,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六)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七)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履行国家督学职责和完成任务所必需的时间。
第七条 退休人员
拟聘国家督学职务的人选在退休前应符合第六条基本条件的相应要求。
第八条
初聘国家督学人选年龄不得超过61周岁,续聘国家督学人选年龄不得超过63周岁。
第九条 国家督学每届任期3年,续聘一般不得超过三届。
国家督学任期届满,自动解聘。
第三章 聘任
第十条 教育部设立国家督学聘任审查委员会。
(一)国家督学聘任审查委员会由11位委员组成,由教育部
总督学负责。委员会成员由具有较高
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
行政人员和专家组成。
聘任审查委员会具体事务由国家
教育督导团办公室承办。
(二)国家督学聘任审查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国家督学的产生实行
差额推荐。实聘人数与推荐人数的比例为1:1.2。
第十二条 国家督学人选推荐程序:
(一)教育部根据聘任国家督学人数和专业分类要求,确定推荐国家督学的单位和人数。
(二)被确定的单位根据国家督学任职条件和推荐要求,研究推荐国家督学人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国家督学人选中应有一位分管
教育督导工作的厅局级负责人或专职的厅局级督学。
(三)被推荐的国家督学人选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国家督学申请表》。
(四)各单位对推荐对象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和
综合评价,提出推荐意见,按要求将国家督学推荐人选名单和《国家督学申请表》加盖公章后报送教育部。
第十三条 国家督学聘任审查委员会按照规定程序和聘任条件对国家督学推荐人选进行审查,以无记名方式投票确定国家督学拟聘人选。
教育部将国家督学聘任审查委员会审查确定的拟聘人选名单在教育部网站上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0天。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选,由国家督学聘任审查委员会报教育部审批聘任,颁发国家督学聘任证书。
第十四条 国家督学可向教育部提出书面申请辞去国家督学职务,教育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通知推荐单位。
第十五条 国家督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育部对其解聘:
(一)不履行国家督学职责的;
(二)一年内未参加国家
教育督导团安排的教育督导活动的;
(三)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的;
解聘国家督学时,要向所在单位通报,以
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在教育部网站发布公告。
