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正厅级建制的管理单位
四川省农村信用联社,于1951年建立,承担对四川省境内的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正厅级建制,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社情简介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四川省农村信用社)于1951年建立,承担对全省农村信用社的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正厅级建制,由四川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省委省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四川农信(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历经风雨60余年,现有职工4万余名,5600多个营业网点遍及城乡,业务领域覆盖“三农”、中小企业和城乡居民等各个层面,已发展成为全省最大的社区性、零售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名副其实的农村金融主力军,四川人民自己的银行!
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2005年6月成立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以“服务‘三农’、中小企业和县域经济”为市场定位,高举“助农致富,与农共舞”大旗,着力服务创新和信贷投入,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农村经济发展,推动了农村信用社又好又快发展。截至2015年8月,全省农村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突破万亿元,余额达12032亿元,占四川金融机构存贷款95757亿元的12.5%。意味着全省存贷款余额10元钱中至少有1元是农村信用社的。各项贷款4700亿元,存款、贷规模和存贷总量均居全省金融机构第一位,并跃居全国第六位。同时,全省农信社以占全省金融机构15%的资金来源,发放了占全省89%以上的农业贷款、98%以上的农户贷款、93%以上的灾区农房重建贷款、100%的藏区牧民定居贷款、55%以上的下岗再就业贷款、70%以上的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满足了占总户数近55%的县域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四川农信人将努力开创团结奋进、战略转型局面,始终秉持普惠金融服务理念,紧扣省委提出的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与时俱进,锐意进取,励志创新,为实现伟大中国梦,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总社机构
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监察保卫部,业务发展部,计划财务部,审计中心,金融市场部,战略发展部,风险合规管理部,信息科技中心,融资结算中心,银行卡中心,培训中心,后勤保障部,会计运营部,电子银行中心。
下设机构
攀枝花农商行、凉山联社、达州联社、德阳办事处、乐山办事处、雅安办事处、眉山办事处、资阳办事处、内江办事处、自贡办事处、宜宾办事处、绵阳办事处、南充办事处、广元办事处、泸州办事处、遂宁办事处、广安办事处、巴中办事处、阿坝办事处、甘孜办事处。
现任领导
党委书记、董事长:艾毓斌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行长:王涛
党委副书记、监事长:谭红杰
省纪委监委驻省联社纪检监察组组长、省联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邓治平
党委委员、副行长:郑立新
党委委员、董事、副行长:姜林
党委委员、董事、副行长:刘杰
企业事件
2017年,原银监会内蒙古、江西、河南、广东、四川等5家省联社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5家省联社在具体履职中存在一些突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对农合机构偏离支农服务主业没有有效纠正。部分省联社没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积极引导农合机构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对“离农脱农”问题不考核、不纠正、不处理,导致少部分县域农合机构严重偏离支农战略定位。二是在落实风险防控处置责任方面履职不力。个别省联社没有切实承担对农合机构风险处置的牵头责任,风险防控不作为,导致辖内风险持续积聚,高风险机构数量上升,对地方金融安全造成较为严重的影响。三是违规开展相关业务。部分省联社严重违反监管规定,违规设立实体企业、未经批准超范围开展业务等,个别省联社甚至越权干预农合机构经营决策,违规牵头组织发放大额、异地、非涉农贷款,形成大额风险暴露。四是高管人员违规履职问题突出。内部治理严重缺失,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核准而实际履职等违规问题多发。
经过立案、调查、审理、审议、告知、陈述申辩意见复核和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等一系列法定程序,银保监会统筹协调相关银监局依法对内蒙古、江西、河南、广东、四川等5家省联社现场检查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了行政处罚。机构处罚方面,对5家省联社合计罚款3172.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70.5万元。人员处罚方面,对省联社63名责任人员分别给予取消任职资格、警告和罚款,其中42人合计罚款455.5万元。
所获荣誉
2020年6月9日,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荣获“四川省优秀服务业企业”。
2020年7月,荣获2019年中国银行社会责任百佳评估“最佳精准扶贫贡献奖”。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7 11:08
目录
概述
社情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