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Sichuan Province)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四川省的国家行政机关,是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对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主要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章第五十九条,四川省人民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
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
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省情概况
四川,简称川或蜀,位于中国西南部,地处长江上游,素有“天府之国”的美誉。全省面积48.6万平方公里,辖21个市(州)、183个县(市、区),与重庆、贵州、云南、西藏、青海、甘肃和陕西等7省(自治区、直辖市)接壤,有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第二大藏族聚居区和羌族聚居区。
截至2019年末,全省户籍人口9099.5万人、常住人口837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人口599.4万人。
历史沿革
1949年,四川省人民政府成立。
1950年1月,
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撤销四川省,分别成立
川东、川南、
川西、川北4个
行署区。
1952年8月7日,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撤销4个行署区
行政公署,合并成立为四川省人民政府。
1955年1月,改称
四川省人民委员会;同年7月,
西康省并入。
1968年5月,成立四川省革命委员会。
1979年12月,四川省革命委员会撤销,恢复成立四川省人民政府。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四川省将从建立健全和优化省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加强省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新组建和优化职责的机构等方面着手调整优化。
机构改革后,该省共设置党政机构60个。党委机构17个,其中,纪检监察机关1个,工作机关14个,工作机关管理的机构(规格为副厅级)2个;政府机构43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3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2个,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厅级)7个。
行政区划
1955年西康省建制撤销,与四川省合并,原西康省金沙江以东各县划归四川省。1997年四川分为今重庆直辖市和四川省,川渝分治。至2018年,四川省辖18个市、3个民族自治州。
政府领导
省长
副省长
董卫民: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四川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政府党组副书记;
普布顿珠:第二十届中央候补委员,四川省委常委,副省长、省政府党组成员;
杨兴平: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致公党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四川省委会主委;
叶寒冰: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兼);
秘书长
曾卿:四川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党组成员,省政府办公厅党组书记。
政府机构
办公机构
工作部门
特设机构
直属机构
直属事业单位
部管机构
市州政府
地理位置