第四章 职责与权利
第十六条 国家督学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检查国家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撰写教育督导报告;
(四)参与研究制订教育督导文件;
国家督学应当接受督学岗位培训。
第十七条 国家督学在教育督导活动中享有以下权利:
(一)听取被督导单位报告情况,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
(二)参加被督导单位的教育、
教学活动,列席有关会议;
(三)遇到危及师生
人身安全、侵犯师生
合法权益、扰乱正常教学秩序等
紧急事态立即予以制止,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置的意见;
(四)向有关部门提出对被督导单位负责人的奖惩建议;
第十八条 国家督学在参加国家
教育督导活动时应实行异地
回避制度。
第十九条 国家督学参加国家教育督导团组织的教育督导活动,所需工作经费由教育部负责提供。
第二十条 教育部接受并受理对国家督学聘任过程中不当行为的举报,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建议有关部门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历届督学
名单如下
第一届
(1988年1月—1991年5月)
姚幼钧(女)、刘力邦、梅克、肖源、
杨志行、张宝琦、姚庄行、肖文(女)、潘文铮、
陆善涛、白雪光、向国灵、
罗映清 第二届
(1991年5月—1993年5月)
李学信、叶文山、褚俊良、
张昌言、尹子昭、尹钧荣、
白祖诗、李春祥、汤瑞桢、王纯山、郭健夫、张克俭、梁植文、刘元璋、吴椿、滕伟石(女)、周宗京、田清玉、张冠军、王蔚林、冯象钦、范兴源、孙万良、薛自元、林佐如、王占春、于愫(女)、程庆麟(女)
第三届
(1993年5月—1996年3月)
李学信、汤世雄、刘铁岭、叶文山、尹玉心、许梦申、杨海榕、徐文林、王纯山、郭健夫、梁植文、孙万良、孙伯祥、顾翔、冷家瑞、吴椿、周德藩、滕伟石(女)、何永培、丁可也、朱仇美、傅宗弼、黄定元、张希仁、尹钧荣、吴鸿章、汤瑞桢、李春祥、徐玉坤、方学木、冯象钦、向宏业、欧阳苏、
周国贤、蒙荫昭、任贵禄、傅鸣飞、任吉麟、符康荣、方希颜、孔庆宗、张克俭、薛景华、张昌言、康尔王圭、王凤峨、努尔提也夫、任强、郑启明、郝维谦、李星万、李晋裕、南国芬(女)、姬君式(女)、朱世和
第四届
(1996年3月—1998年4月)
汤世雄、刘铁岭、崔福泓、王治禄、许梦申、尹中川、杨曼(女)、卢鸿德、王纯山、张茵(女)、陈龙俊、苏林、刘期泽、李良材、袁相碗、周德藩、何永培、丁可也、陈贤忠、金汉杰、王昕、钟树荣、吕可英、董树平、亓国瑞、马振海、朱定昌、向宏业、周国贤、许任之、
陈光旨、傅鸣飞、王可植、李兴国、海淞、邹开华、戴居仁、张克俭、阎思圣、程庆麟(女)、王凤峨、努尔提也夫、金长泽、郑启明、郝维谦、李星万、杨金土、仲哲明、孟吉平、赵登昌、郭志翔、张永彪、姬君式(女)、朱世和、郭振有、白景龙、游铭钧、陈德珍、
王文湛、韦鹏飞、李家林、李仁和、温孝杰、符鸿合、安效珍
特约教育督导员:王维城、郑崇友、韦文林、徐德骁、
赵光华第五届
(1998年4月—2000年6月)
马长冰、马振海、尹中川、王文才、王可植、王世福、王文湛、韦鹏飞、卢鸿德、白继忠、白景龙、安效珍、吕可英、纪登训(女)、许任之、刘治聪、仲哲明、张凤民、张茵(女)、陈光亮、
陈光旨、邹开华、阿合莆、陈德珍、张永彪、李星万、李仁和、李家林、金长泽、金汉杰、杨金土、杨瑞敏(女)、杨曼(女)、杨贵珠(女)、杨全玮、孟吉平、俞恭庆、郭振有、赵登昌、郝铁生、高玉琛、袁云亭、钱根珊、符鸿合、童明英、蒋国昌、温孝杰、游铭钧、覃立垣、戴居仁
第六届
(2000年6月—2003年4月)
丁焰、于芳(女)、马钊、马长冰、马有良、马振海、马彰根、王文才、王光义、
王文湛、王世福、王可植、王茂根、文喆、韦鹏飞、冯振家、白景龙、纪登训(女)、刘达中、刘炳琦、刘来泉、张凤民、张民生、张茵(女)、张慧芳(女)、李仁和、李家林、李海绩、李顺兴、李英惠、李蒙恩、傅永和、沙迪尔.哈德尔、金汉杰、金学方、陈白玉、陈谟开、陈德珍(已故)、周德藩、奉江、孟吉平、
杨学为、杨贵珠(女)、杨瑞敏(女)、罗鸿福、赵陆一、俞恭庆、胡庭平、翁辉、袁云亭、高玉琛、高荣、谈松华、郝铁生、钱根珊、贾聚林、郭长宇、郭振有、阎立钦、阎龙喜、姬庆生、崔守谦、符鸿合、覃立垣、温孝杰、游铭钧、韩清林、彭智勇、董琪珩、兰宏生、颜振、廖槎武、
田麦久第七届
(2003年5月—2006年8月)
丁焰、于芳(女)、于玉梅(女)、马立(女)、马长冰、马有良、马钊、马叔平、马振海、王文湛、王日新、王可植、王光义、王茂根、王明珠(女)、王嘉毅、韦道昌、尹后庆、白金明、白景龙、邓渊源、冯振家、兰宏生、刘达中、刘来泉、刘炳琦、李旺荣、华长慧、成尚荣、毕全忠、杜小明、郑富芝、李世恺、李守信、李希贵、李英惠、李闻玺、李蒙恩、吴郁英(女)、沙塔尔.沙吾提、金汉杰、金学方、张少春、张凤禧、张民生、张志勇、张作功、张武生、张妹芝(女)、张茵(女)、张荣扬、陈白玉、
陈玉琨、陈秀凤(女)、陈显青、陈谟开、陈德珍、周稽裘、孟凡杰、孟吉平、杨柏生、胡平平(女)、胡红星(女)、俞恭庆、姜沛民、姚继业、袁桂林、袁晴凯、姬庆生、贾聚林、徐金山、钱一呈、高文浩、高玉琛、高维新、郭长宇、郭振有、黄介山、黄新茂、符鸿合、彭酉滨、彭智勇、韩清林、傅永和、傅正洪、鲁林岳、曾庆宏、温孝杰、腊寂山、董奇、靳伟才、颜振、薛喜民、魏力军
特约
教育督导员(国家督学):
关三多、
刘长铭、陈效逑、
庞丽娟(女)、
侯义斌、诸平(女)
第八届
万力、于芳(女)、马庆水、区延佳(女)、尹后庆、王占铭、车芳仁、冯振飞、卢沙、
史宁中、皮俊林、石永明、石秀慧(女)、刘东、
刘平(女)、刘莉(女)、刘长兴、刘占山、刘玉华(女)、刘利民、刘育民、刘金桂、华长慧、孙建立、
朱小蔓(女)、朱成华、吴郁英(女)、张强、张伟江、张志勇、张妹芝(女)、
张建华、张武升、张继忠、张绪培、李军、李钧、李世恺、李希贵、李明阳、杨全玮、杨国旗、杨贵仁、肖新生、陈元魁、
陈玉琨、陈伟光、
陈国良、周益群、周稽裘、孟凡杰、林仕梁、罗洁、郑作广、郑富芝、郑增仪、姜沛民、胡平平(女)、胡致本、赵路、夏铸、徐建华(女)、徐金山、格桑尼玛、耿学超、贾聚林、郭明伦、钱一呈、高维新、曹普选、祭彦加、傅国亮、彭智勇、湛东亮、程锦慧(女)、葛华(女)、董奇、蒋笃运、韩绍祥、韩清林、路钢、靳伟才、管培俊、戴家干、瞿钧
特约
教育督导员:包瑞玲(女)、
汤维建、图娅(女)、
庞丽娟(女)、
侯义斌第九届
尹后庆、方展画、王允庆、王占铭、王青逯、王威、王洪华(女)、王绚(女)、王富、王登峰、王嘉毅、王燕玲(女)、
计卫舸、他扎西、卢干奇、
卢连大、
史宁中、白志繁、白继忠、石秀慧(女)、关国珍(女)、刘子学、刘东、刘平(女)、刘玉华(女)、刘先海、刘绍怀、刘莉(女)、刘教民、吐尔逊·伊不拉音、吕玉刚、吕信伟、
孙杰远、孙霄兵、
朱丹、
朱超华、朱慕菊(女)、牟阳春、许涛、邬旦生、
闫立晋、严家华、何秀超、何绍勇、余学敏、
吴邵萍(女)、吴秋芬(女)、吴康宁、宋戈(女)、宋和平、张卫国、张大良、张之政、张永洲、张亚杭、张志勇、
张志宽、张志敏、张卓玉、张国华、张承鹄、张建华、
张放平、张荣、张健、张绪培、张福昌、李世良、李东升、李帅军、李希贵、李奇勇、李建声、李明阳、李烈(女)、李晶、李新、李暾、杨希文、杨国顺、杨宗凯、
杨勇、杨贵仁、杨素珍(女)、
沈健、
沙洪泽、肖建彬、邵水潮、
邵喜珍(女)、邹正、阿布都、陈东生、陈伟光、陈安丽(女)、陈江汉、
陈国良、陈健、陈湘生、陈联、周介铭、
周坚(女)、孟庆旭、季平(女)、岳云龙、
庞丽娟(女)、
庞定亚、房喻、旺堆、林仕梁、牧童、线联平、罗洁、
罗崇敏、郑富芝、金依俚(女)、咸立亭、姜沛民、柯杨(女)、胡光辉、胡明(女)、胡金波、胡青、赵路、钟燕(女)、唐亚武、夏建军、徐开濯、徐金山、徐剑波、栗洪武、
涂文涛、袁振国、郭虎、高洪、崔炳建、
常力源、曹全路、曹普选、黄士力、黄伟民、温青、湛东亮、程艺、程样国、程锦慧(女)、葛道凯、董刚、董奇、谢焕忠、
韩平、鲁林岳、
鲁善坤、
靳润成、鲍贤俊、廖秀梅(女)、廖益、管培俊、薛明扬、衡鸣(女)、霍健康
汤维建、翟志海、图娅(女)、包瑞玲(女)、
吴正宪、张秀兰(女)、
罗兴锜、
侯义斌、
廖明宏、徐小平、
周光权 第十届
刁玉华、于学书、于建国、马万清、马永文、马恒燕、马骁、马瑞春、王凤友、王平、王立生、
王伟、王庆东、王定华、王建利、王春玲、王洪华、王隽、王登峰、王嘉毅、王稼琼、王璟、王燕玲、毛力提·满苏尔、
卞松泉、方展画、尹后庆、
尹洪斌、邓云锋、邓长青、邓国平、邓道玉、左敏、石灯明、石秀慧、龙继红、
卢中昌、叶齐炼、
田祥平、田慧生、史亮、冯义国、吐尔逊·伊不拉音、吕玉刚、吕信伟、朱子平、朱丹、朱宏、朱清孟、朱超华、朱赟、任月忠、
刘大为、刘平、刘东、
刘同德、刘先海、刘伟、刘传铁、刘希平、刘希娅、刘建湘、刘绍武、刘莉、刘教民、
刘维朝、刘朝忠、刘湘溶、闫立晋、闫国梁、关国珍、关爱和、江德元、汤赛南、许涛、那佳、孙杰远、孙国友、孙琦、孙霄兵、孙鹤娟、纪志成、
芮立斌、苏国、苏明、苏春海、李天顺、李云增、李立明、李军、李志义、李希贵、李宏葵、李奇勇、李明舜、李怡民、李洪天、李烈、李笑非、李涵、李晶、李新、杨子林、
杨仁树、杨乐文、杨进、杨希文、杨国顺、杨宗凯、杨勇、吴国生、吴岩、吴康宁、何齐宗、何秀超、辛涛、杜越、沙洪泽、沈剑光、沈健、宋毛平、张力、张方明、张亚杭、张克强、张波、张珏、张荣、
张秋俭、张禹芳、张喜荣、张雅林、张蕴启、阿布都、陈以一、陈东生、陈江旗、陈厚、陈卿、陈敏、陈鲁雁、陈湘生、邵水潮、邵喜珍、林仕梁、林宁、尚可、旺堆、罗伟其、罗洁、金依俚、金燕、周旭、周坚、周谷平、周荣、周鹏程、郑卫华、郑立峰、郑庆华、郑志湖、
孟凡丽、孟庆旭、孟庆国、线联平、赵素文、赵琦、赵路、郝书辰、胡明、胡延品、胡金波、胡钦太、钟泽海、钟燕、侯元、俞家栋、姜沛民、姚喜双、聂三敏、贾绍义、贾磊磊、夏建军、倪邦文、徐建平、徐梅、徐曙光、高东升、高屹、高喜梅、郭志伟、郭虎、唐立军、唐亚武、涂文涛、黄红武、曹全路、曹献坤、戚万学、龚克、
崔利玲、崔岩、梁国仕、梁明、彭钢、葛华、葛道凯、董刚、董新良、蒋志学、韩平、韩爱丽、韩震、程艺、
程光旭、曾琴、温青、靳润成、赖菡、鲍贤俊、褚宏启、管培俊、廖秀梅、廖晓珊、廖益、翟海魂、潘永兴、薛明扬、薛建华、霍天强、衡鸣、戴铜、魏德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